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高评价和奖项,让我好奇一个犯罪片,有什么地方这么好。
看过之后,我觉得一般。
这就是一个极端的案件,犯罪分子和被害人在现实社会中都很极端,不具有普遍性,我觉得这犯罪的背后也没什么普世价值,值得过多关注。
一个猎奇的案件背后,强行的加重深度,强行的寻找城市特点。
我不了解香港,难道香港是这样的,生活如此沉重?
让人性格如此扭曲?
这个居然有普遍性?
不过,片子演得不错,演员演技很好,看得挺紧张,挺压抑的。
一夜之间,所有人都开始解读《踏血寻梅》。
像《踏血寻梅》这样的电影,在获得金像奖之前,无论从去年开始怎样在内地社交网络隐秘流传,我们都不会在朋友圈公开谈论这部电影,直到它获得金像奖13项提名,7项大奖,并首次将最佳男女主角、男女配角以及新演员等共5座表演类奖项全部囊括。
在此之前,它在普通观众眼中是一部充满援交、碎尸、凶杀的港产猛片,得奖之后,它变成了一部对援交、碎尸、凶杀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展开呈现与讨论的文艺电影,金像奖为影片赋予了某种华丽的铠甲,也可以说是一种合法性,令影片真正的内涵得以被大众看到。
实际上,本片早已拿到了香港电影评论协会的最佳影片、最佳男演员、最佳女演员三项大奖。
之前的台湾金马奖它有八项提名,最终大热倒炉仅获得男配角。
在许多影评人心目中,它就是去年最好的港片。
《踏血寻梅》到底好在哪里?
这部电影获得影评人一致赞许的原因在于:影片真正的主角,是香港。
本片剧本改编自轰动一时的王嘉梅命案。
2008年,16岁的湖南少女王嘉梅,因母亲改嫁而移居香港。
本来成绩不错的她因与继父不和,离家辍学“援交”卖淫,却遇上变态嫖客。
最终,她被杀害后遭残忍肢解,港媒还语调耸动地报道过“其部分人骨被混入街市的肉档出售”。
内地观众至今无缘得见此片,主要原因是尺度太大。
正因为本片的大尺度,几乎所有的分析文章,都将“援交、碎尸和凶杀”放在文章的标题中,仿佛猎奇就是《踏血寻梅》横扫金像奖的关键密码。
可实际上,援交、碎尸和凶杀和电影得奖并没半毛钱关系。
无论影片充斥着多少港式侦缉、雨夜追逐、血腥暴力、色情猎奇的商业元素,它的本质都是有关一个援交少女、一个变态屠夫和一个孤独警探,在香港这座寂寞都市里交集,梦想、幻灭、绝望、爱恋、迷失,上演各自悲喜交加的香港故事。
香港似乎很少有这种将尽皆过火尽皆癫狂的港式风格与文艺片嫁接的电影类型,《踏血寻梅》补上了这个短板,也因此显得特别。
也许正因为这种稀缺,它有些被过誉了,可是在今天的香港影坛,似乎又只有它当的起这份过誉。
不知这是《踏血寻梅》的孤独,还是香港电影的孤独。
向左走是《人肉叉烧包》,向右走是《踏血寻梅》《踏血寻梅》说明:同样一个香港都市传说,你可以把它拍成cult经典《人肉叉烧包》,可以拍成不入流的港产三级片,也可以拍成一部香港金像奖大赢家。
此前的香港电影,从来不缺乏这种“很黄很暴力”的奇案三级片。
从70年代的桂治洪、程刚、孙仲到90年代的王晶、邓衍成,这类灶底藏尸、纸盒藏尸之类的案件一直是香港电影午夜场的常客,几乎不会有香港导演会想到,这种题材还有别的拍法。
可是本片导演翁子光是香港影评人协会及香港电影评论学会正式会员。
这样一个导演,好不容易拉来了郭富城这样的卡司,不可能满足于拍一部《人肉叉烧包》。
他甚至连悬疑惊悚也不打算好好拍,一开始就让凶手被捕认罪,观众一开始就知道,在命运尽头等待少女的,只能是扼断她咽喉的粗壮双手和寒冷的刀光。
悬念梗就这么破了,可是电影还有很长时间,怎么打发?
答案是,导演把一头白发的邋遢老警察臧sir郭富城变成了自己手中的提线木偶,他要借助这个人物继续把案查下去,去说出自己想说的话。
在影片中,臧sir要调查的真相是:女孩曾要求凶手杀死他,凶手也是按她要求行凶,这里到底有没有隐情?可是导演真正想追问的真相是:香港这座城。
翁子光想拍出人为什么杀人,结果只拍出人的孤独翁子光真正想拍出的是:人为什么会杀人。
所以他要借助臧sir的调查,将受害者、凶手、探案者构成一个拼图,以他们各自的孤独和绝望,营造出一个寂寞隔阂的香港社会,去探问自己对于香港的迷惑。
正是在这样的叙事下,观众才认识了受害者王嘉梅,我们知道她是个香港新移民,有一个明星梦,却被迫做援交妹。
由此,我们才了解她的孤独与绝望。
也因为如此,我们才发现木讷、面目可憎的凶手也有温柔的一面,只是一生都活在从小家人遭遇车祸的阴影当中。
某种程度上,《踏血寻梅》确实将这段香港人耳熟能详的故事,解读出不一样的新意。
可惜的是,导演意图未能执行到底,细节的缺失与故事的不合理,最终将电影停在了距离经典的最后一公里——观众不理解王嘉梅为什么如此信任一个面目可怖的陌生人,无法理解王嘉梅的不幸和新移民境遇之间有怎样的逻辑关联,也看不出凶手的童年阴影和他残忍杀人有什么关系。
最重要的是,我们到最后也不能理解,这些影片中的角色人物,和香港到底有什么关系。
这种刻意追求深度的表达,不仅稀释了影片真正的深度,也让本该一路疾驰的戏剧张力,频频漏气,让人出戏。
最终,深刻的主题归于茫然。
观众感受到的,只是人物抽象的孤独。
某种程度,《踏血寻梅》的毛病,也是新导演的通病。
一部真正厉害的文艺电影,是杜可风华丽的摄影,杜笃之完美的音效,张叔平无暇的美工,和扎实可信的故事,严丝合缝的逻辑、真实可感的人物,多位一体,紧密结合的结果。
可是在《踏血寻梅》中,我们只见佳章,未见佳篇。
可是《踏血寻梅》依然配得上金像奖,因为三个好演员有一种电影,是靠好演员演出来的,比如《踏血寻梅》。
是演员出色的演绎,将一个有可能并不太可信的东西,演到让观众信服。
这就是给电影加分。
一般的电影,有一个为电影加分的演员就不错了,而《踏血寻梅》的运气在于,它有三个。
几乎所有人都不得不承认,春夏一出场,就把电影点亮了。
在此之前,春夏在《大好时光》等剧中的表现并不亮眼,但是这一次,她真的遇上了适合自己的角色。
这个援交少女角色的难度在于,电影的核心疑问都在她身上,比如两个孤独的人本应相互欢愉取暖,为何会演变成一场毁尸灭迹的肢解命案,为什么援交少女会对寻欢客说“我想死”?
