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瑟雷尔先后模仿了400多封名人信件,虽然并不是什么巨额款项,但是可以改善她失业后的困境。
但是这个事要两说:第一,伊瑟雷尔被出版业淘汰,可以看出当八十年代的美国,不再对出版物有文学性的要求,尚行偶像效应,作家笔杆子并未要求有多硬,包装和演绎大行其道。
第二,伊瑟雷尔作为《纽约时报》的记者,曾出过畅销书,在她模仿名人信件的同时,可以看出她创作的实力,也做到了她笔下的每句话都十分贴合模仿对象。
生活一团糟的伊瑟雷尔,身边只有一只猫,因为年纪渐长,又不修边幅,出版发行公司果断放弃了她!
养猫和酗酒成为了她打发寂寞的方式。
最后她结识了一个浮夸又不靠谱的基佬朋友,他们虽然彼此都看不上,但是在患难时刻,他们成为了彼此信赖的人。
虽然,伊瑟雷尔也是因为这位朋友的不靠谱,最后锒铛入狱。
他们再见面的那场戏,是 梅丽莎 麦卡锡 与 理查德 格兰特 最能打动人的对手戏。
他们彼此疼惜着对方,也感谢着对方曾经的陪伴,但是终究不是一路人,同行一时却难以为伴。
这种描写底层两个落魄人的电影,很像2017年的一部《无处为家》,都描述了小人物对抗着社会既得利益群体,虽然最后结局都不算好,也许这就是生活的真相,社会的规则就是如此,虽然极其不合理,但是你执意拧着来,最后终究会被社会淘汰。
这是一部比较轻松的剧情片,喜剧演员 梅丽莎 麦卡锡 完美演绎了这一个不得志的中年女作家,提取了人物性格中刚毅的一面,市井气加上街头痞气,同时也是十分看重感情的人。
表演太过于细腻,都能感觉原型人物也就是这样吧!
偶然在电脑上看的电影,原本看名字以为是爱情片,夕阳无限好那种,看到一半胸闷的我抽了一根很久都没碰过的烟。
同样是伪造,为什么猫鼠游戏就没那种感觉呢?
看完闷着回味了三个小时,想不明白心情低落的原因,突然看到了CELIN 2021的大秀我突然想明白了一些事。
千禧时代的我还正青春活力呢,可是每天关注着豆瓣离婚帖子,避孕帖子,养老帖子,买房帖子,看着30岁女人分享自己的年龄焦虑,研究着产后恢复的瑜伽到底是怎样练习,爱好如同大爷一样养花看书听歌晒太阳。
不爱出门,不善于交际,拒绝交际。
我生怕会像女主一样被时代的洪流所抛弃。
即使现在我也感觉有点脱离尘世:从不看微博,不玩小红书,不化妆,不看抖音。
关注的话题都是比我还要大个几十岁的人才会讨论的事情,政治热点啊,资本运作啊……我好像精神世界已经很老了。
CELIN的设计师Hedi在上世纪风风火火的引领了潮流,如今却要追随潮流。
虽然我不知道他风格改变的真正原因,我也不好去揣测,但是这种焦虑情绪从电影刚开始就渗透到我的骨头里。
就更别提我看的书和电影都那么的老派……唉。
我真的是把老骨头,而且我厌烦社交的性格已经让我离世界越来越远了。
这电影看起来只是讲了个故事,可是这故事也太心酸了。
曾经大连最风光的琳琳舞厅,当时听着最潮的歌曲的大爷们可能谁都没想到它在几十年后会被电子舞曲和民谣吧取代,如今的蹦迪酒吧KTV可能在十几年后就灰飞烟灭了,可能只有大澡堂洗才是一直活下来的经典。
最近疫情之下书店危机爆发,唱片店早已经濒危和古董古着混搭,我追随的潮流原来已经是过时的节奏,又没有资本坚持自己的爱好,也没资格不去社交就能活着。
那除了荒唐的伪造八卦文书,她还有什么活路。
我还有什么活路。
真希望千禧时代能够一直坚持着,年轻着,活跃着。
不要被柴米油盐所束缚。
让我老的慢一点。
人,都要生活,需要一份工作来赚取一份薪水。
前几天,我跟两个朋友一起吃饭。
我们三个人已经有快大半年没有领到我们的薪水了。
我还好一点,毕竟家里还有存粮,够吃。
另外两个朋友就惨一点。
我在饭桌上问他们这些日子是怎么过来的。
他们都笑笑不语。
其实我是知道的。
一个靠老婆的接济,另外一个估计就是光靠银行的贷款,然后信用卡、花呗什么的。
我相信再过一段时间,他们的个人信用是绝对不可能好的。
以前我不能理解这样的生活,在市场上打滚两年后才知道创业的人不都是这样的吗?
我这两位朋友印在名片上的头衔也是某某公司的总经理,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去查一下,他们一定还都是法定代表人,俗称的老板。
可惜,表面的光鲜掩盖不了口袋里没钱的窘迫。
但是人都要生活下去的。
在没有办法的时候,不免就会做一些犯罪的事。
你要说这些人会因此后悔吗?
我觉得是不会的。
不这么做,他们就会饿死。
为了吃饭,人总是会突破自己的底线!
像朱自清老先生那样饿死不吃美国粮,有骨气的人终究是少数!
芸芸众生,都是凡夫俗子罢了!
说了这么多,那是因为这些感慨都是我看《你能原谅我吗?
》这部电影有感而发。
作家李.伊瑟列尔(lee Israel)算是一个知名传记作家,曾经也有一部作品上过畅销作品排行榜。
可惜,51岁的她,既写不出好的作品,又因为嘴巴坏丢掉了工作。
没有工作就没有收入。
人要吃饭,租来的房子要付房租,连心爱的猫得了病也要治。
这一切的一切都急需要她想办法挣到钱。
读书人,能想什么法子挣钱呢?
