看片的过程中,看着各种场景的闪回和假想,一直有不祥的感觉,祈祷不要走上“杀人回忆”的老路,结果不幸言中,这种结局真是推理爱好者的恶梦。
韩国很爱拍这种关于韩美尴尬关系的片子,想到汉江怪物了。
看到AJ和person在法庭上不约而同的嘲笑律师和检查官的样子,生生的觉得这两个家伙完全是一国的。
这不就是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的真实相反案例。
先COPY一段:“囚徒困境”博弈是博弈论中的著名案例。
警察抓住了两个罪犯,但是警察局却缺乏足够的证据指证他们所犯下的罪行,如果罪犯中至少有一人供认犯罪就能确认罪名成立。
为了得到所需的口供,警察将这两名罪犯分别关押以防止他们串供或结成攻守同盟,并分别跟他们讲清了他们的处境和面临的选择:如果他们两人中有一人坦白认罪则坦白者立即释放而另一人将重判8年徒刑;如果两个人都坦白认罪, 则他们将被各判5年监禁;当然若两人都拒不认罪,因警察手上缺乏证据, 那他们会被以较轻的妨碍公事罪各判一年徒刑。
囚徒困境的主旨为,囚徒们虽然彼此合作,坚不吐实,可为全体带来最佳利益(无罪开释),但在资讯不明的情况下,因为出卖同伙可为自己带来利益(缩短刑期),也因为同伙把自己招出来可为他带来利益,因此彼此出卖虽违反最佳共同利益,反而是自己最大利益所在。
但A和p两个人显然是有了默契,都没有完全说出真相,得到了最好的结果。
这种默契来源于何处,是司法漏洞,是可笑的外交待遇,还是强大的社会背景。
总之成了反相的“囚徒困境”。
真相如何连智慧而执著的检察官也对自己的答案迷惑了,那么真相对当时的调查者来说确是个谜。
不过编剧给了这么多的线索,最后欲言又止,仅仅做为一部电影来说,给个答案并不难。
姑且来推理一下。
现场重现很重要:alex弯腰洗手时,身后不可能通过其他人,所以这里他撒了谎。
而根据法医的判断,根据衣服上喷血的特点,决定第一刀应该是AJ所为。
而PERSON对于推倒受害者的方向也明显和事实不符合。
他所说的方向,并不是死者最后倒下的角落里,而是洗手间的方向。
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当受害者倒向他的时候,只中了前几刀,他确实本能的向坐便池门方向推开了求救的受害者。
而后面发生了什么?
为什么受害者倒在墙角?
受害者可能没有被推开,也可能被推后再次倒向person,总之person接了AJ的刀,补了胸口两刀,和受害者一起倒在洗手台上,所以洗手池上面和下面都是血,最后受害者被放倒在墙角。
以上,草稿,待整理。
再写一下文字之前,我首先捋一下这个事件发生的一个时间线。
首先这个发生在梨泰院的杀人事件发生在1997年。
在当时的判决中,皮特森背叛毁坏证据罪只判刑18个月,而他的朋友另一位嫌疑人艾利克斯被判无期徒刑。
但在之后的再次判决中,艾利克斯又被判无罪。
也就是说在这两个嫌疑人当中,一个从有罪变成了无罪释放,另外一个只判了18个月的刑罚。
而18个月的刑罚又在特赦之后,在1998年出狱并逃回美国。
而这部电影却是在2009年拍摄上映的。
在电影上映之后,韩国警察再次调查审判此次案件,才重新定罪,凶手是之前被判刑18个月并逃回美国的皮特森。
那么问题来了,导演拍摄这部电影的时候并不是以一种肯定的态度或者一种既定事实的基础上去定义这部电影的凶手是谁?
也就是说导演在拍摄电影的时候并不确定,或者是说从法律意义上讲,并没有真正的凶手。
反观这部电影,首先皮特森在电影中由张根锡扮演,从种种的眼神演技行为来讲,都透露出他是一个非常冷静有想法的人,或许还有一些黑社会背景。
而另外一个嫌疑人艾利克斯则表现的是一副憨憨的样子,甚至有些容易让人误解他是一个很无辜的人。
那么这样的角色定位或者是说情节设定,都是导演自己所安排的。
而最后重新去审判的结果就是这个非常冷静有想法的皮特森才是此次杀人事件的真凶。
那么我的问题就是这部电影拍摄的导演也好,编剧也好,究竟拍这部电影的目的是什么?
