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人在新大陆上留下了什麽:伟大的民族,强大的国家,以及曾经真实的精神乐园.当过去的道德法官蜕变为世界警察时,当美国人逐渐学会现实政治时,是谁的悲哀呢?自由女神已不在是全体人类的追求.那个英雄的年代,如同古希腊城邦一样,只存在于浩瀚的历史中了.英国人让美国人沿着它的思路走下去.呵,再见吧,往昔的灯塔.你和我们一样了.
非常主旋律的一部电影,算是一部标准的美国商业大片,放到中国,就是一部史诗版的战狼,估计票房又要刷新纪录?
影片拍摄的整体风格倒是不错,基本上是完美再现了美国的独立战争,但其本质实际是讲战争环境下的亲情,剧情基本都是老套路,打斗场面也都是经典的慢镜头欧式决斗,不过可圈可点的是电影的战争场面还是比较燃的,仿佛是真的把我带回了那个时代
从威廉•华莱士到本杰明•马丁,看“抗英奇侠”,痛揍英国殖民者。
老美的爱国主义精神里,总是满满的个人英雄主义!
爽则爽矣,套路亦是套路。
电影画面有热血沸腾的对阵厮杀,也有恢弘壮丽而不失细腻精美的美好景致。
作为好莱坞商业片,梅尔吉布森这个名字就已经把影片完成了一半。
浴血而生,战争英雄,为自由而战…这些词汇仿佛是为“电影里的他”量身定制。
感慨一句,渣归渣,你大爷永远是你大爷!
英国人表面绅士实际上就是虚伪骄傲贪婪的一个代表,烧房子,枪杀战俘,连孩子,妇女都不放过,看的我手都握紧拳头,可想而知,本杰明承受多大的悲痛,当然国家的利益始终大于个人利益,没有牺牲没有回报更没有自由那个时候的人打仗真他妈土,一排一排开枪,看的我都急整体说片子虽然很长,但是很震撼视觉,直接间接的抒发了建国不易的感情,伟大啊。。。
《爱国者》让我们领教了什么是美国式的主旋律电影。
Mel Gibson 在片中塑造了一个Forward的英雄形象。
影片很巧妙地把爱国和爱家的关系做了诠释,这个诠释有个前提,就是主人公马丁原先不愿意为国(殖民地)打仗,一心想和孩子过着平静的生活,而他的大儿子佳百列却想为自由而战,一系列事件,让这个勇猛的父亲不得不加入保卫国家的战争中,而在这个转变过程中,就必须有个残暴的敌人做为催化剂,这个敌人是英军上校Tavington,是他杀死了马丁的二儿子,放火烧了他们房子。
应该说剧本设计得不错,电影的背景是北美独立战争,美国的历史很短,很提供的战争背景并不多,Mel Gibson 的表演也不错,外表刚毅,内心深沉,既有勇猛机智的一面,也有爱心的展示。
这样的男人,是个能遮挡风雨的完美男人。
影片的场面宏大,制作精细,让我们见识了燧发枪时代的步兵战术,见识了英国全盛时期的殖民地移民的起居生活。
对照《爱国者》,我们发现,国产的主旋律电影存在很多欠缺,比如,佳百列被英军抓走,马丁带着两个幼子,追上并伏击了英军小分队,救出儿子。
这段情节像大陆的抗日剧一样狗血。
但美国人拍得认真,富有张力,之前的二儿子被杀为主人公的爆发做了铺垫,伏击那段让观众看得紧张,解恨。
而不是大陆抗日神剧那样,杀日本兵如儿戏。
我想,这或许是文化的差异,另一个原因就是美国人的主旋律除了爱国之外,更重要的是自由价值观。
而大陆戏在某种程度上是政治任务,拍得太多太滥了。
《爱国者》可做为极佳的参考。
这影片 真就 排队枪毙的时代250年前的战争就是这么 emm 出人意料然后前排人轮流射击不就类似于今天的轮盘赌?