NO WAY!可怜她最后把自己的书拿去卖,结果人家书店还不收,对待她这一个知名的作家像对待一个叫花子。
有一个偶然的机会,她把著名作家写给自己的信卖给了书商,并从书商这里得到了一笔不菲的卖价之后,她开始觉得这是一条摆脱现在困境的法子。
于是她就开始伪造那些已经离世的作者的信件,然后把它们卖给愿意为它付费的收藏家。
据说,她先后伪造了四百多封这样的作品。
她用被伪造者的口气写信,冒充他们的签名,刚开始她还有一点担心被发现,后来她甚至喜欢上了这样被代入的生活,仿佛她就是他们,她沉迷于被伪造的人生之中。
LEE israel最后在法庭讲,她并不后悔,这个工作她真心的喜欢!
当然不是指她去卖信的这一段,而是她代入以作者的口气写信这一段。
纸从来包不住火。
时间久了,lee israel的诈骗罪行就曝了光。
她被判处有罪,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最后她的刑期在我看来法官真的是很仁慈,并不太重。
当然在美国那样的社会,一个人的信用破产了,那么因此带来的惩罚将远远比坐牢严重得多!
这个人将失去她所有的朋友,正如lee路过朋友的书店,只能默默地看着,无法再推门而入了。
最后lee把她的故事写成了本人的传记并出版,纽约时报评论她这一本新作是“最卑鄙而又精彩的故事”。
一个作者,甚至是一个算是小有名气的作家,原来也会如此落魄!
这对于有志于写作这一条上的年青人会不会是一大打击呢?
你能原谅我吗?
又是一个Loser的故事。
一个传记女作者,性子傲,脾气差,酗酒,肥胖,全方位loser。
事业挫败:作品在书店被2.5折贱卖,被店员鄙视。
写不出新作品,被经纪人唾弃。
社交挫败:没有朋友,没有家人,只有一只猫相依为命。
生活挫败:潦倒到房租都付不起,家里乱成垃圾堆,床底下都是猫屎,参加个聚会还要骗一件大衣穿回家。
人生挫败:年过五十,一无所有。
偶然的机会发现自己可以通过杜撰已逝名人书信,卖给那些收藏家来赚钱,这些收益可以让自己的人生逐渐回暖,这种感觉就像垂危的生命突然有了稻草,再努力一点还有回春的机会。
仿佛是有一种天分,或者是传记作者的身份使然,她能把这些名人来往的书信写得跟真的似的,那些语气和遣词造句仿佛就出自那些名人笔下,因而水涨船高,在市场上被不断抬价。
这种以假乱真瞒天过海的本事,让她突然有了成就感。
除了钱,她还获得了朋友和酒。
那些收藏家为何热衷于收藏名人书信呢?
大概优越感作祟,“人无我有”的虚荣心让人沉迷,所以容易被蒙蔽。
对于这个圈子的人来说,名人书信就是一种高傲的社交资本,即便那书信是假的。
可除了杜撰的人,谁又知道那是假的呢?
名人的亲信们吧。
事情总有暴露的那天,该发生的总会发生,毕竟谁也逃不过墨菲定律。
伪造了400多封书信,有些传到了名人亲信那里,就会被怀疑。
最后FBI找来。
庭审上,她特别坦诚:我并不后悔。
相反,杜撰书信的那些日子反而是这辈子最开心的日子,生命的价值在杜撰中被释放了,一个作者就此找到了自己的人生闪光点。
很丧。
想起海边的曼切斯特,醉乡民谣,倒带人生…真几把操蛋。
豆瓣7.1分低了,可能大家都对丧逼失去耐性了。
片子节奏微慢,但106分钟并不冗长,镜头没有一个多余的。
太多看似漫不经心的细节都在加深这一个人物的悲剧感。
配乐突出,没有大喜大悲,就是伴着剧情缓缓流淌出的爵士骚灵小调也将那种无处安放的挫败感烘托得正好。
演员表演也精彩,喜剧出身的梅丽莎值得一个小金人影后提名。
男配也给力,游刃有余。
原载于 个人公众号:一只开山怪(或搜索:herringcat) 1990年某一天的晚上,51岁的Lee Israel正窝在一个纽约狭小房间里的单人沙发上,她拿着一包虾片,看着一部台词早就熟念于心的黑白老电影。
她跟着电影画面背诵台词,话音落了,嚼一口虾片,喝口酒,撸一手旁边捡回来的病猫Doris。
她早上刚因为顶撞上司且酗酒从临时岗被开除。
她正处于糟糕的一天的结尾处。
她对这已经习以为常了。
Can You Ever Forgive Me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Lee曾经是个大人物。
她曾为Tallulah Bankhead和Dorothy Kilgallen写过传记。
她的第二本书——Kilgallen甚至在1979年登上了《纽约时报》的畅销书排行榜。
(Tallulah Bankhead,女演员,希区柯克早期电影《怒海孤舟》的女主;Dorothy Kilgallen,《纽约晚报》的先驱女记者,因在梦露死前与其通过电话和调查JFK的死亡被传奇化)成名不久,1983年,Macmillan出版社给了她一笔预付款,让她开始写一本未经授权Estée Lauder的传记去揭露这位化妆品巨头不光彩的一面。
Estée Lauder曾多次让律师出价,表示愿意以6万美元甚至更高的价格让Lee放弃写这本书。
Lee拒绝了。
作为报复和反击,Estée Lauder在1985年秋天出版了自己的回忆录,和Lee写的Estee Lauder: Beyond the Magic同一时间出版。
一本名人亲自写就的传记和一个传记作家的书相比,毫无疑问,前者对于普通读者来说更具有吸引力。
Lee的传记遭到了评论家的抨击,没有人愿意买它。
这次失败让Lee的职业生涯从巅峰跌倒谷底。
在光辉时期Lee就没有规划好自己的职业生涯——她不愿意去参加签售会,不愿意去出版商酒会,不愿意为吸引读者妥协自己对写作的要求。
而当没有人在意她的名字时,过往的随意傲慢与经营不善的财务使她的生活突然变得穷困潦倒。
她打过零工,从私人助理到法律校对,但都被解雇了。
于是,我们看见了51岁的Lee的独居生活,又被戏称为“一个豆瓣er的晚年生活”。
她申请了社会福利,为了支付日常杂货不得不贩卖书和私藏,正为房租(以及清理房间里的苍蝇和蟑螂),喝杜松子酒(并一不小心就喝多的坏习惯),和对刚捡回来的Doris(一只街头流浪病猫)的热爱而苦苦挣扎。
而这时,仙女出现了。
她问Lee:
Lee说, A bad bitch.