是讲述他们所认定的凶手还是说对当时审判机构作出判决的一种讽刺。
就是我一个平民都能想到谁是凶手,为什么当时你们的判决判决不出来?
而事实证明,这部电影所描述的人物的特点,确实和最后的真凶露出水面是相符合的。
当然我觉得有人会说,也是我对这部电影存在的一个疑点,是导演是不是真的将两个嫌疑人很明显的去定义,就是皮特森如此冷静的面对警察的质问,以及对于事实案件的陈述这样的一种表现,会让人觉得他就是凶手。
而对于Alex则营造出的一种形象,是憨憨的一种玩世不恭的态度。
只是在最后的结尾,艾利克斯对女友说的那句,我带你去看一些刺激的东西。
像是在于凶手作案前的语言,做一个相互的呼应。
是不是说两个人都有可能是凶手,只是最后的结果是皮特森。
反正我在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我真的从电影的情节和一直的信息引导上来讲,觉得凶手就是皮特森。
除了对凶手的猜测和最后的认定,我来讲一些其他这部电影给我的一些感触。
一个讲的前提就是这是一个跟现实世界改编的电影,也就是说他所表现的内容是真实曾经发生过的,虽然可能有在情节方面会有一些细微的变化,但总的总的来说,他陈述了当时发生在离泰院的这个杀人事件,这个对于陌生人无差别攻击的这样一个杀人事件。
可是我看完这部电影比较大的感触是,我并没有觉得什么悬疑,而是我面对这个整个的审判过程,觉得一种非常的无力感。
从我的角度来讲,在这个涉案事件中,不管是警察还是检察官,或者是律师三方面来讲,他们并没有足够呈现出证据来证明凶手是谁,而只是根据两个嫌疑人相互的只认,所根据这些陈述所想象的事实是什么?
要说这部电影里面所讲述的案件的证据能看到有几个切切实实的证据,只有受害者身上的几处刀伤的位置以及先后顺序是肯定的。
而对于最初判定凶手是比受害者,要高要强壮的,这一个设定也是警察以及法医人员的一种猜测。
甚至是说在刺伤受害者的时候所用的半蹲姿势,也是当时在庭审中检察官与律师相互之间的一种猜测,究竟这种猜测有没有事实根据,非常明显,就是没有事实根据。
除此之外,究竟受害者血液喷射的角度以及喷射的受力情况,没有在故事中非常明确的下一个判定。
哪怕是到了案件庭审的焦灼时期。
带着两个嫌疑人去现场指认的时候,其实我觉得也没有一个明显出的结论,第一埃里克斯在靠近洗手台的位置,身后都不能有一个其他人通过那么爱丽克斯所陈述的,当时自己没有杀害受害者的政策其实是不成立的。
皮特森也是如此,他所陈述的受害者,伤口的位置是相辅的,但是对于他推受害者的那一下,究竟是朝哪个方向跌倒又是不相符的。
并且当时两个嫌疑人都在一个狭小的厕所内,无论说真凶是谁,刺伤受害者的方式方法,两个人都是可以看到的,也就是说在这方面判定上,根本就不能够去作为判定谁是凶手的标准。
就相当于我们做一个抢答题的时候,三个人都在现场,有一个人场外的人说出了正确答案,场内的三个人谁听到了,谁先说出了答案可能他就获胜了,但这个答案是这个说出人真正自己所知道的吗?
