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影院前犹豫的时候,我的脑子里转着TIM BURTON的僵尸新娘和这部David Cronenberg 的A History of Violence。
由于最近看了两部Tim Burton的片子,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和Big Fish(有空会扯扯),最后还是选了这个限制级的电影。
我对暴力电影并不反感,对天生杀人狂和搏击俱乐部的喜爱还有点耸人听闻。
大海报上挂着魔戒里面国王Aragorn的扮演者Viggo Mortensen的头像,这个有北欧血统高大男人似乎具有一种天生的领袖感召力。
我看过电视上的宣传片,这次他好像不“想”当英雄。
印第安纳州的小城米尔布鲁克,Tom Stall(Viggo Mortensen)是个温和谨慎的模范公民,在一个镇上的快餐店经营一份工作,律师妻子漂亮能干,膝下一子一女,生活平静如水,再普通不过的幸福。
一切被一次偶然颠覆,像一个恶梦惊醒一次睡眠。
影片开篇,一个杂货店前,敞篷车里的年轻人吸着烟等他的同伴(后来知道应该称之为同伙)。
杂货店被血洗,孩子也不能幸免,没有打斗,只有结果。
拉得很近的镜头让所有场景充满张力,甚至能闻到血腥味。
时间似乎是一个大太阳的午后,两个沿路抢劫杀人的劫匪作了一次血腥的停留。
和英伦影片常出现的雨夜湿淋淋的阴郁罪恶与东方电影里拉拉扯扯死死大大还要配上台词的拼杀比起来,好莱坞的罪恶似乎更加热爱西部沙漠里沉默的阳光,需要理由么?
需要遮掩么?
赤裸裸的暴力,蛮横而残忍。
一路杀劫来到米尔布鲁克,一段故事结束, 一段故事开始。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Tom 在千钧一发之际干净利落地解决了闯入快餐店的劫匪,出手之迅速甚至让他来不及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他的枪瞄准已经倒地的劫匪的头,扣动扳机,不眨眼,一切似乎出自本能。
没有人惊异于他的行为,媒体的报道使他称为万人瞩目的英雄,坐在病床上的Tom关掉电视,预料到即将到来的风暴, 表情复杂。
洗不干净的血,Tom曾是Joey,费城赫赫有名的黑帮头目,血债累累,仇家无数。
他在沙漠里窝了两年想彻底埋葬的过去终于浮出水面。
Joey对于Tom,对他毫不知情的家人,是一个正在苏醒的血淋淋的恶梦。
面对寻上门来的黑帮和曾经对他无比信赖依靠的家人,Tom和Joey在挣扎.他自己的否定以及家人建立在埋葬历史上的信任并不足以推翻黑帮的确认,反而在后者的威逼骚扰下,前者在动摇。
一向温和退让的儿子出手将挑衅的同学打成重伤,妻子在黑帮的跟踪骚扰下变得脆弱疑惑,镇上的警察也开始质Tom的真实身份。
Tom一直试图杀死的那个Joey在仇家以他儿子的性命作为要挟时终于再次爆发,直至只身入虎穴,斩草除了本是同根生的仇家,以血洗了血。
像大多数好莱坞的电影主人公一样,Joey是战无不胜的英雄,反映迅速,出手敏捷,不心软,不犹豫, 是程序写好,一开机就不可收拾的杀人机器。
他唯一的“弱点”是他那个想成为Tom的善良愿望,使他无法面对家人的眼光。
影片结尾,Joey变回Tom回到家中,正在晚餐的家人都沉默着,最后女儿为他端来盘子,儿子递过来晚餐,描一笔有些尴尬的温情。
怎么说,虽然故事有点俗套,我觉得这还是一部不错的电影,镜头干净利落,情节紧张刺激(另外有两系列有看点的性镜头,一次浪漫, 一次暴力),虽然某些隐藏观点多少会让人觉得有点难堪。
暴力史不像天生杀人狂那样刻意挑衅关于道德善良这样的传统观念,但通过Tom被埋葬又被激发的杀戮本性,以及结局对强者的臣服似乎在诉说美国老大站在血腥历史上的暴力政治。
如果以血洗血的暴力逻辑在正当防卫的基点上被激发。
如果不能停止的杀人机器面对自己和家人的痛苦挣扎无法被隐瞒。
如果血的历史不能被遗忘,人类能走多远?
