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开始就感觉美国黑帮要走宏大叙事的路子,导演斯科特也擅长叙事,比如他前面拍的末路狂花、异形、角斗士都还不错,于是专门找了个晚上,来看这部电影。
两个半小时的片长,看下来居然不觉得冗长。
越战、毒品、警察贪污、黑帮,导演试图描绘美国的那个时代,但很多方面不够成功,比如黑帮气氛。
从头至尾,从故事情节中根本看不出他的黑帮有多强大,甚至给人感觉很弱,感觉卢卡斯只不过是个贩毒的,因此对卢卡斯训斥意大利黑手党那场戏,尤其觉得不可思议。
似乎看完教父、盗亦有道、美国往事这些电影,黑帮片真的没有什么可说的了,因此美国黑帮能拍成这样,也还算可以。
或许由于改编自真人真事,影片中没有多大的冲突戏剧张力不够,因此演员的表演成为一个比较大的看点,丹泽尔·华盛顿、拉塞尔·克罗分别饰演黑帮老大卢卡斯和警察罗伯斯,看过他们的演绎,不会令你失望。
这个电影还可以,但仅限于还可以
“冗长”到数次睡过去的电影(好啦我承认是我很困啦),虽然我知道它是多么的精彩,以及多么的真实。
势必还要再看一遍的。
并且结局是不是太和谐了一点啊。
成功的毒贩子都是类似的,失败的毒贩子却各自有不同的失败原因。
这并不是一部黑帮片,这个名字的噱头实在是搞得太大了,太名不符实,这有点偏离我的预期,也让我有些失望。
两大影帝的表演很精彩,但可惜剧情太弱了,作为美国顶级的毒品供应商,丹泽尔华盛顿饰演的frank有点太小儿科了。
去年刘德华在《门徒》里就已经教育过我们,毒品的进货渠道和交易渠道一定要严格分离,彼此互不接触。
但是frank没有做到这一点,他的毒品生意在我们这样经受过严格的贩毒教育的观众看来实在是漏洞百出,不仅仅因为整个链条耦合的太紧密,一损俱损,还因为他找来了太多自己的亲戚来做事,每个人的脸上都写着一行字,“我是frank的亲戚,来监视我吧”。
最终frank的失败,先起因于一个被监视的亲戚犯了事然后被迫与警察合作,再起因于一个亲戚在机场运毒品被认出然后被跟踪至仓库。
而毒品仓库的混乱与疏于管理实在是让观众都觉得不好意思了。
如果只是因为这是70年代,frank可以为所欲为不必顾忌,那么影片中就不应该再交代他的“闷声发大财”的人生哲学,他可以训斥自己的兄弟穿戴太招摇,一转眼自己就极度高调的出现在拳王阿里的赛场。
他可以如此松散的管理自己的毒品网络,然而在警察局发现他出现在拳击赛场之前,却丝毫找不到他跟毒品之间的联系,即使是从收取保护费的角度考虑,警察叔叔们也应该仔细调查一下吧。
这是frank的矛盾吗,亦或是导演的矛盾?
顺便说一句,frank当街杀人那一幕确实是很酷,但如果导演认为不需要向我们解释一下事后frank怎么擦屁股的话,那他以后最好还是去拍动作片,我想只有在那里面,观众才可以接受一些并不符合逻辑的事情。
兰克·卢卡斯可能是70年代早期纽约最大的毒贩子。
他在Regency Hotel有一处长期套房,衣橱里有100多身定制套装,其中包括那件著名的价值5万美元的黑白条南美栗鼠皮大衣。
他还有好几辆车,劳斯莱斯,奔驰,通用巡洋舰……,他的最爱的却是那辆被称为“美妇人”的雪佛兰。
他和他的车隐匿在哈勒姆区第116街的角落里,睥睨着街上的人民:那是群既忧愁又喜悦的黑人流亡者,一边挣扎在饥饿线上,一边整日经历毒品的纵情狂欢。
弗兰克·卢卡斯给了他们这一切。
“谁又能想到我会藏在一辆300多美元的车里呢?
