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镇女孩来到美国纽约,浓浓的乡愁被逐渐到来的新生活所取代,她在这里交到了新朋友和深爱她的男人。
艾莉丝是个幸运的女孩,家乡有爱她的妈妈和姐姐,异乡有匿名捐赠人和不断帮助她的神父,学习对她来说轻松简单,旅途、生活和工作中都遇到了好人相助和好朋友,更幸运的是找到一个好男人。
这一切太顺利,仿佛是姐姐把全部的运气都给了她,姐姐(莫名,神父说大概是生病没告诉别人)去世了,艾莉丝无法回去参加葬礼,因为太遥远的路程。
这是很多离乡人遇到的问题之一,无法参加亲人的葬礼。
但对单身母亲的担心还是让她回到家乡。
母亲自然想让她留下,于是联合艾莉丝的朋友和姐姐工作地方的人给她介绍一个高富帅和一份接替姐姐的会计工作,想必待遇不菲。
艾莉丝几乎要留下了,但是却被一位无关紧要的店铺太太威胁,店铺太太知道她在美国已经和意大利小伙子结婚。
这才使艾莉丝决定离开母亲回到美国,和托尼一起生活。
我知道影片想表现一个小镇女孩追求梦想,怀念家乡的情绪,看到一半我几乎要给不错的分数了,虽然女主角的生活过于顺利,但是后半部分三观尽毁。
艾莉丝太自私了,如果说年轻的时候为了寻找想要的生活离开家无可厚非的话,后来回到家乡表现出来的就是想隐瞒已婚事实和高富帅结婚、安于稳定的理想工作,还可以照看母亲而抛弃深爱她且已经和她结婚的意大利小伙子。
当隐瞒的真相被揭穿时,才毅然决定回到美国。
反正两边的生活都很如意,前程似锦。
朱丽·沃特斯从哈利波特中凶恶的教导主任变成布鲁克林中慈祥的房东。
西尔莎罗南很年轻,不过气质很好。
艾莫里·科恩外貌不错,和席尔莎身高略有不配。
影片没有惊人的阵容,但看着很舒服,配乐、剪辑等都很传统,很英式。
不过鉴于剧情后半部分设计太过狗血,实在无法给过高分数。
是在看过电影《布鲁克林》以后才了解到这部电影是改编自爱尔兰作家科尔姆·托宾的同名畅销小说,将小说翻拍成电影早已不再是什么新鲜事,但往往这样的电影更容易受到批评。
“电影不及小说引人入胜”、“毁原著”等说辞就成为了对电影最直面的评价。
原因就是有一部分看过小说的读者会挑剔电影剧本,不满足于电影的情节设定,甚至电影的选角与他们的想象有所差距都会成为批评的理由。
实际上小说与电影占据着完全不同的两个领域,小说凭借文字的细腻和故事的完整,电影则依靠影像的生动和演绎的逼真;小说中的人物和情节一笔一划用文字描绘,电影就在此基础上填上色彩,化静为动;小说中的世界完全存在于想象中,而电影的世界则将原先的想象覆盖,延伸出全新的意象视觉和听觉,或写实或抽象,或遵循原著或改编颠覆。
故而有越来越多原本只能存活于笔下的故事被赋予了新的定义和新的生命。
小说与电影是不能相提并论的两件事物,有人爱读小说,有人爱看电影,各有所爱罢了。
但对于那些由小说改编的电影来说,以一个读过原著的观众视角,一个注重细节与整体的读者观感,还是会看到差别,还是会拿来比较,难以客观地只评价电影本身。
就我个人而言,我清楚地知晓文字的魅力有时候要大于银幕的真实呈现,忠实读者拥护原著的心情可以理解,但重要的是如何区别这两种形式给我们的不同感受。
小说为你打造一个世界,电影便是让我们更接近这个世界的礼物。
(上述文字与《布鲁克林》无关,仅是个人对于原著小说及改编电影的一点看法。
)<图片1>故事始于20世纪50年代的爱尔兰恩尼斯科西小镇。
之前对爱尔兰背景下印象最深刻的电影是《曾经》,浪漫的爱情故事,动人的音乐和令人心驰神往的阳光和美景。
至今仍然是我心中的爱情电影首选。
近期值得关注的电影当中,还有一部奥斯卡提名的《卡罗尔》,它的时代背景也同样是在上世纪50年代。
在这两部电影中都能看到那个时代女性的服装非常高雅这一特点,即便是并不华丽的脱俗装扮都处处展现出气质美,搭配着她们精致的短卷发,光在视觉上就是一种享受。
巧的是《布鲁克林》中Eilis的角色原本是《卡罗尔》的女二号鲁妮·玛拉所演,但最终选择了西尔莎·罗南。
质朴的爱尔兰小镇姑娘Eilis只身一人前往纽约布鲁克林,在火车上遇到一位穿着打扮时髦靓丽的女人,即使她们有所不同,但这个同样是从其他地方去往美国的女人却让她倍感亲切。
她为Eilis梳妆打扮,并教Eilis如何通过海关顺利入境。
当Eilis推开纽约的大门,真正的难题才开始发生。
到了布鲁克林以后,Eilis在一家百货商店当售货员,同事试图与她聊天却被她的冷淡拒之门外,工作中她也无法热情地迎接顾客,不懂销售的技巧也不会假装热络地与客人聊天,佯装对她而言是一件尴尬的事情。
她一个人吃饭,在面对餐厅服务员的搭话时也不知道如何回应。
独自走在异国他乡的小镇姑娘形单影只,与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这种无奈无比清晰的流露在Eilis的脸上。
Eilis的房东Kehoe夫人总在晚餐时与她的房客们聊天,她们口无遮拦,肆意谈笑,对别人的八卦津津乐道。
Eilis则不,她只是安静地吃着盘中的食物,当问题指向她时她才淡淡地答复。
Kehoe夫人说她懂事且仁慈,但这不是仁慈也不是矜持,是深知自己无法加入别人的话题才沉默。
就像当我们感觉无法融入进他人的圈子里时,举步维艰,便只能默不作声。