这些戏如果演得不好就会很假,但是春夏用一双大眼睛告诉观众,这些都是真的,即使它不合理,但是春夏让观众信了,就合理了。
话剧舞台出身的白只也是如此。
塑造一个心理变态的人物是需要有演技的,演出来的角色和演员不是一个人,可是白只演这个角色,是完全看不到塑造的痕迹,观众看到他,就认同了这个角色,面对他的残忍、绝望与委屈,我们不知道该同情他还是憎恨他。
相比之下,郭富城只是延续了《杀人犯》等片中一贯的神经质演技,就轻松演出了角色需要的“轴”的感觉。
然而香港电影的未来,不会是《踏血寻梅》《踏血寻梅》对香港电影究竟意味着什么?
有人说,它代表着港味港产片的回归。
可究竟什么才是港味?
按照传统对于港味的理解,本港特色的三级、恐怖、惊悚等重口味片,不仅场景集中于本港,而且故事发生于本港,有港人熟识的口语、场景、社会现象,这才算港片。
可是拿今年获得最佳导演的徐克来说,他早年的《黄飞鸿》系列、《倩女幽魂》系列,有多少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又有谁能说那些不是正宗的港片?
真正的香港电影,可以是心心念念的香港情怀,是包罗万象的电影技法,是灵活多变的创作态度,是类型杂糅的cult片风格,唯独不是简单的场景故事。
即使《踏血寻梅》代表着某种意义上的传统港片风格,从华语电影大环境上来说,港片坚持的纯正和港味,终究如同时代面前的螳臂当车。
能支撑香港电影工业的,不可能是《踏血寻梅》这样少见的精品文艺港片,时代大势之下,谁也无法拒绝大陆这个磅礴市场。
即使《踏血寻梅》再精彩,也只会是一个特例,它成为导演一次港片试验的成功之作,却也因为它的独特,变得难以复制。
如果说《踏血寻梅》有什么启发性的话,那就是它是一个很好的样本,探索了香港电影更多的可能性。
当港片迷茫失路,就必须要有一个探路和重塑的过程。
香港电影要找回自己,不是简单地将港片划分为北上合拍片或港味港产片,而是应该有一种超越的思维来重拾港片非凡的创造力。
或许,这才是本届金像奖大赢家真正教会港片的“踏雪寻梅”之道。
以前的我,会认为丁子聪是个寂寞痴肥杀人狂,佳梅是个肤浅迷茫援交少女。
说来好笑,我和佳梅的生活有着些许重叠。
佳梅是新移民来香港上学,我有一双好父母让我可以安稳读书考来香港;佳梅听粤语歌,我上粤语课学广东话;佳梅粤语发音不正确会被笑,我用粤语做报告时时语塞;佳梅打工援交想挣更多钱,我努力实习想要毕业有份不错的工作;佳梅和妈妈姐姐住公屋,我蜗居在4平米的小房子早出晚归。
佳梅会羡慕那些能照好看相片,能当明星的女孩子,我会羡慕那些从小国外长大,英语流利口音好听,父母见识广博,不用费力就可以出入大场合,就可以在投资银行找份好工作的同龄人。
说来说去,也只是些许重叠,我始终是过得比她好,也不是好得惊天动地。
并不是因为我如何如何比她好,说起来也简单,我的父母把我生在一个衣食无忧但也不是大富大贵的阶层。
阶层是个看风景的小房间,你看到的风景与你所在的小房间有关,也就是说你的看法受制于自己所在的阶层,而每一个阶层都是有自己的局限的。
而香港畸形的经济结构让社会流动性降到了最低,通往不同房间的门已经被默默关上,除非你孔武有力强行撞出一道门。
公屋父母养育的小孩要付出惊人的努力也许就能跻身中产,半山豪宅父母轻轻松松就能养出富贵儿女。
我听说过某管理层说当年自己要在中学时出去打扫厕所才能保证自己读书,我听说过富二代从没有父母疼爱担心自己被兄弟姐妹挤出遗嘱。
所有的人,都在自己的阶层里执着和醉生梦死。
所以呢,大家都固执于自己的想法。
佳梅做援交,以为有了钱可以给爸爸打钱,可以给自己买好看的耳环,以为自己死去就会幸福;丁子聪以为佳梅想死,喜欢她就应该满足她让她去死;工作狂警察就执着追求一个真相。
人生如戏,大家都入了戏,入得很深,用愚蠢的善良去救赎他人。
看戏的时候,很多想法闪过我的脑海。
佳梅好好读书啊,找份好工作嫁个好男人;丁子聪喜欢佳梅就好好对她,像对慕容一样和佳梅一起消磨时光。
依我的想法,故事肯定能从碎尸案变成励志鸡汤无疾而终,而我始终是个期待社会公平的普通人,什么都不能改变,却总是心软,时时圣母心。
正所谓看戏的人假正经,说故事的人最无情。
说到底大家不过是在自己的阶层和眼界中寻找最好的解脱罢了。
你以为你能救世人,而世人不过是为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付出代价罢了,毕竟每个人每件事都有个价码,不是吗?
因果循环,业障太深,世事太过复杂,改变不了掌控不了,不如学会理解和接受,好吗?