大卫的这部电影在看过他以前作品的人看来,会觉得这部电影拍摄的不够彻底,暴力镜头有些隐忍的状态。
整部电影讲述了一个有着暴力历史的男人的故事,男人有两个名字,一个是善良谨慎的汤姆,另一个就是冷静残忍的杀手乔伊。
乔伊和汤姆是主人公的两种分裂性格。
整部影片的基调有些不稳,后面的情节跳跃性很大。
在某些场景中,男主演的演技很让人觉得差劲。
电影的最后,男主人公回到了家中,和自己的妻子在饭桌上对视。
这种对视可以想象成是男主人公发狂的前兆,也可以想象成男主人公就要对妻子说:这一切结束了。
电影结束后,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不过瘾。
这种不过瘾其实就是这部电影的另外目的,让你看清自己内心对暴力的渴望。
end
在大卫·柯南伯格的作品序列中,《暴力史》大约是最具好莱坞风格的电影了,其戏剧式的结构,其环环相扣的冲突,其守卫家庭的主人公,其元素明确的类型归属,都使得本片的观赏价值在柯南伯格的作品中要算是比较靠前的。
然而,它依然渗透着鲜明的柯南伯格个人风格,那就是犀利的主题旨归,开放式的不确定结尾。
其片名已然透露了影片的主题指向,那就是对暴力的探讨。
它表达的是在高度发达的西方文明社会中,暴力这颗社会的毒瘤依然如影随形。
人与人之间的恶意是催生暴力的温床。
男主作为一个温馨家庭中的温和父亲,他努力的想要做个循规蹈矩的守法公民,然而由于他前黑手党的经历,他努力维持的中产阶级生活不断面对挑战,岌岌可危。
过往的黑历史搅扰着现在的他难以和平度日。
至此,影片表达的另一个主题是:过去的历史塑造了你我,历史并不会随着时光而远去,它依然会暗搓搓地甚或明目张胆的影响一个人的命运。
它没有提供一个廉价的大团圆结局,开放式的结尾并没有给出明确的信息。
他的未来何去何从?
他能否被他的中产阶级的家庭成员所重新接纳?
他是否要重蹈过往刀口舔血的黑手党生涯?
一切都是未知数。
从类型上说,它是黑帮片和剧情片的混搭框架。
它既有细腻的家庭和工作的场景展示,又有血花四溅的黑手党火拼。
特别是那种突如其来的暴力场景,将人性深处的凶恶的一面展示在毫无心理预备的观众面前,既有出于商业考量的目的,又能够起到传达主题的作用。
如以前在博上所说,我的兴趣在于惊悚片,对《暴力史》这类打着惊悚片旗号多少有点名不副实的片子本没有太多的兴趣。
感谢如约而止的冷空气,感谢吹了一天多的大风,终于让我在一个百无聊赖的晚上再次领略了导演老怪胎Cronenberg的本事。
这是部剧情简单的片子。
漫画改编,指环王里阿拉贡扮演Viggo Mortensen饰演的男主角,再加上老怪胎Cronenberg一贯的把简单的事情说复杂,把复杂的事情变简单的本事,基本构成了这部影片的全部。
一般说来漫画改编电影一定符合老美的口味:剧情大多简单,人物脸谱化,看起来不用费什么脑子。
这部电影似乎也不例外,与Cronenberg以前的片子《苍蝇》《死亡地带》等相比,《暴力史》除了剧情更易于理解外,一直在宣传这样一个主题:作为人的天性之一的暴力,是像疾病一样可以控制和治愈的。
用简单的剧情来探讨人性中的暴力,《暴力史》不是第一个。
此前一部英国女学者乔安娜·伯克的书《面对面的杀戮》,将这一主题阐述的很新颖,也更深入。
她一改以往大部分人所认为的打仗是迫不得已的事情,很少有人会喜欢暴力和战争,而通过二次大战和越南战争期间士兵的日记,书信,报道等揭示了这样一个现实:日常生活中温和善良的人们成为杀手是由于战争结构使然,在战争的环境中,人们寻找快乐的方式往往就是将另外一个有血有肉的同类杀死:-------------------------------我原以为自己不会以杀戮为快事,直到有一天因为负责迫击炮,得以掌控可能是现代战事中最具杀伤力的武器……那天……我指挥着一枚炮弹打中敌营,眼见尸体甚至尸块飞上天,听见伤员、逃兵绝望的哀嚎。
说真心话,那是我平生最快乐的时刻。
... ...那种可以操控生死的感觉,沿着枪管望去,瞄准一个人,心里念叨,好,就你了。
感觉归感觉,实际做又是另一码事。
你未必会觉得难受;相反,你会很骄傲,特别是一对一,对手也有机会的时候。
两人不过扔一个帽子的距离。
这就是“猎人”的乐趣。