初到陌生城市的不适应以及无法融入周围人群的孤独感透过镜头弥漫而来,是一种表达强烈的不属于。
终于Eilis收到家中寄来的信,姐姐Rose亲切的话语仿佛就在耳边。
她急切地拆信读信,走到哪里都要带着那封信,读它无数遍就像是在与姐姐对话。
家信是独在异乡的她唯一的慰藉,委屈和隐忍都在阅读那些字迹的时候爆发,对家的想念都变成止不住的眼泪。
——“你会想家到痛不欲生,这无能为力,只有忍受,但你会坚持过去的,它不会击倒你。
终有一天,太阳会露出光芒,你可能都不会立刻注意到,它就是这么转瞬即逝。
然后你会开始想着过去跟自己毫无关联的人或事,一个只属于你的人,到时候你就会发现,你的生活,它就在这里。
”Eilis在舞会上遇见Tony,故事从他们对视的第一秒就已经开始。
两人一见如故,不需要了解和考虑,当感觉到眼前这个人就是你要找的那一个时,你就牵起她的手,而她也没有躲闪和拒绝,这是一见钟情最好的诠释。
当Eilis下班时看到Tony就在百货商店门口等她,两人相视一笑,类似于某种默契,这种感觉对Eilis来说就是一种归属感。
两人在公车上的一段对话印象非常深刻,Tony问她愿不愿意去看场电影时,她的回答是:“我愿意看两场,如果第一次约会不顺利,我就给你第二次机会。
”Eilis去Tony家中吃饭,这家人的欢乐和温馨让她在异国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其实Eilis和Tony的爱情故事很平凡,一切都是顺理成章按部就班地进行,没有太大的起落。
唯一的插曲就是姐姐Rose突然在家中病死,她回到家乡的小镇上,在葬礼上见到昔日好友,相约出游时遇到了Jim。
在Jim的不断邀约下,Eilis也渐渐对他产生好感,加上母亲的期望,让Eilis有过一时的迷茫和动摇。
原先那个涉世未深的淳朴女孩突然间变得不诚实和不忠心,多少让人有些失望。
但这样的变化才显得真实。
从美国回到爱尔兰后,在她身上展现的这些让我们觉得陌生的模样其实就像家乡的小镇也令她感到陌生一样。
虽然Eilis前后的转变有些突兀,太过戏剧化,但在电影有限的时间里,这种变化很难经得起深思熟虑的推敲。
Eilis执意回到布鲁克林,Tony正在那里翘首盼望着她回去,她意识到那个温柔的意大利男人才是她最终要去向的归宿。
阳光照射在砖红色的墙面上,Eilis披一件绿色的开衫,花色长裙,站在光芒笼罩下,朝她走去的是只属于她的太阳。
Tony所给予她的,就是阴天过后的晴朗,是避风港,也是孤独无助和悲伤时为她支起的力量。
他们就像是站在大海两个对岸的人,一个来自爱尔兰,一个来自意大利,原本毫不相干,却不约而同地在布鲁克林的海面上搭起一座桥,阳光和煦,海水温暖,海面上金光闪闪。
除了电影中运用的暖色调创造出视觉上温暖的感官以外,值得一提的是导演约翰·克劳利对爱尔兰的呈现表现在绿色的商店外墙,Eilis的绿色外衣等,以此体现出爱尔兰人喜爱绿色这一特点,包括在Eilis身上也看到了爱尔兰人的质朴、内敛以及穿着得体等特点,透过这些细节将爱尔兰与美国的对比较为明显地展现在镜头里。
电影采用常规线性叙事手法,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势必有所限制,但和我同年出生的女主演罗南一人撑起了一部电影,剧情的起伏都从她的情绪变化中开展。
此片不在于故事有多百转千回,实则是抛砖引玉,重心都放在罗南的细腻表达上。
故事流于平淡,情节设定简单,乍一看很像勾勒出一个框架,而内部结构空洞松散。
虽然某些片段会让人觉得过于形式,但若是只看电影本身,那在叙事上其实还算流畅。
在故事有所限制的情况下,不能否认的是像这样平凡的两个人和这段平常到在每个人身上都有可能发生的爱情还是让看多了爱情故事的我们感觉到这爱里面的温柔,并且它让人知道,无奈和孤单都只是暂时的,总会有个人为你照亮一个方向,告诉你,生活就在那里。
男人认为女人只把他们当做通向更好生活的阶梯,但女人要的不过如此。
去年的奥斯卡提名电影中,我最爱这部。
这部电影获得了奥斯卡三个提名,分别是最佳影片、最佳女主角和最佳改编剧本,虽然最终一个奖都没拿到,但完全不妨碍它成为我年度喜爱的前三。
在奥斯卡热门片中,它是烂番茄新鲜度最高的一部——98%,高于《卡罗尔》、《房间》、《聚焦》。
而且一上映就被56个影评人选为他们的年度十佳。
甚至有10个人把它排在了第一名。
《AssociatedPress》评价它:“每一个曾离开家乡,在外面闯出自己的路的人都会在这部电影中得到共鸣。
”《滚石》杂志评价它是“年度最让人陶醉的爱情故事”,虽然在奥斯卡没有奖项斩获,但彼岸的英国人却也深爱这部电影,大概英国人真的要比美国人浪漫一些?
英国电影学院奖将最佳英国影片颁给了它,英国独立电影奖也把最佳女主角给了西尔莎罗南,她是电影中女主角艾莉丝的扮演者。
不过很多人知道她,大概是因为那部口碑绝赞的《布达佩斯大饭店》,她在里边饰演门童Zero的爱人,蛋糕店的职员,阿加莎。
很少女演员能像西尔莎罗南那么美丽,她的美不是那种常规意义的,她不是性感女星,美得也不够有攻击性。
但她站在那里,就会想让人忍不住惊叹,“怎么会有这样一位美人存在于世上”?