《踏血寻梅》绝对是近几年难得的佳作,演员表演不俗,故事说的引人入胜。
春夏很美,很有灵气,白只金燕玲也是演技了得,丁可得音乐与电影搭配完美,无槽点。
我始终难忘几个场景:一是丁子聪坐在海边的面包车里,割破手,用满是鲜血的双手自慰,脑海里回想的是来月经的慕容在和他做爱。
我当时很奇妙地哭了,(原谅我最近表达情感的方式单薄,唯有哭泣)我当时想,他到底是多么地珍惜和小心翼翼,才用这样的方式记住一个从来不愿意亲吻他,从前只愿意用手帮他解决的女孩,他是真的很认真地微薄地爱着她。
可即便是自暴自弃主动提出做爱,慕容也绝不愿意和他接吻。
丁子聪感受到肩膀上慕容的泪滴时,却抱紧她一言不发。
二是王佳梅在第一次卖身体的时候,那个残缺的男人在做爱时说,你可以做我女朋友吗,王佳梅双眼冷淡地看向别处,说,怎么可能。
可后来她被爱人抛弃,她回客人的电话是,我会像女朋友一样对待你。
三是王佳梅站在柜姐面前戴上那对桃心耳环,镜子慢慢展开,商场的光反射到她的脸庞上面,暗绿色的偏光眼影璀璨发光,她那么开心,背后是柜姐清点着零碎的纸币和硬币。
那一瞬间我呆住了,她太美了。
可后来在和丁子聪做爱时她毫无珍惜地扔掉了那副耳环。
四就是佳梅来到丁子聪家里,他们羞涩地对望,偷笑,佳梅坐在正对玄关的狭窄靠道上,头靠着丁子聪做的木凳,丁子聪又出现了羞涩期待的神情,探过头来,只将嘴唇印在王佳梅的侧脸上,然后缩回去。
他们在床上做爱,王佳梅说,我想死,你帮我,好不好。
丁子聪掐住她的脖子。
往事一幕幕回放,王佳梅和爱人躺在酒店浴缸里,王佳梅破旧房间里飘着的窗帘布,交织着王佳梅在天台上唱郑秀文的歌的情景,王佳梅从南下的高铁上下来,眼睛明亮,说着冷水江话,蹦蹦跳跳地,和姐姐走在一起,融入了香港无边无尽的人潮中。
也就此消失在了香港无边无尽的人潮中。
今天要说的是《踏血寻梅》,相信各位都已经对这部电影久仰大名或者已经先睹为快了,前几天S姑娘分享给我,立马就给它下下来了,虽然只是97分钟和谐版,但还是孩怕晚一分钟资源就被和谐掉了。
放电脑里一直没看,直到昨天晚上加今天中午终于看完。
咋个说呢?
这当然是一部好电影——至少不烂。
但是好在哪啊?
我说不出个一二三。
总之看到一半的时候心里就已经比较不爽了,看到后头差点想把中午吃的炒面吐出来,倒不是因为镜头血腥什么的,毕竟是和谐版,血腥和色情早就被过滤掉了,完全可以大胆观之。
但就是觉得不爽,觉得抑郁,觉得我为什么要坐在这里看这部电影,真的是很烦。
跟演员无关,春夏和白只还有春夏妈妈两个人演得非常好,春夏太好看了,人如其名,可能是这个角色本身跟她气质相近吧,一点违和感也无;白只和春夏妈完全是老戏骨的实力流露了。
至于郭富城为何因此拿影帝,真的是莫名其妙,莫名其妙。
以下观点全为个人感受1、我觉得影片不自然,有点作,这种作不是《北京遇上西雅图2》的那种作(不是在黑《北西2》,《北西2》绝对是目前五一档最好看的电影),而是一种“注定要得奖”、“按配方下药”的那种作。
什么意思?
完全是套公式啊。
一个震惊残忍的案件+刻意血腥或刻意不血腥的镜头+心里有阴影的犯人+警察=复杂人性、残酷现实等等。
就是这个熟悉的配方,参见《白日焰火》、《追击者》等各大真实案件改编的好评电影。
甚至是,既然电影是照着公式拍的,影评也可以完全照着公式写。
不信你去找一找《白日焰火》或者《追击者》的影评三五篇,揉一揉凑一凑名字一改,添点油加点醋,就是《踏血寻梅》的影评了。
举个栗子:《xxx》无疑是今年xx奖最令人惊喜的作品……。
导演并不是一味的卖弄奇情世俗,贩卖血腥色情等噱头……。
也不是在拍一个警察层层抽丝剥茧、和歹徒斗智斗勇的故事……。
它从人性入手,去展现这起案件,以及它背后所反映的社会问题,让人深思。
当然不是说这样不好,第一次看到这样的作品时当然觉得哇,一股清流,好。
但是看着看着发现,所谓的好评不都是这样在拍吗?
可能是最近类似的作品看多了,或者是上课老师也在讲,作业也在做,现在真的是对“过度解读”这四个字深恶痛绝。
就是深恶痛绝。
还有一些所谓细节的设计、象征意义什么什么的,真是够了,让人想吐比如《白日焰火》廖凡最后跳的那段舞,跳的是个毛线啊?
为什么要跳?
神经病吗?
既然选择把别人送进去就闭嘴老老实实做人,装个什么痛苦啊?
谁不痛苦?
还有最后放烟花,why?
so what?
恕我不能理解。
《踏血寻梅》里的耳环还稍微好想一点,《老炮儿》里的那个鸵鸟还是什么的,简直不能更刻意了,干脆直接上PPT或论文好了?
2、《踏血寻梅》之所以让人心里如此不适,个人觉得是影片试图剖析的人性太小众了,小众到让人无法理解。
相比之下《白日焰火》更容易让人接受,内容情感也充实丰富多了 ,有层层深入之感。
《踏》则相对苍白散漫。
王佳梅为什么要求死?
本应是影片最重要的一个动机导演却没有说到位,甚至让人不能信服。
可能的原因有:家庭破碎、缺少关爱、情感受伤、社会冷漠。
这些就让一个人放弃生命,每天“我好想死”、“死就死吧,反正活着也就那样”吗?
可能我不是当事人没办法身临其境体会(这是电影要做的事,显然这部电影没有做到),可是三和四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一和二往往相连,如果这样就一心求死,也太不尊重生命了吧?
不要说什么命是自己的我想怎样就怎样,这是不可能的,这叫自私和不负责任而不是什么“追求自由追求解脱”。
因为世界上痛苦的事情真的是太多太多了,恕我直言,王佳梅遇到的这些事情算得了什么呢?
难道她的妈妈不痛苦?
有的人痛苦只是没有说罢了。
只能说心情抑郁没有人开解最终得了忧郁症。
王佳梅和丁子聪在网上聊了几天天,说了些无营养的对话,丁子聪就“喜欢上她了”,然后就彼此信任把命都交给对方了 。
可以解释成两个人经历相似惺惺相惜——丁子聪又怎么了?
郭富城为他找了几个理由:创伤后遗症、讨厌女性、心理压抑等等。
他说不是,他不讨厌女人,他讨厌的是人。
why?
why?
why?
人到底怎么招惹他了?
影片没有交代?
好吧,就算他没有原因的讨厌人,也不是不行,然后他就送自己喜欢的女孩上天,也就算了,为何要剥皮?
为何要肢解?
为何要把肉剁碎冲进下水道?
除了心理变态以外还能有别的原因吗?