... ...——摘自《面对面的杀戮》-------------------------------同样是暴力这个主题,英国女学者可以追溯它的根源,认为这是人性中无法避免的一面,而怪胎导演Cronenberg可以用帅哥Mortensen在杀手和家人前的判若两人;面对过去和暴力的挣扎来证明暴力如病,治愈只需要爱和时间。
一千个人眼中总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李安曾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断臂山,若换做Cronenberg,想必他一定想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部暴力史。
突然想到一件旧事。
宿舍一哥们讲过,他和女友有次出去压马路,回校之际在14路和人发生口角,该哥们上来就是打人家脸,把人家眼睛那里还打出了血,后来陪人家去南长街那边的一个小门诊看了看,还好没有什么事情。
当时我就问他,你怎么上来就打人家脸啊,打个破相或者打死了怎么办啊。
结果他说,宁可我把人家打死把我毙了,我也不能被别人打死......现在看过《暴力史》首先想到的就是这件旧事,因为男主角乔伊就是个打人专打脸的主,而且发现打脸果然是打架的制胜法宝,没有经验的我一定要多多观摩学习。
其实《暴力史》这个名字很大,但是讲述的仅仅是一个家庭的故事,电影过程里面似乎也并不是多么暴力,反而看起来异常平静。
电影还不错,是我喜欢的那种干净利索的类型,整个电影没有拼凑的痕迹,每个镜头每个情节都不多余。
看过之后在想的就是,暴力究竟是后天养成还是先天就有,好像原癌基因需要激活。
貌似导演更是倾向于后者。
而且电影中似乎总是暴力产生暴力,通过暴力又解决暴力,看了以暴制暴还是有市场的,也是王道......另外“阿拉贡”时装起来原来这么老,还有电影里面的第二段性爱场景于情节氛围都是不错的,恰到好处。
http://bigteeth.blogbus.com/logs/2006/01/1845781.html1948年,萨特《肮脏的手》新鲜出炉。
这寓意十足的剧名向我们诉说了萨特的疑问,或者毋宁说是向我们宣扬他的理念:为了高尚的目的,是否可以弄脏自己的手?
对此说否的是一个出身资产阶级家庭但是投身光明事业的大好青年雨果,他说:“至于人类,我所关心的不是他们的现状,而是他们能成为什么样的人。
”而对上述问题持肯定态度的人是雨果的领导叫贺德雷,他说:“我爱的是处于现状的人。
”加缪在和萨特看完该剧的最后一次彩排说:“戏非常好,但是有一个细节我不赞成。
”他认为雨果和贺德雷的台词应该互换,这说明他偏爱雨果。
萨特却以为贺德雷才是他心目中真正的英雄,贺德雷说:“我有一双肮脏的手,一直脏到臂肘上。
我把手伸到大粪里去,血污里去。
还有什么话可说呢?
你以为人们可以不干坏事就掌权吗?
”当双手伸到血污而变脏的时候,那就是沾染暴力的时候。
对于肮脏的手有不同看法的加缪和萨特,对于暴力自然也站在了对立的立场。
1954年,阿尔及利亚民族武装阵线发动反对法国殖民统治的暴力起义,加缪坚持以人道主义的原则解释并呼吁消弥这场战争,而这在萨特看来则是一种“软心肠的现实主义”。
汉娜·阿伦特在《关于暴力的思考》中写道:“任何关心历史和政治的人,都不可能对暴力在人类事务中惯常扮演的角色毫无知觉,但人们却很少重视暴力的角色并给予特殊的考虑。
”她这话是1969年说得,到现在好像也并不过时,但是至少有一部电影站出来对暴力说点什么了,不再是放飞漫天的白鸽,而是开宗明义,在片头就打上了《A History Of Violence》的烙印,正襟危坐。
在我看来,这个名字不算大而无当,历史总是会在最微小的个人身上留下最为深刻的印记,所以研究者才能通过观对个体的观察来讲述历史的巨大特征。
David Cronenberg的这部杰作入选了法国《电影手册》的2005年年度十佳,在编辑们的投票中以10票排名第二。
我想法国人在投票的时候一定看到了萨特那只“肮脏的手”在眼前晃来晃去,这只手不仅诉说着暴力与高尚目标之间的关系,同时也诉说着知识分子与肮脏政治之间的隐喻,怎能不让自诩有文化的法国人如痴如醉,又怎能不让他们对于《暴力史》这样一部声色俱佳并且看上去延续了他们前辈思考的影片大加赞许。
就像贺德雷一样,Tom Stall要说:“你以为Joey Cusack不杀人就可以变成Tom Stall吗?