她像是21世纪的奥黛丽赫本,有着好莱坞黄金时代女星的优雅,不矫揉造作,饱含文艺女星的气质。
在《布达佩斯大饭店》和《布鲁克林》里,她演着都是那种不太起眼的邻家女孩,美不自知,优雅得恰到好处。
恰好这两部片里的爱情都很浪漫,都是甜蜜美好的初恋,都是最平凡的人创造出的最伟大的爱。
《布达佩斯大酒店》里,西尔莎罗南扮演的阿加莎喜欢门童Zero;《布鲁克林》里,西尔莎罗南扮演的艾莉丝喜欢上了意大利的水管工托尼。
两部电影的男主角也都选的很好,不是汤姆克鲁斯或者瑞恩高斯林那样的大帅哥。
托尼雷沃罗利和艾莫里科恩都算是新人,但演技出色,他们身上没有浓厚的明星光环,就像是我们日常里会爱上的男孩子们一样,简单,平凡,但有颗善良的心。
而两部电影里针对爱情的描写也一反好莱坞传统,没有大起大落和过多的Drama,有的只是因为初恋而心动的男女们,做着所有恋爱中的情侣会做的事,看电影、一起吃饭、一起去游乐园或海边。
《布达佩斯大饭店》里关于爱情描述的镜头甚至更少,但是当Zero提起阿加莎时,镜头给出阿加莎在霓虹灯闪烁背景中的微微浅笑,立刻就将人心里融化。
只有初恋这样的心动,只有一辈子的深爱,才能在老去时再回忆起她时依旧那么动情和温柔,就好像时间可以带走他们的青春和健康,却永远带不走这份心动和爱意。
艾莉丝和托尼的爱也是如此,他们常常就是这么静静坐着,托尼也害羞地不知道可以说些什么。
没有“给宝宝买口红”这样的要求,也没有要去米其林餐厅吃大餐的需要。
就像是我们父辈时候的爱,哪怕只是相约去维港看一场烟火,在没有名气的小餐厅饭后相拥,也都觉得足够甜蜜和幸福,这份从镜头中传达出来的爱意,什么样的口红和大餐都没办法带来。
其实爱好容易,但是我们现在把爱弄得好复杂。
就是这样的电影,常常让人觉得,还是有爱,还是很好。
我喜欢《布达佩斯大饭店》和《布鲁克林》里的爱情,是因为他们还有一个共通点。
这里边的爱,没有花言巧语和胡哨的把戏。
事实上,西尔莎罗南在评价自己在《布鲁克林》的演出时也提到,“有趣的是我认为像《布鲁克林》这样的电影,也很接近默片。
就像你刚刚说到的这个想法,不受舞台艺术表演的限制来表达自己。
我一直都很享受在电影里不说话。
我喜欢对话,但我真的宁愿删减掉其中一些对白或者说‘我们不需要这样说。
’”少掉花言巧语,只是出于爱的相拥,让人觉得这份爱比很多好莱坞电影里的爱都要真实。
华裔导演李安获得最佳导演的电影《断背山》,也同样有异曲同工之妙。
两位男主角在戏中从未谈起过爱。
《断背山》的原著只有几十页,短短一篇文章里只有整个故事的脉络而已。
Diana Ossana和Larry McMurtry最令我叹服的一点,是在这空有躯壳的小说里注入了许多鲜活的灵魂。
电影的前十几分钟,他们上山时,没有什么台词,镜头给了群山、流水和数不尽的羊只很多次特写,伴着Gustavo Santaolalla的吉他,这影像画面实在是美不胜收、令人憧憬。
《断背山》的原著里,关于这份爱情最棒的描写也不在对白中,而是一个拥抱:“让杰克.崔斯特一直念念不忘却又茫然不解的,是那年夏天在断背山上埃尼斯给他的那个拥抱。
当时他走到他身后,把他拉进怀里,充满了无言的、与性爱无关的喜悦。
当日,他们在篝火前静立良久,红彤彤的火焰摇曳着,把他俩的影子投在石头上,浑然一体,宛如石柱。
只听得埃尼斯口袋里的怀表滴答作响,只见火堆里的木头渐渐燃成木炭。
在交相辉映的星光与火光中,埃尼斯的呼吸平静而绵长,嘴里轻轻哼着什么。
杰克靠在他的怀里,听着那稳定有力的心跳。
这心跳仿佛一道微弱的电流,令他似梦非梦,如痴如醉。
直到埃尼斯用从前母亲对自己说话时常用的那种轻柔语调叫醒了他:“我得走了,牛仔。
你站着睡觉的样子好像一匹马。
”说着摇了摇他,便消失在黑暗之中。
杰克只听到他颤抖着说了声“明儿见”,然后就听到了马儿打响鼻的声音和马蹄得得远去之声。
这个慵懒的拥抱凝固为他们分离岁月中的甜蜜回忆,定格为他们艰难生活中的永恒一刻,朴实无华,由衷喜悦。
即使后来,他意识到,埃尼斯不再因为他是杰克就与他深深相拥,这段回忆、这一刻仍然无法抹去。
”这便是心动的印记,语言无法代替。
这样的时候,两个人安静看着对方不说话,两个人安静拥抱无需言语的时候,是人生长河中的闪光碎片,它不常见,但我们永远不会忘记这样的时刻;这样的时刻,时间的潮水也不能抹掉半分。
这样的时刻,每时想起,都会在你眼前栩栩生辉。
《布达佩斯大酒店》里的糕点师和门童、《布鲁克林》里的百货公司售货员和水管工,以及《断背山》里的两个牛仔,他们的相遇,都是大千世界里万万千千个相遇中平凡的一个,之所以让他们变得不平凡的,正是这份突如其来的心动,正是这份无需言语紧紧拥抱的心动,正是这份哪怕我们有一天老去再回想起爱人容颜时也忍不住笑意和爱意的心动。
这些心动的相遇,制造了大大小小甜蜜的爱情故事,也最终成就了这些伟大真诚的,温暖人心的电影!