”他的毒品网络每天净利润100万美元:“哈勒姆区的16条街都是我的,我买下它们,运行它们,拥有它们。
可当我想与我的人民在一起,我只能开上‘美妇人’,拉低帽檐,装上胡子,戴起墨镜,套上假发。
我既想与他们同在,又不想吓着他们。
” 这位君临天下的大毒枭就是电影《美国黑帮》的原型人物,演得也都是真事,根据2000年《纽约》杂志对弗兰克·卢卡斯的报道改编,剧本作者改编过《辛德勒的名单》,导演雷得利·斯科特,主演丹泽尔·华盛顿和拉塞尔·克劳。
这样的阵容的确有“奥斯卡面相”,可惜片子徒有其表,故事编得很烂,节奏非常匆忙,又放了过多的象征符号:越战、尼克松、种族歧视、万恶的资本主义,结果拍电影毕竟不是写论文,主人公完全淹没在这副国家道德分裂的全景中。
丹泽尔·华盛顿演的毒贩子优雅多过暴戾,精巧多过粗鄙,训斥兄弟时有政客风范,宣讲起生意经来又是头脑精明的企业家。
他的黑帮特质,仅仅靠一个场面支撑:发达了的弗兰克·卢卡斯走到收保护费的小混混跟前,用枪顶住他的脑门儿,小混混瞪着血眼挑衅地问:“你想杀了我吗?
在众人面前?
”话音没落枪响倒地,众目睽睽都看见了,全不敢言语,弗兰克·卢卡斯像下达圣谕似地说:“没有人可以阻止我干任何事,这里是,美国!
” 这个细节确有其事。
35年后,做了污点证人的弗兰克·卢卡斯旧地重游,向《纽约》杂志的记者讲述了当时情景:“那个家伙又黑又壮,高6英尺,重270磅,腿脚利索,手上有两三条人命。
他嘴里骂骂咧咧,诅咒我,诅咒我的妈妈,我想,一个要死了的人,就让他说吧。
当他摆出黑背大猩猩的样子袭击我,我开枪了。
开了四枪,砰砰砰砰。
我感到非常愉悦,因为我杀死了一个不仅仅是哈勒姆区,还是全世界最坏的坏蛋。
”之后弗兰克·卢卡斯笑了起来,他必须用肩膀拉动那张巨大、有棱有角的脸,虽然沟壑纵横,当年的冷竣依稀可见,两颊的茶色皮肤皱巴起来,灰色的嘴唇伸展,红色的长舌头委蛇而出,先是断裂的惊雷,再是嘶哑的小鸟,那是一串让人毛骨悚然的笑声,只有撒旦才能发出那样的声音,它穿透肺腑直达内心。
弗兰克·卢卡斯原本是出生在北克罗来纳的乡下孩子,6岁亲眼看着3K党杀死了他的表兄。
12岁,他跟烟斗店老板的闺女偷情,被一大黑胖子抓住,弗兰克用烟斗砸晕了黑胖子,点了把火跑了。
他逃到了纽约的哈勒姆区,生平第一次见到那么多的黑人,他站在第114街的街口大喊:“你好,哈勒姆,你好,美国!
”据说就是凭着一股子谁都不吝的楞劲儿,他认识了1960年代哈勒姆的黑帮老大“黑教父”埃尔斯沃斯·约翰逊,成了他的司机和门生,并得花名“可卡因”(SUPERFLY)。
在弗兰克嘴里,约翰逊是“绅士中的绅士,君王中的君王,杀手中的杀手,他本人就是本圣经。
”跟着他,弗兰克学会了冷酷、沉着,既忠于目标又精于算计。
据说“黑教父”死在了他的怀中,此后两个星期他都把自己关在房间内,思考着前世今生,再次出山后就只身去了东南亚。
有一远方亲戚在越南当兵,在他的引见下弗兰克见着一位金三角“说英语,开劳斯莱斯的中国绅士”,从他手中购得132公斤海洛因,每单位4200美元,同样的品相在美国本土的市价是每单位5万美元。
事后许多人惊叹于弗兰克只身勇闯金三角,他颇自负地说:“虽然我从没到过亚洲,但一想到,那里不过是另一个街头,小菜一碟。
我没上过一天学,却有着街头博士学位。
”像电影里演的那样,他把海洛因藏在越战阵亡士兵的棺材里。
“谁会查看他妈的一个死人的棺材呢?
哈哈哈!
