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pp依然演什么像什么,演技没得说。
虽然片子闷了些,谁叫这次打的友情牌。
改编的小说作者是depp的好友,自杀后,追念意识像个party,最后把骨灰放进礼炮,打出礼花,就这个,也能知道这人生前什么样子。
如果单纯为看电影看这部片子的话,可能有些失望会。
我喜欢的电影中,有两部与酒有关。
《远离拉斯维加斯》讲的是一个穷困潦倒以酒当饭的好莱坞编剧,变卖所有家当,前去拉斯维加斯打算把自己喝死,最终如愿以偿。
《杯酒人生》讲的是两个落魄中年男人的酒乡之旅。
前者绝望,后者温暖,它们的共同之处是,主角都是酒鬼。
酒鬼的身上有一种共同的自我毁灭倾向,不知道为什么,我对这类人天生有一种亲近感,常常觉得,如何能相遇相识,我们会成为朋友。
不久前看到电影《莱姆酒日记》的海报,49瓶朗姆酒拼成了The Rum Diary的片名,一下子就很喜欢。
电影10月28日在美国上映,等我能看到不知是何时?
约翰尼•德普扮演的男主角保罗•坎普,厌倦了纽约的喧嚣以及美国后艾森豪威尔时代的压抑,跑到波多黎各给一家不景气的报纸当记者,在波多黎各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
《莱姆酒日记》的原著小说作者亨利汤普森也是一个酒鬼,1937年出生于肯塔基。
2005年2月20日,一个安静的星期天,在给妻子打电话时,他拿起手枪对着自己扣动了扳机。
熟悉他的人说,他并不是个忧郁症患者,也不是对生活悲观绝望的人,相反地,他功成名就、一直生活在生命的浪尖上。
汤普森年轻时曾因醉酒毁坏财物坐过牢,后来给《滚石》杂志做记者,成名于六十年代。
那是个伟大的时代,他开创了“荒诞新闻”一派,用小说笔法写新闻,跟马尔库塞、金斯伯格、凯鲁亚克一起成为反文化先锋。
他的报道大多以第一人称来写,洋洋洒洒,嬉笑怒骂,无遮无掩地表达主观感受,却往往一针见血,其风格类似今天的BLOG写作,因此被尊为BLOGGER精神上的教父。
在《世纪之猪》里,他这么形容美国总统:“布什的罪恶如此深重,他能让尼克松都显得清白无辜;克林顿是只猪,但他是我们的猪。
”他的写作影响了一代美国作家,“他用锋利的笔剥掉美国社会华丽的外表,将一颗真实跳动的心呈现给世界。
” 生活中,汤普森桀骜不驯放荡不羁,他烟不离手,酗酒,嗑药,喜欢收藏枪支,《阿斯彭时报》的编辑玛丽曾亲眼目睹喝得醉醺醺的汤普森对着他的一本著作连开三枪,然后把它送给一个朋友,说:“这就是我的亲笔签名。
”他的遗愿之一是把骨灰装进大炮,轰上天空。
“他或许会死得较早,但是他用质量而不是活多久的数量来弥补……”这是汤普森专栏编辑编辑的评价——他错了,汤普森活到了68岁,对于一个酒鬼来说,这算长寿了——只是他自己不想活了。
朋友们说,他早晚会自杀。
我想,他只是和我知道的其他酒鬼一样,喜欢用自己的方式结束生命。
2005年8月20日,在科罗拉多的一个小山村,汤普森的自杀之地,约翰尼•德普出资250万美元,将他的骨灰装进大炮,伴随着礼花射向夜空,一片绚烂。
所谓醉生梦死。
原本以为德普和埃克哈特两位实力男星的加盟加上《长指甲和我》导演的合作,以及10月底的上映档期,会让此片进入奥斯卡的考虑范围,看完后才明白为什么恶评如潮,空手而归了。
很简单的故事,从开头来看,介绍人物做的还算不错,但此后,德普这个记者角色的前后,以及他们对他的信任都是完全没头没尾,导致结局的反叛也来的很莫名,似乎此记者没醉,而导演醉了。
德普和埃克哈特是失败的罪魁祸首,表演严重退步,完全缺少演技。
莱姆酒日记,亮点是毒药一般的男女主,男的不说了,女的在男主踩着水上踏板车的时候出现了,在着如此文艺与装逼的时刻,女主出现了,貌似裸泳很是吸引人,看到这里原以为是“杰克船长”的浪漫爱情故事,可是并非如此,不断出现的波多黎各小村,报社,斗鸡诸多场景,让人分神,在后半部分,女主放纵舞蹈是让人稍亮,完全是我个人喜欢美女,可是她居然...真是让人不由得失落;心碎,没有羡慕没有嫉妒只有恨啊,是的,钙片诸多元素却看上去与主体貌合神离,始终贯穿的也只有莱姆和啤酒,太多的元素与场景让我不太弄得清该片到底要表达什么?