爱尔兰女孩儿初长成整部电影看下来,在正式进入颁奖季的11月,各大提名潜力股影片扎堆上映期间,在那些真实故事或者真人经历改编的沉重电影当中,这部有关爱尔兰移民爱情故事的影片,单纯的令人疼惜,亦如女主角给观众的第一印象——《布达佩斯大饭店》中,那个可爱的蛋糕女孩儿:西尔莎·罗南。
据说之前的英国影片《青春作证》也曾邀请西尔莎·罗南出演,但是档期原因而错失了。
而这部《布鲁克林》,更像是为她量身打造的舞台,父母都是爱尔兰人的西尔莎·罗南出生在纽约,后又在伦敦生活的她,很早就爱上了跟父亲相同的职业,成为一名演员。
出道以来她并不着急,而是冷静的等待机会。
这一次本色出演爱尔兰女孩儿,她更是沉稳老练,影片中大量的人物特写,透过她丰富的情感演绎,令人物鲜活又不失沉稳,从一个小镇走出来的女孩儿,到一个时髦健谈的纽约姑娘,她的表演可谓是渐入佳境。
影片中的女主角:艾丽斯,遇到的两位男士也都是令人无法拒绝的优秀。
一个是意大利小伙儿:托尼,由艾莫里·科恩饰演。
虽然土气,但是却憨厚诚恳,他的出现,令孤身一人在布鲁克林的艾丽斯,找到了倾诉的对象,生活也有了数不清的新节目:看电影、逛游乐园,拜见对方的家庭成员,这一切都让不她应接不暇,突然之间,她和这个城市有了联系。
而回到家乡后,遇到的吉姆,由多姆纳尔·格里森饰演。
他是众人眼中的高富帅,是她从来没有想过的梦中情人,正是因为他的出现,令回到家乡的艾丽斯仿佛生活在梦境中,一切都那么美好,她甚至想把在纽约发生的一切都忘记。
本身也是爱尔兰人的多姆纳尔·格里森与西尔莎·罗南站在一起,只能说,阳光好刺眼,两位典型的金发碧眼爱尔兰人并肩而立,英伦的气息扑面而来,照片都散发着青春的光芒,只想对他们说:在一起。
多姆纳尔·格里森在采访中多次提到,西尔莎·罗南的表演非常细腻完整,令人痴迷。
而年纪尚轻的西尔莎·罗南(1994年生人),被问到将来希望在哪生活时,她坦言自己马上就要搬去纽约定居了,那里不仅仅是她出生的地方,繁华的一切都令她激动不己,感觉自己的生命里流淌着纽约的血液。
回到影片,故事改编自爱尔兰作家:科尔姆·托宾的同名小说,主要围绕女主角:艾丽斯,讲述在上世纪50年代里,大批来到纽约布鲁克林的爱尔兰移民的生活经历和爱情抉择。
影片2015年1月在圣丹斯电影节举行首映,首映的第二天,福斯探照灯开价900万美元取得了北美发行权,该片还获得2015年温哥华国际电影节的观众选择奖。
影片的商业潜力和观众认可,主要来自两层面:诙谐幽默的生活细节 和 移民时代的乡情共鸣(以下内容涉及剧情)首先,同样来自爱尔兰的导演:约翰·克劳利,以《男孩A》而名声大噪的他,这次只是单纯的讲述爱尔兰民族的故事。
虽然大背景是充满时代色彩的沉重,大批的爱尔兰人漂洋过海,到美国去谋求新生活。
但是他通过人物的个体性,找到了突破口。
一个性格内向,甚至有些羞怯的女孩儿:艾丽斯。
如何在家乡饱受冷落,不得不去纽约开拓自己全新的人生。
由于父亲的早逝,可怜的母亲由家里的大姐一力照顾,并为她这个唯一的妹妹,铺好了未来的路:她求助纽约的亲戚资助艾丽斯念夜校大学,在百货公司柜台打工,寄宿移民家庭。
面对这一切未知的安排,艾丽斯只能放手一搏,因为在这里,她同样一无所有,只是面包店里,一个被女老板欺负的小女孩。
无论是小小的一箱行李,等不及送行就离开的母亲,还是依依不舍的姐姐,亲情的牵绊一直是艾丽斯心灵的港湾,犹如每一个出国留学的孩子和家庭。
在轮船上的几天几夜,犹如噩梦一般,但是同宿的女生教会了她,如何将自己打扮的漂亮,谈吐自信的走过海关,像美国人一样思考。
这里的三个要素,虽然有些符号化,但是依然是大多数人们亲身经历的体验。
初到纽约,土里土气的艾丽斯无法融入寄宿家庭的用餐对话,她不知道肥皂还有不同的品牌,更不懂这里的女孩儿都在忙些什么。
而随着她开始恋爱,寄宿家庭中的奶奶,犹如长辈一样的信任她,给了她有单独门房的地下室单间。
还提醒她第一次跟男朋友去海边,得小心不要成为最后一次。
一众同居的姐们,更是个个教她打扮,坦诚的给她忠告。
逐渐的,艾丽斯的纽约生活,从思乡的哀怨女孩,变成了姐妹中的焦点人物,而同意大利男孩儿的相遇,更是让影片走进了爱情喜剧的节奏。
片中的笑料层出不穷,当众人指导艾丽斯如何优雅的吃意大利面时,旁边的姐妹还吓唬她,如果你掉了这勺意大利面,你就是把他的父亲、母亲,以及全家的意大利人颜面给毁了!