Lee当时正在林肯中心的图书馆,为她给Soap Opera Digest写的一篇关于Fanny Brice的文章寻找材料。
在图书馆里给她的资料盒里,她发现了几封Fanny Brice的信。
(Fanny Brice是美国著名的喜剧演员、歌手、戏剧演员和电影演员)“对我来说,把名人来信看作是可以出售的东西,而不是第一手信息来源,是一种全新的想法。
在我过去的岁月中,我只拥有并出售过一封这样的信:凯瑟琳·赫本写给我的一封感人的手写信件,内容都是关于Spencer Tracy的去世”。
手写信上的墨水好像被水渍弄脏了一样,而赫本在最后写着”all tears”。
这封浸透了赫本眼泪的信被Lee以250美元的价格卖给了书店店主Anna “我需要的不仅仅是赫本的眼泪”Lee在回忆这个交易时写道。
(Anna在电影里是一位30岁左右的书店老板,甚至和Lee有了一段无疾而终似是而非的感情,但现实里这位书店女主人已经80多岁了)“这些信件来自死去的人,但Doris和我还活着。
”秉持着这种死人不足惜,活人大可为的态度。
趁没人注意,Lee偷偷把三封Brice的信塞进了她的鞋里。
她以每封信售价40美元的价格卖掉了偷来的信,换得了第一笔新收入。
并且看到了一束来自未来的曙光——买家告诉她,她愿意“为更好的内容付出更多”。
Lee的犯罪生涯开始了。
可能致使她最终迈出这一步的原因是生活所迫,但在此之前,她就有表现出出格的“恶意”的前科——她曾给出版界的重要人物打电话,假装自己是Nora Ephron(如果你不认识她,请戳回顾:爱情是纽约熟食店的假高潮?
),并在对方小心翼翼的凑到电话旁恭敬的附耳倾听时,大声咒骂他们(这个恶作剧让她收到了Nora律师的警告信和私家侦探的拜访);为了对付一个禁止她上班的员工,她自称是他的邻居,并告诉他他家着火了。
在电影里,她还在参加了一个令人沮丧的晚宴后,对衣帽间的看守员大言不惭的说谎:“我的号码牌丢了,但那件大衣就是我的。
”实际上,她根本没有穿大衣来。
(Lee在书店外给书店打虚假火警电话,报复那位对她很不友善的店员)是的,Lee就是这么个不修边幅嘟嘟囔囔对世界都是不满的bad bitch。
她出狱后的回忆录里详细的记载了她的作案过程。
首先,为了能够访问纽约公共图书馆和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的稀有书和手稿分区,Lee篡改了Macmillan出版社授权给她用以完成Estée Lauder传记的许可。
被篡改后,那个许可上写着“授权Lee为完成一本书名暂定为《作家与酗酒》的作品访问图书馆手写珍藏”。
进入图书馆后,她会仔细的挑选作案目标。
并不是任何名人的信件都可以被模仿。
“纸张必须是普通的,而不是个性化的。
信件必须是被打印出来的,只要仿造签名就很容易。
当然,例如Walt Disney的签名就不能模仿,他的字看上去像《联邦条例》下面的什么东西。
”
“在我第一次去图书馆时,我会假装做笔记,但我实际是在监测各个图书馆的安全系统。
最具威胁的安全因素仍是图书管理员,他们会给我一箱信件,并在我归还信件后检查内容。
”Lee已经将自己的仿制信件量产了。
她在曼哈顿上西区租了一个储物柜,里面装满了她用于伪造信件的老式打字机,每台打印机都有不同的作者名字的标签用以区别。
她经常去图书馆,从过期期刊的背面撕下空白页,以确保有足够的古老白纸用以仿造信件。
为了达到以假乱真,她仔细研究签名记号,同时查阅大量资料和传记使信件的内容符合时代和人物背景。
电影里有一幕就是她用厨房的电炉熨平一封伪造的信,以制造时代感。
她的作品足够逼真,甚至有一封Lee模仿Noël Coward的伪造信被当做真品附在了2007年出版的The Letters of Noel Coward一书当中。
她的伪造作品品类很多,有的只是模仿署名;有的是在“Yours truly, xxxx”之后的底部空白处加PS附言,既增加了字数,也丰富了信件内容,可以卖出更高的价格;有的就是卖原件,她把自己伪造的信件还给图书馆作为手稿收藏。
“这些信很有趣。
它们就像小论文一样,立竿见影。
法国人称之为un jeu d ' esprit——异想天开。
这是非常有创造性的,并带来了非常直接的满足。
我每天都写一封信,把它们送到经销商那里,经销商很喜欢这些信,我会拿到现金报酬。
”
据估计,在一年半内,Lee偷走、篡改或伪造了400多封信件,包括Ernest Hemingway, Dorothy Parker,Noël Coward, Edna Ferber, Lillian Hellman,Louise Brooks和Humphrey Bogart……Lee的作品通过她的同伙Jack卖给了全国30多家手稿经销商,单封作品售价往往在50美元到200美元之间。
时不时的伪造信件成为了她快速赚钱的手段,让她能够毫不费力的支付Doris的医药费和房租,手头充裕的出现在酒吧。
这个故事看起来很像Lee,用完美的赝品欺骗了那些本来就可能是骗子的人。
但那些买她的伪造信的经销者,真的就是被骗的傻瓜吗?