可能是我太过愚钝,我没有弄的明白,是关于那富商骗人骗钱与众人报仇始末,是嗜酒记者的自己升华?
是浪漫寻爱?
还是?
本片给我的感觉有些嘲杂,看似平淡却又在每时每刻都有不同事情发生的生活,是的生后就是这样的,电影不就应该演绎或者说再现一种生活?
还是说源于生活高于生活?
似乎要提炼出一些什么,可能是我太浅显我没有看出来,套用一句话:“艺术。
是人们为了满足社会的审美需求,一一顶的物质形式和情感为中介,表现社会生活或艺术家思想情感的审美形态”这么该片需要表现的又是什么呢?
最后我没有看了,男主角驾驶帆船走了,我不知道理由
首先知道这部电影,是从《看电影》杂志得知德普为原作者办的葬礼那件事。
于是很好奇,一部基于情义的影片质量如何?
在未看之前,心里蛮嘀咕的。
因为往往这种冲动的动机多半酿不出什么好酒。
然而看完之后,觉得还行,除了结尾收尾较为突兀之外,影片偏重质感及意境的挥洒,而未能理出少有棱角的情节,因而丧失了一些硬朗的性格。
情节梗概:失意记者,颠沛流离;时代奸商,欲纳麾下;备受压迫,准备折腾;红颜知己,刚刚路面;扬帆起航、全片结束!
【唉,就这样结束了,就像一场宿醉,有理由的落醉,无理由的梦醒。
】
看完這個電影和我想象中噠不太一樣。
我以為Mr.Depp會嘗試一個完全不同噠角色。
沒想到片中噠Paul顯然一副Jack噠翻版。
不僅獲得美女噠芳心。
最後還“本性不改”噠吧Mr.Sanderson噠船開走叻。
這難道不是穿越版噠Jack Sparrow麼!
言歸正傳。
劇本絕對是好本子。
但整體感覺起伏不大。
就像Johnny Depp一個人在那兒仰頭靜靜噠囘憶往事一樣。
故事就這樣娓娓道來叻。
六十年代整個世界都在動亂中。
無論哪裡噠人民都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
但囘頭想想。
我們現在難道就幸福叻麼。
电影讲了很多东西。
那个年代的美国,那个年代的波黎多各,什么是美国梦,美国梦的实质是什么,“you know who i am?"it‘s money.导演拍Johnny这位潦倒的小说家时,以美国和西班牙,政治、文化相冲突的波黎多各为背景,很显然他也想让我们看看那个年代里的美国人民和世界其他地方在文化,经济,政治上的冲突。
它作为背景,没有很明显的讨论,有的是Johnny被土著追着打,还有如何和土豪友崩,等等其他构成他小说里混蛋的元素。
于是我在看Johnny的同时也看到了很多别的东西。
电影里有两个画面真 的 帅 到 我 了 。
一个是Johnny坐在回家的车上说他真的很想要他前妻的tips和fucks时,以及后面的捂耳朵和哇哇哇叫(我的妈呀真的是)。
还有一个就是偷看人家在海里啪啪啪时,扔掉玫瑰,连说my god的时候,你知不知道你当时的表情,真的让我很喜欢啊哈哈哈哈哈哈。
我不管,每次我被帅到还是怎样,都会连说fuck,这次说,对我普是真心的哈哈哈。
德普亲吻amber那段,看得他吻的很深情,又一次被苏到。
哈哈哈花痴完说回电影啦。
整体都很喜欢。
电影很好看。
就是喜欢看慢又有点闷的电影没办法。
德普不演船长的时候,演的差不多就是一个不总说话,有点闷的人。
这样的性格完全不像别人的50多岁,那大腹便便的中年形象。
前面倒回去找电影片尾曲那首很好听的歌,又再看了一遍德普偷船的片段。
仔细一看发现,他偷船的时候,那走路的样子就是船长呀哈哈。
果然德普自己本身就是一个海盗。
电影很好看。
我也承认片尾最后那几个画面拍摄的有些仓促。
但从头到尾都是很喜欢的。
喜欢背景是有点年代感的片子,看的德普两部人物传记片都算是很爱很爱的了,都是在不同时代背景下的小人物或大人物的故事。