总而言之,我看完电影只能把这一切归结于心理问题,和《追击者》一样,至于影片想或不想或强行被安上的社会、人性、现实问题,恕我体会不能。
and 郭富城到底演了个啥?
《娃娃看天下》是郑秀文演唱的一首歌曲,由冯正谱曲,收录于专辑《Sammi Miracle Best Collection》中。
但我今天想说的不单纯是这首歌,而是将这首歌作为插曲的一部电影——昨晚颁布的香港金像奖,包揽最佳编剧/影帝/影后等多个重量级奖项的《踏血寻梅》。
这是一部悬疑、破案题材的电影,根据2008年轰动全港的王嘉梅命案改编而成。
1郑秀文曾经在某次媒体访问中说过,这首《娃娃看天下》,内容对号入座,可以算是自己在歌唱事业中的第一个定位。
网络上出过2002年的旧MV版本,但我更喜欢2009年香港红馆LOVE MI演唱会的版本。
郑秀文唱完准备换装,在助手的帮助下脱掉她的铠甲演出服,郑秀文还半开玩笑地秀出自己的肌肉。
而电影《踏雪寻梅》中的王佳梅,她没有盔甲。
甚至,连脱下盔甲,她那么的柔软。
究其本身,也不过是个十四岁的少女。
这首《娃娃看天下》,是初到香港的王佳梅学习粤语,战战兢兢地想要融入这个社会的开始。
八音盒般的前奏,空灵美好,一句“回头问问这天空,这人生可轻易吗”像是轻轻的质问。
在南下列车上目光闪烁的乖巧少女,肯定在想象着,“喀嚓喀嚓”的列车载她去的地方,天空也会像窗外那般蔚蓝。
却想像不到未来的某一天,自己会躺在一个陌生男人的床上,醉生梦死之间,目光呆滞地说出“我想死”。
电影是根据2008年轰动全港的王嘉梅命案改编而成。
2005年,来自湖南乡村的少女王嘉梅,因母亲改嫁港人,移居至香港,与继父、母亲及姐姐同住在香港政府兴建的廉价公共屋邨。
如果你看过许鞍华的《天水围的夜与雾》,张静初演的角色就住在这里。
家境并不富裕,14岁的少女努力学习粤语想要融入香港的新环境,因为口音与文化的差异,依然显得格格不入。
于是她离家出走,最后在外因为欠了数万元的债务,开始援助交际。
结果,遇上了一个心理变态的客人,将她杀害后分尸。
凶手将受害者的遗体剁成肉块,遗弃在附近的菜市场里,被猪肉铺出售给顾客,待其被抓时已被售出。
这在当时香港造成极大的恐慌。
警方通过王嘉梅生前拨出的最后一个电话锁定怀疑目标,24岁男子丁启泰。
出人意料的是,这个年轻人对凶杀过程供认不讳。
2在电影里,王嘉梅化身为“王佳梅”,丁启泰化身为“丁子聪”。
一开头,导演就告诉我们凶手是谁,这也告诉我们,电影的意图并不在于问“谁是凶手”,只在问“为什么”。
受害者愿意死,凶手愿意自首?
探寻这两人究竟为何会做出这种选择,这件事为何会发生,才是真正悬疑所在。
电影用三段式的结构,勾勒出王佳梅、凶手、警察之间共同的困境。
镜头虽然看似凌乱,实则透露着一种令人心惊的冷漠与安定。
首先是佳梅。
她出生在湖南乡村,母亲很早就去了香港。
直至她长成眉清目秀的少女才被带离乡村,一下子揠苗助长,到了靡丽的大都市。
和所有的新移民一样,赴港路漫漫,她必须居住在东莞等待各种手续批复。
这个她将去往的城市,并不像她期待的那样热切地欢迎她。
佳梅很努力学习广东话和英语,学习成绩很好。
可是与拾荒为生的母亲亲情疏失,与继父的不和,让她在初三时选择辍学,赚钱养家。
像所有十四五岁的女孩一样,她在内地时有自己的梦想,想做一名模特。
每个少女都幻想过热热闹闹的人生,这不值得被人指责啊。
后来,几次找工作未果,她最终选择了一个简单粗暴的赚钱方式——她在网上发帖,寻找嫖客。
在一次援助交际中,她被嫖客丁子聪招去。
再说凶手丁子聪。
丁子聪是一名货车司机,身型矮胖样貌丑陋,独自住在一间小房子里,偶尔与小混混朋友鬼混,成为最低段位的“黑社会”。
他一出场便与老板大吵一架,后来认识一个姑娘,她给了丁子聪性爱上的满足,情感上却怀念着上一段恋情里的富二代。
丁子聪的母亲死于一场车祸,他把母亲的遗照挂在墙上,毕恭毕敬。
他对邻居婆婆很好,连一只小猫都照顾得很好。
他和王佳梅一样,眼神空洞麻木。
他们都曾是努力想要让生活变好的年轻人,却被现实击打得不知道想要什么。
在镜头下冷眼旁观的看客,看完这一幕都觉得“不太舒服”。
不是在控诉什么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我们只是讨厌这样的人生,害怕这冷冰冰的绝望感。
正如佳梅所说的:因为活着会痛,活着会恨,活着就要每天想着怎样活得更好,我很想坚强,但是会累,特别是一个人的时候。
活着,就要想着每天怎样过得更好,这是活着的辛苦。
一个人渴望被认同,却又始终游离在正常秩序以外所产生的绝望,让人放弃挣扎,变得麻木不仁。
所以,两个同样遍寻不获自身价值的社会边缘人碰到了一起。
王佳梅裸露出少女的胴体,在半梦半醉之间感慨着“我想死”。
丁子聪手起刀落,“成全”了她。
3电影有“寻梅、孤独的人、踏血”三部分,据说还有一个版本里会多出“看得见风景的房间”段落。
在这个导演剪辑版里,绝望被弱化,而希望被强化。
“希望”是通过第三个人的视角来表达的,即负责这一案件的警察。
“看得见风景的房间”讲诉了案件破获后,郭富城扮演的警察重新回到佳梅的家庭。
他希望佳梅伤心欲绝的母亲,能重新开始生活。
他自己,也试着放下一些心结,去过简单一点、没那么沉重的日子。
警察在前面的段落里,是个跑了老婆、同事嫌弃、生活一塌糊涂的大loser。
他的眼神和王佳梅、丁子聪一样麻木。
生活就像贫瘠的土地,只能养出些青黄不接的灵感。
可能没想过死,却也没想过“活着”有什么特别重大的意义。
比起探讨人生的黑暗面,更大的价值在于讨论——哪怕我们一无所有,是否能逃离自怜情绪,在平凡中坚持,而不去堕落中寻找存在感。
佳梅和子聪本来都应该是另一个样子。
哪怕一个只是穿着校服的贫穷少女,一个是碌碌无为却自食其力的司机,都有可能在多年后回望往事,觉得这一切都不值一提。
欲先打败一个人,必使其遭受冷眼,必夺其所爱。
在失去希望时再等一等,或许下一站就是柳暗花明。
我喜欢这个章节的题目。
其实我们都有一间“看得见风景的房间”,或许隔着玻璃,看上去遥遥无望,但那扇通往外界的大门,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开启。
“回头问问这天空,这人生可轻易吗?
