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于2017-01-18《Gangster No.1》吸引的目标人群似乎很明确:黑帮片爱好者和Paul Bettany的迷妹。
于是,作为一个喜欢黑帮片的炮儿迷妹……我服安利的过程相当顺畅。
影片叙事从一个黑帮头目的第一视角出发,由Paul Bettany和Malcolm McDowell分别扮演他的青、老年时期。
按理说,有了这两位来诠释,男主角该是一个魅力十足的存在。
但Bettany一定很清楚——那绝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角色。
他曾不以为然地评价自己在《圣战骑士》中的戏份:“只要你肯光屁股、被人打成猪头、再懂得用地道的英国口音骂脏话,观众就会原谅你在其余的时间是多么傻到家……”这句话用到《Gangster No.1》也合适,血浆、枪声和各种灯红酒绿的光彩一晃,人们的眼睛就花了。
故事线很简单:平凡的街头小混混有幸成为黑帮老大Freddie的跟班,纸醉金迷的生活从此触手可及。
他开始崇拜Freddie的一切——金钱、名利甚至品位,欲望逐渐膨胀到失去控制,他不禁试图取而代之。
他成功了,陷害老大入狱长达三十年。
起点瞄准了Freddie的笔挺西装、优雅举止和精致的领夹,他却觉得自己可以不止如此,从他的座右铭就可以看出:“爱情使你发胖”。
黑社会要爱情做什么?
在他眼里,那意味着一个人的泯然众人矣。
他只需要保持颀长的身材,这样穿起西装来才好看,才能永远从容英挺地万人之上。
由此摆脱不了对行头的痴迷,连砍人前都要把西装脱下来,毕恭毕敬地叠好。
可怜他把权力和威望全寄托在皮囊里,于是小心翼翼地剜了心,甘之如饴地做起了行尸走肉。
而把生命的一切基础都建立在物上是危险的。
自以为剥离了感情就能无懈可击,却走上另一条歧路,让自己置身于可怕的境地。
身处的世界像一个巨型摄影棚,他在扮演一个几乎被物化了的角色,却还觉得自己天下无敌。
幻梦就这么被严丝合缝地封死了,他看到的变迁不再是真实的。
追逐何其漫长,可悲的是,当你以为自己终于登上巅峰睥睨众生的时候,却发现更远的道路只是被浮云暂时遮掩了,那人永远在顶端,一生也无法企及。
他觉得自己有冷静的自持,厉害的手段,连恨之入骨的大嫂都承认他长得很好(叫Paul Bettany来演真的是太阴险太有迷惑性了!
),简直就是一段传奇,一个神话。
但三十年过去,他依然只是一个机械的杀手,野心仍写在眼里,出狱的老大却自修了艺术学士文凭,爱情也没有死去,连报复都懒得了。
主角当然就崩溃了:自己苦心经营了这么多年的成就在对方眼里是过眼云烟,甚至血海深仇都成了轻描淡写的栽个跟头。
讽刺的主题终于浮出水面,荒诞的哀凉便沉淀到底部。
加缪说,荒诞本质上是一种分裂,产生于比较之中。
存在于他理想中的意图与等待着他的现实是不成比例的,这才造成了悲剧。
两者的差距越大,裂痕也越明显,荒诞从来也不存在于两者中的任意一方。
所以在孤身一人的三十年里,他可以坐井观天,可以自欺欺人。
但当Freddie再出现在他面前时,一切就成了笑话。
讲到这里不难发现,主角竟然没有名字。
这是空心人的宿命,没有爱人,甚至最后连仇人都不想再记得他了。
他根本不存在。
而他绝望高呼“I’m superman”之时,有的观点认为这是在展现他和Freddie间的阶级鸿沟:他只知道看超级英雄,Freddie却有良好的修养、鉴赏能力,甚至会在狱中自学。
然而假如引入权力意志的观点,超人的意味倒是更加有意思:“在他心中特殊的生命特征——蛮不讲理、说谎和剥削别人——是最明显的特征。
”他坚信更高的目的应该由自己赋予自己,于是什么都扔掉了。
他已经足够卑劣、凶狠、自命不凡,而这种“强大”却如同肥皂泡般一戳就碎。
丢掉同情心,不顾一切地自我提高,为何最终走上的是死胡同?
