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令人发指。
以色列不是一个发达国家么?
宗教法庭?
确定不是在开玩笑?
女人需要取得男人的同意才能离婚?
然后男人还能凌驾于法庭之上?
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这一切简直就是邪恶。
另一方面的确有证明了伊斯兰教的确是和犹太教(更神秘的一方)同宗同源,文化都类似。
奇妙的是,谁被塑造成了恶谁还在大行其道?
不都是一丘之貉么?
当宗教试图控制生活的时候,就是至高的恶。
回到电影本身,这实在是个精彩的过程,很难相信1个房间,几名演员,简单的画面和家具,长时间的面部特写,我竟然饶有兴趣(并且愤怒着)地看完了。
电影充满层层推开的情感逻辑,丰富的细节,充满张力的表演。
在有限的空间内,很容易观察到各种各样的复杂关系,各种各样不同类型的情绪,各种小动作甚至角色站位,全部都隐晦、干净、毫不拖泥带水在恰好的时机内表达出来了。
开始只有夫妇两人的僵持不下,相当于乐章的开头陈诉,慢慢引入了证人,开始了电影最有趣的章节。
第一个证人,女主角的哥哥。
他毫不犹豫地捍卫了男方,他试图站在男权一边,但是他情感上无法割舍,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妹妹的痛苦。
或者可以这么理解———对于一个中国人来说,再熟悉不过了———就算他感受到了她妹妹的痛苦,比起骨肉亲情,他却选择了捍卫男权。
第二个证人,女主角朋友的妹妹,她是如何的同情女主角,但是她更关心自己的境况。
她还对女主角的律师(根据戏份,我认为是男主角)充满爱慕,试图引起他的注意。
但是至今单身的她却因此被男方的哥哥——宗教的代表,男权的代表给狠狠羞辱了。
仅因为她是一个单身的女人。
第三个证人,女主角的女朋友,仗义直言,她大胆的抗议几乎可以看成是对这个可笑的法庭的讽刺。
我这么理解女主角在她女朋友的大喊大叫中终于第一次放肆地笑了出声。
第四五个证人,邻居夫妇。
典型的以色列社会模范夫妇代表。
丈夫掌控一切,妻子唯唯诺诺地附和。
邻居丈夫也选择了毫不犹豫地捍卫了了男方,邻居妻子作为附属,怕自己的丈夫,照顾孩子,辛苦操劳,为了丈夫的意愿生了4个孩子,为了一个男孩流了6次产,还要觉得自己幸福。
她也同情女主角的痛苦,因为她也有这样的痛苦吧。
不一样的是她通过自我麻醉和委屈求全忍受这一切,在她看来活着就只有这种方式吧,因此她还不住地劝说女主角也采取这种方式。
第六个证人,男方的教友。
他在捍卫男方的同时,也不小心透露出了男方并不是他们为捍卫的那样,人人喜欢的圣人。
但是这个人,他对女主还有些不是那么好看的觊觎。
第七个证人,除了捍卫男方,终于成功地把话题转化为对女主角人格的玷污。
女主角一开始的沉默克制,像一个黑寡妇一样包裹的黑衣服,一丝不苟的头发,到她有些压抑不住的小动作,凉鞋鲜亮的红指甲,到此处爆发地鲜艳起来的大红色衣服,当庭揭开了头发。
法官都看不下去了。
有趣的是,男方的辩护教士,他的哥哥,从头到尾的辩护都是添盐加醋的捧高男方,偏低女方,到最后一次辩论完全是赤裸裸地道德攻击女主角。
而女主角的辩护律师,却巧妙的每次从证人们试图粉饰遮掩他们夫妻的糟糕关系挖出真正的事实来。
他也是唯一没有带着犹太教瓜皮小帽的人。
最终(5年之后!
)女主得到了她想要的离婚,在法庭上,法官们要求男方女方的姿势和语言,完全是一种男方恩赐了女主的样子。
但是男方又后悔了。
这个地方简直精彩极了,完成了导演故事的最后一击。
他反悔不是因为他还爱着女主角,他只是需要拥有女主角的贞洁,即使离了婚,她还需要在身体上从属于他。
很遗憾这的确也是婚姻这种东西开始的真正意义。
ps,一看这部电影,当然首先会想到的是《一次离别》。
作为接近而对立的宗教文化,同样的离婚题材,简直被放在一起讨论是天经地义的。
但是很明显,导演的着力点不一样。
也许是国家政治开放度有差,也许是叙述风格,也许是导演本身是女性这就是在讲述感同身受的事情,《诉讼》表达了更深的力度。
pps,以色列和法国是什么关系?