”这个问题很好回答——不轻易。
一点也不轻易。
我不相信世界上有容易过的人生。
生活就像无良商家的游戏机,你投进去的游戏币永远比扯出来的奖券多。
终点不易抵达,所以途中的游历,就当作是旅程中最快乐的片段。
我尝试将影像里的少女王佳梅和现实中的王嘉梅重叠在一起。
我多想告诉老照片里那个穿着白衬衫、打着领结的大眼睛女孩,如果你能活下去,你可能会知道,人生可能比你现在经历的更不易。
可你也会知道:人,是没有那么容易被打败。
--2016.4.4首发于wei-杏公众号:林一芙--
其实不能严格的说是影评,看了电影,想到很多事很多人,仅此记录。
(一)今天的香港落着不大不小的雨。
坐在家可以看到环抱着九龙半岛的狮子山,云雾缭绕,曾经香港精神的象征,现在看起来如此的安静,九龙半岛依旧机械化的运作着,即使在凌晨两点也是,零零星星的橘色灯光照亮微凉的夜,的士司机还在不知疲倦的奔驰,还有刚从party回来的少男少女在楼下嬉笑,这似乎是座没有睡眠的城市,每个人都好像理所当然的生活,有自己的位置。
昨晚看完《踏血寻梅》回来,还是久久没能出戏。
这是我好久之前就想碰触的一个题材,却因为经历不够不敢去写,直到看了导演略有点偏执却又精准的剖析,我才敢去下手,有时候我觉得我也挺像电影里郭富城演的警探,太较真,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人是不是活的累一些。
但是我仍然想记录一点什么。
就像当初写林森浩一样,多余的人,总是孤独。
我希望,你们都不是一个人。
从台湾的回来的时候,我一直在问自己一个问题,自己对于香港的感情到底是怎样的?
说喜欢,我并不是那么喜欢,只有在台湾或者在大陆,我可能才能感受到那种心灵相通的文化,人与人之前最赤裸的感情,说来也是奇怪,相比于那种处于良好的教养的习惯性动作,我好像更适应那种土生土长的俗气和随便,就好像我是个典型的中国胃,吃不惯西餐,这么多年还是不习惯刀叉,却爱街头小巷的鸡蛋饼。
可是说不喜欢香港吗,我又很珍惜这里每一点一滴的人情味——学校里袒护我的阿姨,热心为我介绍工作的家长朋友,教我说广东话的小朋友,平时给我送小礼物给我贴纸的小朋友们,还有在现实的城市里遇到的每一个为理想坚持的朋友,我觉得我似乎已经在这座城市扎下了细细的根。
很多人提到香港,都说对这里又爱又恨,我却很难再去找一个词去形容。
就好像鱼上了钩,心甘情愿的接受,却又疼痛的挣扎。
当我好不容易快融入一座城市的时候,却很快又要匆匆离开。
我很快又要变成一只自由的鱼了,放回水里了,但那是自由吗,我像一只被驯服的野犬,不知道是回归大森林还是迷失在钢筋水泥里。
复活节之后,我找了一份兼职来补贴生活,坦白说,在香港,一万多的工资根本是不够花的,加上动辄5000+的房租,以及你需要的享受,物质——是的,很自然,就会变得物质,至今,我还控制不好自己想买东西的心,控制自己不去看那些花花绿绿的推送,不去看某某品牌的打折消息,因为一不小心就会乱买。
我应该是感谢香港的,也许以后回去,我并不会因为艳羡丰富的物质而被生活绑架,会珍惜一点一滴最平凡的小幸福。
朋友打趣,潘潘啊,你什么时候这么爱赚钱了?
你以前不是最不爱钱的吗?
其实我自己都说不清。
有一晚,补课到九点多回家,坐在回家的列车上,迷迷糊糊差点就睡着了,到楼下吃了顿饭,心里才好受点,但摸着刚拿到的热乎乎的钱,心里满满的都是满足感,回家打着电话就睡着了。
醒来是三点多,才发现开着灯就睡着了。
我会坚持每天泡脚,做面膜,煮好吃的给自己,少吃垃圾食品,生病了就要好好吃药,照顾好自己,好像到现在,来了香港两年,才学会怎么生活。
还记得昨天,我买了一个50港币的Godiva冰激凌,我得意地跟妈妈说,我终于狠心吃了一个五十块的冰激凌,说的好像很可怜的样子。
是啊,我想吃那个好久好久了,每次看到价格,想想现在的工资,以前过的物质的日子,在橱窗边就会忍忍,那就好像是一个动力,好像,吃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老妈回了一句,“啊哟!
不挣外快都舍不得吃啊,不至于吧!
我们家小公主什么时候这么省啦!
”“吃的心安理得嘛。
”我得意的说道,有时候,并不是吃得起吃不起的问题,而是一个成人需要克制自己个体的欲望,合理的安排自己的生活。
“吃就吃,想那么多。
”老妈啼笑皆非。
是啊,什么时候自己好像不再是小公主了,不会拿着家里人给的钱到处花,不会再取多少花多少,不会看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就全部买下来,我会想着,什么时候能攒一点钱,也许可以给自己买个相机?
可以买一只想要的一个包包?