荒诞第一次向他演示了生活的无意义。
也在他身上复苏了一丁点理性。
这似乎开始构成了一个通往死亡的逻辑。
人生是否值得过是非常因人而异的,这是自明之理。
其实看到最后很容易想起《鸟人》,一个人与外界不再兼容时,他宁愿与自己取得一致。
对绝对的向往,对统一的渴望,悲剧就潜伏在这里。
片尾曲冷冷地播放起《The Good Life》——拿一个永远高于自己的人当镜子,映照自己的一生,起始和结尾早定局了。
对不起,我又酒精过量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因为后半夜都背着10mm镜头到处找画面,回到家居然翻出Gangster Number One。
确实好久没看了。
是不是应该声明这个电影不适合80后?
哦,对不起,脑子转不动,原来80年生人也28岁了……那是不是该听着Jim Morrison穿着我心爱的Zegna上床并且在颈后塞把Desert Eagle?
Freddie fucking Mays. My fucking Maze. 如果只有一部电影会让我不由自主地跟着念台词,那就是Gangster Number One。
如果只有一部电影里面的演员能演出Jaws的惊悚,那就是Gangster Number One。
如果只有一部电影能告诉你什么是奢侈和孤寡,那就是Gangster Number One。
如果只有一部电影能让你就算代价是死也想进去活一遭,那就是Gangster Number One。
电影的最高境界就是让你忘却所有的演员,忘却所有的花絮,忘却所有的sound tracks,every fucking thing. 这就是Gangster Number One的魅力。
你只会记得Freddie, 但是会想到Ermenegildo Zegna;只会记得Karren,但是会想到Pamela Courson;只会记得画面的震撼与孤独,却整天想着买一个大光圈10mm的广角;只会记得黄金年代只会记得黑夜只会记得Sin City!
但是,如果只有一点能被记住,那就是那个叫做Freddie Mays的梦魇。
Freddie fucking Mays. My fucking Maze…不过如果你觉得这是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的爱与恨,你就错了。
当然能错到这一步已是不易。
为什么我在喝Bacardi Rum,而放着Grey Goose纹丝不动?
We fucking wait.
有妹子讨论Gangster怎么看待freddi的。
我觉得是憧憬崇拜和对于高阶层和力量的羡慕嫉妒,加上F对他的一部分的(他觉得超乎老大对小弟的)友善,让他对自己的低位有了模糊然而F只是觉得他是非常好的一个小弟,并没有把他看成什么可以和妹子作对比的人他觉得妹子完全没有为F付出什么,然后也没有能力帮F任何,完全没有自己对于F有用。
然而F却帮妹子,然后训他。
他就。。。
说白了还是嫉妒女人能用身体得到他需要打打杀杀才能得到的重视。
感觉一先生不是变态。
他是太小市民和玻璃心。。。
变态应该是DC家那边的反派那种感觉可能还是个人意见。。
但是我觉得一先生真的不是变态。。
他的一举一动都可以找到缘由。
(哪怕这种缘由导致这种结果会显得偏激)。
脱光是因为他重视那套“高阶层人”的皮】最后脱掉衣服是他要把一切都还给F。
之前是他还是过于看重这层皮,所以不能弄脏他,因为他还要穿而老年的G西服脏了。
是因为当时老年的G已经邋遢了,他已经不再那么在意他年轻的时候追寻的一切了,因为他已经在怀疑自己的方向了,只不过在那个小偷和他说了实话之后,和F和他面对面之后,他完全想明白了自己完全错了,一开始找的方向就错了他寻求的满足感并不能从权利里获得,因为他想要的不是权利,是上层阶级的身份。
然而他的出身品味和做人素质都没办法达到
我一直羡慕时尚教父Karl Lagerfeld的优雅与一成不变的修身黑西服白衬衣,在花花绿绿的世界里,怎样才能打开自己的衣橱而不对里面的白与黑感到厌倦?