为啥角色们穿插地,尤其是私下交流法语?
看了这部电影,主题是一部电影的灵魂,这部电影最好的一点就是在这繁杂的社会中向人们展示了心灵救赎的必要性。
对于观众来讲,一部电影的最大意义在于让他们寄托出自己的思想感情,在电影银幕上能够感受的到在现实世界和精神世界中徘徊的自己。
在社会中生活的每一个人都拥有着两个世界,一个是精神世界,另一个是现实世界,这两个世界是相辅相成的,一个离不开一个!
《诉讼》将故事框定在室内空间表现,无休止的控诉与申辩充斥,颇有舞台话剧的风格,其中也更显指涉和讽刺。
从社会学的视角来看,本片是在对以色列宗教庇护下的男权极度畸态的批判,而事实上本片的出发点并不局限于其社会性的一面,通篇内里深层都透着人性中对于“本我”的摆脱不得和对于“超我”的非良性的迷恋和渴望,很好的坐实了弗洛伊德的心理学研究。
男女主彼此诘责惩罚的过程,从哲学角度看,无疑很契合萨特“他人即地狱”的著名断论,这个有意无意地通过毁灭对方以期许得到自由的悲剧,太有值得一说的地方了。
结合影片从女权主义角度来看“他人即地狱”,萨特的断论有三层含义,一指不能正确对待他人,恶化了他人与自己的关系,致使自己身陷囹圄。
薇薇安亦有此之嫌,开庭之初观众大多站在原告这一方,薇薇安因为无法忍受糟糕的婚姻生活已与以利沙分居三年,可称为现代版的娜拉出走,而此时她想要平权,想要解除婚姻关系,这正迎合现代男女平等的大势。
但以利沙的哥哥出庭作证后,二人生活的真相一层层剥开,辩论扭转了观众的情感取向,以利沙在婚姻生活中也包容着薇薇安,甚至不得已做些违背宗教教义的事,伊利沙的“本我”已完全奴役在家庭生活中,而薇薇安却渴求自己心中的“超我”状态(处在本我向超我的过渡中),摆脱庸俗的婚姻生活,两相抵触必然会瓦解原有的关系。
薇薇安并非没有正确对待他人,并非想恶化二者关系,但她想获取自由,这种隶属于“超我”的自由必然凌驾于凡俗的人际关系之上,所以她才会陷入“他人即地狱”的尘网中。
萨特在“存在先于本质”里说“自由的存在才是本真的存在。
人的行为就决定了人的本质,人的本质就是自由选择的结果”。
作为浸润在宗教环境下的以色列司法,遇上薇薇安这样的案子算是特例,婚姻关系可能都会有不满,并非每个人女人都想到“平权自由”想到捍卫“女权主义”。
萨特的第二层含义指不能正确对待他人对你的判断,陷入迷茫惶惑的地狱。
这点在本片中无一明显证明。
倒是第三层含义,却直指每个角色内心。
第三层论断说,不能正确对待自己,那么自己即为地狱,又详细分为三类人,一是不思考只追求直观享乐,不严肃对待自己不改变自己的人,像极了薇薇安的女邻居,庭审中她原有的面貌又经历一场彻底的剖析,她认为女性想要的权利必须是经过男权确定后的,如她所说“你要尊重在先才能得到你想要的东西,然后才能随心所欲。
”这是种惯常的对好妻子的看法,但女邻居忘了自身的存在感,她欣然的接受丈夫给自己的东西,包括生活的幸福和琐碎,甚至无意义的莫名的存在感和来自于男权震慑下的恐惧感,所以她在答怕不怕自己丈夫的问题时显得犹豫。
《诉讼》虽然格局小,但像个社会的横剖面,不经意露出了家庭伦理中女性自我思考的独立意识沦丧在男性无形的强权之下的微观形态。
萨特所说的第二类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人,即知道自己的谬误且会思考但却没有良性发展自己的人。
以利沙便是这类人,五年漫长的离婚官司他清楚用宽容来消解自己在家庭生活中的男性强权,他亦爱薇薇安,想维持这份婚姻,甚至在法庭上反对对薇薇安出轨的肆意猜测。