喜欢电影很后面Johnny小说内容被念成旁白的部分,喜欢the rum diary.致永远的Johnny
对于<朗姆酒日记>的期待较加四和游客那会有所缓解,传说中的德普年那会德普两部电影走上大银幕,不得不怀疑广电局是否潜伏着流口水的普迷。
虽然没有之前朝思暮想泪满襟,但是作为普迷,激情从未退潮过,对这部电影也不例外。
毕竟当年扭着小蛮腰的麻雀船长早已让我们见识了朗姆酒的魅力,而<恐惧拉斯维加斯>里德普也曾与烟酒毒品欢乐共舞。
然而最后的观影感受却是,德普还是那个德普,酒却不是那瓶酒了。
思来想去,问题原来出于:万事俱备,只欠一个蒂姆波顿啊。
所谓朗姆酒日记,其实是想要转换纽约繁忙为杯酒人生的帅气记者Kemp最终想要看穿浮躁社会给满眼green cash的混蛋们沉重一击的传记片。
说到传记片,德普早在<公众之敌>抢银行中过足了穿越进别人的人生的瘾。
而个人一直耿耿于怀嫩牛五方帕丁森把我最爱的小说<大象的眼泪>翻拍的各种娘炮,相比之下,亦正亦邪的德普更适合扮演着有着奇幻人生的纯爷们。
于是,对于本片的期待又加了一层。
影片开始,德普从床爬起来,各种脏乱差外加宿醉带来的红眼,慵懒颓废各种德普特色。
Kemp加入报社后的种种讽刺,勾勒出海明威在<太阳照常升起>里展现的迷茫一代。
对于政治、暴力、贫富差距,影片当然不会错过:美丽的海滩是god’s idea of money,所谓的美国梦有着you’re paying in the dream的前提,富人们附庸风雅聊着去你妈的古巴和下地狱的GCD,饥饿的孩子与被驱赶的居民蜡黄的脸。
德普饰演的Kemp作为记者依然存在着未泯灭的良心,和同样对现实竖中指的老流氓Juan成为好基友,却意外地认识了商人Sanderson,并且爱上了他金发碧眼风情万种的女盆友。
另一个给本片带来不少无厘头笑料的是被Kemp任职的报社炒鱿鱼却阴魂不散的自由浪荡的酒鬼Moburg。
德普对于Juan和Moburg的态度自然少不了从作为小资文人的一般般不理解到好基友一辈子的转变,而那些为赚钱不择手段的bastards丑恶嘴脸也当然日渐明显。
从这个角度来说如今华尔街的1%们着实中了一枪。
影片的意义就是肿魔正义肿魔来,个人认为朗姆酒的疯狂劲还不够给力。
德普的表演从来不失水准,即使被指廉颇老矣身材不再而所演角色又较为平面,也可看出德普试图让其更为鲜活。
他结尾悟透the smell of bastards并决定speak for ink rage时脸上扫过一瞥微笑可谓如一道闪电立刻让所有普米集体给跪笔者恨不得舔其脚跟无下限。
个人认为这个镜头让温吞得差点被Moburg盖住风头的Kemp一角上升了不只一点。
同时,看见Sanderson的乌龟时抽动嘴角,和女主打赌全速开车一起尖叫,对于Juan提起心上人与情敌一腿尚在捂住耳朵各种卖萌,拿着镜子勉为其难一脸无奈与嫌弃地看Moburg的小黄瓜等等都提醒着大家——这是演技帝德普。
然而细想,这些表演与风格,仿佛在秘窗、加勒比、爱丽丝里都已见过,换言之,我们看到的不是德普演的Kemp,而是演着Kemp的德普。
是好是坏,不好说,毕竟德普自己也说过演员塑造角色就应该有自己的影子,但遥想波顿神作里的德普,不免想念那种形散神不散的多样性。
当然,电影本身并非亮点全无。
和Juan朝条子们喷出朗姆酒酒精点燃的火焰玩得好开心,与好基友男上男下即预告片里的精彩在路上都表现出符合历史潮流国际新秩序时代新主题——腐啊腐。
而嗑药产生幻觉时,好基友劝说【还是喝杯朗姆酒清醒一下】所展现出喝酒等于清醒的时代,以及嗑药后看着鱼缸思考出的【世界与我】的哲学关系,都足以加重影片的分量。
但个人失望的是,前半小时的无聊情节,平淡无奇德普还沦为可怜备胎的爱情线【而且赶脚Sanderson对女主是真爱啊有木有!!