搞得艾丽斯去到托尼家吃晚饭期间,只能以慢动作的方式吃面。
而托尼家最小的弟弟,爆出的那句:我们家人向来不喜欢爱尔兰人。
更是令人捧腹不止,不断坏事的小家伙,在被带离餐桌不久后返回,不情愿的对艾丽斯说:“I’m an idiot.”,结果被老爸敲了一下脑袋,又补充了一句:“I’m a rude idiot.”,简直是笑点不断。
导演对影片节奏的把握极好,离开家乡之前的艾丽斯,有一个望着朋友和舞伴远去的特写,挂在她脸上的,有憧憬羡慕,也有暗自神伤。
而同样的长镜头,也出现在纽约的爱尔兰人圣诞聚会中,当听到有人唱起家乡的歌谣时,艾丽斯是默默凝视并落泪的。
然而之后在舞会上,邂逅了意大利男孩儿托尼之后,艾丽斯的纽约生活变成了快进的节奏,她开始出入娱乐场所,夜校下课有人随行,她不再孤单,更慢慢体会到了,什么是“爱”。
这一切的变化,都是通过细小的生活场景和人物对话中流露体现,令人捧腹大笑的同时,还有些感同身受。
然而,接下来影片的后半段,急转直下。
大姐的突然病逝,打破了一切。
悲伤之余的艾丽斯,开始对自己的人生有了不同的思考。
这一次,生活确实对她开了个玩笑,再一次回到家乡的她,突然拥有了一切。
每个人都因为她从纽约回来,而对她改观。
她接替了姐姐的体面工作、阔绰酒店继承人的追求,还有母亲殷切的期待,她无法拒绝这样梦幻般的生活。
前后两段截然不同的经历,在艾丽斯身上是矛盾的,在纽约度过第一个冬天的她曾说,感觉这一年发生了好多事,初到纽约的经历,好像过去了好多年一样。
而当她在纽约隐婚的事情,被恶毒的面包店老板娘得知,企图戳穿她的时候,她情急之下,也只能是说出了自己最真实的感受,在纽约一切好的,让她忘记了家乡的一切。
相信每个观众都会假设,如果没有别人的介入,艾丽斯还会不会选择回到纽约,但是其实这只是一个时限。
每个人都有做梦的权力,但是终将面对事实。
鼓起勇气,离开母亲,回到纽约的艾丽斯,是坚强自信的。
她了解了现实和梦幻和区别,她选择了自己创建的家庭,而不是因为物质和虚幻,固步自封。
虽然托尼只是个小小的水管工,但是他待艾丽斯如挚爱,有着意大利人的浪漫和温情,当然也留着冲动的血液,威胁弟弟帮自己写情书的部分,令人想起了《教父》中的意大利族群,也同样是纽约布鲁克林区的重要的移民群体。
影片对情感的处理,皆是滞后的,大量的特写镜头,关注角色的内心表达, 更多原声音乐的延续,延长了人物的心声。
西尔莎·罗南的演绎没有丝毫重叠,每一次的悲与喜,都是不同方式的呈现,无论镜头停留在她面前多久,她都没有怯场,而是笃定的演绎,承接变化。
她在采访中说,自己不断地去揣摩,那个一张船票,人们会“消失”的年代,只有信件的往来,那样的生活方式是完全不同。
豆瓣有人放上了一句作者对乡情的描述,说到:“真正心碎的经历,是你怀着思乡心切的情感回道故乡,却感觉到格格不入时,不是家乡变了,而是你自己变了。
”,相信这句话,刺痛了很多新移民和迁居大城市的年轻人。
影片中规中矩的从一个鲜活独特的小人物入手,展开了大背景的移民时代故事,结尾处艾丽斯给予另一个初涉纽约的小镇女孩儿的忠告,再一次点出了影片的主题。
影片最后艾丽斯背靠高墙,身后就是标志性的布鲁克林大桥,这里是她人生的下一站。
每一个离开家乡的人,都将无一例外的经历心灵的蜕变,从不安失落的离家者,变成独立坚强的城市人。
脱下的是不安与自卑,换上的是自信与魅力。
人生的十字路口,选择留守还是创造,没有对错,只有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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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每一个关注对我来说都弥足珍贵!
继续补这届奥斯卡的提名影片,这是第三部片。
托片子的福,中途哭了好几次。
这个片子的好处是极其明显的,那就是情感传达非常到位,相信每一个飘泊在外的人,看到这个片子都会有很强烈的代入感。
导演、配乐、表演、美术、摄影等方面搭配得非常一体,导演利用流畅而又有些抒情的叙事方法,让这个故事变得清晰而又美好。
各种细节,比如吃坏肚子,百货公司上班,穿泳装等,都非常具有真实感,触动人心。
这些和原著小说在细节上动人也很有关系。
几乎就成为我这个月看过的最感动的片子,为什么是几乎呢?
