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喜欢导演光影和色彩的运用,印象最深的是DAVID和BOSTON说对不起的时候,屋子那么黑暗,窗口投进光线,很明亮,像是另一个世界一样,而DAVID却被阴影覆盖,一举一动都牵着他的黑影伸缩着。
婴儿在沙发上,在黑暗的屋子里显得那么光明。
这似乎预示着这个婴儿带给他的心灵的救赎是多么深刻。
从一开始就走上这等损人害己的不归路,在看的过程中一直在想他的结局会怎么样,还好,编剧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
不管是哪个妈妈,穷人妈妈,富人妈妈,做妈妈的DAVID,都被这种初生的力量牵扯。
这种力量足以让每个人付出。
献上的是自己的纯洁,而所有的黑暗,都在这个孩子的咿咿呀呀中消失殆尽。
勿以善小而不为。
我每次良心发现的时候,都是,对关键大结局“无能为力”,只能“力所能及”做点小事。
改变别人命运,我没辙。
我只能改变别人的心情,说点儿逻辑正确的人生指南,等时间给命运一个新的安排。
如果,别人真的改变了命运,那100%是他自己的功劳。
我的贡献,顶多是,事先,给他的电影猜了一个结局,力争圆满。
“放下屠刀,都能,立地成佛”你这点事儿,算个屁啊。
《黑帮暴徒》这部电影,是拍给“良心”看的,让“良心”明白,良心的价值,说大,能大到佛法无边,感化暴徒,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说中,能以暴制暴,把无辜者从另一个暴徒的枪口下,救活。
说小,只能影响一次选择,这次,我选对别人有利,而让自己损失。
但是,这个世界,不是靠“良心”运行的。
如果,你把自己的命运,指望别人的良心,那你就是电影里那个被绑架的婴儿。
如果不是“导演+编剧”非要一个人性光辉必胜的结局,饿死,都是他最美好的结局了。
真正,让这个婴儿活下来的是:1.枪口下的母乳。
2.美元买的奶粉。
3.亲爹亲妈还活着。
而这个婴儿用自己的生命见证了,一个残酷的、至今没有改变的环境。
10年前,9岁的David变成流浪儿,躲避风雨的水泥管道,如今成了其他儿童的新房。
10年,David变成杀人如麻的黑帮暴徒Tsotsi之后,又良心发现,变身立地成佛的David。
10年,水泥管道的角色一直没变,永远是城市边缘废弃儿童的风雨故园,黑帮暴徒的孵化器。
这个世界,不是靠“良心”运行的。
但是,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导演。
良心从来都不是被编剧吃了,是被自己吃了。
备注:南非导演, 加文·胡德,编剧+导演作品,《黑帮暴徒》 Tsotsi (2005)
这个电影让我想起了之前在家看的《City Of God》,一个巴西,一个南非,让我对那两片神秘的大陆更进一步的产生了困惑:他们的生活真的很混乱,像动物一样,所遵循的法则就是暴力之上,能活到20岁就已经算走运了。
为什么他们的生活方式让我们那么的难以接受?
或者说难以忍受,我想原因应该与这两片土地都很年轻有关系。
从电影的角度看,我更喜欢《天使之城》,充满了一种让人难以抗拒的混沌之美,暴力之美,野蛮之美。
导演是我认为是那种有灵气的,有艺术家气质的人。
能够把很多杂乱的情节,让人抗拒的东西和谐的组合在一起,形成一部气质统一,能够感染不同成长背景的人的杰作。
而《黑帮暴徒》虽然也是杰作,但就相对平庸,因为它所做的只是规规矩矩的讲了一个人性救赎的故事,故事还是好故事,讲的也不赖。
还要在重点说一下的是他们的音乐,我一直以来救比较偏爱黑人音乐,因为我觉得他们的族群体内流淌着音乐的基因,他们做的音乐植根于自己的本能需要,音乐是生活的一部分,一大部分,音乐是他们的语言,所以我每每被深深的打动。
黑人的音乐从不讲究流派,从不拘泥于技巧。