《Gangster No. 1》(终极流氓)给了我另外一种答案。
但我厌倦了港式黑帮的西瓜刀与邋遢,厌倦了美国黑帮的纹身和夸张装扮,习惯了意大利西西里黑帮的古董级羊毛尼肥大西服后,《Gangster No. 1》告诉了我英国伦敦黑帮的优雅与时尚。
我们不谈老套的剧情,来谈论一下主角的心理独白和贯穿全剧的英式优雅。
本片以第一人称的角度叙述了一个小混混跟随自己的黑帮老大,进而通过自己的欲望与努力取代老大的位置的整个过程,主角的内心独白非常的深刻且自然,赤裸裸地刻画出他的欲望,站在他面前的老大一身意大利西服,永远的白衬衣,举止永远是那么优雅,家里的装饰都是欧洲来的,大气而美观,一个街角混混从走到这个老大身边第一天起,就对这种他所没有接触过但是向往的生活充满了欲望,他内心清醒的知道自己被这种生活倾倒了,被意大利手工皮鞋倾倒了,被笔挺的西服和白色衬衣,甚至一个领带章和一对袖扣,都一一的刻在他的心里。
他迷恋并恨着老大。
我完全理解这种心态,在大多数时候,在强于自己的人面前,我们的那种仰慕和争夺心理是并存的。
我非常喜欢剧中的几场追逐戏,他们穿着优雅的西装,大步追着对手的混混,在我看来,这是比好莱坞千篇一律的飞车追逐更有美感,我甚至开始期待和好奇,这么优雅修身的西装,在打斗的时候如何施展得开身手?
一场爱情,让老大迷失了黑道气质,在酒吧中,我可以看出主角的刻意粗鲁,当他了解坐在他对面的美女只是因为错把他当成老大而向他调情时,他那种男人的尊严愤怒了,本来就一直屈居人下,再怎么学会优雅也只是手下,现在,连最好的爱情也是老大的,这一刻,注定了老大的死亡,也注定了主角的百年孤独。
于是,当有人密谋杀害大哥,小弟就顺势参与;毕竟若不能继续获得青睐,直接取而代之岂不更快?
没有人生来就是老大,而人类社会只有生来就有的老大这个位置,坐上去的,就是老大。
主角的杀气在老大快结婚的时候到达顶点,我个人认为一方面是老大渐渐忽略黑帮事物,陷入温柔乡,这让手下不能接受,另一方面,主角开始嫉妒老大的幸福。
他的一句台词我记得很深刻:“我是一个王子!
”只有对自己极端自恋的人,才会有这种心态,而这种极端自恋的人对自己追求的东西才最执着。
另一个让我久久不能忘却的镜头是,主角在杀人时,脱掉自己的西服,裤子,衬衣,领带,折叠放好,剩下一身白色的内衣,才开始恶狠狠地杀人。
我们一直在被告诫穿皮鞋不能穿白袜子,衬衣要比外套颜色浅等等绅士着装要点,却一直学不会他们的细节。
他们的绅士,永远是白色的内衣,穿衬衣里面一定有白色的背心,脱裤子会顺手按着熨烫的线条折叠成型,而朋友中最时尚最在意外表衣着的我却只会关心身上的衣着搭配而忽略了扔在地上的换洗衣服,这是东西方绅士教育文化的差异。
一个混混都如此优雅,而我们内地的混混只知道看古惑仔学古惑仔,金毛,没有设计感的纹身,恶心的非主流服饰……真的混世魔王总是优雅的坐在会所,点着自己的雪茄烟,我一直这么认为。
影片的最后,已经开始一种人性的升华和探讨,主角在当上老大的几十年间把黑帮打理得更上一层楼,而面对即将出狱的前老大,他依旧会害怕,这种恐惧是内心的,一个你偶像级的人物,即使到你上升到他更高的高度,在他面前你依旧会有压力的,因为是他,带你进了这个世界,无论是纸醉金迷还是血气冲天,他,是你的领路人。
他永远比你早走了一步,原黑帮老大在狱中获得了艺术学位,依旧爱着他所爱的人,出狱后即将举行本来几十年前就该举行的婚礼。
我们的主角慌乱了,为什么?