主要是因为回故乡那段。
这是一部改编自小说的电影。
小说改电影,有一个关键性问题就是如何把过强的人物内在冲突显性化,以进行表现,以及把较弱的社会冲突和人际冲突强化。
在这个前提下,还需要考虑改编以后的票房,不能得罪原著党,这是每一个改编剧本的编剧都头痛的点。
重回故乡那段,原著应该是有很多内心戏的,但在当编剧和导演把小说电影化的时候,没有把主角内心冲突很好描述,又或者是电影其实有描述,但没有很好传达,所以显得主角的前后性格不一致。
从片子前半段来看,主角是一个很有主见,很明白自己需要做什么的姑娘,但是到回到故乡的时候,主角却突然变成了一个迷失了的绿茶。
其实如果在去纽约之前,能够再多体现一点对主角对故乡的依赖,这段就会好一点。
当然,如果作者进行关键性改编,让女主回来之前没有结婚,也会好很多。
但是这样,原著粉是不能接受的吧。
而且改变比较大,情绪流也需要重新安排。
全片的配乐非常好。
听了太久流行,好久没听过传统的五声音阶旋律,配合那个年代乐器的演绎,让我们仿佛回到了那个小镇民风的爱尔兰,还有质朴而纯真,有机会,有挑战,有希望的美国。
那是一个没有比基尼泳装的时代,那是一个重视承诺和秩序的时代,那是一个在主流文化中,因为结婚才会住在一起的时代。
那是一个有舞会和电影的时代。
同时,也是一个需要抢下厕所然后和对方谈判的时代,也仍然是一个要从地下室住起的时代。
总之,现代人难以想象,但片子呈现得这么真实。
其实现在很多片看起来让人觉得索然无味的原因,是因为太脱离生活了。
主角随随便便的住进别墅一样的房子,随随便便的就获得了俊男或美女的青睐。
也许这类作品是对生活的逃避和对现实痛苦的缓解。
但那种有力量的,真实的人生故事,不是充满了省力的巧合,也不是充满了拼造的过度戏剧化的冲突,而是来源于对真实生活经历的感性再现,来源于作家心中的长久积淀加上手里的妙笔生花,那才能真正的感动人心。
恩恩,让我们回到电影,一个有优点,有弱点,有自尊,也有感情的女性,穿过大西洋在纽约生活下来,真真实实就如同每一个在外漂泊的朋友们。
虽然看起来,这是一个66年前的大西洋西岸的故事,但是对于看片的我们,可以比较容易的对应到太平洋西案的中国。
同样是一个奔腾的年代。
同样是思乡,奋斗,扎根,也要结婚生子,也要竞争拼搏,最后就留在那里。
真心的推荐给每一个飘泊在外的人。
布鲁克林是一部很容易引起共鸣的片子,原因不外乎现在背井离乡求学、工作、安家的人越来越多。
其中也有许多年轻人,在机场和一起生活多年的爸妈挥挥手,就到了离家万里的陌生国度。
我是这其中之一。
女主刚来纽约的时候,船上的红衣女子告诉她,一开始,你会觉得家信的间隔会很久很久,到后来你就不再这么觉得了。
感谢科技进步,现在有了微信等一系列高科技工具,让我和家人朋友的联系可以高速便捷,但是那种孤独感,我相信一点也没有改变。
刚开始,每一个独处的瞬间都需要自己消化,即使我一直笃定自己是个独立的人,然而现在翻到刚来美国时写的东西,里面的每一个字都在叫喊着:抵住孤独!
需要依靠呐喊和自我提醒来扛过去的时光,怎么可能不是孤独的?
刚开始工作的女主在工作上不尽如人意,我相信那时纽约的冬天再冷,也比不过孤独的寒冷。
收到第一封家信的时候,她哭了,我也有点想哭。
对于那时的她,一封家信,就好比刺骨般冰冷的大海里唯一的救生艇,黑暗里的火光,就好像某天在某地突然闻到了妈妈身上熟悉的香味。
等你回过神来,什么也没有改变,陌生还是陌生,一切都是未知,在兴奋之后,对熟悉生活的思念,会突然将你吞噬。
又看到女主在夜校上课的认真努力,还是能看到自己。
深觉赴美学习的机会来之不易,反复告诫自己不可虚度时光,尝试不同类型的课程,接触新的东西,生怕自己太过清闲辜负了好时光。
就连周末的时刻也要努力填满,在家多呆半天都觉得是浪费时间。
影片末尾,女主面临是留在家乡还是重返纽约的抉择时,我在心里反复提醒她(也是操碎了心)现在在家乡的一切,全部都要感谢你在美国的经历。
如果没有这段经历,即使时间倒流,这一切也不会发生。
就像原来看帖子,谈到留学带来的改变,有一句话记得特别清楚,就是无论留学给你带来什么,你都永远回不去了。
没错,没有如果。
不仅仅是留学,所有的经历都不会再让你回到从前。
也正是所有的经历塑造了现在的你。
无论如何,不要忘记自己为什么要离开。
女主很幸运,遇到了彼此喜欢的人。
然后不可免俗地,我也想起了一个人。
很遗憾,我们没有在一起,我也很开心现在想起你的频率不像一开始那么频繁了,这样就可以不用麻烦朋友,节省眼泪和伤心但是我还是要感谢你,我想我当初那么喜欢你的原因之一,就是你点亮了我最孤独的时刻,因为你,所有孤独难捱的时光都变得可爱起来。
也因为你,我平凡无奇的生活里,多了很多快乐。
希望所有为梦想努力的人都幸福,他们也值得这份幸福。
前两天被毒舌sir安利了这部电影,据说是可以跟《卡罗尔》相媲美的片子。
专业影评人给的赞誉倒是不少,但结果两部片子都在金球奖表现平平。
《布鲁克林》讲的是一个爱尔兰姑娘排除万难终于只身前往纽约,圆了她满腔热血一颗美国梦。
尽管人在异乡,她却有一份得以养活自己的工作,勤奋好学的她还上夜校进修,最终考取了会记证。
她还有一个体贴的男友,甚至愿意为她造一栋房子。
怎么看都是人生赢家,克服了最初的homesick,在异乡开始新的人生。
就像她在家书里写的:以前我的身体在这里,但生活停留在有家人的爱尔兰现在,在远隔重洋的地方,我开始了新生活。
就在所有弹幕都说,进展太快了的时候姐姐自杀的噩耗传来,主角不得不回到家乡奔丧。
在家里的这几天,她的内心是动摇的——家有老母不远行,这道理她懂;儿时的玩伴成家立业,她有过一丝羡慕;人烟稀少的沙滩,突然让她怀念起这里的好;小城市的简单工作,更是难不倒在纽约工作过的她。
更何况她还遇见了一个完美丈夫的人选。
<图片1>于是,她面临着两难:是爱尔兰的小镇生活,还是纽约的大城美梦?