或许不是。
在VICE的采访中,记者问Lee,你为什么要在每一次贩卖伪造信件的时候都编造一个看起来很像那么回事的信件来源。
Lee说,“其实来源并不重要。
如果你给我带来一封信,不管你说什么,我都想知道你是怎么得到它的。
听这封信从哪里来的故事就已经很有趣了,更不用说要进一步验证它的真实性了。
但我从未被认真问及任何有关信件出处的问题。
这可能是因为他们知道我是一个著名的作家,我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而且,当经销商开始因为这些签名信件得到巨大回报时,我想他们就不再问问题了。
”Lee甚至爆料:“我和一个商人共进晚餐时,他说:‘如果我们(手稿经销商)说信件是真的,那它们就是真的。
’这真令人难以置信!
”对于经销商,信件的出处并不是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它的内容足够惊人。
经销商没有信誉。
Lee和经销商的利益争斗本来就是一场骗中骗。
此外,Lee的犯罪故事的有趣之处在于,它抛出了一个问题——人们愿意为好的故事付出多大的代价?
制造故事,或者用一个坏词儿——制造噱头,就是人类的一种本能需求吧。
信件是一种极其私人化的物品,它比大多数私人物品更私密。
因为它附带着具象化的书写者的思想。
思想是无法被全部物化的,因此而显得极为珍贵。
而收藏者们,仰慕者们,希望高价买到别人的书信往来,往往是出于一种想要获得亲密感的窥探,一种好奇心。
需要通过窥探别人,并依附于他人才能够继续生存下去。
对于内容的渴求和好奇才让人带着秘密活到现在,并不断地去隐藏更多的秘密。
如果没有秘密,就幻想,通过臆想来得到精神的满足。
再不行,就自己制造噱头,利用故事。
从窥探私密信件到其他私人事务,就是现代八卦吧。
这才是贩卖故事的商机——从别人最隐秘的秘密(大脑或是秘密)中获得些什么。
在Lee的故事里,她自己是幻想者。
那些买她的信件的收藏家们是窥探者。
作为一个传记作家,Lee习惯于将真实的自己隐藏在传记人物背后,她像捕捉猎物一样观察他人,了解他们的习惯和过去,从而才能写出得到《纽约时报》好评的传记。
同样,在她伪造书信的时候,她虽然给那些信作者添加了不少自己的感受,借由他们的名字说出自己的观点,但实际上,她仍然在隐藏自己。
甚至出色的隐藏到,让收藏者和阅读者都浑然不知的地步。
这恰恰能说明她的笔调是多么的善变,善于依附于他人而存在。
她把自己对名人的理解付诸于伪造的信件中,投射出她希望别人会做出的反应。
这是模仿,是幻想。
而阅读者,购买者,收藏家,往往就希望在名人身上看见自己的影子,让名人们更接地气一点,更贴近自己一点。
FBI负责Lee Israel一案的首席调查员Carl Burrell说,他特别喜欢她伪造的Ernest Hemingway的一封信——“海明威会抱怨由Spencer Tracy在《老人与海》中扮演主角”。
经销商们的利益骗局,窥探者们心甘情愿的幻想,以及她自己出神入化了无痕迹的模仿,让Lee成为了文学史上最成功的伪造者之一。
借用伟大的con man Neal Caffery的一句名言——每一个故事都有好的结局,就看你把哪里看做结束。
如果Lee的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那真的是一个可爱的快乐结局——收藏家们得到了他们想要的有趣的私人信件,经销商们分到了可观的收入,Lee可以支付房租和Doris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但是,生活让这个故事继续走了下去。
1992年底,纽约一位名叫David Lowenherz的经销商买下了Lee伪造的海明威写给记者Norman Cousins的长信。
直到Lownherz发现这封信属于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的收藏,他才发现事情不太对。
他与大学取得了联系,并联系了认识的FBI职员。
哥大图书管理员在他们的收藏品中发现了伪造品。
他们查看了门禁卡使用签名册,想知道最近谁能看到这封信。
一个熟悉的名字出现了——Lee Israel。
FBI将她告上了法院。
1993年6月,Lee Israel承认了一项在州际贸易中串谋运输被盗财产的罪名。
她被判处六个月的软禁和五年的缓刑。
不过,更令人觉得讽刺的是,这样一个由制造故事,贩卖故事开始的犯罪案件。
就连审判它的法官都喜欢制造故事。
Lee的回忆录里记述道,一个畅销书作家犯了伪造犯罪的案件庭审时吸引了大量媒体,法官甚至对媒体放话要判Lee长期入狱服刑,就是为了提升自己在媒体前的曝光度。
你看,没有人能抵抗故事的诱惑。
Lee Israel于2014年12月24日在曼哈顿去世,享年75岁。
(Lee Israel生前照片)《纽约时报》给她的讣闻里写道:虽然FBI介入并追回了许多被盗信件,和Lee伪造的假信。
然而,负责此事的调查员认为还有更多的信件未被发现。
PS:附一张Can You Ever Forgive Me男配Jack的剧照,他是Lee在酒吧认识的gay,也是Lee一直的骗子搭档。
这篇推送因为篇幅所限,没有太多写他,但他为电影增色不少。
传记作家的精彩传记,当故事出现的时候就开始了它的走样之旅,也正是在经历这样许多的变化,才得以让故事展现更多的可能性。
不同于故事中的传记作家那样失去了市场,近些年传记类电影和故事层出不穷的出现,已经成为时下的一大热门,就和当年发掘图坦卡门陵墓一样的埃及风潮一样,娱乐首先服务于大众,因为有利益。
而大众的八卦热情好像一直处于高涨的状态,很难记住一个名人的全部所作所为,可是那个名人有着种种见不得人的隐私,却是深入大众的心,拿破仑的小儿麻痹、希区柯克的窥隐癖、莎士比亚的同性恋。
有太多的名人了,犹如众星般在历史上耀眼闪烁——各领风骚数百年。
而有钱人对名人的遗物和种种书信又有着追逐的热情,闲情雅致的疯魔,当一件物品冠以一段名人的逸闻,则这件物品就是无价之宝。
因为,每个人的人生只有一次,在有限的时间内在不同的空间中只能存在一次,也只有一次,而那些留下来的物品,记录下了那个瞬间。
由此而显得弥足珍贵,现代信息技术记录下的内容已经进入了“秒删”期,因为有太多的话前人已经说过,越来越少的发现,因为已经被发现过,越来越多的摘抄,因为已被发表过。
哪来那么多的发明与创造?