”30多年后再谈起这个绝妙的创意,他依然像当年一样洋洋自得。
1970年代初的纽约,有许多毒品“品牌”, Boody, Cooley High, Capone, Ding Dong, Fuck Me, Fuck You, Nice, Nice to Be Nice……,可没有一个能比得过弗兰克·卢卡斯的“兰色幻觉”。
它使用纯度高达98%-100%的原料,在梦幻工厂里由12、3个裸女手工制成,60%的甘露醇,40%的奎宁,价钱却是其他产品的一半。
弗兰克·卢卡斯的毒品网络最大特点是省略了中间商,直接面向瘾君子,有点像70年代的电子商务先驱。
作为一个乡下青年,他把同村的穷亲戚全招来了,倒不是任人维亲,他像了解自己一样了解乡下青年:“他们不浮华,没有习惯于好车,漂亮妞和大戒指。
他们的妻子和孩子都嗷嗷待哺。
随便给他们点钱他们就会干任何事。
他们懂得忠诚。
”他忠诚于妻子,孝敬老母亲,声称自己之所以应该被枪杀100次了却还活着,是因为人人都折服于他迷人的人格魅力。
鼎盛时期,哈勒姆区只有一人敢和弗兰克·卢卡斯叫板——绰号“尼奇”的莱若伊·巴恩斯。
他是地道的城市青年,处处与弗兰克相左,他浮华、风流,毒品网络挂靠于意大利黑手党。
70年代,尼奇冠以“不可触及先生”的名号登上了《纽约时报杂志》封面,正逢壮年的他穿着手工定制套装,打着红白蓝三色领带,戴着GUCCI眼镜,一幅不可一世的“娱乐毒枭”形象。
“不可触及先生”被塑造成神勇的逃避法律者,哈勒姆贫民的救星,一位他辖区的妇女赞曰:“人人有的吃,人人骑马,人人穿着花衣裳。
”这样的报道激怒了当时的总统卡特,1978年,始终“不可触及”的尼奇被抓了起来,被判了终身监禁。
此时乡下青年弗兰克·卢卡斯也早在1975年被判了70年。
但是不约而同的,俩人都精明地选择了当政府的污点证人,尼奇按照证人保护政策隐居了起来,弗兰克的刑期先缩短为30年,后来又缩短为7年。
电影《美国黑帮》上映后,当年撰写弗兰克传奇的《纽约》杂志记者牵线搭桥,使弗兰克和尼奇通了一次电话。
他们是30年没说过话的死对头,两个曾经富甲一方的毒王,现在一个77岁,摔断了腿,瘫在轮椅上;另一个74岁,穿着镶满假赛车标的T恤,只敢接受采访不敢被拍照。
他们依然像当年的“乡下青年”和“城市青年”一样对着干,又开着年迈之后冰释前嫌的玩笑。
记者:你们谁的货更纯?
弗兰克:你真是问到点儿上了,我的货纯度高达98%-100%。
尼奇:我承认弗兰克的货包装不错。
可等到我的成品出来,成色跟他的差不多,而且我的发货速度比他快得多!
记者:你们的名字在很多嘻哈歌曲里出现过呀?
弗兰克:那也能叫音乐?
看看这些年轻的蠢货的打扮,他们是些穿着大袋裤的狗屎。
尼奇:我没有像喜欢其他任何东西那样喜欢嘻哈音乐。
刚出来的时候,他们都说‘这帮混球一分钱也赚不到’,可现在,嘻哈是最牛的娱乐产业。
我是JAY-Z和50分的粉丝。
记者:你们当初干吗贩毒?
弗兰克:你以为我想干这个吗?
我得挣钱,我也想去华尔街。
可在华尔街,我连他妈的一个开门人的差使都找不到。
尼奇:谁没傻X地年轻过?
弗兰克是个人才,绝对是,但肯定不是天才——天生的人才,他的成才源于老黑帮头头10多年的言传身教,当然还有他自己的谦虚好学外加心狠手辣,结果呢,他成才了,毕业了,等到老黑帮头头翘辫子后,他开始实践了,然后,取得阶段性的成功,成为了新一代黑帮头头。
警察里奇是个人才,绝对是,并且还是个情圣,影片短短几个镜头,很隐晦很暧昧交代了里奇绝对是万人迷,不过里奇还是很敬业的,泡妞只是休闲时光的娱乐内容,正事上里奇绝对不马虎,不但粗中有细,而且擅长文武之道,更重要的是,里奇有原则,那个时代有原则的警察不多,有那么几个也都快和流氓一样了,而里奇却能在一锅烂泥里面不染,绝对是人才!