不是我死就是你亡…y1s1这电影真是有意思写民兵 发动群众的力量一群农民出去硬干当游击队的时候偷鸡摸狗但是有用主角最后1v1反派boss用的居然是镰刀和锤子所谓大国崛起 无非如此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是,这是美国的主旋律电影,影片本身没有悬念,一步一步都在情理之中。
节奏感如此强烈,但是淹没不了其间父爱深情。
同样是主旋律,我自然不禁和国内的主旋律影片进行对照,比较的结果使我只能摇摇头叹口气:一个是商业片,一个是宣传片。
定位不一样,压力不一样,自然思路不一样,又自然最终的成果也是不一样的。
爱国者,光听名字大多数人一定会先入为主的判断,又是一部弘扬美国意识形态和个人主义价值观的电影,当然,在初次观影的时候我也是从一开始就抱着这种带有意识形态的主观概念来欣赏这部电影的。
第一遍观影结束的时候,当时的我觉得早期的美国人只不过是在以保家卫国的视角来评判这件事情,但是殊不知他们也是“保家卫国“的侵略者,他们是为了扩张领土海外殖民的产物,于是,那时我想写美国独立战争中印第安人的存亡然后草草了事。
不过幸好我有一个反复观看影片的习惯,随着一次又一次的观看这部电影,我恍然发现这不仅是一部史诗,而且是一部战争史诗,在电影界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优秀的战争片,必然是反战片。
当有了这个先决条件,我再去观看的时候,看到的则是一个与之前截然相反的“爱国者”。
本片的主角本杰明年轻的时候,参与过法国与印第安部落的战争,在这些早期殖民的残酷战争中,他痛失爱妻,从此发誓要永远的远离战争,成为了反战主义者,因此当人们在议院一同讨论要不要对英王军队宣战的时候,他说:“这场战争将不是在前线进行,也不是在遥远的战场,战火会在我们的身边燃烧,在我们的家园燃烧。
我们的孩子们将会亲身体验战争的可怕,他们的童真将会和我们一同死去……”。
但是他代表的少数还是服从了多数,随着战争的开始,战火最终还是烧到了他的家园,英军俘虏了他参军的大儿子,杀死了他年幼的小儿子,然后放火烧掉了他的房子。
这成为了压垮这个已经失去妻子男人的最后一根稻草,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原来珍视的一切都被人夺走,他终于揭竿而起。
当他为了解救大儿子,亲手杀掉了20多名英军的时候;当他对着一具已经死亡的英军尸体,歇斯底里一斧又一斧劈去的时候,我看到的并不是一位为国杀敌的爱国者,而是一位救子心切的父亲,一个迫于时局反抗的小人物。
在那个混乱的年代,这就是他唯一的抉择。
电影中牧师的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牧羊人要保护他的羊群,有时要赶走野狼。
在这种绝境之中,本杰明就成为了牧羊人,而他使命就是保护他那几个年纪尚小的孩子,赶走英军。
在影片中,还有一个角色让我印象深刻,就是那个代主人参军的黑奴,在大儿子向他描绘着独立之后人人平等的美好愿景的时候,他只是淡淡的回了一句:平等,听起来不错。
当他看到政府贴出的告示上面写着参军满一年的奴隶可以成为自由人并可以拿到军饷的时候,一个白人轻蔑的问他:“你自由之后能干什么?
”他虽然没有回答,但是眼睛里已经饱含着希望的光芒。
最后我想用教父中的一句话来说明我心目中真正的爱国者应有的样子,《教父》里的人生观:第一步要努力实现自我价值,第二步要全力照顾好家人,第三步要尽可能帮助善良的人,第四步为族群发声,第五步为国家争荣誉。
事实上作为男人,前两步成功,人生已算得上圆满,做到第三步堪称伟大,而随意颠倒次序的那些人,一般不值得信任。
不要说不可能,没有什么不可能。
——马里奥·普佐
看罢电影在想,如果是有部中国版的《爱国者》,可能会被这样设计:1 为表现日本人的残暴,不会用枪杀战俘这种小儿科的方式,应该是直接针对手无寸铁的平民的屠杀;如果是虐杀,效果更好。
2 日本人造的椅子比中国的好?
不可能,删掉。
替换之日本人的拳脚比不上中国大侠们的功夫。
3 汉奸在火烧祠堂、火烧会馆等公共场所时,决不能表现出半点不忍心,否则汉奸的丑恶形象会被破坏掉;必须一奸到底没商量,最好是边烧边叫嚣:这就是私通共匪的下场!
……4 出现在议事会议中的将军被人质询和责难——有病吧,在中国有关杀人的事业享有至高无上的荣誉。
将军应该下命令:你们被征调了。
5 身为上校的男猪脚很轻松地就加入了将军们的军事会议中?
这简直是疯了——太无视军队大佬们的存在了吧?
应该递报告。
(属无意义情结,删掉)6 革命胜利后解甲归田?
——有没有搞错?
仗不都白打了?
所以胜利后男猪脚必须而且只能有两个去处:要么出现在党政机关里,要么出现在人民军队里继续为人民服务……7 由第6推出,革命胜利后男猪脚自驾马车回家也是不能接受的——应该胸前戴着大红花,在列队欢迎的群众的山呼声中衣锦还乡。
注意:本文全是剧透。
哥曾经参加过法国和印第安人的战争,身经百战,屡立奇功,以至于哥虽然归隐田园,但是江湖上还是到处流传着哥的传说,提起哥的名字,大家都会说:哦,Benjamin Martin,那个法国佬!