颠覆需要的不仅是勇气,还需运气。
苹果的火爆,诺基亚的隐退,时代的弄潮儿。
人们追逐的不过是虚影罢了,哪有那么多的名人?
一捧黄土罢了。
这位女作家浑身上下都是缺点,肥得油腻、言语粗鄙,工作能力差,不合群脾气大,为了生存还干起伪造名家手信真迹的违法勾当,最终上了法院。
可就是这样一位壳比肉厚的女人,却让人心生可爱之情。
有人说,如果她再理性一些选个好工作,生活不会这么艰难,有人说,她满身是刺肯定很缺爱。
不知道什么原因造就了如今的她,但是我确定她活得并不邋遢并不虚弱,反而比世上许多条件看似更优厚的人更加认真地对待生活、也更加期待未来的可能性。
通过她我仿佛看到造物主的智慧,因为这样鲜活有力量的生命不容易的生活着,让我们看到了人之为人生而不凡的模样,看到了光芒从裂缝穿透出的力量,看到了万花筒折射出的不一样的色彩。
仿佛一颗投入湖面的石头,激起内心深处的涟漪,唤醒内心沉睡着的老虎。
只不过她是真老虎,她有自己的武器,有自己的骄傲,有自己的信仰,而这恐怕是百分之八十的人都未必拥有的幸运。
感恩,世界上有着如此多不像我这样的人儿的存在,他们的故事都是我们每天观看的精彩电影。
对不起,《你能原谅我吗?
》 Can You Ever Forgive Me?改编于李·伊斯雷尔Lee Israel的同名自传小说。
在美国真要当个作家不是件容易事。
李(梅丽莎·麦卡西 Melissa McCarthy饰)就是这样一个专写文人传记的作家。
尽管她的著作甚至在“纽约时报”畅销书列上过榜。
可现在她已经过气了,也没有了工作,不单一无所有,还欠几个月的房租,自己宝贝的猫病都没钱治,日子一天比一天难过。
她往往醉醺醺的,再加上个烂脾气到处得罪人,把自己的生路都断了,因此51岁的她只能做得就是不时要耍点无赖,或者乘机小偷小摸。
总的来说,日子过得结结巴巴或者更糟。
最后她不得不把自己珍藏的赫本的亲笔信卖掉了。
又过了两天,她在图书馆的书里看到夹着一封作家范妮·布莱斯的信。
她把信又卖了个好价钱。
当然这不是个长远过日子的办法。
就这样,她开始了山寨名人信件的绝招。
然后再出售给一个个旧书店。
虽然没有致富,但也做到了衣食无忧。
在酒吧里,她还结识了个流浪汉杰克(理查德·E·格兰特 Richard E. Grant饰)。
也是个不靠谱的家伙,不单酗酒,还吸毒,有时候还做点贩毒的生意。
两个人臭味相投,因此谈的都挺投机的,成了好朋友。
当李发现了自己不单被警察钉上了,而且上了书店老板的黑名单后,她安排了杰克去推销这些假信。
当然最后他们两人都被抓起来了。
为了轻判她接受认罪。
判决是监外执行五年。
她把这段经历写成了这本书。
她于2014年74岁去世。
李·伊斯雷本人虽然有“窃书不能算偷”的说法,但李还是被抓了。
不过总的说起来,她还是个雅贼。
为了山寨这些信件,她还买了好几个旧打字机,模仿作家的签字,再凭自己对作家的知识而对信件添油加醋。
判刑后,她还看到自己的假信在市面高价出售。
所以她对自己一手还很骄傲。
在法庭认罪时,她觉得这是她一生最得意的一段时间。
从李的经历来看,在美国当作家不容易。
美国没有什么作家协会。
一旦卖不出作品就要饿肚子。
所以她有段时间靠救济过日子,当然这也不能作为她犯罪的理由。
由此可以得知,作假真是件技术活。
连续剧《古董局中局》,就知道中国也有假古董。
作者马伯庸的微博里提到以前上海藏书家潘明训先生收藏的《黄氏补千家集注杜工部诗》结尾处制版人的名字和制版日期被人删去了,这样一册元版古籍就提升到了宋版。
造假这码事,古今中外雷同。
可以想象到当她刚从大学毕业出来后,意气风发,为作家名人写传记,而且上了“纽约时报”的畅销书榜。
只因为一本失败的书而每况愈下,最后穷困潦倒。
一步错,就走向了深渊。
李·伊斯雷尔令我想起另一部电影,《派克夫人的情人》“Mrs. Parker and the Vicious Circle (1994)”,朵诺西·派克也是纽约的犹太女作家,不过她一生要开心多了,她不是同性恋。
结婚后仍然有无数朋友,她在自己文艺圈子几乎天天聚会谈笑风生,接着在好莱坞写剧本而大展身手。
但最后回到纽约时,老友和丈夫都已离去,没有子女,没有广场舞,就剩下她孤身一人,醉醺醺的在街上晃来晃去,同样的令人感叹到她的寂寞。
作为一个知名作家,这部电影也几次提到她。
本片得奥斯卡剧本改编奖提名。
导演玛丽埃尔·海勒 Marielle Heller曾经导过《少女日记》“ The Diary of a Teenage Girl (2015)”(见我的博文“《少女日记》不是《少女之心》”)梅丽莎·麦卡西以本片和《伴娘》“ Bridesmaids (2011)”得奥斯卡提名,以本片和《女间谍》“Spy (2015)”得金球奖提名(见我的博文“《女间谍》”)。
英国演员理查德·E·格兰特以本片得奥斯卡和金球奖提名。
毕竟人类历史是没有办法复制的.社会发展也是不能复制的,而传播手段,智力成果的保护,形式还是最重要的.PS,其实是技术是最重要的,科技最重要的.内容重复了,不过换汤不换药,或者是换个载体,换个即得利益体,'伪造'模仿抄袭临摹,可以是简单劳动成果,也可能是复杂技术形式.形式和内容结合到一起的时候,事非因果曲直明辩,就要看行为性质,包括损益成果了.'伪造'的模仿的书信完全可以出版啊.只要实名实姓的说是伪造抄袭模仿甚至是剽窃的,但是有特殊的艺术形式和创造价值.这在文学作品和艺术领域本来就是屡见不鲜的.论责任归属,一为人身权,尤其是署名权,转载改编要注明出处和实名实姓;二为财产权,尤其是发行出租等等一切营利性行为的处断.至于怎么判断创造性和艺术价值,还有编辑记者,出版商发行方,实在不行还有公共网络,社交平台,私人传播,学术交流.这些都不能限制其价值合理合法的体现啊.