是戏剧就要有冲突,哪怕是真人真事改编,只要是要变成movie,那么就要制造冲突,于是,两个人才借助毒品为媒介,针尖麦芒般对立上了。
我们说,弗兰克很强,是个人才,里奇也很强,也是人才,这样强强对话肯定很精彩,但是胜负很难说,为了塑造人才的高大全,所以错误不能出在这两个影帝身上,那么决定这场胜负的任务就交给了人才下面的人才,我们称之为人才梯队。
弗兰克效仿意大利黑手党的做法,以家族血亲作为人才梯队的选拔基础,用血浓于水的亲情作为信任的纽带,或者可以看做一种模式的肥水不流外人田,所以很短时间,建立了自己的贩毒网络,使得事业做大,弗兰克开始有资金在各个阶层如鱼得水,也捎带脚给自己整了一个世界小姐当老婆。
但是弗兰克疏忽了一件事,那就是人才是需要培养的,自己也是被敲打了10多年才修成正果,而自己的人才梯队都是从社会最底层找出来的,从一穷二白变成大富大贵,这些人还没有系统被培训和锻炼,就开始面对唾手而得的财富,人的劣根性就变得无可阻挡。
弗兰克自己很克制,很隐忍很低调,但是下面的人没有被他带到这个思想境界,这就埋下了失败的引子,最后连他自己都被引的一不留神,穿了件5万美金的皮袍子出席拳击比赛,而导致被里奇敏锐的察觉到他是条大鱼,事后,烧掉袍子的一刻,我相信他在做很深刻的自我批评,可惜,晚了,里奇已经用钉子把他牢牢钉在了嫌疑人黑板的最高处。
反过来,看警察方面的里奇,他被委以重任后,也要找自己的人才梯队,相比来说,他的遴选规则更明确,就是那些忠于职守但是郁郁不得志的未被腐化的警察,虽然前面说了,这些人有些就像流氓一样,但是他们保有了警察最基本的原则,只这一点,就难能可贵。
因为他们是警察,所以他们的基础比较好,素质比较高,综合性价比要远远超过弗兰克的人才梯队。
于是,兵对兵,将对将,一盘棋,弗兰克最终输在了基础建设不牢固。
影片结尾,弗兰克作为污点证人几乎帮助里奇连根拔起了真个毒品网络,从而15年后提前刑满释放。
走出监狱门口,迎接他的是既是对手又是合作伙伴的里奇。
两人并肩要穿过马路,刹那间,一辆车飞驰而过,里奇手疾眼快拉住了弗兰克,两人一起转头探视路端,镜头凝住,定格,镜头中,弗兰克有些心悸的慌张和里奇平和自然的皱眉浅笑相互映衬,意味深长。
我们都曾经以为这个世界没那么坏,至少没坏到无可救药。
我们都曾经以为这个世界会越变越好,至少只要我们严以律己,便总能得到些好的回报。
可后来一次又一次的实践向我们证明,我们totally想错了。
这世界本性是恶的,不但不会因为你的一己之力有些许变好迹象,反而还会将你当作异类捉弄地体无完肤。
这时候,你怎么办?
我们姑且假设你本是个严以律己、光明磊落、有理想、有抱负的有志青年吧,那么你一定眼看着外面世界的一趟浑水经历了一番内心挣扎,最后,你做出了决定。
这决定无非两种,要么像Frank Lucas那样勇敢地趟进去,不和他们同流合污,而是单枪匹马趟出一条自己的河道来,然后继续往里灌浑水。
你的信仰是:有我没我反正一样浑浊,倒不如顺着你们的规则玩你们,既得泥沙又出气。
于是,你成功了。
而做出另外一个决定的人,便像Richie那样继续倔下去,他一勺一勺地往外舀泥沙,后来意识到舀出来的泥沙不久又会被同伴趟成另一谭浑水,人们纷纷劝他这没用,他一个人改变不了什么,却不知沉默寡言的他心里早有了更宏伟的目标:我要将那漏洞斑斑的水闸换掉,治标不如治本!
