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安东尼霍普金斯太适合演这类角色了,冷静的高智商的罪犯,一如《沉默的羔羊》里的博士,他干净整洁,心理强大,理智冷静,仿佛一切早在他的掌握之中。
瑞恩扮演的那个律师远远超过我的想像,他太自信了,太不可一世了,不过最后还是以自己的聪明挽回了一切。
那个时候的他还很粉嫩,没有后来《蓝色情人节》里的粗糙和疲惫。
剧情的确安排得不是特别紧凑,尤其是rosemund出演的那个角色,太有花瓶之嫌,我不禁为她惋惜。
如果我是那个警察,当我来到凶案现场,发现被害人竟是我的情人,那么我在内心震撼之余,就会分析三种可能性(凶手肯定是霍普金斯,这个毫无悬念)——1,本案的杀人动机与我没有直接关系,或者凶手发现妻子偷情但不知道对象是谁。
2,本案的杀人动机就是凶手发现了妻子与我偷情,但我作为警察第一个到现场纯属偶然。
3,本案的凶手设计了一场圈套,知道我会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所以杀死妻子引诱我入陷阱。
到了警察局,霍普金斯一开始并未提及我与被害人的关系,因此推导出两种可能——1是霍普金斯确实不知情,2是霍普金斯知情但是欲擒故纵故意不说,那就是刚才的第三种可能性——这是一个针对我的陷阱,作为一个警察,我会天然地倾向于这种可能性。
同时,本案现场的凶器竟然与我的手枪一模一样——这个问题必然会引起我的警觉。
正常逻辑来说,出现与警枪一样的凶器,不但我会紧张,我的上司也会紧张。
警方又发现这把凶器竟然从没开过枪,真正的凶器消失了——多么奇怪,而我身上恰好配着一把与犯罪现场一模一样的手枪,我不会愚蠢到记不住当时放下枪的细节,而我也高度怀疑凶手就是故意针对我做了一个局。
那么,作为一个调查过无数凶案的警察,从以上的几点逻辑推理出发,自然会得出最后小律师也能想到的真相。
结论——如果我是那个警察,我不会自杀,当霍普金斯在法庭上揭穿我和被害人的情人关系之后,我就确认这是一桩针对我和被害人的阴谋,我会立刻告诉法官换枪的真相,全片终。
对了,安东尼·霍普金斯与高司令的表演近乎满分。
倪匡的“高斯系列”有个故事是讲一个桌球房老板杀人,高斯从斯诺克的角度考虑到对方一定是要由此及彼的方法获得杀人的效果或者快感。
这个电影最重要的道具估计就是桌面上那个如永动机牌多诺米骨牌的东西,也就是我要用一颗子弹杀死两个蠢货。
一切活动重要的就是基于这点,重要的是了解对方会如何反应,所谓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
不过这个不是这个电影的重点。
这个电影并不是古畑任三郎的破案电影,这个其实是个职场电影,核心就是年轻律师如何跳槽(士兵突击里的成才是个完全失败的例子,可以参看)。
他在期初,期中,期末完全都错了,我并不认为最后官司的获胜对他有何裨益,他的新女上司的很多话是本片最有价值的,如果刚刚上岗的人我建议反复观看,但我同时又可以预见,他们会认为“这有什么,我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之类。
任何时候必须以严格的职业规范去做你的本职,那样你的奖赏就是你会被视为 专业人士。
这是本片的最大提示。
主人公做得太糟糕了,而那些警察根本就不配说做不做了。
飞机工程师的问题同样出现了工作上常犯的一个错误:无论你在你的领域是如何的专家,你得接受你很多时候是个菜鸟。
孔子入太庙每事问,所以孔子是圣人。
看这个电影,我最后想到的就是这个。
不,最后想到的是拥有漂亮大房子,大车子的一般都没有好的dick了,这也许是为了安慰只有dick的苍凉的心。
《破绽》。
8分。
格里高利·霍布里特导演,安东尼·霍普金斯、瑞恩·高斯林、裴淳华主演作品。
这真是一部值得讨论的电影,它开放的结局给了观众太多的想象空间。
这种空间既是对故事对案件的复盘,也是对美国法律的讨论。
在美国,甚至在部分州,何为有罪?