】,稍有脸谱化的角色和不管是幽默还是深刻两者都想得但都有所束缚的赶脚。
我不确定是不是导演的问题,但个人觉得波顿似乎有某种力量让德普变得impressive和inspiring, 并且也只有波顿有这种力量。
没有波顿的德普就像是失去花生的阿福,跳楼都没有观众><。
虽然说这瓶朗姆酒不似加勒比海上那瓶刺激烧心,也不够让我们和主人公们一起drink our lives away,但至少故事说得完整,有反思性。
如果说彩蛋的话,一是女主登场出水芙蓉像极了加四的美人鱼,二是结尾Paul Kemp真人照片一张,看样子是潇洒帅气的正男一枚,三是德普与女主的激情戏令人捂脸还算过瘾,四是又证明了德普君不管离没离快点回到波顿大叔的怀抱吧!
如果不是Johnny Depp,我不会看得那么开心.片中幽默是贯穿到尾,隔着一条街拿着望远镜看电视,还有两人很GAY的开车片段,那一大片的海水就是一大片的朗姆酒啊.约翰尼戴普说这是他拍得最好的片子.嗯哼,我看到他仿佛年轻的影子.女主角切诺特很有上世纪50年代的样子,噢,其实就是描述那个时代的故事嘛红唇长腿公路还有跑车,里面的爱情故事倒是复古得了无新意.Mr, Depp 曾经说过,他演绎的每一个角色都有一种绝望的气质(lost-soul qualty).Kemp大概只有整日饮酒才能继续那样活着,那样被人munapulate,那样子接过车钥匙和人家的$.特别爱的就是切诺特和坎普在公路上飙车,直到最后刹那暂停在海边,是一望无际的海天相接.直到这时我才闻到海的味道,闻到新鲜的气息,闻到坎普内心仍然警惕和渴望着的部分.我仿佛觉得这朗姆酒的味道像极了"了不起的盖茨比",不一样的只是一个尚没有道出的美国梦结尾,one fullfilled, one broke.以前看"雨人",多少人称赞好,还是不喜欢,感觉里面的汤姆克鲁斯又矮又壮,对女主还有女主的风格也是不感冒,尽管那种公路电影氛围是一如既往的空旷迷茫无穷无尽.达斯丁霍夫曼是没话说啦,尽管阿汤哥那个时候让我那么难以忍受(一直觉得很GAY,没想到被我发现了!!!),霍夫曼的演技还是打动了我.总之,由于代沟,表现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电影看看也就算了,一般不会想要看第二遍(雨人我就不想),但是对我来说很分人.约翰尼戴普不一样,他的电影我没一部都如数家珍,了如指掌,甚至于在电影里面龙套20秒最后还死了的那个21 JUMP STREET,我都看了,就是为了一睹芳容.加勒比海盗我特意买了BLUE-RAY,花了我足足600BUCKS,现在仍是不时重温那种lost-soul quality,玩世不恭之下我要体会最里面真挚的灵魂.If i say i've felt it, will U believe?PS:切诺特和坎普在滚床单的时候我以为是个男人,美国女人的背可真宽啊......PPS:很多人都是为了片中那个越来越让人着迷的男人而看,爱他,与影片无关.