自己喜欢的东西,自己来买。
阿淼跟我说,你不要把吃苦当做一种体验,没事不要去体验吃苦,不要当成习惯。
是啊,他说的也对,有时候敏感的意识到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二)这个城市还有太多像王佳梅一样的孤儿。
第一次去补习,是帮我搬家的司机,叫他肥彭好了,他正好想为自己女儿找一个英文老师,知道我在国际幼稚园,便问我有没有可以介绍的外教,我没放过这个机会,就自告奋勇的毛遂自荐,他答应了。
时薪不多,130一个小时,那时候的我好似做慈善,单纯只是想去体验,觉得有钱就可以,本来自己也很喜欢教书嘛。
补习的前一天,孩子的爸爸发来自己家的详细地址,说,我家住在油麻地的劏房,你不要介意噢。
怎么会,我当然不会。
我心里想。
还记得小时候看TVB的《谈情说案》,杨怡家住在油麻地,林峰家在半山别墅,当时电视里的阶级意识让我觉得很别扭,怎么能因为一个人住在哪而去判断一个人呢。
但在香港生活了近两年,慢慢的,也开始明白平民眼中的挣扎。
很多人的理想,就是想去中环和尖沙咀上班啊。
就好像我五年前第一次来香港,那个女孩说——我的梦想就是穿着精致的白衬衫和短裙,从中环的金融大楼里走出来。
不知为何,相比于港岛的良好精致,我还是很喜欢这一代的local情节,我喜欢大家穿着随便一些,喜欢大声吆喝的小贩,看热闹的群众,我不觉得危险,却感觉更像家。
顺着上海路一直走一直走,走过热热闹闹的旺角,几个月前刚刚经历暴动的朗豪坊好像没事一样运转着,穿过灯红酒绿的油麻地和佐敦,我拿着手机里的定位找了又找,才发现一不小心已经走过了,回头仔仔细细看门牌号,终于在一扇老旧的门旁停了下来,那扇门真的很窄,只容许一个人通过,黑夜里一不小心就忽略了。
没有密码,门一推就开了,楼梯里灯有点暗,有时候还会一闪一闪,和港片里的一模一样,一节一节爬到三楼,有一个大门,进去又是三个小门,肥彭家就是其中一间。
劏房跟我想象中的差不多,我不知道如何描述,所谓的厨房,只不过是房间角落的一个洗手池而已,为了节省空间,一家人睡着上下铺,孩子和妈妈睡在上面,孩子说,爸爸睡在下面,因为爸爸回来很晚啊。
房顶上的管道挂着全家人的衣服,他们不经常买衣服,因为整个家也不过八九平方米。
对于第一次来香港的人来说,更是很难想象。
有一次,孩子和在日本的奶奶视频,我坐在旁边,孩子把我介绍她奶奶,得意的说是英文老师。
奶奶说,月月呀,奶奶想你了,你还住在那个小房子里吗?
爸爸妈妈工作是不是很辛苦,孩子淡淡的说,嗯。
脸上有着和年龄不相称的成熟。
其实孩子的成绩很好,字写的很工整大方,我无数次跟孩子的妈妈爸爸说过,这个孩子的成绩已经比我幼儿园的大多数同龄人要好很多,但是孩子的爸爸妈妈还是很担心,所以爸爸才会成天辛苦的工作到深夜,不停帮人搬家,妈妈也会在周六周日还去打工补贴家用。
这大概只是我对香港的一个小角落的窥探吧。
曾经遗憾自己没有住过港岛,在新界住了一年,九龙住了一年,却没有真正体会过港岛人的生活。
一些香港人其实把阶级划分的很明确,住在港岛的同事会带着一丝优越感的跟我介绍香港,在她眼里,她就新界的就会土一些,九龙是很接地气的香港。
我只是笑笑,并不说话。
不知何故,我对九龙的感情却越来越深,我爱这片人间烟火的土地,爱老旧的唐楼,爱唐楼里脱落的墙壁,爱穿着背心从唐楼里走出来的大叔,爱拥挤的茶餐厅,曾经最害怕的人潮,却在最孤独的时候陪伴我走过一天一天,这里无数在底层挣扎的人都告诉我,你并不孤单,你很幸福。
(三)相比之下,自己教的学生过的幸福多了。
国际幼儿园的学费一个月就要6800,半日班也要4800之多,一年下来就是数万,对于普通的家庭的确很难负担。
当然,也有负担不起还硬撑着的,哲哲就是其中的一个。
还记得2011年左右那阵大陆孕妇跨境生子的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之后政府采取了措施控制孕妇入境,事情也就得到了控制。
哲哲就是那时候出生的跨境儿童。
哲哲比同龄人要长得胖,在班上老是受同学嘲笑,有一点机灵的男孩子都知道捉弄他,但是他从来不会真的生气,向我打完小报告,一会又和大家打成一片。
平时接他放学的不是爸爸妈妈,而是爸爸妈妈在香港的朋友,爸爸是普通工人,很辛苦的成日打工,妈妈没有香港身份,在深圳过不来,每次放长假的时候,哲哲都会跟我得意的说,“潘老师你不知道啊,我就要回深圳啦!
”满眼都是幸福的表情。
有时候还会问我一句:“老师,你想不想爸爸妈妈啊?
你的爸爸妈妈呢?
”问的我哑口无言,暗地里直掉眼泪,只好说,“乖,他们在家呢。
”按资质来说,哲哲其实上普通政府的幼儿园更好,但在香港,哪个父母不想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呢?
国际幼儿园的确有优势,语言的多元性,外教的配备,两文三语的良好熏陶,艰深的功课,K2(中班)就已经达到了小学一年级的程度,但是哲哲并不适合这样的教育。
首先,他平日里回香港的“家”,并没有父母辅导功课,爸妈的朋友也不会像香港的爸爸妈妈一样平日里跟他讲英文培养他的语言能力,第二,在香港,1岁开始上playgroup早教班,从2岁幼儿园开始补习就蔚然成风,而上国际学校本身负担就很重,家里人也没有多余的钱送他去补习英文,第三,他的认知反应的确偏慢,很简单的知识点跟他讲解很久他也似懂非懂。
有一次问他,冬天天气怎么样,他答道,冬天天气热,自我介绍也是无语伦次,写字教很多遍都是在本子上乱花,橡皮都快把纸擦通了,英文更是一窍不通,每次都引发哄堂大笑。
尽管我让其他人不要笑哲哲,但我还是很担心,小时候的挫折会不会在他心理埋下阴影,所以我试着去鼓励他,希望能培养他的自信。
其实,哲哲只是不擅长学习,但是他有很多优点啊,比如他很会玩“煮饭仔”,每次都装上一盘美美的菜送给我吃,装饰精美,我想他以后也许还会是个很好的厨师,那也不错呀。
他不记仇,有的孩子一点点小事就耿耿于怀,但哲哲似乎下一秒就忘了。
有时候,哲哲的天真让我难过,有一次,他突然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跟我说,老师,你知不知道呀,我的奶奶很坏,在家欺负我妈妈。
我生怕其他同学听见,把哲哲喊到面前,悄悄抱了抱他,跟他说,乖,不怕。
其他孩子哪知道爸妈工作辛苦,有一次讲到妈妈,我说你们要感谢妈妈哦,妈妈很辛苦的,有的孩子却说,我的妈妈才不辛苦呢,我说妈妈给你们做饭,给你们赚钱上学,孩子却天真的说,妈妈才不辛苦呢,做饭都是工人姐姐,爸爸才上班。
每次站在门口,看爸爸妈妈来接送,总有种说不出的辛酸,香港那么大,还有多少人像哲哲一样过着这样的日子。
早上关门了,很多家长扒在门缝里看好久才走,知道亲眼看到孩子走进教室,背影消失才安心,好像再也看不见似的。
下午不到四点半,就有好多家长排好队站在门口,爸爸拿着公仔在门口逗小女孩,小女孩扑倒爸爸的怀里,“爹地,爹地!