故事到最后双方都显得可怜,以利沙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事实上又反映出另一个侧面,即第一层的含义,不能正确对待薇薇安,恶化彼此关系,从而陷入了爱而不得——他人即地狱的悲剧里。
在有关爱情的故事里,他人(恋人)即地狱的现象又岂止《诉讼》。
第三种人是唯我论者,即盲目思考冲动决定以别人的价值观为准绳来确定自己的价值观,这点大概剧中每一个人物都会沾染一些,但又并非完全的唯我自是。
如果做到超我向本我的良性过度,对他人少点肆意,不对自己多点肆意,正确处理我与非我的关系,“他人即地狱”的状态也不会如此强烈地被意识到。
但同时又思考如果每个人的人生都完满和睦,那研究哲学又有什么用。
哲学的意义在于对任何一种现象做俯瞰式的总结和做最本质的剖析,也能为人类的过失做客观的解释和回答该怎样走之后的路。
观电影之余可以抽离出来看这些无任何附丽的本质性的东西,也是《诉讼》的魅力所在。
以色列电影《诉讼》(GETT)。
讲述女性在宗教离婚法庭上没有权利的问题。
其实这不是以色列才这样,世界各国的犹太教徒都这样。
那天This American Life还讲到过这个,美国的犹太人妇女要想让丈夫在宗教法庭承认自己有自由,那全看丈夫是个什么人了。
这世界上还就有那么多小心眼儿的男人,即使实际的婚姻关系早已不存在,也死活不给女人这个自由。
这种把人小命掐在自己手里,不动声色地、温柔地让女人饱受折磨的快感恐怕并不少见。
不过,如果只是那么一个直截了当的女权主义故事就不是以色列电影了。
电影里男主是真爱女主的,不过是不善表达。
电影没什么大制作,连外景都没有。
很有限的空间,几个演员还都不瘦,却都很善于演压抑,在各自的位置上压抑着,压抑到我看到一半恨不能把那男的赶紧塞马桶里算了。
幸好是这种宗教法庭的认可只在宗教社区里起作用。
如果一位离婚的犹太教妇女不非得再嫁给犹太教信徒,也不会受这个束缚。
不信教的人恐怕很难理解为什么她不能止于世俗法庭的认可,一定要求得宗教法庭的那一纸离婚书。
对宗教的虔诚只是其中之一,另外的问题在于犹太教的宗教社区为成员提供了很重要的社会保护网,规矩多,但是如果你听话,生活即使不富裕也不至于无着,还有周边的邻里亲情照顾着。
挣脱这张网等于把长期喂养的动物放归大自然,学会生存是个很大的挑战。
很多人从小在虔诚教徒家里长大的妇女不会轻易走出宗教法庭的束缚,或者从没想过这么做。
这个片,我真的看到自闭。
伊利沙,也就是薇薇安那个机关枪连续一个子弹排打光都不想出庭吭声的丈夫,面对他们名存实亡的婚姻,在大法官一遍又一遍地问询“你同意离婚嘛?
”之后,总是用一副“小样,你能把我怎么办”的目光看一眼薇薇安之后,无比坚定地说“Loh!"。
感谢伟大的罗塞塔石碑,教会了我”Ken!(是的)“,”Loh!(不)“,”Toda!(谢谢)“,几个说法,真是啼笑皆非。
伊利沙每次说"Loh!"之后,我真的整个人都不好了。
作为希伯来语日常生活中出现频率最高,影响力都渗透到乌尔都语里的作为见面问候的Shalom(平静)(乌尔都语普遍的情况不敢说,至少伊斯兰堡的说法,在回答别人说愿你今日in peace的时候,短语中是有shalom这个字眼的),在本片中,我只听到了一次,可是伊利沙那个“Loh!“,我去,真的是高亢嘹亮,余音绕梁,不绝于耳,跟大过年的大家猛戳支付宝发出的”咻咻咻咻咻“的声音似的,我简直快气哭了,我是一个理性的姑娘,我快气哭了,擦。。。。。
这样的行政效率,把任何一个生活在现代民主国家里的受过教育的公民换到薇薇安的椅子上,估计谁也平静不了。
终于,薇薇安有一天爆发了,走上前去质问拉比,为什么根本不为她考虑一下?