两部电影的原声音乐都极出色,在电影高潮是总是起到点睛的作用,为剧情推波助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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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多少中国电影人的梦想,也许是国人太看重表面的浮华,忽视了内在的丰实,所以才一直未能染指这个看来高高在上实际就在眼前的小小金人。
我为中国电影集团引进后对名字的改动叫好。
《救赎》更能体现影片的内涵。
影片实际是在描写一个小混混在一系列犯罪行为后的心理变化。
通过影片可以感觉到南非贫富差距的巨大,社会的不和谐和南非社会底层黑人的生存状况,也许南非应该和中国一道高呼“创建和谐社会”。
看过不少华商在南非遭劫遇害的新闻,看过本片,信然。
五星级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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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外语片名翻译成中文后依然很精彩且令人信服的,很少见。
但7月份于国内上映的《黑帮暴徒》更名为《救赎》却深得我心,这部获得第78届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的电影,聪明地通过改名绕过了壁垒森严的电影审查,成为惟一一部可以在国内放映的本届奥斯卡获奖影片。
支持《黑帮暴徒》更名《救赎》,除了对电影局领导的认真负责表示认同外,更多的原因是,我觉得《救赎》比《黑帮暴徒》更能直观地表达电影主题。
可以肯定的是,这不是一部黑帮电影,而是一部饱含感情、弥漫忧伤的男性电影,从某种程度上说,更像一部催人泪下的文艺片。
很佩服导演加文·胡德,他了解商业电影应该用怎样的一个开头来吸引观众。
南非首都约翰内斯堡附近黑暗色调的小镇,酒吧里随时可以爆发的赌博和打斗,几个黑帮青年在头目的带领下在杂乱的街道上招摇过市,在地铁悄无声息地将锐利的刃器插入被抢劫者的心脏……在影片开始的15分钟内,影片散发的暴力色彩令人心悸,Presley Chweneyagae饰演的Tsotsi个子矮小却目光犀利,充满杀气。
被残暴情绪充斥的他甚至只因为一个地铁行乞的老乞丐不友好地看了他一眼,就尾随至荒野处试图将其枪杀。
然而,在打伤一个女车主抢走她的汽车,并在汽车座位上发现一个婴儿之后,Tsotsi的人生之路因为这个只会哭闹的孩子发生了改变,整部电影由此为分水岭,用一系列温情的镜头来展示一颗曾被暴力充斥的心脏是如何渐渐变得柔软的。
作为抢劫得来的意外“收获”,Tsotsi起初的想法是将婴儿抛弃荒野,但很快婴儿嘹亮的哭声将他换了回来。
在看完整部电影回忆起这个镜头时,我猜想,在他转身奔向汽车后座抱起那个婴儿之前,他的脑海中一定闪过一条雪亮如电的光线,这道光线刺痛了他对自己悲伤童年的回忆,唤醒了他对爱的需要和渴求,激发了隐藏在每一个男性内心深处的父爱,最主要的,柔弱的孩子让他暂时忘记了自己的“黑帮暴徒”身份,而将他还原成一个介于少年与父亲之间的普通男人,让他意识到,自己的强者身份不止可以用来掠夺和毁坏,更可以用来给予和保护。
自此,一个中国电影关注熟悉的杀手与美女的故事模式开始了,不过在《黑帮暴徒》中,美女变成了孩子,不过这不重要了,导演似乎更懂得,“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比英雄美女更能打动观众的心。
一个人面对他所不熟悉的事物时,往往是笨拙的,这种笨拙便于让人发现他的本质。