”Joey的理想是成为Tom,在小店里为顾客服务,在床上为老婆服务,这是他的崇高目标。
他是如何在沙漠中杀死了曾经的自己并且花了三年获得如今这份甜美宁静的生活,我不知道。
但是,我看到了在他意外的成为英雄之后,为了回到宁静的餐桌前如何干掉了Carl Fogarty一伙,又如何干掉了自己的老哥Richie Cusack。
看起来萨特是对的,暴力这种弄脏手的行为确实是值得的,并且能够顺利实现革命目标。
但是,暴力的本质是由其目的和手段决定的,暴力之危险在于:其一,目的是穿衣服的,而且穿得都是诸如“正义”、“理想”之类的名牌货,但是衣服之下到底是什么货色却很难看得清楚;其二,即使目的真正是良善且美好的,却也常常面临被手段压倒的危险。
手握不世出的利器,怎能不让人跃跃欲试呢?
倚天剑是要与屠龙宝刀争锋的,但是这毫不妨碍方便的时候刺穿无辜群众乃至张大教主的胸口。
Joey了解暴力的可怕之处,虽然他通常都是受益者。
所以他才会对在学校因为奋起反抗而把校园小霸王打得倒地不起的儿子愤怒无比,并且耳光伺候。
Jack觉得自己的父亲是英雄,他用枪支解决问题,自己也可以用拳头解决问题。
但是Joey并不希望再在儿子的身上看见自己的影子,甚至他尝试建立“不靠打架解决问题”的家族传统,那么为什么在儿子枪杀Carl Fogarty之后默默相拥呢?
是的,后者是因为情势所迫。
可怕的不是暴力,加缪这样的反暴力者也会说“制度性的暴力是事物秩序的一部分”,暴力本身有其合理和正当之处;可怕的在于,以为暴力是解决一切问题的首选方案,并且因此而觉得自己英雄无比。
在没有切实领悟康德爷爷所谓“人之为物,其存在本身就是目的”这一金玉良言之前,暴力这种七伤拳法还是少练为妙。
Tom Stall或者说Joey Cusack的最大不安不在于自己的行藏败露,需要解决接踵而至的各种麻烦,他最大的忧虑来自身边的人。
正如Edie所说,他们亲眼目睹了Tom变成Joey的过程,曾经流露出确定爱意的双眼被脏手玷污了,Edie绝望地说:“我不相信你!
”暴力阻隔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建立起属于自身的秩序,在这个秩序当中因为人们各自对于暴力这种神奇事物的不同理解而变得目光游离。
老婆不理解暴力也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之一种,儿子还没有深刻理解暴力并不是解决问题唯一之一种。
于是,唯一能给他安慰的就只剩下那个被妈妈捂住眼睛不曾看见爸爸脏手的小Sarah了,只有她还会给晚归的父亲第一个递上餐具,让爸爸吃这一顿无比心酸的晚餐。
这顿晚餐之后,大人的世界将只剩下脏手,以及看见过这双脏手的人们的眼。
按同学的说法,没有大场面,情节很慢,可以边看边休息。。
那为什么很喜欢这个电影?
看来我喜欢的是里面的暴力,能消灭暴力的暴力这个社会有太多的不平,这恐怕是全世界的普遍现象,面对不平,我们能有什么办法?
只能压抑人内心最直接的暴力冲动,忍气吞声罢了。
这电影好歹能满足一下人的这种欲望,让我们在这几十分钟里获得心理上的快感。
我不知道导演是不是也这样想。
电影里儿子在学校受人欺负,最后暴力解决了问题;Tom被逼无奈,只好用暴力手段将黑老大干掉。
想讲理?