如何定罪?
好莱坞很多电影都探讨过这个问题,这一部尤其好。
霍爷饰演的富商特德冷静谨慎,面对自己妻子的出轨,他悄悄掌握好了证据然后十分平静的完成了对妻子的射杀,制造绑架假象并通过监控看着园丁报警,然后销毁相关证据坐等谈判警察的到来。
但在法庭接受审判时,却突然爆料那个进房间和他谈判的警察跟他的妻子有染。
根据法律,特德被当庭无罪释放。
高司令饰演的公诉律师威利瞬间陷入巨大的漏洞旋涡中。
面对霍爷布下的深渊,威利该如何翻盘?
他找得出破绽吗?
霍爷在法庭上讲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很遗憾直到影片结束也没有被解读——即便是一个坏了的闹钟,它每天也有两次时间是准的。
大体情节应该没有人没看懂,但导演为了结局不落入俗套,故意没有讲得很明白,让悬疑片影迷很不爽,悬疑片影迷一般都需要一个比较确定的结果,就算是禁闭岛那种,结尾两派也都能自圆其说,各信各的,撕不起来。
这部电影明显最后只会有一个结果,有罪,还是无罪?
不管选哪边,都没个确切答案。
首先很多评论里提到的认罪录音可以排除。
前面说了,导演最不想落入的就是同类型片的窠臼,而侦探去套话让嫌疑人自己认罪,这种“审死官”式的桥段别说二十一世纪的好莱坞三流类型片了,可能在上个世纪的片里就已经被淘汰了吧。
都不需要去专门提什么“毒果原则”,从根上起这个念头就是低级的。
不管是从法律性、实际可操作性、和电影艺术性上来说,这是导演最想避开的一种解决方案。
接下来说认枪的重要性。
评论区里的主要声音说:即使证明了枪是凶器,却无法证明老头是凶手,老头还是铁赢。
次要声音说:枪其实也不重要,房间里只有两个人,一个人受到明显外部枪击,那这个枪哪来的重要吗?
抓他丫的就是了。
我觉得这两种唯逻辑论都忽略了证据链条的概念。
何谓证据链条?
我们经常在推理小说中看到密室杀人,其中一个非要布置密室不可的理由是:如果警察和控方解不开杀人手法,即使在嫌疑人只有一个的情况下,他是无法被判有罪的。
其它诡计也是一样,如果这部电影中的高司令找不到一个合理的解释手法,那即使自白书不失效,霍普金斯也会被无罪释放的。
因为我们观众其实不知道自白书上写了什么,所以让自白书无效,找凶器的重要性就更显现出来了。
那么一旦找到凶器了,在并不证据确凿(比如子弹也一样,也没有我的指纹,不能证明你说的就一定对)的情况下,是否霍普金斯还是稳赢呢?
也并不是,同样的证据链条,高司令通过已有证据的合理解释,补齐了凶器的这一环,这时候再加上之前的与死者共处一室的条件,环环相扣组成了一条完整的逻辑链,利用园丁证言和监控视频证明后者,逻辑链就有了证据链的支撑,高司令检察方就有了自己的一套能自圆其说的说法,不再完全被动,和霍普金斯站在了平等的控辩地位上,胜负五五开。
而霍普金斯有可能因为之前太想秀,真的坐实了自己与死者共处一室这个不利条件,稍微陷入了一点被动,结果变成了四六开。
但因为电影中仅有的一些信息,如持枪警察自杀,子弹没有特定指向来源,旅馆监控无法证明调包事实等等,霍普金斯虽然底牌被掀稍显被动,但并不是完全不能打。
电影的最后一个镜头,高司令还是单刀赴会,霍普金斯这边反倒律师攒动,和之前霍普金斯的心不在焉对比鲜明,强弱之势已易。
如果说整部电影讲了一个年轻恃才的检察官成长的主线,那这整个弧光最后落到的就是这一个场景,电影真正的表意是在这里:我终于不靠造伪证,也不靠非法录音,只凭我的实力,抓住你的破绽,获得和你平起平坐,再公平地打一场官司的机会,不再是哪一方单方碾压,我们的对决现在才刚刚开始。
这并不是什么留白。