”我不知道是不是想家了,几次眼睛都湿了。
(四)天亮了。
明天还会继续。
人们陆陆续续走出来,美心面包店的姑娘走出来,地铁里奔驰着的上班族,路过中环把头发打理的一丝不苟的金融男,妆容精致的prada女王,开着货车的司机,搬面包来学校的小哥,每个人生活好似都不易。
还记得去看猛男秀的时候,来的大多数都是金发碧眼的混血,也许在这座城市,最幸福的是不是他们?
香港的矛盾。
香港的挣扎。
那并不是一种人情味的缺失,而是一种文化身份的迷失。
人情味是有的,而且是在现实中的惺惺相惜,只是人们已经没有时间去顾及彼此的内心了,偌大的城市,无数颗孤独的内心,在夜晚到来的时刻一盏盏灯照亮了城市,温暖了多少人,又有多少人躲在那片阴暗的角落里孤独着。
无数个丁子聪,坐在角落抽烟。
无数个王佳梅,与你擦肩而过。
香港人的矛盾,在于一种文化认同,最早的香港精神是白手起家、勇于奋斗,那是香港的一个黄金年代,在北角,在油尖旺,大家敢闯敢拼,那时候我们有理想,有梦,如今,无论是大陆人还是香港人,尤其是在底层挣扎的香港人,都会迷惘,不幸的人都是相似的。
民主不似民主,中国式的传统和西方式的自由开放,大陆人心灵的徘徊,语言本身的障碍,香港人的犹豫,新移民的困境,大家你猜我猜,变成了保护自己的动物,试探着小心翼翼的去交往,我还记得一群人拿着手机唱《海阔天空》,手机照亮整片天,有时候并不是民主的东西,而是身份认同和意识形态的矛盾,我们都在找寻自己,找寻更好的生活,可是出路在哪里呢,万一没有出路怎么办?
或者说,只要出路还没到来的那天,我们都要好好生活,好好过自己的日子,这里容不下太多的感性。
艺术的力量,在于给人以心灵的栖息吧,至少我们不是一个人。
这是一座每天都会天亮天黑的城市。
夜深了,孤儿们醒来了,拔枪四顾心茫然,可是生活还会继续啊,不可以太清醒。
世界有光明就有黑暗,有快乐就有痛苦,有温馨就有残酷,电影也一样,就算是喜剧也是从人物的出糗里获得快感,套用一句话:“如果你是那个人你还笑得出来吗?
”电影中的暴力完全是将人们可怕的想象力推向极致后用影像复原出来,在这些作品里,导演们都在思考着整个香港社会里人的生存,在一个纵剖面里对于底层的香港民众下了各种定义。
也许会有希望的部分但这些片段都太弱了,所有的苦难不是光靠抱着希望就能克服消失,王佳梅的妈妈骂骂咧咧,同时又抱着侥幸希望女儿没有死去,可像花朵一样的女孩变成一滩滩血肉顺着下水道被冲向城市的各个角落的事实还是会击垮她的微弱希望。
十六岁的王佳梅梦想做一个模特,她有大大的眼睛、清秀的面庞和瘦长的身材,初初长开一点小小的胸脯,纯真里又带一点媚态。
她住在香港随处可见的屋邨,墙壁是掉漆的,空气是污浊的,没有可以看得见风景的窗户,连日光都不容易透进来,偶尔冒出来的烟火气里也夹着寒酸。
因为目之所及都是破败的景象,人们也变得暴躁与冷漠。
佳梅妈妈因为向佳梅索要同事送的耳环时被佳梅甩了脸色而给了她干脆的一巴掌,而佳梅的同桌在上课时自残,血流了满桌,老师指责她的不作为,她却置若罔闻,也许对她而言,“人有这么容易死吗?
”她在日记里写与东莞男友的第一次,血流了满床,像两头屠宰场里的猪。
爱情对她来说从不美好,在她短暂又庸碌的人生里并不能慰藉她。
在她做援交的过程里,总有一两个人或多或少地打动过她,而一直被强调的“女朋友感”不仅仅由她给予嫖客,有时候也会迷惑她自己。
曾有个帖子写过一个普通人爱上妓女的故事,有挣扎也有无奈各奔天涯的结局谈不了好或不好,人一旦有了屈辱的烙印就很难去掉,于是乎生活的前方除了赚很多的钱之外没有更多可顾及的方向。
导演把每一个嫖妓的镜头都处理得非常文艺,配乐舒缓,色调昏暗,没有太多的色欲横流,“如果不能反抗那就享受”,破罐破摔的人生还能糟糕到哪个地步呢?
电影分为“寻梅”和“踏血”两部分,王佳梅的故事像她的生命一样戛然而止,而“踏血”里丁子聪的部分显得更为空荡。
油腻但并不猥琐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他爱恋慕容,也喜欢佳梅,虽然看起来木讷但从他和佳梅的线上对话来说,他并不是一个无趣的人。
丁子聪在分尸的时候通过电话喃喃自语:“原来一个这么瘦的人,也有这么多脂肪。
”他不了解母亲的死去,到底有没有留下心理创伤连他自己都说不清楚,也不了解慕容的反复,对他未加遮掩的嫌恶和突如其来的接受,甚至连杀人也是一时起意,肢解的过程更是靠模仿屠夫来实施......他对猫温柔爱护,对过世的母亲尊重怀念,偶尔冒出的善意像终日坐在暗无天日的房间里突然掀开窗帘,晨光微弱地照射在脸上的感觉。
最打动我的是他自白的那个杀人的理由,“我不讨厌女人,我讨厌的是人”,正因为他喜欢佳梅所以他不希望她是个人。
我们可以不理解这个理由,毕竟生命对于我们来说是脆弱和珍贵的,但对于两个同样经受着折磨和痛苦的灵魂,我们无法以自己的主观意识去判断,当然,这是电影艺术化的表现,并不代表真实案件里的人物想法,对于王佳梅本人和她的家庭来说,她的消逝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是一件值得悲伤的事情。
这部电影作为新港式电影的实验性作品,还是存在一些缺点,很多情节设置得意味深长但说得不够明白,虽说含蓄是美但太含蓄就是玄乎了,叙述方式也有些错乱,但这无疑还是一部成功的作品,演员演技到位(此中不包括郭富城),春夏有点像周秀娜,蓬松杂乱的直发造型有学生气,大波浪配低胸碎花裙清纯又浪荡,这样的春夏演出来的王佳梅,每一滴眼泪都感觉真实。
其实这部电影算不上用血腥暴力做噱头,割喉、分尸、撕下脸皮的场景都朦朦胧胧,只因满载盛誉所以这些因素被拉到观众面前放大,而着重刻画的人性方面也没有那么惊悚变态,虽然用割破自己的手指撸的方式去模拟与慕容月事时车震的感受有点猎奇,但这个桥段设置得也很精致(观感并不恶心),总之衷心希望香港电影的类型片多方面蓬勃发展!