为什么一个现代国家里,法院传召被告,被告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就不出庭放法院鸽子之后还能一再得到七叉大烛台的神性光辉荫蔽,没有追究他任何形式责任,反倒说他不来法庭判不了这桩案件。
“这是什么傻X法庭?
”,夺门而去的薇薇安那一刻,估计连哭都哭不出来了啵。。。。
坐在椅子上的我,真的要急死了,百爪挠心的感觉。。。
吃个大枣压压惊/(ㄒoㄒ)/如果说伊利沙是薇薇安好朋友说的“这个男人太踏马烦人了!
”的话,那伊利沙的哥哥,教士西蒙,简直在精神这个项目上污到爆灯。
每次都是质问薇薇安,伊利沙不给你大米吃嘛?
伊利沙不给你买买买嘛?
伊利沙让你断水断粮了嘛?
可是这些问题,跟离婚有什么关系?
被拐卖的妇女,强暴他们的人,也没有让她们断水断粮,也在觉得“吃我的,喝我的,还想跑”的问题。
这时候,拉比会像复读机一样,跟薇薇安说,你快跟伊利沙回家吧,我们没有理由把你们分开。。。。
excuse me?! 确定不是在逗我嘛?
教士西蒙甚至意淫,薇薇安的律师爱上薇薇安了,所以没有资格受理薇薇安的委托;教士西蒙,也觉得五十岁没有结婚的女邻居,也没有资格出庭为薇薇安不幸的婚姻做证人,因为西蒙觉得老处女总是嫉妒结婚的人,所以故意拆散结了婚的人们;教士西蒙,咄咄逼人地在气焰上碾压靠墙站着的薇薇安,说“你没有权力决定离婚”。。。。。。
我就想知道西蒙先生,作为一个教士,一个神职人员,为什么总是把其他人想的这么龌龊污糟邋遢。。。。。。
作为神职人员,就有权利这样偏私把自己的弟弟伊利沙置于圣人的神坛,把自己头脑中意淫出来的邪恶想法强加为别人的罪名嘛?
上帝好像不是这样教导的啵?
不要欺负我们蛮荒地区的人们没有读过《圣经》。
薇薇安说,“你不要一面叫我弟妹,一面羞辱我”,我想是对西蒙教士最和缓的规劝了。
可能是伊利沙自己都觉得西蒙恶心到他了,自己都不跟亲哥讲话了,又一次不出庭放法庭鸽子之后,终于磨磨唧唧决定离婚了,离婚的证书,拉比还要叠成神圣小三角(另一种小三角的东西,我想到的是托起婴儿圣洁的小屁屁的纸尿裤╮(╯▽╰)╭),还要纠正薇薇安捧起的双手造型不对,还要由丈夫把这个七巧板似的东西拿起来,宣个誓再松手让它自由落体运动之后着陆在女仔的手中。
就在我们都觉得薇薇安终于要自由了的时候,拉比让伊利沙重复”从现在开始,你可以和其他男人交往“的时候,伊利沙好像遭到了魔法攻击,重启复读机模式,来了一声坚定的”Loh!"。
我已经惊呆了。
于是乎,法庭沸腾了。
喜怒无常的拉比,暴怒了,拉比说“我再也受不了你们这对夫妇了!
薇薇安,你跟你丈夫回家吧!
”,一堆人粗线了,要把他们轰走了。
明明就是伊利沙一个人的不靠谱,为什么拉比发火的对象永远都是薇薇安。
真是哔了狗了。。。。
好一个直男癌的国家。
对了,其中一个邻居说薇薇安这个女人不正派,因为她太好看了,因为她作为发型师太优秀了。
这跟我们神州的直男癌晚期患者“谁让你穿这么好看,活该被强奸”简直有的一拼,嚼着大枣的我没有被枣核噎到也是万幸。
最终,又拖了不知道多久,伊利沙同意离婚了,但是他要的是薇薇安永远不能和其他男人交往。
薇薇安平静地同意了。
终于,这事情办妥了。
想起我自己前年住在炮台山的国际青旅有过一面之缘的Liat,作为一个服兵役期间参加过以色列海军陆战队的小女子,没到30岁做到所在单位里的高管,被无数人传播这是一个母老虎的评价,男人们认为,一个女人,凭什么,女人们认为,这么年轻凭什么。
一个法庭上出庭作证,还要回答自己爸妈是谁的地方,她终于有了“野心勃勃不正派”的reputation。
Liat那段时间每天只能靠meditation疗愈自己巨大的心灵创伤,直到她男人实在看不下去,一怒之下带着她移民新西兰,终于,包治百病,一切都好了。
文明古国的文明,既是遗产,也是劫数,没错,如同一个孩纸,超高能的天分,既是礼物,也是诅咒。
法律是个中性的东西。
法律也是最低的标准。
如果没有明确最低的标准,谈宗教,谈道德,谈情操,简直虚伪,也不可能安全。
电影中还有一个细节,伊利沙这个伪君子,同薇薇安说恶毒的话的时候,不说希伯来语,说法语,所以,理所应当要颁发一个好的教徒的勋章给他。
薇薇安指责法庭荒诞根本不听她的声音的时候,一直都讲希伯来语,所以她痛恨犹太教,所以是个不正派的女人。
诉讼!