得到的只是羞辱与压迫,就如同tom的儿子在学校遇到的,就如同tom在谈判桌前遇到的。
导演恐怕不会真的去鼓励观众去以暴抑暴,电影嘛,看看就罢了,下次遇到窝火的事,忍忍就过去了。
唉,生活就是这么荒谬
暴力史的完成度非常高,商业片中拍的最好的那一类吧。
暴力和被暴力统一在一个人身上,是这电影的戏剧性的来源。
片子里充满了破坏性暴力带来的悲剧性基调,和但却是一部超级武力无往不胜的喜剧性构架电影。
外部暴力笼罩在家庭生活之上,巨大的困境造成的情绪极度的张力,这种情绪和氛围在电影里被渲染和演绎的精彩至极,人物关系也在对抗困境的过程中一步步发展。
在重大事件冲击下的父子关系,夫妻关系,孩子成长这些母题的探讨都很充分。
而且这些都是基于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大爽片主线中完成的,很难得。
大爽片构架当然是缺点,到底要更多表达社会人文性,还是考虑到商业性,更多的给与观众想要的带劲?
导演无疑选择了后者。
这电影按现实主义拍法,很可能会拍成悲剧,主角毫无意外的被他哥弄死,这样明显有力量。
导演最终接受了大爽片的结构,自然会把武力奇观化,拍成人挡杀人佛挡杀佛,个人成功扳倒组织和命运,标准的网络爽文。
可以看出,在这部电影里,导演已经在尽力弱化这种缺陷了,融入了很多实现度极高的个人化表达,爽文的缺陷只是瑕不掩瑜吧。
这是2005年上映的电影。
汤姆是一家小餐馆的老板,他一家在美国一个小镇上平静的生活。
突然有一天俩劫匪要抢劫餐馆,并企图伤害餐馆的员工。
汤姆无奈之下果断出手,杀死了这两个劫匪。
于是他被当作英雄受到大家的赞扬。
照片也登上了媒体。
没想到节外生枝,费城的黑道老大从照片上认出了汤姆就是以前的仇人乔伊。
找上门来报仇雪恨。
除了迫在眉睫的危险之外,汤姆还受到警察的怀疑,以及妻子儿子的不信任。
汤姆用暴力解除了危险,可是以前那种平静的生活和家庭的温暖却再也回不来了。
在影片中,每个角色的关注点都不一样。
对于黑道人物来说,我就是黑社会的老大,说一不二,只有我欺负别人的,没有人敢在我头上动土。
对敌人向来是睚眦必报,哪怕过了多少年,哪怕你逃到天涯海角。
只要让我知道了,肯定要找上门去。
对于警察来说,维护一方平安,维护法制是职责所在,对汤姆的怀疑,对傅格迪的警告,当然也是必须的。
对妻子伊蒂来说,家庭幸福儿女平安,有一个“最好的男人”陪伴身边,夫复何求?
可是,一旦这种平静被打破,一旦发现这个男人曾经是个人渣,那种感觉被欺骗后的气氛和对家庭对丈夫割舍不下的心情交织在一起,无计可消除,只有祈祷上帝了。
而对于汤姆自己,告别他厌恶的过去,“乔伊已死了”,重新开始新的生活,这是他唯一的选择。
一旦有人阻止他这样做,他只能做出绝望中的最后一搏了。
影片中的每个人,都认为自己只能这样去做,也应该这样去做。
然而这种于自己的“应该”却并非是别人所能接受的。
影片就是反映了各种“应该”中的冲突,以及各色人等如何设法去化解这个矛盾。
如汤姆对所有人的彬彬有礼,是为了彻底抹去过去;警察山姆小心翼翼的询问汤姆,并声严厉色的警告傅格迪,这些都是他的工作,同时也不希望得罪任何人;伊蒂要汤姆对她说实话,实际上是暗自希望她所看到所感觉到的都不是真的;傅格迪上门找汤姆复仇,同时对所有人包括汤姆和伊蒂都保持了足够的高雅风度,他只是轻声的对伊蒂说:“我向你先生要的东西会影响你,也许会改变你的一生。
”口吻中充满了同情和惋惜;奇瑞在动员汤姆“乖乖领死”前,反复向自己的亲兄弟说明这样做的不得已,是“应该‘的。
所有这些,才是生活的本来面目,人们本来就是生活在这些选择、无奈和挣扎之中,虽然许多时候并不一定诉诸暴力,虽然许多时候不得不诉诸暴力。
从表面上看,汤姆足够强大,身手实在不凡。
他战胜了所有的对手。
可是当他自己丑恶的过去被揭露之后,最大的失败者不就是他自己吗?