实名实姓的说是伪造的模仿的,天下文章一大抄,模仿文人,或者是用文人的情怀去写作,也不是什么坏事情,毕竟伪造这件"小事",在文学和艺术领域其实就是个"创造""创作"的真伪问题,如果有艺术和文学价值,自然就是"作品","伪造"和"虚构"一样,都是文学创作和艺术价值的手段和体现.也是人类能沟通的张力本源. 比如伪造的名画(不如名画的价值),比如临摹的书法(不如原帖的价值),但一样是作品,尤其是伪造临摹的复制过程中,有个人劳力价值体现的.比如书法名家模仿的临摹石碑帖画,换了形式和载体,虽然"内容"是一样的,但是形式上载体上还是有创新,甚至是创造性.所以法律含义上的"伪造""抄袭""模仿""临摹",跟文学作品领域的"伪造""抄袭""模仿""临摹"也不完全一致.不能说王安石临摹了某个石碑帖画,模仿了某种画风笔风,就不是作品了,没有艺术价值和独创性了. 现代社会对著作权知识产权的保护,因为载体形式的不同,相同或者是相类似的内容,也可能成为作品的,比如演绎作品,比如汇编.但是传统意义上的,甚至是论文之类的,大段大段的抄袭剪切复制,还是能被判断出真伪,价值高低,是否独创性的,是否有新的内容代表,或者是新的形式载体,甚至是新的技术成果等等.但是涉及到著作权,比如署名权完整权,比如表演权播放权发行权出租权,比如知识产权,登记制度,预防侵权,包括网络侵权等等措施.完全可以合理合法的解决这一问题啊.解决的问题的办法就是,实名实姓,模仿名人书信,然后署名姓结集,发行出租出售,或者是表演播放.这样就完全没有问题了.完全可以合理合法的规避法律责任啊.要那么多猜测假证伪证臆想甚至是偷窃剽窃抄袭伪造的各种侵权手段做什么?不懂一些处于法律和艺术领域的法盲们或者是文盲们,到底在搞什么.这电影完全算是演绎作品了.很好的解决了"盗版""心灵鸡汤"类的抄袭文存在的解决办法,让那些文不成法不成理不成的作品或者是作者们,有点现代社会的容身场所.不要总是处于法与理的边缘.甚至是做些与艺术绝缘的,更与法律无关的事情.比如诈骗啊卖银嫖娼啊,不劳而获抢劫强奸殴打拘留精神伪证假证,甚至是花钱买凶买凶杀人谋财害命的事情啊.所以"独创性"这种判断标准, 是否可以修改为,一部作品只要表现形式上与已有作品存在差异,哪怕是对已有作品的完全的或实质的模仿甚至是抄袭,也可以视为具有独创性.毕竟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是指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但是并没有限制形式类型,尤其是著作权发展到今天,形式多样化,远超于内容多样化的意义.著作权其中所谓的"独创性",不如说"初源性",最初起源是哪里,后续加工编辑改编,形式变换设计,技术革新,又是哪里,其中以智力成果的类型判断,属于文学或者艺术领域的,或属于科学科技范畴.后者一般会有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多种知识产权保护类型和载体措施综合管辖,权利主体可以从客体形式中自由选择,专有权利专属性质最明显和对专有权利主体最为有利的,还有最能保护和展现智力成果的.就如古代诗词,典故这样的文字作品,其抄袭模仿伪造也是层出不穷的,但是放到今天来,实名实姓归属权利主体后,还是会被称为作品的.比如三国,历经三国志, 三国志演义, 三国志通俗演义史传等等,内容上各种"增补抄袭模仿剽窃", 再比如歌剧魅影,音乐剧,舞台剧,电影,文学作品,各种表现形式皆有.所以同样的内容(智力成果),展现为不同的载体形式,才是当今"著作权"的保护重点.技术发展,导致在法律上意义上,著作权中作品能承载的"智力成果","智力"程度其实是相对萎缩了,早期局限在几大复制传播(版权)的技术形式上,印刷术首当其冲,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 美术建筑,摄影电影, 图形作品模型作品紧随其后, 计算机发展又再度扩张了其表现形式,及于现在的APP软件甚至是会计软件,各种应用程序,更有CPU,芯片等等.智力成果,更多体现在载体形式多样复杂性,而不是内容独创性上.人文性质的著作权,科技性质的专利权,更有商业价值的,商标权商号权, 再如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等.智力成果的表现形式,早就超越了"作品"这种智力载体的低技术高劳作复制形式,形成于生活和实践中,更有价值的更易于表现和被复制的载体,"科技"产品商品,比如光碟,比如桌椅,比如书藉,比如U盘,硬盘,甚至是计算机,最简单的象是手机,更比比皆是.而"内容"却转换为流量,信息,符号,数据.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文字,图象图形等.所谓的智力劳动成果最小元素单位,符号,不仅于文字图象等,甚至是包括逻辑运算物理化学原理,作用于物质的美感,更加复杂,也更加冰冷了.这样才有越来越多的社会和人文冲突,甚至是战争,才会有科技发达后的二战核武,种族灭绝性质的国际和地区冲突.这些已经不是一国法律所能界定的,也不是哲学或者思想通融,或者是简单的政治理解甚至是权力统治能解决的.最后说回抄袭和伪造仿造临摹吧,著作权里面也是有相应保护手段的,当不同形式相同内容,甚至是不同权利主体出现的时候,如果被大量复制加工转载甚至是出版发行表演演绎了,按形式,如果是新得载体,并且有相应的创造和艺术价值,也就是独创性,依旧侵权了(初源性),即不是免费表演也不是公益教育学习甚至是科研报道使用,那就要从侵权主体,比如表演出版录制播放者(著作权邻接权利主体);还有被侵权作品的权利归属主体,比如人身权中的署名权比如财产权的改编表演发行等等多方面的主体,追究原因了;如果涉及邻接权,版式设计, 专有出版的署作权,还需要进一步确权,再计算侵害和损益.从而分割财产价值,划分责任形式和决定赔偿补偿方式.