夫妻之间吵架很正常啊,习惯就好了。
很多事情没法用对错用法律解决的!
人生是个厚积薄发的过程,我愿意通过不断的学习,看到每天进步着的自己,一点点去靠近那些看似遥远的梦想!
对生活充满感激,不管生活给予的是快乐还是痛苦,不管前行的道路是一帆风顺还是曲折坎坷。
人生是个厚积薄发的过程,我愿意通过不断的学习,看到每天进步着的自己,一点点去靠近那些看似遥远的梦想!
即使我们对压制女权的行为咬牙切齿,也无法对夫妻间的是非给个公正评断,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更何况是人家夫妻间的事,即我们没有必要从薇薇安和以利沙这对夫妻之间的言词,来判断他们到底谁是谁非;而且,从所有证人证言,以及双方律师(或代理人)的辩论也无法判断到底谁对谁错,双方都是在各自立场上来自证有理或攻讦对方。
在犹太教规下、在犹太教思维主导的法律下,只要证明丈夫是一个正派的人,没有家暴,没有生理缺陷,那么他就是无过错方,占有离婚的主导权,无论薇薇安方如何论证她过得不幸福,只要她丈夫不同意离婚,法官也不会支持她的离婚诉求。
对于薇薇安来说,无自由即无快乐,而对于以利沙而言,无尊严即无快乐。
纠缠许久的诉讼其实就因以利沙的不合作,说到底是因为他没有得到他应有的尊严。
无论薇薇安的不顺从、还是她的自主意识,这些都让他不能跟其他犹太教徒一样,享有对自己女人绝对的控制权。
其实,直到影片结束,我们才发现,横在以利沙心中的结就是他害怕自己曾经的女人再跟其他男人交往,即使已决定放她自由,他仍然需要妻子答应,不再跟其他男人交往,这似乎就是他用这么多年的诉讼的用意所在,无非就是为了他那点可怜的尊严和脸面。
薇薇安以独身的承诺来换取自由,反映了犹太教妇女争取权利的道路仍然任重道远
电影矛头指向了以色列社会的男权至上。
导演也通过镜头,不露声色地把问题摆在观众面前,展现出批判锋芒。
确实,影片所展示的问题也正在困扰着以色列社会,其婚姻法案也饱受诟病。
他的宗族信阳,导演正是通过此部影片,在呼应着其国内民众要求改革宗教法庭,引入世俗婚姻的呼声。
《诉讼》,讲的就是三位老法官断家务事的故事。
这部影片曾经获得去年的金球奖最佳外语片提名,是以色列才女罗内特·艾尔卡贝兹与其兄弟共同编导,并且由她自己主演的。
婚姻也许是世界上最为复杂之事,婚姻双方的是非曲直,更是让人难以弄清楚。
各种的利益与情感,如乱麻式地纠缠在一起,所涉及到的各方人员,更是浩大,让人看着都头疼。
所以中国有句老话,叫“清官难断家务事”,这话恐怕搁哪个国家,也许都是如此吧。
在法官及很多证人的眼里,母猪薇薇安要求离婚有些不可思议。
在常人看来,他们还算是一对合格的夫妻。
毕竟男女双方对对方的行为,并未有过多的不满,换句话来说,基本上还都是尽到了为夫为妻的责任。
用中国通俗的话来说,女守了妇道,而男亦是不抽不嫖。
因此,在法官的心里,自然早已将心倾向了不愿离婚那一方。
几次法庭上的反反复复,我们可以很清晰地感受到这一点。
我突然想到了一个中国的fl,就是男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可以提起离婚请求,我感觉婚姻中最害怕冷暴力,对于任何一方都是伤害和摧残,有极大的精神压力。
个人,非严肃的研究,所以,也就不详细标注摘抄文章的出处了。
而最后一部分,是我个人的研究后写的。
纯粹好玩,也别太较真了。
用词不当,思维跳跃之类的,请多包涵。
(我语文一直就勉强及格线上下的那种)。
谢谢。