是温文尔雅的富二代,还是一无所有的水管工男友?
你猜结果怎么着?
她不去看来自纽约的信件;她熟练地工作,日子悠长而简单;她和富二代约会,偶尔去庄园里见个家长;她在熟悉的家乡,过着轻而易举的生活,怎么看都比纽约的水管工和未成形的房子有保障。
直到有一天,有个口舌之妇佯装热情地召唤她,然后拐着弯地问,是不是已经结婚了?
她在回纽约前跟水管工领证了,当时还遇上了一个同乡人,这话就传到了她耳朵里。
女主瞬间就暴走了。
订车票、整行李,富二代也不要了,她的愤怒神情真是熟悉,脸上大写的:呵呵哒,我差点忘了这是什么地方。
<图片3>这是什么地方?
这里很小,小到城东到城西只需要走上一小时,小到你认识我,我认识他,甚至不需要6个人就能翻遍全城上下。
这里很无趣,无趣到只能爬爬山,看看风景;无趣到人生只剩下读书、工作、结婚生子;按着次序有意无意地鞭策你。
这里很怕改变,他们认为自己的生活是最好的,他们认为这样的人生轨迹才是对的,他们活在大面积的优越感里不可自拔。
他们通过电视新闻了解世界,他们通过口耳相传决定一己之见,他们憎恶岛国却不知道那里有最美的樱花,他们羡慕明星日进斗金却始终待他们如戏子。
比起过程,他们只在乎结果。
比起长处,他们更乐意看到短处。
也许是人的本性——自私、刻薄、贪婪,爱搬弄是非。
小城市给了足够的条件施展:住大房子、迅速建立人脉、摇身一变人生赢家。
大城市却压抑着人的本性:蜗居、激烈的竞争环境、永远无法满足的欲望。
但在你做出选择的那一刻,结局就已经注定了。
还记得电影中主角从纽约回到爱尔兰时,她已经不再是过去那个自卑、不安的小土妞,而是时尚感深入骨髓的时髦女郎,还有作为一个纽约人的自信和优雅。
不是家乡变了,而是你变了。
<图片4>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谁没做过这样一个归隐家乡的梦?
在父母身边,尽孝之道找个门当户对之人,柴米油盐。
为啥要像个丧犬一般回到城市,钢筋水泥世界,现实冷冰冰得可怕。
这样的生活什么时候能熬到头,但你心里却是明白的:家乡是回不去了……
今年奥斯卡可谓根正苗红,主旋律到了新境界。
《间谍之桥》描述的是国家较量中的邪不胜正和美国的自由国度形象,这部《布鲁克林》则是从民间角度来歌颂美国。
既然是主旋律,自然是各种美化。
画面都带着柔光,懵懂的爱尔兰乡下少女初来鱼龙混杂的纽约布鲁克林,不管是老乡还是室友,房东还是主管,虽然个性未必多讨好,但无一例外都是好人。
在百货公司打工,还要加班加点上夜校,但女主在美国的一切似乎都一帆风顺,遇到的困难似乎只有坐船时和对门抢卫生间,同屋的女室友偶尔的轻浮。
但是,这些并不妨碍本片仍然是一部好看的电影。
虽是主旋律,它对许多细节的描述,恰似初到异乡人的体验。
纽约的Ellis岛,与自由女神像的Liberty岛隔海相望,恰似美利坚的大门。
在轮船时代,Ellis岛是海关大厅,是移民潮中每个人的第一关。
几张小桌子,无数刚下船一无所有的人们排着长队,在一分钟内接受海关官员的生杀予夺。
而本片的主角,那个爱尔兰女孩,就叫Ellis。
<图片1>这是这里我拍的今天的样子<图片4>在旅途上萍水相逢,看似并不友好的陌生人“举手之劳”的善意,在那时甚至比朋友亲人的关怀更暖人心。
远隔重洋思乡心切,而那时与故土唯一的联系只有字字如金的书信。
当在异乡的一群老乡唱起故土的民歌时,那浓浓的乡愁,几乎是要夺眶而出了。
<图片2><图片3>既然这么想家,为什么不回去呢?
这也是天下无数游子心里的一个问题吧。
这个矛盾首先来源于另一个问题:当初为什么要离开家乡?
Ellis生长的爱尔兰小镇,看似宁静宜居,却没有支撑她人生愿景的地方–喜欢的事业,喜欢的爱情。
然而从布鲁克林“镀金”回到家乡,她又有了得心的追求者,应手的工作。
似乎当初离开这里的理由不复存在了,她迷惘着,甚至渐渐淡忘了远在异乡的守候。
这进退抉择之间,包含了一个诚恳的爱情故事。
爱尔兰家乡,美丽宁静,却一成不变,这份古板的优雅正如追求女主的家乡小开;布鲁克林,喧闹而艰苦,却多彩多姿,这份炽烈的色彩正如朴实勤劳的意大利水管工。
Ellis勤奋上进,也与人为善;而水管工Tony,无论是年轻坚实的臂弯,还是实实在在的质朴和善良,都更加招人喜爱;Tony轻声喊出”Ellis, marry me“的镜头,完完全全就是一个鲜活的美国梦的快照。
<图片6><图片5>我无意以道德谴责Ellis,这的确是一个艰难的抉择。
故乡如果给了自己想要的,谁会愿意离开它?