不是它可能只是在同等环境下三个人一起听到场外答案的时候,他最先做出的反应。
回的案件中,在当时的密闭厕所内,无论谁是凶手杀害受害者,另外一个人有可能非常仔细的看清楚了作案的过程并依靠着自己的记忆力和沉着冷静去记下所有的细节,甚至这样的记录是远比凶手记录的更清楚。
那么这样的一个案件重演,其实我觉得意义是并不大的,只是看谁的失误更大一些,谁将自己的谎言更容易被戳穿的表现出来。
而最让我无法去正视这部电影的一个方面是检察官的人物设定究竟是什么,最开始他怀疑皮特森是凶手之后又非常坚定的皮特森不是凶手,而埃里克斯是凶手,没有每次有一个新的猜测出现,他就会改变自己的立场,而他自己其实根本就不确定谁是凶手,或者是说他只是想要去认定他所想象的凶手就是凶手。
故事里面检察官和另外一个检察官一起讨论的时候,另外那个检察官对他说,你干脆不知道谁是真凶的情况下就去猜至少猜测的正确率有一半儿。
我觉得这个主角检察官就是这种态度,他并不完全确认谁是凶手,没有一个理论支持来巩固自己的观点,所有的猜测都是根据每次出现的假设去改变的。
而他要坚持己见的,认为自己所想象的是正确的。
而作为对手的律师,当然就不必说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既然做了艾利克斯的律师,自然会相信艾利克斯是无辜的,这又不是什么偶像剧正义的律师。
所以在这部电影里面,作为检察官,警察或者律师三方面,其实都没有办法去,肯定谁是凶手,因为没有证据去证明谁是凶手。
而是在十几年后当电影重新上映了,检察院再去调查此案件,才能去调查出谁是凶手。
多么讽刺!
一个案件的真相要靠一个电影去推动,倘若不是此次案件的特殊性以及轰动效益。
又怎么能够让最后的真相得以浮出水面?
一个凶手逃脱了,十几年后才被重新定罪。
不能说每一个案件都必须要侦破,或者必须有一个完美的结束。
但是这样的案件或者这样的未解之谜,在韩国之中却是屡见不鲜,而韩国电影有热衷于此,总是对于曾经轰动一时而又无法解决的案件,想要从电影的角度去重新阐述,引起关注。
这可能也是韩国电影的一大特色吧。
正义不够电影来补。
因为男神宋仲基看了这部他早年演过的电影,虽然只是个客串,但是推荐中还是把他放在了一个主演的位置。
整部影片开头是最大的高潮,后来的剧情一直比较平淡,主要是检察官在调查两个人究竟谁是犯人。
我个人觉得,alex和皮尔森都是凶手。
他们合谋杀死了一个无辜的大学生,只是just for fun。
因为,根据他们的一个朋友在法庭上的作证,alex当时浑身是血的来到酒吧,兴奋地说,“我们做了”。
还有在后来结尾的时候,alex对女朋友说的话和当初杀人时一样。
皮尔森就更加明显了,他能准确的知道被害者被砍了几刀,案件模拟的时候,他对细节的还原太过真实。
而且当初他坚称自己是不会韩语的,却在出狱的时候对检察官说了韩文。
最后的笑容也很是嘲讽!
感动于检察官对整部案件的重视,只有他一直想为受害者讨回公道,找出真凶。
然而,事与愿违,整个公务员机构都太过腐朽,似乎没人在乎这个无辜的大学生。
整部影片我觉得开头惊喜有余,后劲不足。
没有《熔炉》的悲伤与深刻,悬疑色彩也并不浓重。
只能说是对这个案件真相的思索以及对整个公务员系统的讽刺吧
我只想随便的写点什么这一个星期以来无止尽的论文已经让我头疼脑热只想吐了用放弃了好久的“自由式断句日志体”随便写一点意识流周末晚是照例的电影时间我不知道这个传统等小怀回去以后还能不能坚持今天的电影有点沉重以至于从外面刚回来的小直发现寝室的气氛很沉闷看悬疑影片的时候总是期待一个结果以结果和自己的想象一致来给自已找一个满足感虽说“罗生门”式的叙述会更增添神秘感但无果而终总会让人倍加纠结片头打出的“本片完全根据现实事件改编”让人很扫兴故事可以更惊险更刺激更疯狂但现实却不能也不该我不想叙述冗长且扑朔迷离的剧情或说是案件经过涉及政治或国际关系的问题更是让我头痛凶手就是两人中的一个但两人都最终因为缺乏证据被无罪释放不知道一直以“真相只有一个”为口头禅的柯南碰到这样的案件会作何感想哦,我忘了,柯南也不过是故事中的神勇侦探而已只有死者是真的真的无辜just for fun这个理由实在是让人惊悚突然想起了那无止尽让人头疼的论文公平正义人权法治哦,好吧。