就这样,两位同样优秀有才华的有志青年为各自不同的决定极尽智勇、全力以赴。
有一天,他们以对头的身份相遇了,分别从对方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原来都是被这个罪恶的世界捉弄过的复仇者,只是同源殊途而已,怎能不惺惺相惜,于是联手成就了美国历史上的这出里程碑似的警局大换血事件。
这片子的节奏很讲究,总共2小时40分钟,开始一大半都推进的很慢很艰涩,让人不知局势是何走向,甚至会产生中途放弃的念头,现实世界里又何尝不是这样?
到影片最后四五十分钟时,酝酿期终于见了成效,一切渐入佳境,如行云流水秋风扫叶般大刀阔斧地推向了结局。
两位有志青年的那次面对面谈话更是将整部影片的沉闷气氛彻底转向了振奋人心,导演趁观众大呼过瘾之际顺势把所有的历史结局用文字一带而过,整部影片戛然而止,反而给人一种余音缭绕的感觉。
我刚看这片子的时候常常忍不住和教父对比,后来一再制止了自己。
就像Richie说的:“那些警察和我不是一类,虽然我们做一个行当。
就好比意大利人不是你的同类一样。
”
本剧为双重主人公,一个是社会组织中的黑帮头领,即十恶不赦的大毒枭,一个是被警察局革职的刚正不阿的警探,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之后,二人殊途同归走向了联手合作。
当然,我们会觉得着一定是一部好看的影片,因为警察与小偷正邪对比这对天然具有公敌的职业,居然融合。
因为我们的普世价值观和四维空间中,只有绝对的好和绝对的坏,任何一种中间值都被剥夺了它本该承载的同情和恻隐之心,可是我们在这部2007年的电影中看到了,那些中间值,那些我们没办法一口否认的对错是非。
我觉得那是现实,因此我对两位伟大的主人公抱有一致的敬意。
故事是从坏蛋(华盛顿饰演)的视角引入的,或许是观众更喜欢看保险和刺激的部分,而且那些不为人知的罪恶一面往往就像八卦一样,对我们来说是相当猎奇和具有吸引力的。
如果从好人的视角引入,大概没有什么稀奇的,或许会变成生活剧一般的来交代好人的生活现状,好人的生活永远和现实无差别,因为我们都是好人的一份子。
故事拉开大幕的时候,正式卢卡斯成长的背景展现和他仇恨的累积,卢卡斯做颇豪的保镖、司机、债务人等为其工作15年如一日,他就像是颇豪的复刻品一样,思想和行为深深烙下了他的印记。
就在他的人生导师也是曾经的秩序统治者的去世上,悼念会变成了大型社交舞会,因为颇豪掌握了社会大部分的财富和绝对的权威地位,可以说每个人都欠他的钱,大债主死了,也没有人宣告继承他的威望和地位,因此每个人都像中彩票一般开心无比,人们瞧不起甚至奚落卢卡斯,没有颇豪的世界,他甚至不如一条狗,被人人睬在脚下,看不起,甚至受尽侮辱。
成了无家可归的孩子,被旁人等着看好戏。
这些使卢卡斯不断回忆起,颇豪临死前跟他说的话,这个社会已经没有秩序,所有的人不按照规矩办事,没人治理这个社会,社会乱了,人心也乱了。
颇豪的这些话,就是本片想要表达的主题,恰恰也反应了美国70年代的社会现状,人们生活在迷茫中,黑吃黑的社会现象一如片中的缉毒警察犯罪走私一样,成了社会常态,让人们对政府失去了信心,人人自危,片中反复暗示社会的乱象,黑白颠倒,卢卡斯和颇豪黑社会却长期免费给穷人发放食物,维持着社会秩序等事,警察却坐着抢劫、勒索、贩毒等营生,监守自盗。
因此卢卡斯在思想和情感上就受到了内外两重的压力,使他欲望扩张,渴望成为掌权者,有话语权获得统治秩序。
他开始贩毒、当街杀人,肃清异己,低价出售高纯度的毒品来来占有市场,树立规矩和秩序。