【转】-我们现在认为性行为是人的私事, 至多是道德问题,但在历史上,法庭经常干预夫妻的卧室生活,“在世界各地,自古到今,性与法律诉讼一直相伴左右,没有什么性出轨行为小得不值得这个或那个法庭干预。
”这是因为,如果一个人的性行为失当至极,可能会引发战争、饥荒和上帝的地狱之火。
只是人们对性行为的定性并不是绝对的。
“自有记录的历史之初,立法者就努力为人们如何享受性快感确立边界,他们用一系列控制和惩罚手段来实施这些法规。
在历史上的某个时期,某些形式的性受到一些人的鼓励,而在别的地方则会受到无情的惩罚。
往后或往前跳一个世纪,或者穿越一个边境,一个社会无害的乐趣就变成了最严重的犯罪。
”伯科威茨认为,西方人的性道德大部分都源于《圣经》的旧约。
如果不是因为犹太人急切地要把他们自己跟他们淫乱的邻居区分开来,西方人的性观念会非常不同。
“希伯来人的特点是严格地限制性生活。
犹太人意欲过圣洁的生活,无论是生意往来、饮食习惯或性生活方式。
对此,他们制定了庞杂繁琐的规章制度。
古犹太人的道德约束、甜蜜的羞耻感和对上帝惩罚的恐惧感对西方人性观念的影响之大是所有其他思想叠加也无法企及的。
”最初的立法者特别关心性问题。
对于跟猪、牛、妓女、家人的性关系,每个地方都有特别的规定。
性比现在管理得更加细微,但同性关系是一个例外,几乎彻底被忽视,直到希伯来人视同性恋为跟谋杀一样可怕的罪行。
在非犹太、非基督教社会,性法规是为了引导和控制性冲动,以防它们引起麻烦,或者是跟财产继承有关。
犹太教和基督教出现后,性成了一个集体关切。
他们用性道德来定义自身,以区别于其他文化。
上帝说,不要像周围地区的人那样行事,如果你们不听我的命令,不避免同性恋等等,我就会把你们从这里赶走。
从《圣经》开始,个人的性出轨就成了针对整个社会的煽动行为,一个人的罪行使所有人都面临危险,这涉及的利益就大多了。
基督教对性行为的管制有多严格呢?
一个生活在公元500年到公元1050年间的一个害怕上帝的人,在星期六、星期天、星期三和星期五不得跟妻子同房;在妻子的怀孕期、哺乳期、生理期(月经)也不行;婚后的前三天、大斋期、复活节之后的数周、圣诞节前后的两个月、圣日、白天都不行。
这样严格的限制,据信直接导致了部分信教地区的人口负增长。
在18世纪,英国人认为跟处女做爱可以治疗梅毒,这激起了凌辱处女的狂热。
这种观念一直延续到今天,非洲一些地区的人相信强奸处女能够治愈艾滋病。
再比如关于同性婚姻,直到13世纪,同性结婚作为“灵修兄弟会”在地中海地区的教堂还会得到认可。
"-【/转】讨论:《诉讼》这部影片,涉及了一些很有趣的宗教问题。
特意查看了些文章。
说说有趣的圣经以及犹太经书上对婚外情的观点吧。
圣经出埃及记中,上帝给以色列人的"十诫",最后一条就是“不可贪恋别人的妻子”。
这是对婚外恋的详细规定。
犹太教和基督教把 1) 婚外恋 2) 信仰/追随异教偶像 3) 杀人,这三项,作为人类的最深罪孽。
被证实后,处罚只有是死刑。
所以当主审的拉拜(犹太教的牧师)怀疑女主与她的律师关系亲密时,辩护律师会勃然大怒,指责并质疑仲裁大教主的能力,并要求更换主审。
有一点比较有趣,已婚男人与单身女子的出轨/婚外恋,完全没问题啊。
犹太信仰中对于婚外恋的定义是:已婚女子与任何不是她丈夫的男人之间的性关系。
Talmud(犹太信仰指导书)更进一步的定义:已婚女子违背丈夫的意愿,与其他男人保持亲密/暧昧关系。
如果丈夫认同或要求妻子与其他男人发生关系,这都没关系(比如:换妻,群交之类的)。
如果妻子错误认为别的男人是自己丈夫(比如醉酒后),或是被迫的情况下发生关系(被他人强暴),则不认为是出轨/婚外恋。