为什么自己更强,却始终得不到幸福?
自己只是走别人的老路,拷贝别人的生活,而爱情和平实的生活幸福为什么离自己这么遥远?
《Gangster No. 1》可能不是一部最好的黑帮片,但是绝对是一部对好的绅士教育片,无论你在杀人还是在工作还是在玩乐,你都应该有自己的优雅和自己的行头。
影片最后的人性探讨也将本片带到另外一种高度,什么样的生活才是真的幸福?
这恐怕是每个人在学会打扮自己的外表后,更要思考的内心问题。
作者:马立玄 来源:80关注网 www.80look.com
英国人总是这么注意绅士做派,就连黑帮也不例外。
小混混对老大佛莱迪的一切都非常羡慕:得体潇洒的意大利西服,手工皮鞋,袜子,白色衬衫,领带别针。
小混混模仿老大的动作,吹走点燃的烟头的烟灰。
充满时代气息的经典房屋布局,客厅中部是块方形凹陷,方形凹陷的四边是沙发。
小混混闯入另一老大莱尼·泰勒的住处,将莱尼·泰勒干掉。
将工具一件件在桌子上放好,然后一件件脱去自己的衣服--外套、领带、衬衫、腰带、裤子、皮鞋、袜子,只剩下背心和内裤。
啧啧,好一个小鲜肉。
小混混取代了佛莱迪,坐在了佛莱迪常坐的位置上,摆了个佛莱迪常用的坐姿。
发迹史:干掉对手,抢运钞车,赌场,赌马,毒品。
佛莱迪出狱后,内心饱受折磨的小混混终于不堪忍受(其实我没看明白他为啥这么痛苦,地位和金钱都有了啊还有啥不满足的,哎,不明白。
不过要是按照腐女那一套说法这个问题反倒容易解释了),在楼顶怒吼着“我是老大”,然后踏入了空中,伴随他落下的是点燃的纸币。
当年只是个打手的他,没有什么正义指导着他。
当他当上BOSS,做了很多坏事之后,其他人把他当做了真正的坏蛋,打到坏人是理所当然的事 他问起曾经的朋友如果杀人会杀谁,朋友说:杀你。
他才感受到自己真正的失败,身边都是利益联系的人们,却没有一个真正的朋友。
朋友又问为什么不杀我?
他怎么说的出口,上一时代唯一认为可以当朋友,自己的同伙(共同的秘密)的人,经过这么多年原来已经想杀死自己。
爱情亲情友情,自己什么都没有获得。
自己已经超越了追逐的影子,影子的真实才告诉自己,我是错的,你比我错的更严重。
感觉这个片子拍的时间多了点,有很多细节的东西表现的不是很完美。
感觉像速溶咖啡没有那么多的味道只有一点淡淡的咖啡味而已,里面思索的东西要是能够展开就好了,这样的片子还是喜欢看美国毒枭,感觉那个更加深刻一些。
男主角的演技无可非议真是棒。
《Gangster No. 1》 把我们对“地下社会”的一切美好想像都打得粉碎。
影片中所有的黑帮分子,几乎全是典型的暴力狂,嗜血份子。
这是我所看过的,最为激进的黑帮电影。
导演秉承着所谓“不疯魔,不成活”的原则,以男主演Malcolm McDowel为首,参演的所有演员都戴上了可以称之为“癫狂”的表演状态与风格,让它的观众们直看到热血贲张!
影片的结局部分却是出人意料的带上了了某种宗教救赎的意味,主角Paul最后的结局当然应该是个“死”字,以顺应那句古训“多行不义必自毙”。
但喝醉了之后莫名其妙的自杀,实在不应该是他的结局,在我看来,在激烈的黑帮火拼之中死于非命才是他的应有下场!