我们看到了丹泽尔华盛顿强大的人物气场和人格魅力,他孝顺陪母亲去教堂祈祷、不禁女色深爱妻子、不吸毒、没有不良嗜好、对曾经帮助过他的乔仗义疏财,好像除了贩醉这条天罪,我们看不到他的缺点,当然男人有点脾气没事惩罚个小弟啊,忽略不计,卢卡斯摇身一变成了极其成功和幸福的精英。
与他恰成对比的则是罗素克劳饰演的失业警探里奇,他与妻子对簿公堂被指责没有责任心、丧失孩子的抚养权、和律师瞎搞、交瘾君子朋友、被警察局开除,身上一堆事务缠身,彻头彻尾的失败者,纵使他有数不尽的缺点,可是他却是个坚守原则的人,他上交了查来的赃款,在众人眼里他是大傻子,他反被怀疑和陷害,但是他是唯一保持底下的人。
在这个社会都乱了的时候,他依然清者自清。
也就是因为里奇的坚持和努力,才换来的影片结尾的新世纪和新秩序。
虽然一部是2007年的接近3小时的影片,我却可以有滋有味的,甚至得到很多反思,反观现代社会无不唏嘘喟叹。
我可以理解政府下定决心铲除的大毒枭,他的毒品让无数孩子失去了父母,社会失去了健康的劳动力和生态,人们的心智萎靡,大肆走私和官商勾结,贻害万年。
但如果不是卢卡斯就不会有其他人出现吗?
在当时社会环境下,黑社会横行的70年代,一如香港、日本那些知名的帮派组织,他只是一个名字而已换做亚当斯、乔布斯都一样,社会的走向和进步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一群人一系列纵容包庇犯罪的暗箱操作,还有那些不坚定的意志和欲望的驱使。
还有一场戏让我印象深刻,是卢卡斯被捕和里奇的谈话。
卢卡斯明显见过世面,甚至有些胜券在握的试探里奇,问里奇究竟想要什么?
里奇一位正义化身的警探,甚至无法气运丹田的回答。
里奇当年把巨款充公的时候还一个有圆满的家庭,是父亲是丈夫,可是随之而来的是离婚、对簿公堂,卢卡斯就是看到了他可能的弱点,用钱引诱他,本可以任性说出一串数字,可是里奇怯生生的拒绝了,虽然语气不坚定,但他眼神中没有一点犹豫。
通过对比,我们看到了里奇的强大,他可以放弃所有而要坚守职责,这恰恰是我们当今社会很多阶层都确实的,尤其是统治阶层。
如今,很多人年轻男女都在提倡健康饮食,很多人在节食减肥,又有多少人不是在以吃饱了才有力气减肥为借口,为饱口福之欲而突破底线;又有多少人每天以大量的鸡汤来慰藉自我,以求消减心灵的不安和惭愧,比如你赢我陪你君临天下,你输我陪你东山再起或者是女孩不要低头皇冠会掉;那些坚持每天一小步人生一大步用在学习上的人,如果真的这么有决心的话,世界上人人都是爱因斯坦和牛顿了。
没有承担过何谈责任,没有底线何来坚守,没有目标何来奋斗,没有利益何来统治和犯罪。
再回到电影本身我还看到一个很有意思也是有钱人说过的,大善必承载着大恶,我们看到黑帮片总是会出现祈祷和教堂的戏份,最肮脏的东西一定要有他最纯净的一面,本片中卢卡斯在配母亲和妻子祈祷完走出教堂的那一刹那,他被警察抓捕,升格的画面和教堂的音乐的衬托,甚至带着一丝崇敬和高尚感,因为我们已经对卢卡斯移情了,我们甚至希望他可以马上舍弃受伤肮脏的事业,做一个好人,那样他就可以被宣告无罪,你看我远远不如里奇那样坚守原则,我总在无意识中认可功大于过或者他曾经是善良的种种说法,就像那句经典台词:我想做个好人,对不起我是警察一样。
零碎的说了很多观感之后的第一想法,完全没有梳理成有价值的线索。
这部影片还有很多值得反复观看的价值,比如他的人物,无论从角色性格还是从拍摄的光影气氛的塑造来说,都非常棒,导演把里奇的警察局拍的极其杂乱,甚至背景中永远响着让观众觉得烦躁和头疼的老式电话铃声,那种咄咄逼人和缺少人情味的声音,象征着某种含义,或许是里奇时刻逼近真相的紧张感,或许是对里奇坚守底线的提醒,或许是里奇所代表的警察局永远处于混乱中的一个映射,我相信还有更多可以说的通的解释,而且二次观影可能会更强烈的感受。