去油麻地电影中心看这部电影还是10天之前的事情。
说实话,我并不爱这部电影,它的距离感让我甚至有些无能为力,但是我现在要为这部电影写一篇评论,因为截至到2018年12月27日,豆瓣仅有不到300人看过这套戏,只有4篇评论。
是的,这是一个机会,在这部电影被炒热之前,一个增加读者阅读量的机会。
委屈求全地用文字编织一篇评论,这本身只是为了以投机取巧的方式,让更多的人可以读到自己的作品——这种为了名声的妥协,是Lee并不会做的。
那么这篇理应是憋出来的评论,就先从我不喜欢它的理由开始吧。
1)人物扁平化。
在这套电影里,几乎所有的人物都是可以用一个标签钉死的。
无论是刻薄的经纪人Marjorie,还是过於戏剧化且愚蠢的Jack,还是恃才傲物又十分偏执的Lee,为了凸出他们形象的某些特质,影片反而把他们脸谱化,人物的复杂性在这样的情况下却丢失了。
不立体的人物,是很难让观众/读者产生共情的。
作家理应是世界上最为复杂的人群之一,他们是生活和人性的观察者,用文字记录并丰富甚至篡改现实。
但是Lee是一个传记作家,她算得上我们在文学研究领域所探讨的,以才华取胜的虚构作家吗?
在Lee和Marjorie的对峙中,我们得知,Lee曾有过作品登上《纽约时报》畅销书单,但她从来不配合出版商,不接受采访,不参与签售,不在乎宣传自己作为作家的名气,以至于一直默默无名。
现在,她又要写并没有太大市场的Fanny Brice的传记。
传记强调的是忠实,所以传记作家的作品,更多像是在记录历史。
读者阅读传记,更多关注的是名人的经历和事件,文字记录通顺有条理即可,作者的文字太具风格,对于传记写作来说,反而不一定是好事情。
Lee甘愿做一名合格的传记作家,隐身于作品之后,她这种对于传记体裁的妥协和谦卑,与她对于自己才华偏执的自信,实际上是有些矛盾的。
或者说,传记写作本身并不能展现作者的才华,倒是可以展现作者的勤恳,而且传记作品也很少具有文学性。
从这个意义上,Lee其实是在不该执着的地方执着,而且执着得毫无根据——如果才华横溢,早就该写非虚构作品了。
在这样的前提之下,Lee却让自己的生活境况潦倒到连房租都付不起,欠着宠物医院几十美元医疗费,为了几美元和书店员工争执。
这样的戏剧冲突显得过于突兀,并不能让观众产生同情——感觉这样低于最基本生活线,没有尊严的生活恶果完全是Lee自找的。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Lee依然趾高气昂地来找Marjorie要1万美金的预付金。
她当然毫无意外地被经纪人怼回去了,让她有了名气的本钱,再过来狗仗人势地批评经纪人。
再说Jack,他简直是铁了心地往坑队友的笨蛋方向发展。
需要他添麻烦,他毫无意外地在每一个可能的地方犯低级的错误。
Lee让他住自己家,Jack就一定会把基佬小男友带过来乱搞;Lee让他喂猫,他就一定会让猫死掉;Lee让他帮着卖赝品书信,他一定会惺惺作态地成功引起买家的怀疑;他也一定会被FBI抓住,然后供出Lee。
这种过于夸张戏剧化和脸谱化的人物,反而对于情节方面的戏剧冲突起到了弱化的作用。
对于一个智商和行动力为负的人,他把事情办砸,那简直是99%的事情。
这样的概率,对于观众来说,就表示着没有悬念;过于简单化,这就是对于真实感的背离,换言之,这些都促进了观众和剧情的距离感。
2)文化的距离感关于伪造进而攫取不正当利益的电影,我想很多人会想起Catch Me If You Can。
小李子精心研究伪造支票的方法,一笔一笔地兑换着巨额财富,甚至逛窑子都可以拿假支票让小姐倒找钱。
是呀,伪造支票才算得上犯罪嘛,才有惊心动魄的刺激感嘛。
Lee做的是什么?
伪造名人的签名信。
冲破道德的底线,顶着法律的风险,伪造签名信能赚多少钱?