(请原谅,我中电影的毒太深了)。
据说在英国,雄心勃勃是个令人尴尬的字眼。
但当今的主流是美国文化。
美国人自然不以此为耻。
年轻的小混混张开双臂,叉着双腿坐在沙发上的时候,深受和平演变的我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头。
相反,老大Freddie的坐姿很娘:拧着半个身子,虽然那时候他在发威。
小混混脱掉西装开始砍人。
英国人会认为里面有颇悲哀的黑色幽默。
而American Pyscho里的Patrick Bateman穿上雨衣开始砍人的时候,美国人认为是荒诞的黑色幽默。
小混混脱掉西装开始砍人,英国人会特意用镜头来捕捉那个青春的,少年人特有的身体,透着一丝暧昧。
American Pyscho里的Bateman,则毫不吝啬的对着镜子展示自己赤裸裸的荷尔蒙。
小混混心底对自己尖叫,白齿红牙龈,歇斯底里到可怖。
Bateman看着对方完美的名片发呆,愤怒却不歇斯底里。
这一点,似乎英国人压抑太久了。
最后,如果美国人拍这个片子,大概他们会把公民凯恩的那个镜子镜头作为结尾,让主人公高处不胜寒的固执着。
三十年的叙述,让人误以为这是另一部教父:他终于混到合法经营的地位了。
而等级概念分明的英国人,会让他脱掉所有伪装,绝望的盯着他永远无法到达的彼岸。
连他曾经唯一拥有的青春,都已不复存在。
英国人果然很艺术。
相当带感的片子。
主角是个病娇变态的小流氓啊,PB也真是适合演这种黑化系角色。
他对弗莱迪是什么心情呢,或许有一点嫉妒,有取而代之的野心,有憧憬和憧憬被破坏之后的怨恨,想成为他却终于成不了他。
爱让他失败了。
我却成功了。
所以,为什么没人爱我呢?
明明我已经穿上了他的衣服,坐上了他的位置。
为什么他不杀我呢?
明明是我拿走了他的东西。
难道我不值得吗?
所有偏执狂都是起自这一个念头吧——难道我不值得吗?
弑父,再也没有比看到自己的偶像“自甘堕落”更让人恨的事,也没有比亲手害死自己偶像更让人悔的事
部分段落处理的相当精彩,三星半。
不够有趣,人不够帅,男主有几个镜头还行
不同年纪的gangster换演员有一说是,PB的年轻gangster是MM爷爷的真实gangster按照freddie的样子模仿美化后的回忆形象(个高腿长人好看,城府深密小变态(>▽<))……嗯,这么说的话,其他人都是老年妆而gangster却换人身高也缩水20厘米也有道理了,变得喜怒形于色也有道理了
本以为是个黑帮片,结果是个隐性基片,让人情何以堪啊!
看过
以前看了一半,今天把后一半补了。非常Charming的英伦抑郁症气息,前一段更好。有的人踩到了顶也摆不脱曾经成不了领袖。
贝坦尼真是适合演神经病,两星。
以为是黑帮片,没想到是彻头彻尾的男同性恨电影。。台词和氛围都非常有趣,以及被Thewlis老师hot得半死
那衬衣,那袖扣,那淡淡的gay飘香
24/07/12
模仿发条橙的失败之作。四个字形容,莫名其妙。Malcolm和保罗贝坦尼是唯一亮点。看完以后好想再看一遍发条橙...
疯狂单相思的一生. -.-
King Fucking Kong一万遍,也是个小弟。结尾让人落泪,因为我曾经也是小弟。
只是因为在交货时多看了你一眼。这故事美国化了说,就是友谊与背叛的往事;腐国化了说,就是倒置的哭泣游戏。基佬的黑帮下手也斯毫不手软啊
黄粱一梦
以另一种方式嘲讽了那些邪恶堕落的人
内衣的终身代言人马尔科姆迈克维尔
发疯似的想要成为别人、过别人的生活,结果就是迷失自己啊。这就看出一个正确的价值观有夺么滴重要。
英国人拍片真是要么赞爆要么闷爆,这片真心闷,看两遍全是因为炮总的颜值。反过来说,能让我把这闷片看两遍,可见炮总年轻时真是一枝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