每次看到Tsotsi小心翼翼地将婴儿放在硬纸袋里拎着走来走去,或者手忙脚乱开一个罐头给婴儿喂食时,我总忍不住想要暴笑,一面看着画面上这个像保护幼崽的公狗一样窜来窜去的家伙,一面在心里讽刺他“想不到你也有今天。
”被逼无奈的Tsotsi终于去做了一件看上去无比愚蠢的傻事,潜入女邻居Miriam家中举枪逼着她为自己抢来的孩子喂奶。
善良而镇定的Miriam,躺在怀中的幸福的孩子,让Tsotsi产生了幻觉。
家庭、母爱、食物、温暖……这些他所缺失的东西,仿佛通过那个孩子一一实现。
而Miriam家中的用废玻璃自制的风铃,他认为是垃圾,Miriam却告诉他,风铃可以看到奇妙的闪光,听到悦耳的声音。
对一件事物截然相反的两种看法,使得Tsotsi明白了,贫穷和苦难不是自己施暴的理由。
因为那个老乞丐“活得像狗一样耻辱”,他险些结束了他的性命,而老乞丐只想置身于温暖阳光下的愿望,也让他顿悟,自己以前的黑帮生活并不是他所想要的。
在和同伴潜入婴儿父亲的家,准备再次抢劫的时候,他发现了布置温馨的婴儿房,本该在这间房子享受安逸生活的婴儿,却因自己的行为剥夺了这个权利。
痛苦的Tsotsi这时候已经不舍得归还和自己朝夕相处的婴儿,但良心又逼迫他不得不这么做,为此他枪杀了残暴习性未改的同伴,他不愿意在伤害了婴儿的母亲之后,再让婴儿失去父亲。
仓惶逃走之后,他到Miriam家中取出了婴儿,在归还婴儿之前,他拎着婴儿去看了他曾经“居住”过的地方——荒野外累积的水泥管道。
Tsotsi在用这种方式和婴儿告别。
在将婴儿送到院门口的时候,犹豫良久,他按响了门铃,警察也包围了过来。
举枪的警察,闪烁的警灯,因为仇恨他而变得无比激动的母亲,在紧张的气氛下,他紧紧地搂抱着婴儿。
最后,被他救过一命的父亲从他手中接过了孩子,而他却悲伤得不能自己。
从影片开始的至暴,到影片结束的至柔,两钟风格的反差,使得影片的“救赎”主题变得清晰无遗。
如果说《肖申克的救赎》中的主人公是因为对自由的渴望才完成自我救赎的话,那么《黑帮暴徒》中的Tsotsi,则是良知的复苏和发自内心深处的忏悔,这种救赎同样撼人心灵。
除了暴力和救赎这两个主题,影片还有一条线贯穿其中,那就是爱。
一个黑帮暴徒对陌生婴儿的爱,一个有着自己孩子的女邻居对完全与自己无关的婴儿的爱,失去孩子的父母对孩子痛彻心扉的爱……更深一个层次,是Tsotsi对被自己打伤的朋友的爱,是父母对Tsotsi的爱——尽管这种爱以原谅的形式体现了出来,可是谁能说原谅不是爱的一种?
在黑帮电影的幌子下,《黑帮暴徒》将镜头对准了社会底层这个群体,这个群体的“大爱”,一方面驱散了生存之艰难带来的痛苦,一方面也缓解了社会矛盾的激发,处在社会最底层的Tsotsi和富贵家庭最后完成了孩子之间的交接,不仅意味着两者的和解,也意味着两个阶层开始懂得互相理解和认识。
《黑帮暴徒》所体现的责任感,使之和本届奥斯卡最佳影片《撞车》一样,成为一部难得的现实主义大片。
开始我以为看错了片子,我想看的其实是好莱坞的黑帮片,于是边看边想:如果不好看就退出来删掉。
很遗憾,我很快忘记了这个念头,因为它没有让我不看的理由。
甚至于好几次我都被男主角感动了。
我不认识他,不知道是不是本色演出,这个其貌不扬的黑人小伙眼睛里蓄满泪水的时候还是蛮有感染力的,虽然这个角色起初是那么不尽人意的混蛋。
刚刚在豆瓣上搜了一下,大惊,原来这片是06年oscar最佳外语片!
仔细回味了一下,这片子在技术方面中规中举,甚至整个故事都很平淡,是经常被我们看来看去的老一套。
但是演员还不错,不算惊艳,足够合格。
那么这样一部片子得oscar还是有点差异,莫非06年全球范围内没有比这更好的片子了?
这也太平淡了吧?
给了它4星的评判,在我不知道它已获殊荣、它是来自南非那个遥远国度的情况下。
就好像在大街上捡到一个小孩,发现他居然会算术,正高兴呢,得知他原来是远近闻名的大名鼎鼎的神童。
这片就这感觉!