他曾经力图用老老实实的做人,勤恳踏实的工作去洗刷自己的过去。
他也知道“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黑道早晚会找上门来,所以十几年来他小心翼翼担惊受怕的生活着,寄希望于侥幸。
可俗话说“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厄运终于找上门来。
即便自己想洗心革面立地成佛,也远非想像的那么简单。
人一旦做出了选择,就要准备终生为这个选择付出代价。
曾经那么美好的家庭,现在却充满了猜疑。
妻子对他说:“我不相信你。
”儿子说的更加直白:“你是躲在衣橱里的黑道老爸吗?
如果我抢了商店,不让你分一杯羹会被罚吗?
如果我向警察检举你,你会把我做掉吗?
”可以想象,在汤姆今后的生活里一直会弥漫着这种不信任,他也只能在这种生活中忍受煎熬。
这或许就是他的命吧?
影片名为《暴力史》,我以为所探讨和反映的是人类暴力的历史。
看了之后才知道,编导只是告诉我们汤姆其人暴力的过往被揭示之后发生的故事,是汤姆个人的“暴力史”。
于是也自然会使观众去思考这样的问题:暴力是存在于每个人性格中的自然属性还是后天环境所培育出来的恶习?
这又引发了很宽泛的关于人类性格中暴力特征的探讨了。
我个人认为,暴力倾向是后天形成的。
源自于每个人成长的家庭和接触到的环境,不经意的语言和行动埋下了暴力的种子,如汤姆教育儿子打人是不对的,儿子立刻反问道:“打人不对,那么杀人呢?
”在他的心目中,无论是持刀抢劫还是见义勇为,都是暴力。
偶然的事件又触发了这种暴力。
影片中,女儿的噩梦、儿子的被挑衅,乃至劫匪的横行,都是暴力的触发点。
在一个和谐的社会中,无论暴力是先天还是后天的,能够触发暴力的机会会越来越少,这才是文明的标志。
由此想到一个题外话。
现在时兴的是“暴力美学”。
我不知道这指的是现实生活中还是艺术作品中?
也不理解暴力“美”在何处?
是实施暴力的过程还是暴力的结果?
是欣赏周润发躺地双枪射击或李连杰的蜈蚣鸳鸯腿,还是满地尸体上血肉模糊的身躯?
如果这就是美,那么我宁可去欣赏蓝天白云轻歌曼舞鸟语花香。
为了赏心悦目,也为了不把中午那顿饭呕吐出来。
我的观念实在是太落后啦!
本人评分:6.5。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狗屎到底能不能扶上墙呢?
影片讲述一个平庸小镇上一个平淡无奇的家庭,丈夫打理一家咖啡店,过着悠然自得的生活;一天,两个穷凶极恶的混混在店里寻衅滋事,丈夫忍无可忍,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忽然间,战斗力提升了100个贝仙,一举变成超级塞亚人报销两大恶人,由此声名大躁,远近驰名,说到驰名,我刚在驰名眼镜店配了副黑框眼睛,非常老气!
这场意外,让生活从此改变,原来,丈夫曾经是纽约黑帮的头目,杀人无数,吃喝嫖毒四项全能;媒体的曝光,让仇家从四面八方涌入,一场厮杀再所难免;可这并不是最痛苦的,最痛苦是自己的家庭,妻子、子女,从来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妻子觉得受到伤害,从头到臀都是场骗局,可她如此爱他,爱这个家庭,该如何面对?
俗话说得好,抽刀断水水更流,唯有一搞解千愁,在这个进退两难爱恨交集的节骨眼上,一场无理性纯肉欲的云雨之欢如洪水猛兽般爆发,两人在楼梯上胶着,厮打,纠缠,爱之深,恨之切,惟有在激烈的肉体碰撞中释放、发泄……楼梯是种很悬的东西,狭窄的过道,容不下两人,只能合二为一;倾斜的坡度,有失平衡,只能全力以赴;历史上,通过楼梯性爱化解爱恨情仇的范例不胜枚举,著名如乱世佳人,克拉克.盖博将斯佳丽强行按到在楼梯边上一番云雨后,斯佳丽容光焕发回心转意,大呼受用;所以现代家居中,一条楼梯真的是家庭和谐家好月圆的必备产品,很幸运,我们的新房都有楼梯。
说到哪?