IMDB评分 6.7/10 from 7,410 users一句话评论比梦境更梦幻、比怀旧更有感,故事已经不再是这部电影的重点了。
德普完全表现出了汤普森小说中的那种生活的质感。
而且,影片中的的异国情调很有特点。
——《综艺》影片的氛围和质感一流,让人倍感愉悦和轻松。
只不过还缺少了点让人眼前一亮的特质。
——《好莱坞报道者》一个欠佳的冒险故事,不过期内敛的视野以及1960年代亨特·S·汤普森对世界的洞察和描绘还是令人钦佩。
——indieWIRE幕后制作 拿起酒瓶来创作 作为电影导演,布鲁斯·罗宾逊的作品很少,此前的履历表上只有三部电影,分别是《我与长指甲》、《广告之王》以及唯一的一部好莱坞电影《盲女凶杀案》。
《盲女凶杀案》拍摄于1992年,算下来,他已经有整整二十年没有在好莱坞拍摄影片了。
可是德普的一个电话,却将他招了回来。
罗宾逊说:“当时是德普给我打了个电话,那个时候我正在西班牙,真实天知道他是怎么联系上我的。
在电话里,德普劈头就问我是不是知道《莱姆酒日记》这本小说。
我说我不知道。
如何他问我是不是介意邮寄一本来给我看看。
后来我收到了小说,看完了它。
德普随后又给了我电话,这次他说话就直截了当得多了。
他问我是不是想改编他,我回答是的。
他又问我是不是愿意执导这部电影,我也给了一个肯定的回答。
在这点上不需要这争论什么,和德普合作是一件非常棒的事情,整个过程都令人非常愉悦。
” 《莱姆酒日记》改编自亨特·S·汤普森创作于1961年的小说,这本小说直到1998年才发表。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波多黎各,讲述了一个放浪不羁的自由记者在那里的生活。
这个记者在波多黎各爱上了莱姆酒,几乎变成了一个酒鬼。
为了撰写剧本,并更好地体会主角那种“醉醺醺”的状态,布鲁斯·罗宾逊每天也喝一点点酒。
罗宾逊曾经是一个酒鬼,不过在八年前,他果断地戒了酒。
他说:“我曾经喝了太多的酒,而这个坏习惯已经开始威胁到我的家庭了。
当时,我每天十点前就能搞定一瓶酒,到每天结束的时候,能喝空4到5个瓶子。
不过,这样的生活状态让我受尽了折磨。
整晚整晚地无所事事,浪费了大量的时间。
后来,我去了嗜酒者互助联合会,在那里戒了酒。
后来,为了拍这部电影,我重新开始喝一点点酒,当然,量非常少。
” 对于一个要自编自导影片的导演来说,在编写剧本时,灵感就遭遇了枯竭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罗宾逊说:“我坐在自己的打字机前,拼命地想抓住些故事中的元素,寻找那种我在编写《我与长指甲》时的感觉,可是就是难以找到那种创作的状态。
后来我发现,给我巨大困扰的是这部电影的标题--《莱姆酒日记》。
我身体里的创作的那一半告诉我说,到波多黎各去,喝一点酒;而戒酒的那一半则说,千万别重蹈覆辙。
我和我的妻子说了这种创作上的窘境,我说如果不喝点什么的话,我会一个字都写不出来的。
她很理解我,她说那你就去喝一点。
有了酒精的刺激,《莱姆酒日记》的剧本我很快就搞定了。
在那个阶段里,我喝酒是很有限制的,大约一天一瓶的量。
在写完剧本后,我又滴酒不沾了。
” 麻烦的拍摄 影片很早就开始了前期制作,但是因为资金、导演、改编等等问题,一直没有进入实质性的拍摄阶段。
这让小说的原作者亨特·S·汤普森非常恼火。
他很不满意制片公司的效率。
于是他给制片公司里的一位负责的女士写了一封措辞激烈的传真。
在这个传真里,汤普森说这位女士是“一个懒惰的婊子”,随后写了一系列不堪入目的批评的话语,说制片公司不思进取、拖延影片的拍摄,对自己的作品不重视之类。
那是在2001年,约翰尼·德普和罗宾逊还没有来到剧组之中。
后来,成为了影片导演的罗宾逊和汤普森在洛杉矶著名的夏蒙特酒店里见了面,不过汤普森除了在见面时说了一句“Hi”之外,在整整两个小时的会面时间里,一言未发。
在2005年,影片开拍前,汤普森选择了自杀。
影片在好莱坞、墨西哥以及波多黎各的首都圣胡安拍摄,整个前期的拍摄周期长达一年。
在这一年的时间里,罗宾逊还在不断地和自己的酒瘾做斗争。
他说:“影片开拍后,我时常会觉得自己需要喝一点酒来刺激一下自己。
于是我问德普,是不是介意我喝上那么一点。
德普倒是不介意,但是他说,如果他是我,就不会那么做,你为什么不去试着不喝酒呢?