同样,去看霍普金斯,他的眼神带有敬意,代表他也完成了一个人物的转变:“从现在开始,我才把你看成真正的对手。
”对于以智商作为最高行事准则的人来说,这才是最大的肯定。
甚至他开头对妻子口说的爱,也远不如这种情感来得深沉。
创作者想避开的第一条被走烂的路是直接伏法,第二条路逍遥法外,也觉得太俗,于是选了中间的第三条路,这条路虽然电影没有拍完,但也是一条确定的路。
导演的确没有落入俗套,但要谈多有新意呢,也谈不上。
最后一点补充,霍普金斯的破绽很明显,不是枪的诡计被人识破,而是他意气用事将妻子拔管带来的连锁反应,他没有想到这给了他第二次上法庭的机会。
关于一罪不二审的原则,我在此个人理解是这样的:这里的罪指的是罪名而不是罪行,他拔管是在医院的合法程序下进行的,不存在什么违反高司令从哪里搞来的山寨禁令的情况,他的罪行始终只有那一桩。
但是罪名从谋杀未遂变成了正儿八经的谋杀,毕竟死亡的确是被指控行为造成的。
高司令玩了这么一出偷换概念,算是擦着边的把他送上了新法庭。
安东尼霍普金斯的电影,对他最熟悉的是《沉默的羔羊》,他似乎很擅长这种变态的聪明人这个角色,他的表情,语气在演这种电影的时候都非常的传神。
因爱生恨,因为爱的深所以要求更加严格,不能原谅对方犯得错误,也许这也是一种对陌生的人太过容忍,而对自己亲近的人太过苛刻吧。
虽是这么想,但是整部电影过程中,总有一个声音,希望最后他真能成为局面的完胜者。
可惜最后他不是,他太过于自信也太过于得意了,在他以为自己完全成功的时候,一切却急转而下,也许这便是乐极生悲否极泰来的意思吧。
仅仅是一个小的手脚,调换两个人的手枪,就使得其他人忙的团团转,最终无功而返,看似简单却是对整个事件细节的完美把握,从一开始他便想到了最后的结局,可惜就像很多故事一样,王子和公主最后在一切了,就算结束了,于是他在最后的之一阶段变得得意忘形起来,然而,生活中真正的较量才算是刚刚开始,而在一开始他便输了。
长假好处就是能安心看掉一批碟。
这个。
看的时候很着急。
因为一开始就难以从那个滚珠装置中摆脱出来,那个意象如此华美,以至于我坚信不疑地认为,枪支是被这位阴谋专家拆掉了,或是拆掉了部分,并隐身于这个装置中。
去旅店则是为了确证要陷害的这位警官。
甚至到送给小伙子一套小装置的结局部分,我依然憧憬着能把我的假说证实。。
但结果我还是想得复杂了。
哪有功夫去拆去装哦。
莫非是我看枪侠罗兰教大家拆抢装枪的情节太印象深刻了吗。。。。
SIGH猜错了呢。。。
这个局设的真好。
故事讲的一丝不拖沓。
真是好片。
男主角最高明的地方不是换枪,而是利用了“毒树之果”原理。
因为那个警察与被害人及嫌疑人有特殊关系,所以他不应该参加该案的调查和取证。
他取的证,在法律上均不能被用于对被告不利的认定。
所以只要是那个男警察进来处理,带不带枪,换不换枪都无所谓了——他取到的枪、子弹和口供都会被法官忽略男主角的目的并不是杀人然后脱责这么简单。
他的目的更主要的还是要让那个警察身败名裂。
这部电影里,男主角唯一失算的地方,就是最后这段和盘托出。
这是他的大意和过于自信。
如果没有这段对话(毫无疑问被监听,而且男主角也知道极有可能被监听),即使女主角死后取出了子弹又怎么样?
照样是根据“毒树之果”原理,不能认定他开了枪,也就不能认定他停掉呼吸机是犯罪。
但有这段对话在,一切都变了。
他停掉呼吸机的行为是为了杀人灭口——这是有合法的取证的(监听录音)
《论语.里仁篇》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君子去仁,恶乎成名?