有两下子。
但哥现在只是一个农夫。
哥的7个儿女都很爱哥,不厌其烦地跟哥玩锯椅子腿给哥摔个屁股朝天的把戏。
虽然哥在战场上是个无情的杀戮机器,但哥在生活中是个慈父,深得子女们爱戴。
漂亮又端庄的小姨子觊觎哥很久了,可惜哥对亡妻一往情深。
没办法,哥是那么重情重义。
独立战争打响了,哥是个以家庭为重的人,没有像那些初出茅庐的愣头青们一样请缨上阵。
可是,万恶的英国龙虾兵居然打到哥的家门口,开枪打死了哥的儿子,还要处决哥的大儿子。
哥今天不教训你一顿,哥就不是Benjamin Martin!
哥带着俩10岁出头的小儿子去树林里伏击龙虾兵行刑小队。
哥冲锋陷阵,一把印第安战斧砍倒一片敌人脑瓜子,在高地的两个儿子看着哥如战胜降临,满眼都是崇拜。
他们听过哥英勇的传说,但是亲眼看到还是很震撼的!
哥爷仨虽然只有最3把滑膛枪和一把印第安战斧,但几乎全歼了20名训练有素的正规龙虾兵,只留下一个活口给敌人带回了哥让人闻风丧胆的名声。
从此哥又多了一个外号叫“幽灵”!
让敌人布下天罗地网、不惜代价也要抓到的“幽灵”!
既然已经挑起了战争,哥决定干脆奋起反击。
哥在乡邻振臂一呼,应者云集,弟兄们都以哥为尊,哥毫无悬念成了这群人的领袖。
在一次交战中,有19名兄弟被俘。
哥一人独闯对方总指挥部,一条枪都没带,凭着哥过人的智谋和勇气,不费一兵一卒救回了全部的兄弟。
哥就是这么有勇有谋!
龙虾兵看不起我们民兵杂牌部队,但他们绝对想错了,哥正是利用这一点,创造了以少胜多反败为胜的奇迹。
最后,哥亲手对冧了杀死哥两个儿子的仇人,看着星条旗在我面前飘扬起来。
在这一刻,哥作为一个战争领袖,作为一个父亲,作为一个男人,形象无比伟岸!
喔喔喔 印第安人那儿去了
主旋律真是作啊
主旋律到让人倒胃口
Little Susan跑向她爸的那刻我哭了~
屁的爱国,果然美国的电影都是跟现实反着来的,讽刺!
张弛有度,梅尔就喜欢搞个人主义,他儿子和他在杀那个军官的时候太傻了,明明可以早就杀了他的还要搞那么多意外,明明是要耗时间,除去这些和个人英雄主义就完美了。
这部片子给我的教育就是:1.千万不要当着爸爸的面欺负人家孩子。2.JS.巴赫的E大调小协在1776已经流行到美洲了,比我想象得早。
看了勇敢的心又看这个就感觉再也不想看同类史诗电影了,反正感觉怎么都超越不了
美国人的抗英神剧,行!中国人的抗日神剧,不行!
因爱国者的片名以及救子与决战两场超燃(梅尔吉布森的表演是最强力的助燃剂)大戏而被通归于好莱坞主旋律难免咎由自取。不过占去更多篇幅的其他部分还是有点说道的,它甚至讲了一个与大卫芬奇七宗罪相近的故事:英国队长一出场就打死了本杰明的次子,暴怒;他不择手段只为地位与财富,贪婪;视本杰明为死对头只因对方更优秀,嫉妒;对待反抗民兵的态度,傲慢;追求锦衣豪宴大趴体,贪食。……反观本杰明,隐忍避战只为家人,大开杀戒只为复仇,约束手下不杀降敌,善于兵法韬略不做无谓牺牲,智救被俘战友时被死敌恶意挑衅也能顾全大局,最后当需要以小我成大局的时刻又能毅然决然挺身而出!金句:“凭啥要把三千英里外的一个独裁者换成一英里外的三千个独裁者?一个选举出的立法机构也能如国王一样践踏人权!”……三星半。
打架最后还是得靠农民,真是太主旋律了!
美国人的所谓“独立战争”是站在美洲印第安原住民的尸体上,在抢来的土地上,殖民政权反抗宗主国的战争,而今天被称之为“爱国者”。而一大部分曾沦为发达国家殖民地的第三世界观众如今却大家赞赏。
我是不大待见主流电影,但是人家确实也没什么硬伤,不能硬挑刺儿。
冗长,并且毫无激情
破产版的勇敢的心。 扛着旗开着挂冲锋 老梅真有你的。
抗英神剧,把英国人黑得体无完肤,看过梅尔吉普森的电影,一部比一部幼稚!
好爸爸 我觉得一个为了家庭而战争的人比起为了唱红歌而不看望自己儿子的人 一个是人 一个不知道是不是人
比起《勇敢的心》还是有差距。但希斯莱杰太粉嫩了吧!
那是怎样的一段记忆,在大学的教室里,欢呼,鼓掌,惊叹。久久缠绕,让我在那之后的时间里,一次又一次的反复看起,追寻的是梅尔吉普森勇破万军已经当年的那些感动和面孔。
美国主旋律,但是样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