不说这些了也没什么好说的无奈或是心寒又能怎样现实才是最大的真相我们不过都只是一部分的目击者或许还是个被眼睛蒙蔽了的偏执的目击证人MOVIE TIME IS OVER生活依然继续
和很多人一样,起初看这部片子都是因为张根锡。
因为了看了美男,所以也对他的戏追了一把。
这部片子好就好在根本不想快进,就这么一直被勾着看到了最后,甚至还仔细分析着检察官所做的陈述。
一直到中间,我一直认为是皮尔森杀的人。
因为他回答检察官问题的时候太无所谓了,毫无激情,不知道这是一种犯罪心理巧妙的掩饰呢还是他曾经作为黑社会帮派分子养成的冷酷习性呢。
而ALEX一开始就很鸡冻的指证是皮尔森的杀的人,皮尔森则一贯冷冷的不回应,除非检察官问他是不是凶手,他才简短的回答。
我没杀人。
开始让我产生凶手另有其人是ALEX的那句。
当凶案发生当场的目击者一个个来作陈述,证词对ALEX越来越不利的时候。
休庭期间,ALEX当着他爸爸说了这么一句话:早知道给他们点颜色瞧瞧。
他爸爸听到这句话也一呆。
这马上让我联想到ALEX拿着刀的样子。
但是判定他无期徒刑的时候,他又开始鸡冻了。
好像多冤枉他似的。
当剧情到最后20分钟,突然转变说证据不足,说嫌疑犯进厕所(凶案发生地点)前未予调查等等,ALEX当场无罪释放。
我觉得很奇怪,导演不觉得这里有漏洞吗。
前面难道调查目击者的种种证词难道不是嫌疑犯金厕所前的调查证据吗?
怎么就叫未予调查?
或者说是证据不足?
看到最后,我所能做的猜测就是两个人都是杀人犯,只是谁主谁从有待考察。
看来ALEX和皮尔森必将背负真相过完余生了。
我实在无法理解韩国的法律。
因为无法判定两者其一谁杀的人,就可以两者都无罪释放吗。
为什么不能认定为共犯?
就因为怕冤枉了其一,就可以让真正的罪犯逍遥法外吗。
而且美国法律还规定同一个人还不能被起诉两次,即以后真相出来也无法起诉两个嫌疑犯。
这是法律的漏洞还是法律的悲哀呢。
法律真的有所谓的公正吗。
那么大胆的推测,以后谁杀了人,只要推到一个同在凶案现场,并且唯一目击者的身上(那个目击者明显不会承认自己杀的人),那么互相推脱的话,大家都无罪释放吗?
显然,这在中国是行不通的,中国法律规定了除非证明你自己无辜,不然就是有罪。
记得美国屡屡攻击中国的人权问题时,中国人只会嘲笑。
而当凶案发生在你身上的时候,你还笑得出来吗。
法律是否公正不是看终审,不是看国情,是看公民道义。
这并不是一个悬疑剧。
至少我这么认为。
导演想通过影片展现其实善与恶的距离没有想象的这么远。。
心中存有正义的人却因为世事的种种羁绊走向罪恶。。
而纯洁的孩子却因为大人们大人物创造的世界缺乏自我认同感和归属感而作恶。。
之所以觉得莫名的悲伤..或许是因为觉得世界本应该不是这样的。。
这种催人作恶的源头到底在哪里呢。。
人民或许就是国家间和政府间的牺牲品吧。。
谁又为无辜的人们伸张正义呢。。
即使知道事实的真相在自己的利益与正义之间到底选择什么呢。。
面对一个无辜的生命和伤心欲绝充满疑问的母亲。。
社会向他们提交了什么样的答卷呢。。
片子基本上大概是诉说律法、现实和人性冲突矛盾的故事,棒子国的思维很匪夷所思,一方面有着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对反传统的文化盲目排外过度挑剔,另一方面又对西方发达国家尤以美国为首有着近乎谦卑的崇羡,这个取材于真实案件的片子,偏就不愿往探讨尴尬的韩美关系和冲突的路子上坚决的走。
我看的版本字幕翻译很差,长久的陷入到“是我们杀的,但不是我杀的”的囚徒困境里,冗长的审判过程趋于反复和平淡,太多的问号,太多欲言又止,从而使得本片更像一部残酷而现实的纪录片而非故事片。
“人是我们杀的,但不是我杀的。
”我看的一版是没有字幕的,所以我并没有去分析影片中两名凶手嫌疑人证词的疑点,而是更多地叙述我所感受到的东西。
梨泰院杀人事件是由真实事件改编。
这个事件就完全像是“囚徒困境”理论的反例。
两人杀人的起因仅仅是因为一句“I will show you something cool.Come with me.”当时我看到的时候感觉很荒诞又不切实际,但是一想到这是真实事件改编就会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还有一点令人更加心惊,两人杀了无辜的大学生赵,最后审判结果居然是一个人被无罪释放,一个人因为携带凶器而只坐牢一年!