[注解]:Torah(律法,是希伯来圣经Tanakh24卷中的前五卷。
而基督教的旧约圣经就是基于犹太Tanakh经书的文字衍生出的版本)Torah律法,可以认为是整个犹太文化,教育,生活等的一切规范。
而Talmud指导书则是对Torah律法的“说文解字”。
犹太教智者们 不断的加入自己的注解,Talmud也成为犹太原教旨信徒们每日必须要学习的经书了。
欧洲的不少教堂,曾经以它的学术价值,而收藏这部Talmud经书作为参考读物。
直到梵蒂冈的教皇下令毁掉一切犹太经书。
Talmud这部规范化犹太人如何生活在这世界上的指导书,共分六个分类。
其中有就有一个分类“Nashim”(家庭法),是指导如何管理女人,家庭生活和社会关系等。
另一分类“Nezikin”(损害),就是指导犹太教处置犯罪刑法等规定了,其中就包括了婚外情的处罚办法。
继续说影片。
有一点,经书上明确规定了。
如果丈夫怀疑妻子出轨。
丈夫无需向“法庭”提供任何证据,并有权立即离婚。
妻子需要自己找出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才能得到"法庭"的支持,劝说丈夫不离婚。
妻子如果认为丈夫出轨,必须提供证据才可以提出离婚。
虽然女人出轨,她与情夫都会面临死刑。
实际操作起来还是难度很大的。
有几条苛刻的条件必须满足:比如要有2个以上的有效证人(成年男性,拥有专业工作)亲眼看到他们犯罪(伊斯兰教要求4名目击者);确信后,会由宗教人士给予两人一次警告;如果还不悔改(再犯此罪),则由几名主教审判确认后,才可以拖去很遥远的地方,处决掉的。
这与伊斯兰教很相似,要证实出轨的难度极大。
经书那时代,估计还没考虑到会有偷情的视频证据,不知道现在的拉比主教们怎么审的,呵呵。
圣经上奇葩的妖术:如果丈夫怀疑妻子出轨,可以用教堂里给的圣水混和屋子地上的泥土给妻子服用,并下毒咒。
如果有出轨情况,圣经说,妻子的身体会肿胀,她和她的家人会受毒咒困扰。
如果安然无恙,那就是没出轨。
当然这在圣经出生的年代,在中东周边地区的各个文化传统里,都有这一招数。
2008年影片有一部基于畅销书改编的同名影片《被投石处死的索拉雅·M》 http://movie.douban.com/subject/3263472/ 。
是偏远伊朗村庄,石刑处决一名妇女的事件。
受到西方广泛关注,常被拿出来作为谴责穆斯林对妇女暴行的例子,特别是对残酷的石刑的关注。
当然,这个石刑事件是书作者听受害妇女的亲戚说的,据说丈夫买通了村里司法负责人,也找来几个伪证,所以,很不幸的一起冤案(如果所述都是真实的前提下)。
新约圣经里,记录着犹太人曾经想策划以石刑处死基督耶稣;因此耶稣也骂犹太人是骗子,是“恶魔的子孙”。
这一侮辱的名称,至今还能到处看到,比骂他们"猪狗不如"更具杀伤力。
石刑在旧时代的中东地区,是十分流行的一种处决方式。
犹太指导书Talmud中的关于法庭职权,刑法,处罚部分“Sanhedrin”部分里,有描述石刑的各种规范(通奸罪,巫术,侮辱上帝等),当然还包括砍头砍死(蓄意谋杀罪),烧死(针对某些通奸罪),吊死(伤害亲生父母,绑架另一个以色列人等...),等手段的处决。
早在12世纪,犹太教牧师( 拉拜 )们,很早就意识到公共场合行刑处决会有很大影响。
所以对下属解释为“经书条文,只是作为警示用,而并不做实际操作”。
对证据的要求也极其严苛,也允许犯人悔过。
这样也严格限制了这类事件的发生,甚至几十年都没有执行过一起公众处决了。
以色列建国以来,记得好像只在公共场合处决过2次吧... 好像是叛国罪之类的。