恩,两人一番肉搏后,妻子撒手而去,表面仍是愤恨,心里却是高兴的。
而这时,丈夫最大的仇家出现,这个仇家不是别人,而是他的…… 一部情节不错、很有力量的影片
影片的第一幕即揭晓了谜底:暴力永远发生在画外,我们所能见证的唯有暴力之阴影。对暴力的渴求与厌弃如衔尾蛇一般循环不止,首为罪孽,尾为解脱,无辜的表情背后隐藏着一闪而过的邪恶、凶猛与兴奋。想要摆脱暴力?如想要放弃生命一般荒谬。
又一部看似没演完的戏,总是沉重,直到最后
故弄玄虚
是你们逼我的
8.8
一般。绝对是中规中矩的剧情
外州黑帮意外光临小镇,警长感觉紧张的同时不免对男主身份产生疑问,“你不会是什么证人保护计划的对象吧”?实际男主的真实身份更为夸张和暗黑!而这也疑似构成本片主题的模糊性:导演到底在支持暴力还是反对暴力?个人感觉偏前的可能性更高。因为影片在主线和支线上都有意往理解男主苦衷的方向上去引导。主线上,导致男主身份败露的事件,不能是由独眼大佬意外撞见认出,而必须是那俩个嗜血凶徒随性杀戮!于是就推升了暴露身份的正当性,削弱了对家人隐瞒实情的负面性。然后在儿子的支线中,又反复强调校园霸凌严重到可以是毫无缘由的!如此,社会与校园、随性杀戮与毫无缘由,便形成了叙事呼应,传递出导演(至少影片推出的时间点)想表达的态度:美国社会的暴力因子无处不在,善恶对立避无可避。所以让我们抄起枪来保卫自己和家人吧!
简单粗暴,以暴制暴。
【A-】看完本片,愈发觉得柯南伯格功力之深厚,全片几乎没有一个废戏。开场一段长镜头,主要人物的登场,物件和背景在画框内的跳入和延展,以及画框外事件的发生,这一段的节奏把控简直完美。随后的第二段室内镜头跟随杀手,通过精妙的安排,我们发现了另一位被杀死在桌下的无辜者(这个镜头跟《血色将至》里那段石油公司内的合围有异曲同工之妙)。结尾的设计更是精彩,没有任何语言的存在,在暖色调的空间内,暴力最终被消解,在“爱”之下又重回正轨。
有点特别的角度 和复古的感觉
没 洗 碟
在没有字幕的情况下 看完 不太喜欢这电影 太冷淡 故事情节单薄
boring me to death
残酷的暴力与冷静的叙事沉着的交织在整部影片当中,主演维果·莫特森和导演大卫·柯南伯格的完美合作更让整部影片充满恰到好处张力。
柯南伯格的电影都有一个问题,情节太过主观化。很多角色对故事进程的反应都很想当然,且完全没有戏剧铺垫,仿佛本就应该如此,反正至少在我看来很多地方都缺少说服力。在本片中,体现在小镇人民在男主首次杀人后的反应和妻子得知男主是黑帮杀手后的反应等。情节主观化还带来一个后续问题,即人物的脸谱化。本片中除男主和他哥哥外的所有人物都是没有性格也甚至没有背景的。全片片长才一个半小时,完全可以拍得更加细致一点。柯氏的电影故事和立意都很不错,讲得也够完整。但电影除了故事的完整性之外还有很多其它指标,我觉得他做得都不怎么样。
就那样吧 感觉没有推荐说的那么那么牛逼
就,完了?。。。
这片真是绝了!一切看似正常的行为在柯南伯格的视角下全都冷酷起来,从开头潜意识里“妖怪”的暴力萌芽开始,暴力的形式不断进化繁衍,复仇,性,语言,神情,直到沉默。没有一句台词是敷衍过去的,没有一刻不让人紧张万分。两个孩子最终打破暴力的发展和循环,两个大人死死凝视对方。咝
什么是自己可以选择的?
暴力是一种天性,一种激情。于平静处暗流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