”两个人都是无罪吗?
那我的儿子是谁杀的?
“这是已故大学生赵的母亲说的话。
我现在都还记得,在影片最后赵的家人们在听到审判结果时那绝望的哭泣。
事实上,我也有看到很多影评说反转再反转的剧情让人有些烦燥,而且影片最后也没能点明凶手是谁。
但是我认为这样的开放式结局更能引人深思,同时因为其大部分遵照真实事件来叙述,所以这种凶手并未落网的结局更添可悲性。
我认为这部电影的社会意义远远大于其艺术层次的意义。
是这部影片引起了韩国舆论的轩然大波,使得案件可以重审,使死者家人等待多年的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
”什么是电影?
”我想这部影片给了我一个新的答案。
电影不仅仅是通过讲述一段故事来向观众传递一些深奥的价值观念,电影也不是仅仅只有艺术层面的价值。
电影也是受众广泛的传播工具,社会中完全可以通过电影这种形式来对社会形成巨大的影响。
尤其是这种现实向的影片,披露出这样赤裸裸的现实更能抨击人的内心,更能引人深思,从而促进人的改变与完善。
附:有一件事我必须要说下,当初的我是因为张根硕才去找了电影看的,而且我也看着主演中张根硕是第一位。
但是!!
为什么?
为什么那个法官出现的频率都比张根硕的高啊啊啊啊啊啊!
我也听不懂韩语,就只能干看着T^T不过根酱的演技是真不错,真的很好地展现了Pearson的冷漠麻木的形象。
其实故事很简单,犯罪过程也很简单,只是那个简短的片段在两个人的谎言下充满疑惑,无法治罪给任何一人从常规的推理小说中经常可以看到简短的犯罪事件,虽然简短但事件解析起来并不简单,这是本片最为玩味的地方第一次审问,Pearson和Alex两位嫌疑犯就都指认对方是凶手,以一开始就抛出的矛盾迅速产生了电影的兴趣点说法不一致,真相只有一个,两人都是案发在场,又是好友,必定有人说谎福尔摩斯说过,一旦一个案件有奇怪的地方(比如密室杀人),那不是最难的,因为往往奇怪的地方就是破案的关键线索最难破的案件是一切看上去都很正常,反而没有线索可寻由于导演过于注重电影的手法,总是一旦形成结论马上就推翻,情节因此跌宕起伏,但是未免太多了,以至于1小时39分的电影我都觉得长片中的检察官/警察/CID等等都是头脑简单,凭感情用事的笨蛋,他们知道有证据,但是却不知道如何利用证据,只会在薄薄的地基上高屋建瓴,形成的判断全是空想,没有不可动摇的事实依据尤其是检察官先生,看上去一身正气,是片中最为公正的角色,总是责怪手下“看你们做的好事”,貌似自己是完美的但是他在推理上毫无建树,太多猜测在第一次勘察现场时,早已被打扫干净的厕所,几乎没有留下痕迹,当他模拟受害者倒在墙角时,发现了洗手池下面的血迹这一重要证据自己第一次就发现的证据,居然会忘掉,并且在审理案件的后期,还被对方律师提出把他反驳了。。。
在审问Pearson时需要翻译,但是后面却总是检察官用韩语与Pearson的英语直接对话这点虽然是为了电影表现所需,还是有点雷人至于最后还是没有揭晓谜底,而是继续留下悬疑最后说点我的判断,有一点证据,但是我也无法构成证据链,只是说证据偏向于哪一边根据在酒吧跟他们同桌的美国人的证词,去厕所之前,刀是放在Pearson的口袋,并且“Let me show you something cool.Come with me.”这句话也是Pearson说的。
最后一次现场勘查时,Pearson也很精确完整的模拟出了刺杀受害者的动作,所以把刀拿在手里直接行凶的应该是Pearson。