圣经比可兰经要有更多更多的暴力推荐。
圣经里,有着更多对暴力/流血的描写,处处充满了恐惧。
可兰经中的暴力虽然不多,但被穆斯林们长期作为行为准则保持了下来,多少世纪之前的文字,现在的解读都些出入,但还是极其的教条主义。
而犹太教/基督教徒则对经文中的暴力推荐,会由时代环境的变化而做部分调整。
相对的,犹太经书和虔诚的犹太教徒会更原教旨一些,但最终还是要看当代的主教们如何解释/解读了。
一直觉得所有宗教源头是同一个,它倡导人克制自己的欲望、走真善美的窄门。但克制自己的欲望,并不等同于限制人身心的自由。这种上世纪的落后制度,确实压抑。15年的冷门片怎么那么多单一场景的重复,低成本下的重复宣泄,企图在压抑到极限之后让人情绪爆发。
哦
女方要离,男方不肯,别人说这个男人不打你赚钱回来又没外遇你有什么不满意的,女方一再坚持男方一再不肯,于是一场离婚官司打了五年,最后男方提出要求(为了不剧透就不讲了)终于肯了,这国家的女人没地位得可怕。女主角自编自导自演,确实是很有魅力的女性。
没心思看下去都是室内对话
在这简单的室内,却爆发强有力的戏,全片几乎没什么配乐,但是这正可以更直面完全的表达演员的功力,真是精彩的表演,而女权,社会现实正在这真实的表演中悄悄打入人的内心,看似荒谬到搞笑的过程让人一路看着苦笑,他大爷的法律!
片子没在点上。充斥着现代西方思潮对犹太法庭的嘲笑而忽视了其实这对夫妻问题几乎无解的事实。
继『芳心迷踪』和『七天丧期』之后的三部曲终章,完全由法庭辩论撑起近两小时的片长。除了三年从未言弃的女主角之外,作为被告的丈夫,控辩律师,证人和法官的塑造都体现出了宗教文化下分裂的两面性,虽然背景立场和反应各不相同,但每个人的痛点却无一不指向他们可悲的男权尊严。
杀时间神片 中间跳过了一段所以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女的要离婚 室内片看得我好憋屈 这种类型的片子欣赏不来 说演技好什么的我承认 可是感觉卖了1个小时关子 就是为了表达 男的也好女的也好 但是他们没有爱不和睦 不能在一起 那为什么又要都有几个孩子了才来离婚
时空距离实在是有点遥远,所以感受不太明显~
以色列社会女性平权的抗争。
我也没法给高分啊,犹太教这么教条吗~
殘酷的現實中我們只好撕逼,世界真美好。
宗教法律真叫人火大,隔着屏幕想打人,画面十分简洁,又不是自己愿意生为女性的,生下来给一个没关系的人当奴隶,比如那个流产的,搞不懂,都没自尊的么。
开年到现在,观感目前最棒的片子,节奏上一气呵成,整个过程全是法庭上的撕逼,摄影很平和,表演却很赞。和很多演员出身的导演一样,这位女导演除了在让表演变得张力十足,还极富煽动力,片子站在女性的视角,用这些人物展示一个宗教社会的荒诞和离奇,到最后你甚至可以理解所有这一切荒谬。★★★★
题材很敏感表达力度很大,这是本片最突出的优点,但本片叙事节奏略拖沓,相同或相似的情节反复出现,缺乏变化和戏剧性,观赏性稍差 —— 对我来说被压缩成100分钟的版本都显得如此冗长,无法想象女主角长达5年多的自由追求之旅的过程有多么让人绝望。
女主角同时也是本片的导演和编剧,室内调度精彩,演技也很精湛。
应该是看过
以色列这种宗教法庭太恐怖了,女主心理算非常强大了,换个人不认命不走极端,估计也得精神崩溃。
两个小时的电影,打了5年的离婚官司,法庭是唯一的场景,台词堆砌的情节,看得心累
男性观众们,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