我不知道为什么Tsotsi在最后会如此泪流满面。
但是我知道那一刻,他的灵魂得到了彻底的清洗。
一个街头混混,一个靠抢劫为生的人,一个人人都怕的人,却在一个婴儿面前手足无措。
他的凶狠,暴力,野蛮却被一个几个月的婴儿打得落花流水。
不但如此,他还反过来,努力去呵护这个根本不属于他,也不鸟他的人。
并且由此而产生了责任感与义务感,他想养这个孩子。
他的灵魂就是被这样一个婴儿给唤醒并拯救了。
也许这和他的童年有关,因为没有从家庭中,从社会中得到爱,他希望通过这个孩子来反抗他父亲的暴虐,用给予的方式来得到爱。
片中还有个主题是尊严,从他的伙伴,到期乞讨的老人,到那么他劫持喂奶的妇女,他开始明白什么是尊严。
所以最后,他得到了尊严:警察局长给他选择自首,就是给他尊严。
片中可以看到Tsotsi的生活在贫民窟,这不由让我想起了《上帝之城》,一群生活在混乱,无序,贫困,拥挤,肮脏环境的孩子,可以想像这样的人长大后会如何。
虽然南非取消了种族隔离,可是贫富隔离作为社会现象,是不会轻易消失的。
片中的Tsotsi和被抢婴儿的家人完全展现了贫富的悬殊。
所以,我觉得这个电影也是希望我们关注那些贫困人口。
因为贫困不但是和平最大的威胁,同时也是犯罪最大的帮手。
电影比较客气,没有制造悲剧,可是现实生活因为贫穷导致的悲剧,犯罪事件每天都有成千上万起。
如果这个被抢的孩子在Tsotsi的地方长大,可以想像他的命运将完全不同于在他自己亲身父母的环境下的。
如果是落在《上帝之城》那些街头混混手里,大了说不定又是一个以杀人,贩毒,抢劫为生的混混。
看到这,想想我们这些没有生活在贫民窟的,我只觉得我们唯一比那些穷人好的地方,就是我们比他们要幸运。
建议如果没看过《上帝之城》的人,如果喜欢这个电影,再看看《上帝之城》,会有很大的收获
其实受伤的心多由恐惧产生,这其实是一个恶性循环,受了伤之后会产生恐惧,恐惧再受到伤害,恐惧起的是负面影响,受的伤越重,就会越恐惧受到再次的伤害,那么恐惧的负能量集聚的就会越多,这种由受伤转变的负能量就会去伤害其它的人,自己也会陷到一个情绪当中,无法自拔。
以此下去就会越走越远。
这个时候能走出来真的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当陷入这种极端的时候可能要很努力很努力,还要一个很善很善的环境,再然后还要恢复到一个理性的,对社会全面的认识,才能回归社会。
这两个阶段真的是很难很难的。
哪怕比较浅短我还是挺喜欢这个故事的。
片名另一个翻译《救赎》更加能凸显主题。
主角tsotsi我是真看不出他到底多大了,脸年轻的让我总觉得是不是也是未成年小孩。
一些落后地区的常见状态,穷极一生追寻着母亲,摆脱着父亲,主角便是如此,一次抢劫中偶然带走了人家的婴儿,便陷入了与父母精神关系的博弈中。
他原本的名字是David,他给那个孩子也取了个名字叫David,像《完美的世界》一样,他把孩子当成了自己,把自己当成了自己的父亲。
他想好好照顾好那个孩子,就像他希望小时候父母能如此照顾他一样。
他的酒鬼父亲就是流浪汉口中说的,连狗都要踢的混蛋。
他问流浪汉为什么活的像狗一样还愿意活着,流浪汉说因为他喜欢街上的阳光。
他不理解,在此之前他从未试着去理解过。
在这个充斥着暴力与死亡的地方,生命与希望的存在令他不知所措。
他寻求帮助的那个女人靠做衣服和风铃为生,一半是锈铁一半是彩玻璃,他问这种玻璃碎片造的东西怎么能卖那么多钱,她说那是你没注意到彩色的光洒在身上有多美。
他曾经住的地方是许多其他没父母的小孩住的水泥管,而那个孩子却有有钱的父母和一间舒适的婴儿房,他知道以自己的能力不如原本的父母能给他的更好,所以片尾他泪流满面还是把孩子送回去了。
一个很简单的关于自我救赎的故事,不过主角之后要在监狱里待很久了(结尾后续有点归于平淡了)。
在南非的一个贫民窟里,有个叫索斯的青年,混迹黑社会,以抢劫偷盗为生。
他的脸整天都是阴沉的,为了抢钱,他和同伴们捅死一个中年男人,为了抢一部汽车,他毫不犹豫地向一个妇女开了枪,甚至对同伴,下手毒打也决不手软。
这一切,都和电影名字“黑帮暴徒”十分匹配。
然而,就在索斯正要离开抢到并已经撞坏的汽车时,他发现车里原来还有一个婴儿。
是不是感觉似曾相识了?
没错,你今年应该还看过一个港产的搞笑电影《宝贝计划》,可能还不只是似曾相识——你甚至还可以顺那里一直把情节猜下去:那还不就是那样啦?