50美元、70美元、200美元。
额……对于久经刺激的观众来说,可能我们的犯罪分子也太没有雄心壮志了。
而且,伪造的对象也确保了伪造不需要太高的技术门槛——信不是手写的,而是用打字机打出来的,唯一鉴别真伪的关键就在于最后的签名上。
仿造家长签名,在座的各位都干过吧。
是的,难度仅此而已。
我们再来看看Lee千辛万苦伪造的这些名人的人名吧——Fanny Brice, Noël Coward, Dorothy Parker。
即使我后来认真地一个个搜索了这些名人的维基百科,我依然不能被真情实意地打动。
因为他们距离我太远了,我从没有读过他们的作品,没有看过他们的演出,甚至没有听说过他们的名字,他们的信件的价值在经过一道文化的隔阂后,在我这里急剧贬值。
而对于我来说,Lee伪造模仿他人的唯一趣味竟然在一个叫做Nora Ephron的女人身上。
Lee模仿她的声音给Marjorie打电话,然后破口大骂自己的经纪人势利眼。
实际上Nora Ephron是电影编剧,她最著名的两套电影我都看过,而且非常i喜欢,它们是《当哈利遇到莎莉》和《西雅图夜未眠》。
出现这样的问题,实际上会让我联想到特定语境下的文学作品对于读者的要求。
我曾经尝试阅读品钦的作品,但面对充斥着每一页,解释各种各样美国文化里特有的商标和名词的脚注的时候,一种让我无能为力的距离感悚然建立了起来。
Lee所珍视的价值,是Jack不能理解的,是我不能理解的。
但在这一刻,她的知音是书店的Anna,是经纪人Marjorie,是威胁她要告发她的Alan Schmidt,甚至是只愿意给她的旧书两美元的刻薄店员。
我只知道她伪造的,是名人的信件,但由于我不知道这些名人是谁,所以我掂量不出来这些信件的分量。
然而片中有一处例外,那是Lee佯称自己有William Faulkner的信件时。
那时,那个信件的分量我是可以掂量得出来的。
对比之下,我才越发地肯定,我对于理解她其他伪造信件的分量无能为力,真的,这是文化的隔阂和缺失带来的无能为力。
回过头来,虽然这部电影不能让我全情投入,不能打动我,但依然可以让我深入思考读者/观众对于作者的重要性。
当作品作为一间商品在市场流通的时候,读者/观众对于它的认可程度直接影响到了作者的生存状态和创作状态。
而读者/观众的认可度又受限于读者/观众本身的知识深度、视野广度。
没人关心Fanny Brice,就不会有人买Lee写的传记,Lee就要穷困潦倒;我不认识这些名人,就不能体会到Lee的成就感和用心良苦;《你能原谅我吗?
》没有在国内上映,在香港排片量少,就不会有很多人知道这部电影,不会有人来写影评。
这样的结果和Lee作为一个传记作家的业务水平无关,和这些名人本身的才华无关,和《你能原谅我吗?
》这部电影的质量无关。
有关系的,是资本主义商品化提供给我们人类建立关系的纽带。
不能,谢谢!看到女主仿佛看到了老年的我,同情分加1星
很少有这种从头到底让人感觉很不适的女主,没有礼貌、没有道德,还养猫……女主床底那一幕真的太恶心了。这部电影的题材是我感兴趣的,但拍得有点乏味。
无聊
美国人民用犯罪的形式追求自由?可能我还是太保守了…
Melissa的演技根本不需要通过这部片子来证明,她就是个演技派。Grant也一点不输Melissa。这两个角色,一个刻薄一个蠢,但完全让人讨厌不起来,太真实了,就是你就是我。是所有挣扎着生活的小人物。配乐赞。
鸡汤 但是看哭了 老混蛋的救赎
故事不错 拍的没有张力罢
文艺社恐老年同志的真实写照,单身没有朋友,喜欢猫胜过人,酗酒,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有一点清高有一点傲娇,不干自己不喜欢的工作。Melissa演技浑然天成,太过真实,却着实让我讨厌不起来,只生出一丝怜悯,最后法庭上的自白说得我哭出来。
1.5
角色比故事出彩。女主角竟然是《吉尔莫女孩》里面那个甜美的厨娘啊啊啊,脱去喜剧外衣的她,也莫名与这个角色契合。她是带着怎样的心情来仿写/创作那些信件,想到莫名让人心酸。实名表扬男配,那股劲儿演绝了,尤其最后一幕,带着傲娇的深情。
为什么标签有“喜剧”?只看到悲,无限的悲……
shitty life
很有趣的故事,很有趣的人设,Lee的私人生活涉及太少,所以让观众很难进入角色,比如Anna的支线还可以更丰富,与前女友的纠缠又是怎样,这些都能让Lee的人物弧光更丰满。
Can You Ever Forgive Me,既是主角伪造信件中最常用的一句话,也是她对自己曾经伤害过的人的内心独白。片子属于越回味越觉得好看的类型,写不出新鲜感和性感的没名气作家为了维持生活开始伪造信件的故事,让我想起前几年的《鸟人》。主角的孤独感太让人产生共鸣了,51岁还是孤身一人,不愿意相信别人,觉得人还没有猫好,说实话我仿佛看到了几十年后的自己。片子剧情流畅,一气呵成,Melissa McCarthy意外地适合这个角色,丧感加上一点点的喜剧感使角色生动不少。
死气沉沉的电影,角色脸谱化,动机简直可笑,而且主角现状都是自己作出来的。犯罪还觉得很有理???why on earth要celebrate这种行为???麦卡锡演技也就还好吧,类似演技/角色感觉看过无数次,而且依旧是她经常演的grumpy offensive lady啊
真烂
一开始竟没认出来是“傻大姐”,感觉演技还挺厉害的。整个剧情没有特别大的起落,就感觉人物和情景设置的挺有趣的,但是好像都点到位置,感觉男女主一对基姬组合是挺来电,但好像也没有特别深入的交流场景,没有本来可能有的火花四溅。主角危机也没有爆发到无法收拾,总觉得差口气起不来。不过毕竟是真事改编作品的改编,还算可以理解吧。虽然故事没多少料,但人物设定和演员表演足够吸引人看完。
汗,果然我文学素养不高,感受不到共鸣
又一部”丧纽约“电影,从这个城市擅长的落魄音乐人轮到不得志作家,不是每个人都能振奋高歌纽约纽约的。不知道原著自传怎样,影片不错的地方是成功模糊了法律和道德边界,让观众信服于老李妞的犯案行为,信服于那是她最快乐的时光,伪造(创造)了真正的文学作品。糟糕的地方是缺乏戏剧冲突和紧张感,虽然这也估计是对这类非迫切案件的真实刻画。
本以为是喜剧没想到是如此凄惨荒凉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