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
” --题记美国电影《破绽》讲述了智商超群的建筑工程师特德·克劳福(安东尼•霍普金斯饰)因为妻子出轨而设计将妻子珍妮佛枪杀并嫁祸于那个给他带了绿帽子的警察罗布,从而引发的检察官威利与之斗智斗勇并最终扳回一局的故事。
故事悬念迭起情节烧脑,值得一看。
而我们今天想要讨论的是年轻的检察官威利为什么会一直坚持要跟老谋深算的凶手斗到底。
在故事开始我们可以看到威利作为检察官,是一个收入非常低微的公职人员,他的办公环境也能看出拥挤老旧,而作为在这个行业里面崭露头角的年轻才俊,知名的律师事务所已经向他伸出橄榄枝,除了非常好的薪水,还有已经被他打动吸引的女上司,可谓名利兼得。
但最后他放弃这一切,孤注一掷,要把枪击案的事实查个水落石出。
除了他那颗年轻气盛不服输的心,更重要的是他的信仰,虽然这一点甚至被特德来来调侃和打击,可是就是因为有这一点,才让威利有一颗仁爱之心,有一颗追求公正之心。
案件陷入僵局之时,威利在病房面对昏迷的珍妮佛,那么渴望对方能够醒来,他眼中的那种仁慈和关切与特德要拔掉插管的冷漠残酷的眼神形成了强烈而鲜明的对照。
虽然面对高薪职位的诱惑,但是如果需要他放弃自己所追求的仁与义之道,不往也!
本片的长处主要是两点:一,一个不错的悬疑故事作为框架,一开头颇“希区柯克”,中间夹杂着几场精彩纷呈的法庭戏和一条苦苦寻求线索的侦破线,不紧不慢的节奏一直到到结局处的收尾,这个猫鼠游戏让人大呼痛快。
二,一老一少两大演技派斗法甚为精彩,可能不少人会说霍普金斯还是到死不变的“汉尼拔”款,可就是这个作派,加上一份老而弥坚的翩翩优雅,让人再次叫绝。
至于最后,到底是老廉颇尚能饭,还是周瑜意气风发?
唯一让我不满的是罗莎蒙德·派克Rosamund Pike那个角色,实在显得有些多余。
9分原贴链接:http://tintin76.blogcn.com/diary,4192823.shtml
我一开始想枪是在泳池里,之后想枪是对调了,可问题是,霍普金斯怎么能用警枪杀人之后再调包回去,而且不被任何人发现?这破绽太大了。
霍普金斯和高司令一贯演技有保证,派克客串一个花瓶角色没有消失爱人亮眼,剧情嘛...其实略坑爹 不过整体算是法律宣传电影吧
破绽?
3.5分吧.. 不喜歡ending 不夠精彩..
拖沓,就案情也没有过多的悬疑,一般般,破绽不少!
看多了柯南一定就能解这谜
我可以说gosling太年轻,担不起这个角色吗?他对于这个角色的刻画,还没有到我想要的那种程度,不过年轻人的角色设定,一个年轻的律师,也不会有什么太多的故事。人物设定不太好。
所谓戏骨。。。就是这老头儿了吧~
affair 慎重。
安老的演技实在是无可挑剔!带着鸡蛋里挑骨头的精神,百密终有一疏!
超完美谋杀。老霍依然会逍遥法外,只能证明杀死老霍老婆的子弹,是从警察枪里射出的,不能证明枪是老霍本人换掉的。除非能证明杀死老霍老婆的子弹和警察自杀的子弹都是老霍自己独有的,但是,老霍能聪明的使用同一种枪,不会傻到不使用完全相同的子弹,即便老霍傻,子弹是自制的,但是他自己的枪没开过
大失所望。
完美杀妻
ryan gosling的演出抓住了我的視線,很訝異這個年青人演來那麼細緻而且恰到好處。對他的樣子有點陌生,後來翻看資料,才知道他剛憑另一套片《half nelson》提名上年的奧斯卡。
有点假!就算是坏掉的时钟,一天都会对两次。
导演和编剧都已经很用力了...
故事不怎么样。。。
太让我失望了
啰里八嗦。律师长的太矬,倒胃口。换个演员,或许能看下去。
一流演员飙戏专用剧,二流法律知识普及剧,三流漏洞自圆其说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