最后推荐看176分钟的完整版,一部好电影请静下心来观看。
先来个剧情大透底:弗兰克.卢卡斯之前是毒枭约翰逊的司机,约翰逊有天暴毙后,弗兰克迅速篡位建立属于自己的势力范围,之后继续在纽约哈林区贩卖海洛因,随着慢慢发迹,他娶了选美皇后伊娃为妻,并隐瞒着母亲把弟弟也安置在了自己手下参与毒品交易,他以高纯度低价格的竞争优势最终击败了当时的黑手党多米尼克,而后顺理成章的成为纽约黑道上的Super Star。
另一方面,纽约警察里奇意识到了毒品交易网络中头目的更换交替,于是不断展开调查,随后拒绝了已受弗兰克贿赂的探员帕楚的同流之意,接着被同僚排斥,妻子呢,也因为无法忍受他长期以来对家庭的忽视而与之离婚。
就这样,抓捕大毒枭弗兰克成了里奇生活的全部重心,于是,他和他之间,随后上演了一幕幕惊心动魄捉猫逗鼠的黑帮游戏。
看完影片后,我去查阅了一些关于影片主角的个人信息,没想到这竟是个取材于真实的故事。
弗拉克.卢卡斯是活跃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的美国黑帮中的显赫人物,曾一度在纽约组建了规模空前的毒品销售网络,后来还跟警方合作,揭发了大量贩卖毒品的大集团以及和他们相互勾结的腐败警察,可以说,生平的事迹绝对称得上传奇。
少年时,弗兰克从大西洋沿岸的北卡罗莱州逃出,当时那里尚属于南方种族隔离区,到了纽约后,他就在纽约黑人的聚集区以贩卖毒品谋生,直到成为毒品黑帮老头子的私人司机。
弗兰克就是在老头子死后迅速上位的,之后在帮派之中实施了改革,比如他取消了进货渠道中的代理人制度,直接寻求去货源地直接进货。
可以说,为了把毒品贩卖到美国,他无所不用其极,其中最臭名昭著的就是利用越战阵亡士兵的棺材来运输。
这期间,他还提拔了不少亲朋好友,复制了企业的家族模式,最终,以极其机警和严密的销售体制而闻名美国毒品交易界,总之,一句话,弗兰克这个人和这个人的经历,充满了‘美国梦’梦幻而又传奇的色彩。
这位现年77岁,只能依靠轮椅代步的弗兰克.卢卡斯如今看起来就与纽约任何普通的黑人老人一样。
弗兰克.卢卡斯于1975年被捕,并被判处70年监禁。
但他很快成为了政府的污点证人,主要指证当时腐败的纽约警局特别调查组。
拜他所赐,特别调查组当时的70名警官中有52名被指控或投进监狱。
对此弗兰克说,他只揭发那些腐败的警官,他还特别强调:“我告发的那些人都是拿了我的钱的警察。
”而在一系列告发之后,他的刑期被缩减到5年。
但刚被释放他又因小规模贩毒被抓了起来。
第二次,他服刑7年并于1991年获释。
细数我看过的一些黑帮题材影片,《教父》系列1、2、3,这个不用说了,属于时代经典,《无间道》系列更是成就香港影坛的世界地位。
这些黑帮题材,不但以其黑色而阴郁的视角,深挖了黑帮人物的成长史,更是深刻揭示了助长黑帮成长的社会成因,就像很多人在影片中看的那样,一个个青涩少年成长为黑帮首领,心狠手辣,手段非凡,其目的最初不过是让自己和家人过得更好一些。
让我们看看两位主演。
饰演弗兰克的丹尼克.华盛顿,一直被外界称为好莱坞最具希望的黑人男明星,先后五次提名奥斯卡,其中两次获奖,而另一位的饰演警察里奇的鲁塞尔.克劳,也同样是星光熠熠,不过碍于剧情和宣传的需要,每款海报上,鲁塞尔都屈居第二,这些十分微妙的小场面,怎么看也都是好莱坞规则那一套。
不管怎么说,银幕两大硬汉正邪对峙,一方出演心狠手辣的大毒枭,一方则出演正气凛然的小警察,这种强强设置,怎么看也都是好莱坞惯用模式。
最后再唠叨唠叨导演吧,莱德利.斯科特,熟悉吗?