刻薄的杂货店主一语点醒梦中人,帮助Ellis做了正确的决定。
我们离开家乡,不仅是想要得意的事业和如意的伴侣,更重要的是,我们想要更广阔的天地去奔跑,哪怕一路上充满荆棘。
故乡虽然是魂牵梦萦的温床,但我们决不想像杂货店主一样,成为狭隘的可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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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这部由约翰·克劳利执导的电影之前,我的一个朋友说这就像是一部不那么轰轰烈烈的巴兹·鲁赫曼的电影(注:巴兹·鲁赫曼是澳洲一位导演,代表作《了不起的盖茨比》、《罗密欧与茱丽叶后现代激情篇》、《红磨坊》)。
这部电影改编自科尔姆·托宾的小说,描绘出了一个完整的、细腻的、真实的世界。
故事主人公是50年代一个移民到纽约的年轻漂亮的爱尔兰女人,这部电影每一个场景都是那么完美,毫无瑕疵。
西尔莎·罗南在这部电影中献出了自己演员生涯中迄今为止最好的表演,她所饰演的艾莉丝是一个腼腆害羞的女人。
在2015年看到罗南出色的转型真是令人愉快。
前半段还可以,调色场景很有英剧的feel,蛮舒服的,虽然女主作为一个来自英国殖民地,贫困无着还心高气傲的普通女孩,作为新移民在美国过的过于顺利,但是念在她有姐姐全力资助这个外挂,勉强算说的过去。
但是后半段女主的操作简直震碎我三观,在美国当了一阵子商场售货员就一副见过世面的样子瞧不上家乡的土包子,但是却对追求自己的富二代土包子积极回应,如果不是回乡前已经结婚的事实被邻居老太太揭穿,我毫不怀疑她一定会和土包子富二代再结一次婚,穿帮后这位小姐火速逃回美国竟然又毫无羞愧的投入无辜丈夫的怀抱。
女主如果前半段的人设算得上是个好女孩的话,那后半段只能用猥琐来形容。
不过看到最后她回美国入关的镜头,基本弄明白本片的主旨了,这是美国移民宣传片,你看女主在家乡一无所有,来了美国后顺风顺水,事业爱情双丰收,就算家乡有同样的工作和更优秀的结婚对象,可是家乡人都是土包子,怎么配得上见过世面的你?
什么?
你觉得土包子挺好,家乡挺好,你要留下来?
别傻了,你在美国为了生存做的那些事如果让家乡人知道了,会接受吗?
舆论会吃了你的,所以,你最终还是得回到美国的怀抱,对不对,小宝贝儿?
好奇如果没有那位刻薄大妈中途跳出来揭底这姑娘会怎么抉择。
女主太婊,故事太无趣。
为什么怎么看都像一部渣女未成的故事
反超Carol成为我心中的颁奖季第一。Brooklyn提醒了我当初如何爱上电影。不是传统结构又怎样。强行抄今天guest speaker的一句话:如果能把一个人物写到这么饱满,至少可以保证在这座城里有一席之地。
喜欢那个年代的爱情,但这个女主真的太冷了,让人对她很难共鸣。
AOScott说这是后代对父母经历的想象。就这感觉:乡愁啊归属感啊很公式化(哦我想家了!哭!我属于布鲁克林因为我想老公!),尤其是voice over大大削弱罗南表现力(她挺好的,但是),而真正讲得对的地方只是点到为止(“我不知道家在哪里了”)。虽是过分干净的布鲁克林但配色好好啊
分明是女主被男主一纸婚约、一个没有考虑好而被催着作出的决定留在美国的故事啊。美国的自由vs小城的束缚根本没有体现出来。女主在爱尔兰又不是不能工作?男二又没有什么明显的不足......I forgot what it was like here就决定走完全没有说服力.......
又是那种奔着奥奖去的美国主旋律,手法毫无特点,除了女主也没哪个给人留下印象的人物。
吾心安处即吾乡,触动我心的内核。祝福所有海外的游子游女。意大利小哥笑起来太迷人了。
果然如传说中那样——一个绿茶的故事。作为移民电影,挖掘深度很表面,前后割裂,尤其在看过其它immigrant cinema后;作为爱情片,love triangle,难怪有人少女心泛滥。但对于孤身离国,以及复古爱好者,还是有高潮点的。 @ London Film Festival
布鲁克林总和亲情有关的地方
前半部对于每一个有着背井离乡经历的人来说都是心有戚戚焉。。。但是,关于女主的态度和选择,我并不认同,她不是选择了爱情,而是逃向了可控的那方。
女主角非常像亦舒笔下的人物。经历移民的过程,一系列文化冲击,努力向上生活!
人生里会有几个大妈跳出来说几句?~
非常喜歡啊,把原作的精氣神表現得很到位。我就喜歡這種戳破「身分認同」和虛偽的「鄉愁」的作品,最後的話外音真是把俺的心聲說出來了。還有就是對美國很重要的愛爾蘭、義大利移民文化都有所探討。
失望 俗套段落堆叠出来的电影 从情绪到重要事件的过度都十分生硬 虽没看过原著但是从电影里会明显发现很多重要的情节一定被删掉了 才导致Eilis这个角色如此浅和不自然 回到爱尔兰的那段时间里 更是跟不上主角的思路 成功拍出让观众自我感动的电影典范 B站弹幕简直没法看
无聊又过时 女性觉醒不是觉醒自己已婚吧?
洗练畅达,细腻动人。1.爱尔兰移民的成长,认同,乡愁与爱情。2.剧作是工整的三幕剧模式,胜在整体的复古质感和真实生动的细节。3.罗南妹子人戏合一,冲影后在望!其他演员都发挥出彩。4.摄影,布光和服装考究而不做作。5.Michael Brooks的配乐宛若天籁。6.海关首尾呼应,深化自强,坚忍与蜕变主题。(9.0/10)
前半段还不错,后面直接崩掉...
我觉得这故事很动人而且对爱情的刻画细腻又温馨。Tony是大洋彼岸不确定的美好,Jim是家乡平淡的温存。Eilis的挣扎,她对大城市的向往和对故乡的留恋应该是每一个背井离乡漂泊在外的人都能够感同身受的。网络语言的流行也挺可怕的,”绿茶婊“现在已经是键盘侠们脱口而出的词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