所以我在片场几乎没有喝酒。
不过,我们后来到了一个叫做Fajardo的地方,那里半夜两点就有足足有华氏100度(约合摄氏40度),而且还非常潮湿。
在那么热的工作环境下,所有人整天都湿漉漉的。
所有人几乎都要扛不住了。
结果有一天有一个当地人推着满满一车冰镇的干红走过来,我们再也忍不住了,我对德普说,喝这么一点酒说明不了任何问题。
” 在片场,德普总是重中之重,因为他是这部电影的绝对意义上的主角,他一个人的表演几乎可以左右影片的质量。
与德普配戏的艾伦·艾克哈特说:“德普是这部电影里最耀眼的演员,他也是汤普森的大粉丝。
在影片中,他扮演的是一个亦正亦邪的角色。
这其实在生活中是一种非常常见的生存状态。
德普很敬业,他的每次表演都令在现场的人有种耳目一新的感觉,而且他的气质和剧中的人物非常贴合。
”罗宾逊说:“整部电影的拍摄过程就好像是做梦一般,我们远离摄影棚,大多数都在外景地拍摄,避免了审查机构的找茬(这是《盲女凶杀案》后,罗宾逊没有拍摄电影的原因),像是世外桃源一般。
德普的工作可圈可点,因为他完全入戏,演活了那个醉醺醺的记者。
而且,是他把我重新带回了好莱坞,让我重新拿起了导筒。
”花絮·影片改编自亨特·S·汤普森的同名小说。
·这是约翰尼·德普第二次在亨特·S·汤普森的作品改编的电影中扮演主角了,前一次是《赌城风情画》。
·在《我与长指甲》的DVD中,布鲁斯·罗宾逊透露说,在特瑞·吉列姆之前,德普曾经找到他,希望他能改编并指导《赌城风情画》这部电影。
可是罗宾逊却拒绝了德普的邀请,因为他说自己不知道该如何把那样一个东西展示在银幕上。
·影片原计划在2004开拍。
·本尼西奥·德尔·托罗、布拉德·皮特、乔什·哈奈特和尼克·诺特都曾经准备在这部电影中出演一个角色。
除此之外,本尼西奥·德尔·托罗还曾经一度是影片的导演侯选人。
·瑞士演员菲利普·冯兰登(Philippe Vonlanthen)是1999年在伦敦为自己的新书做签售的是认识布鲁斯·罗宾逊的。
那个时候,罗宾逊就觉得他可以在影片中扮演一个角色。
·凯拉·奈特莉和斯嘉丽·约翰逊都曾经是扮演Chenaul的人选,不过这个角色最后落入了艾梅柏·希尔德的手中。
有必要看一下汤普森的同名小说……
看到中间,突然有点遗憾是否应该对波多黎各和当时的美国状况先做个简单了解再来看这个片。戴普的魅力还是不用多说。怎么可以接吻的时候那么性感?!
holy shit! waste my time! the most damn one of Johnny Depp&#39;s!
20120608:The.Rum.Diary.2011.莱姆酒日记.双语字幕.HR-HDTV.AC3.1024X556.x264-人人影视制作.mkv
其实记录的是真实的圣胡安的所谓黄金岁月,只是大家不喜欢颓废罢了。
全为德普了。“世界上只有一种生物认为上帝存在,而只有这种生物的行为不像是有上帝的样子。”印象深刻的只有这句台词。还是德普的搞怪风,只是剧情有些散漫。
烂片不可怕,可怕的是127分钟的烂片;127分钟的烂片也没那么可怕,可怕的是里面有你最喜欢的演员。
除了那妞其他都莫名其妙
Depp大叔如果不能突破一辈子就只能靠Jack赚钱了。女人有点像Scarlett但是完全没有凶器啊。
为嘛我脚着这部片儿真的不错 = = 大概屏幕吹出的加勒比海风激荡了我桎梏已久的心 故事完整看到最后才发现是传纪 于是又有大银幕缩小人生的震撼 德普确实表现力一般 但最后几个镜头确实帅到我 持续不断的小幽默和不时出现的美妙镜头值得赞赏 只是是不是能猜出下文的故事 只能减去一颗星
开车那一段笑疯掉了~~~
就算有德普就算有我喜欢的扮相,我也忍不住拖动了快进条。
还挺有意思的
德普先生醉生夢死的樣很man誒
看到你我就莫名的开心
故事不错
其实只不过是一个小记者追寻自我的故事,但是Depp在波多黎各碧蓝的海滩和坍圮的乡村间,有一种凌乱颓废而又深刻的美。完全超过预期的电影
扫过 木有任何感觉。。。异域风光片,这倒是的.....
又是一部歌颂基友的电影。略显无聊~看看Amber Heard提神。
屌丝又逆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