我说一部电影,保管你熟悉,《角斗士》,也是很巧,当年的鲁塞尔.克劳正是因为这部片子一举拿下奥斯卡最佳男主角。
有了前面这段辉煌做铺垫,两位爷们更是游刃有余。
回到影片,作为一名普通迷影人,我想看完任何片子,心中都该有个说法,我的呢,也不例外,可以说整体的场面我觉得表现既真实又宏大,其中两位影帝彪戏的精彩部分我也毋庸多言,好莱坞前辈们竖起那多么黑帮丰碑,究竟导演是向《教父》看齐呢?
还是完成了自己的现身说法?
不管怎么说,这部虽然谈不上是经典,倒也值得一看啊。
还有一件非常有意思的跟踪报道。
美国三位前缉毒探员曾控告这部电影,理由是诽谤缉毒人员,要求法院禁止这部电影上映,以及电影公司赔偿5500万美元。
而环球电影公司的说法是,三名原告隶属联邦毒品管制局,而非纽约缉毒局,他们完全没有立场提出诉讼。
呵呵,看来黑帮内外都是故事,充满电影题材。
这么明显的庞大集团,确实很容易被逮。
弗兰克对世界的认知决定了他的行为,他觉得警察收钱、粗鲁是正常的,世界就是这么转的,这条街没他也是这么黑,没有用钱摆不平的事情。
试想如果在这样一个社会:犯罪随便可见,1/3警察贪污腐败,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十年,一个人从小孩到中年看到的都是这样的世界,不这么想也很难。
谁能预测未来十年的事情呢?
想想过去三年变化多大!
鸡蛋在没有坚硬碰撞时也是看起来稳固的,远远看着像个石头,稳定的状态也可以一直保持下去。
绝想不到只是任意一个磕碰,它就立马碎掉。
这儿还有一个事:他说只有那些不自信的人才会穿招摇的衣服装点门面,然而到他自己时,还是穿上那件耀眼的皮草。
最后现实世界的反馈来的太快,证实了他最初的认知,他把衣服烧了。
对世界的认知不正确,以及知道什么是正确的,但不去做。
这是芸芸众生悲剧的两大来源。
越南老板跟他讲:急流勇退和放弃是两回事。
可惜他没有洞察未来的眼睛,大势已去,却想生于斯长于斯。
勇猛刚强的人总是自信坚定地选择自己的路。
教父想着洗白上岸,想着做议员,这才是大退路。
但他终于在被抓后校准了自己的认知,坦白从宽,最后十来年后重获自由。
这也算是大的激流勇退吧!
我们各拿一杯拿铁你好久不上街红绿灯都不看一眼我急忙拉住你像你的导盲犬...街还是那条街只是你已不再贩毒我已不在警界
3个小时就这么过去了.
快3小时的电影,前面比较沉闷,好像就是为了等待两主角对戏的时刻。那之后就都是精彩的了。 -- 2009-9-3
浪费演员
美国人以为自己很美国。
很暴力的样子,不太能接受,女主很有风情。
好吧……太长了……我很没深度……
无聊 看睡着了
差强人意
功勋导演,王牌编剧,演技派巨星华盛顿加罗素克劳,最能展示史诗格局的黑帮毒品网络题材,出来的影片却没有登峰造极的好,为什么?除了过于的保守和规矩之外,影片在开头把华盛顿当作伟大枭雄教父在塑造,却在结尾泄了气,虽然符合事实,但未免让人觉得经典性打了折扣。
格局上终归小气了一些,RidleyScott 离顶级也始终差了一些。
还不错,不过差一点点什么……三颗半水平
离经典远的很
太拖沓了…
敘事缺乏焦點與高潮鋪排,看到後邊有些厭倦了。
节奏稍慢了
有点虎头蛇尾。。
应该拍成三部曲,10个小时
很不错,前面确实过于分散了,但其实有导演的意图
揉了太多东西,很乱的作品
Denzel Washington的演技没话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