但是Alex并非完全只是个目击者,至少也参与了这件事。
Pearson在模拟完刺杀动作后,推开受害者的方向是错的,也许这个动作是Alex做的。
Alex在影片结尾,跟女朋友走进电梯时说起了这件事,但是当女朋友问到关键部分时,他却推说“不知道,想不起来了”。
如果说Alex与这个案件完全无关联,只是单纯的目击者而非帮凶,那他就没必要说得这么含糊,直接说自己是无辜的就行了。
所以Alex也有参与。
测谎仪是很扯淡的一个道具,不管结果如何,都是没有什么参考价值的。
因为一旦曲线波动,是有很多原因的,并不一定是因为回答的人杀了人。
看过CSI的都知道,如果这个事件发生在现代,就很好查了,哪怕你把厕所打扫过,还是可以还原出脚印和当时的动作从血衣可以鉴定出血迹的来源,是沾上的,蹭上的,还是从某个方向喷射来的Pearson的血衣上到底是亲自刺杀喷出的血,还是被推过来的受害者身上蹭到的,直接就可以判断了无论如何,重弼死得太冤了
先容我抱怨几句……这两天一直在追suk的电影(我对他名字有心理阴影了),梨泰院是拖了好几天等其他的都看完了又实在想看才看的,因为是杀人事件,怕血乱飚吓到自己……结果,本来期待“主演 张根硕”如何精彩表现,结果,戏份比AJ还少……戏份比男配三还少居然敢标男主…………你欺负我是饭啊!
……从头到尾除了最后那个销魂到脱离皮尔森角色的笑,其余时间一直在无奈地沉默中……难道因为全英对白所以难以开口么,这让我情何以堪……除了一致公认销魂到不行的笑,还有在重现现场时,他拿过刀捅人时的那个兴奋……捅完把人一推,那种如释重负貌似很爽的样子,看得我不寒而栗,这大概是suk整部电影最有张力的表演了。
我看的版本是uubird的翻译,仍然翻得不太好,虽然关键对白我都听懂了(表问我怎么听懂的= =),但一些细节翻译的不知所云让人很难理解整个案件的关节。
听说张根锡全球中文网出了个优质翻译的版本,考虑要不要再下一次……梨泰院杀人案是1997年发生在韩国的真实案件,梨泰院是外国人聚集的地区,两个嫌犯都有美国背景,杀人手法极其残忍,动机极端不纯,加上最后让人无法接受的审判结果,整个事件染上了相当的政治色彩。
不过我也不是棒子国人,倒感觉出了这种事完全是你们亲美的恶果……我罪恶了,我反省。
接下来说正题。
整个案情生生就是囚徒困境的成功案例,据说两名嫌犯被释放后说过“是我们杀的,但不是我杀的”,如此看来,这两个人渣还真是做了sth cool啊。
虽然很多人坚信是两人合谋杀人,最后利用法律漏洞双双逃脱,其中的疑点还是很多。
我个人觉得,是皮尔森杀的人,AJ完全是个傻×胖子。
一是因为除非皮尔森先进洗手间,否则就会被AJ卡住;二是因为洗手台有血,如果皮尔森在洗手台前,洗手台不可能溅到。
但是这是建立在一人说了实话的基础上的,偏偏AJ的测谎有反应。
对此的合理解释是:一是AJ爸爸说的,测谎时因为问AJ时用的是韩语,而问皮尔森用的是英语,所以出现异常(我感觉结尾皮尔森说韩语完全是艺术加工,他应该是不会的);二是AJ确实说谎了,但是他只是添油加醋地描述了自己在洗手这一过程,实际很可能就是他站在门口看戏(这里有一段关于犯罪心理的对白很关键,但由于翻译没能看懂)。
这个推论还有个疑问就是,AJ身上的血是溅射状的,而他唯一合理的位置就是洗手台边,根据皮尔森杀人的方式,那个距离又无法溅射到。
我们可以把皮尔森的描述套到他自己身上来:被害人一共被捅了九刀,脖子右边3刀,左边4刀,胸部2刀,如果一直处于解手的状态凶手行凶是有困难的,所以应该是捅了右边3刀后,把被害人翻过来继续捅,那么在最后2刀时,血就有可能溅到AJ身上了。