又是孩子唤醒了暴徒内心的良心,然后人性开始苏醒,最后这个暴徒弃恶从善!
对,你也猜对了,的确就是这么简单的情节,这么简单的故事。
甚至,电影里的婴孩也没有港片《宝贝计划》里那个婴孩那么神通广大:可以在该哭的时候哭,在该笑的时候笑。
整个电影只是在表现,这个没有笑容只有阴霾的人,面对一个孩子,他的心是怎么软下来的。
一开始,他弃车要走的时候,并没有想带走孩子,只是孩子的哭声太大,他的心一乱,便把他给带回了家。
次日早上醒来,他在迷糊中记得床底下袋子里还有个什么:他的屋子里一下多了一个孩子!
此刻木已成舟,尽管是个累赘,他却得想办法养活这个小东西——即便索斯是黑帮暴徒,面对一个婴孩,他也没有将其一下丢掉,甚至这样的念头都没动过。
就这样,孩子的哭声触碰到了索斯心里那一块柔软的地方,接着,那块柔软还继续温柔地蔓延着。
有了孩子的拖累和牵绊,他不能像过去那样,偷盗和抢劫不再是他生活的全部,他不再像机器一样地在偷鸡摸狗中纠缠、沦陷。
渐渐地,在电影里看到了另一个索斯,他不再眼神冷漠,每天戴着帽子疾步穿索着了,他的眼神开始柔和起来,步子也慢了,想起自己的童年会流泪,他甚至还会向同伴道歉!
他在慢慢地与过去生活进行痛苦决裂。
接下来,他把被自己打伤的同伴接到家里来照顾,去赚钱给那个喂养那个孩子的、被他逼迫的妇女,他还阻止同伴屠夫再次杀人……把孩子送回去的时候,他被警察发现了。
在惊恐之中,他举起了双手。
大陆在引进这个电影的时候,把电影名字改为了“救赎”,虽然避免了直观上类似黑帮题材电影,却也显得并不那么合适。
孩子的啼哭,只是触动索斯心里的那个柔软,引起他与过去生活的决裂的,还是他心里本身的善的驱使。
心里的那块柔软开始蔓延的时候,索斯想到了这个问题:你为什么还要活着?
瘫痪的乞讨者说出来的原因是:“我喜欢在街上晒太阳,我可以用双手去感受阳光的热。
”索斯重去新寻找生命里的那些“阳光”了。
大概,这样的问题,只有人心软了下来才会问——实际上,每个人心里都有这样一块柔软的,如索斯那样的黑帮暴徒都如此!
老早在同学家看的,居然是最佳,那届评委打瞌睡了啵
不知道剧情想讲啥,相当迷惑,男主也是,那个要养男主孩子的女的也是,反正不理解。压根没有黑帮暴徒,只有小流氓小混混,千万别看
太一般,如果这就是奥斯卡最佳外语片的实力那中国就不用挤破头去争了。
多年前被硬拉进电影院看的垃圾片。。。
强撑着看完了
三星半
好迷啊。他到底要什么?大家都来救赎他?谁来救赎被他打完感染的朋友、被他一枪打死的朋友、被他致残的那位夫人、离开母亲可能会有创伤的婴儿?电影的结尾,真的是救赎吗?如果剧情设置成他被打死似乎才能符合电影的升华点,那才是救赎。像电影里这样太平了,不是吗。又不是温情片,而且没有什么好温情的,他严重不可逆地伤害了那么多人。
這電影居然拿 最佳外語片。那幫評為看來是屎上腦了。
南非的贫富差距太大了
以前看的。音乐对头,剧情一般
黑帮暴徒,缺少心路历程。
看了个翻译其烂的版本
以前看过的......
配乐一星,电影色调一星。色调调的好特别,感觉街道都是搭建的,有种不真实的感觉,至于电影,有点粗制滥造
其实挺喜欢电影刚开始展现的画面感,我靠,后来完全不能理解主人公的思想啊,为了个孩子,不毫无道理的把自己同伙干了···我勒了个去
不得不联想到长春杀婴案
3个半星 看片时我一直在猜测接下来的剧情 某人说了是话痨
主角和这个婴儿的感情太牵强了,虽然穿插着主角的幼年经历,这是在讲一个被感化的故事吗?
穷的只剩下爱~谁都有一颗七彩玲珑心~
这童年的影响太大了…不过最后的泪流满面打动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