好吧,还有疑点。
一是右3刀的下刀位置是从上往下,那么凶手应该比被害人高大。
而AJ是,皮尔森不是。
有一幕是辩护律师和检察官在法庭上争执,男人在解手时是不是会下蹲,因为这中间有10厘米的高度差。
我觉得吧,一般电视剧里看到的都是站直的,而且被害人是尿急冲进去的,应该来不及调整姿势。
于是矛盾出现了。
二是拿刀的姿势,皮尔森在重现现场时说,你的刀拿错了。
探员是使用的反握法(手心向上,刀尖对自己),我感觉这个握法容易使力;然后他接过刀,用正握法(手心向下,刀尖对外),很兴奋地示范了下如何捅。
这个时候明显就发现皮尔森比被害人矮,他那种捅法伤口应该是从下往上的。
我可以解释为什么皮尔森矮还能由上往下捅:他用力把受害人按下再动手的,考虑到受害人也只是个文弱学生,当时又在解手,即使皮尔森看起来瘦弱,也是可以办到的。
皮尔森为什么在重现现场时特意指出落刀位置和持刀方式的错误?
尤其这种错误还是和AJ行凶相悖的?
我只能说,他行凶时有点太兴奋,他觉得依照他和被害人的身形对比,戳的方式更顺手,于是他更正了自己。
他无意关心AJ,嫁祸AJ无非不想坐牢而已。
皮尔森,据说有双重人格。
有两点使我相信他是唯一犯罪人:1、他非常明确、貌似没有经过努力回忆(不排除表演的问题)地指出了被害人被捅了9刀,如果不是自己捅的,在那种恐怖的情形下,谁能记得清捅了几刀?
而且AJ的在做案情陈述时,出现了“我不记得了”的情况,而皮尔森一直很淡定,如果不是皮尔森一个人干的,怎么也难说通。
2、一名黑人证人说,AJ冲过来找他,身上有血,他问发生了什么,我听得很清楚,AJ说“we did ……”,再加上黑人说他问AJ为什么杀人,AJ说“just for fun”。
这一系列行为,再加上AJ说自己在洗手,又记不清当时的状况,作证时迫不及待要向检察官描述当时的情况,包括最后搂着女朋友说“I'll show you something cool. Come with me.”,很明显是这样一种心理——很想杀人,又不敢,皮尔森替他做了,他特别兴奋,特别希望是自己做的,觉得终于干了很cool的事情。
这种心理我不知道学名叫啥,但是lie to me第二季学校恐吓录像带那个案件中,就有这种情况。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按照我看的那个颠三倒四的翻译,两个人一开始都向自己的朋友承认自己杀人了,后来又都矢口否认,相互指责。
从一开始的炫耀,到后来的否认,皮尔森和AJ的心理是完全不同的,很有意思。
至此,皮尔森唯一罪犯推理就结束了。
看得出来,导演的重心不在推导罪犯上。
可以看到,检察官手下一帮年轻人做事不经脑子,什么都无所谓、马马虎虎,失去了犯罪现场、原始口供还敢说没关系,韩国腐败问题之巨人所共闻,公检法体系腐败堕落是本案如此下场的重要因素。
相比之下,囚徒困境、外交压力、法律漏洞、金钱交易都是非常次要的了。
单从电影来看,检察官个人判断失误,提起诉讼时的失误,是公诉失败的直接原因。
看错了皮尔森,坑死你都说不出来。
其实我很不愿意suk演的角色是个变态凶手,实在是很喜欢他。
如果不是他演,我就不用一边认定皮尔森杀人一边纠结欲死了。
suk和检察官大叔不是第一次搭档了,他们在《快乐人生》有合作,就前天刚看的,大叔没什么好说的,suk的演技变化居然也不大……真是令我吃惊,这是为嘛?
电影的张力完全不够,但是结尾那个封死的厕所里死不瞑目的尸体和四溅的鲜血,很赞,很赞……
这两个长镜头通过在被拍摄主体的运动轨迹上进行变焦横摇来控制了主体物的隐藏和再现 以此实现了时间的压缩 空间中的位移。此外影片在为数不多几段描写少女个人的部分使用了手持拍摄 摇晃 倾斜的 体现着焦虑不安的跟随视角与绝大部分时间里用来描绘压抑死寂与沉闷的 只有变焦和横摇的长镜头形成了非常强烈的对比 体现了少女心理与环境的巨大冲突
文艺少女和她爹的流浪之旅俄罗斯滤镜八米,我已经开始看个老毛子就觉得帅了
第四部,没让我冲起来
#BJIFF14 英嘉(🐳💗)
痛苦的观影过程,确是我一直迷恋的母题。
北影又踩雷的一部。现在很多导演动不动学史上名导慢镜头空镜头长镜头固定镜头,但内核有吗?什么时候用什么时候不用懂取舍吗?在你还没拥有优秀的叙事能力和强大的节奏把控之前,麻烦不要玩大师的风格表象和皮毛。保利地下室观影,哎电影沉闷乏味剧中人全程哭丧脸,空气又是稀薄不流通,昏昏欲睡昏昏欲睡昏昏欲睡,很不愉快的一晚!
我的冲动被扔到无人之地了
3.5
几个感悟:1、被夸奖像老塔、安哲等的片子要慎看,2、穿得太有时装杂志品味的人物大概率没有真实生活,3、剧本的孱弱并不是人物不说话、长镜头和胶片颗粒感能挽救的。4、没话说就请拍短点。#BJIFF2024
#BJIFF2024 auratic; 并存着近景眩晕(细部、微粒)与远景眩晕(气氛、涌动)
灰色的天空,沉默的父女,没有笑容的人们,真实的生活
#76th Cannes# 导演双周
车子来到海边停下,我在想,你最好不是来撒骨灰的
充满能量,或许导演也在躁动。
不闷,也想不到什么豆瓣缩写,叙事也没什么毛病,挺好的。
好看、好冷、好俄,俄罗斯的旷野景象和长镜头寂寥到看完只觉得寂寞而空洞。流动与停滞仿佛一体两面,看的过程中一直问自己“怎样才能到达旅程尽头?”,又或许旅程本没有尽头。
荒芜之地上失去母亲的青春期少女 面对的困境与成长 全片对女孩困境的描写非常隐忍克制 以此呼应着她无处抒发的隐秘的内心状态 只在不经意间的几处笔墨交代了情况 发现来月经的不知所措 独自去商场选择内衣犹豫不决最终放弃 面对身体发育和母亲角色的缺失 无法同麻木独断的父亲敞开心扉 也无法摆脱终日在逼仄车内的二人生活 在凛冽荒芜的土地上流浪 如风车旋转 没有终点 巨大的扇叶将阴影遮蔽在女孩身上 占据着画面 向远处排开 孤独没有尽头的生活绑架着这个青春期女孩 压抑和对父亲的仇恨日益升温 导演通过大篇幅的流浪生活和土地环境描写用平缓的长镜头 将这股绝望压抑的气氛向观众释放出来 最终女孩砸车出走 用自己的方式实现了青春期的冲动与成长
余味很足的慢电影。调度稍许机械和刻板,一些灵光闪现的瞬间还是证明了作者的潜力。母题像苏联刚刚解体之后的,模仿痕迹让人觉得有些遗憾。
我觉得报看,难以忍受的沉闷,和看安哲老塔不是一个感觉,不是360度运镜就是大师吧😅一部让我中途不停看表的电影
电影是好的,但不能在蹦完迪的第二天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