2008年,香港深水埗发生一起援交少女被杀后碎尸案,头颅被抛入九龙城码头,作案细节,骇人听闻。
不管是因为猎奇心驱使,还是出于对死亡的关注,很早之前,这类真实残酷案件,促使香港产生了一系列“奇案”电影,大多贩卖暴力与情色元素,[屯门色魔]、[羔羊医生]、[八仙饭店之人肉叉烧包]等都是由真实案件改编。
观看这些电影,多少会让我想起卡夫卡的一句名言:“我们容易从现实生活中制造出许多书,但却不能从书里引出生活。
”呈现暴力现实的电影是否真能把人引向对其背后深层原因的关注?
根据深水埗这起援交少女遇害案改编的[踏血寻梅]也具备了暴力和情色的话题性,尤其是分尸镜头,在灰色的画面基调和主演白只那透着怨愤的神情的演绎之下,让人无比恐惧。
于香港的电影院观看这部电影时,不算是一次很好的体验。
不是因为影院的服务质量差,而是时间选择的不合适。
因为排片量少,不得已选择了八点多钟的早场。
清晨,从酒店出门,旺角的街头,大部分店面仍然关着,相比夜晚密集的人群,彼时,街上行走的是真正生活在这里的街坊邻居,从大厦、从巷内、从茶餐厅里走出走进,面孔淡然。
对于游客而言,这算是一次感受本地人开始一天生活的初始时刻,不静不闹。
之所以要特别强调清晨旺角街头的景象,是因为这里的环境跟电影中的凶杀案发生的地方太过类似,是普通市民拥挤生存的地方。
遇害少女王佳梅跟随母亲移民香港,住在古惑仔电影里经常出现的,被敲门催缴保护费或高利贷的公共屋邨中,十几二十平米大的地方住着一家四口人。
在许鞍华的[天水围的夜与雾]中,嫁给任达华的内地女孩张静初就是住在类似环境的地方。
在香港,存在着这样一个老夫少妻的现象:想移民到此地的内地妇女嫁给了这里上了年纪的男人。
各自的生存条件都不是很好,所以很多只能住在香港政府兴建的廉价公共屋邨内。
影片中的母亲在王佳梅很小时就改嫁到香港,直到她十几岁时才把她接过去一起生活。
王佳梅的粤语说得不好,跟继父的关系也很差,早早就想要出去赚钱。
影片从王佳梅去到香港后不久便遇害开始讲述,倒追起凶手丁子聪的杀人动机。
表面上这是一部追究案件背后真实原因的电影,但是三段式的结构(寻梅、孤独的人、踏血,据说还有一个版本里会多出“看得见风景的房间”一章),慢慢揭示的其实是几组人物的生活困境:王佳梅的贫穷与梦想,凶手丁子聪的暴躁与不满,负责此案的警察臧Sir的执着和孤独。
王佳梅想做模特不成,出于对金钱和更好生活的渴望,沦为援交少女;丁子聪是名送货司机,电影中一出场便与老板大吵一架,后来认识一个女孩,发展了一段暧昧关系后,无疾而终;臧Sir和妻子离异,只能偶尔去探望女儿,所以他很能理解王佳梅死后,她在内地还不知情的父亲如果知道消息以后的心情。
影片区别于大多数香港“奇案”电影的地方是,它精心设计了故事结构,强化了每个角色的现实感,削弱了案件本身的猎奇性质。
新移民王佳梅和香港底层青年丁子聪置身在不满的生存环境中,自身的性格、抉择和环境中的偶然因素促使了悲剧的发生。
案件既是一场谋杀,也是自杀。
正是它的现实主义底色,导致了前面说到的清晨观影后的“不佳”体验,在最熟悉自然的环境里滋生了这样恐怖的悲剧,令人无限唏嘘。
然而,我也不能确定,看这样一部透着无望的电影什么时候会是合适的观影时间。
从电影中走出来,再看看周身的穷街陋巷与高楼大厦,行色匆匆的路人,奔波忙碌的年轻人、中年人和老人,不得不去想像他们中的许多正也经历着王佳梅、丁子聪那样的生活,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会走上那条路。
影片有好几处镜头特意游走在普通市民的生活面孔上,不过,它不是把悲剧的责任推给“社会/环境的压迫”,而是冷冷地展现了其中的真实和个人的处境。
臧Sir最终没有找到丁子聪谋杀的动机,但是找到了生活更真实冷酷的触感,他用相机定格了自己在每个悲剧中的“在场”。
(原载于看电影杂志2月中)
《踏血寻梅》很容易被认为是一部好电影,因为在一个相当有吸引力的故事的基础上,它的镜头语言和叙事结构都在水平线以上,甚至,它的某句台词(是的,你肯定知道我在说哪一句)和某个镜头还会给人留下相当深刻的印象,甚至,它没有对王佳梅和丁子聪这两个一般意义而言属于堕落的边缘人的角色进行讽刺、鄙视和批判。
但我还是非常讨厌它,因为对我来说,电影呈现出来的虚假的共情,只不过比讽刺、鄙视和批判好那么一点点儿而已。
香港多奇案,我们也喜欢看奇案,血腥内容能带来感官刺激,而奇案又往往折射一些社会问题。
在猎奇内容中增加一些所谓的社会观察,似乎就可以称呼自己为艺术片了。
但要真正实现感官刺激、艺术表达和社会观察三者之间的平衡,几乎是不可能的,这部《踏血寻梅》就是一个典型的失败案例。
要避免一部充满血腥气和情色元素的电影变成三级片,首先必须将它的血腥和情色合理化,使观影者不致于沉溺于官能,而是更多地惊异于因果。
影片为此增加了藏警官这一角色,想通过藏警官的调查回溯案情,通过藏警官的视角让观众看见王佳梅和丁子聪的生活,通过藏警官与杀人者和被杀者的共情,实现观众对杀人动机的理解,进而实现对两个边缘人的理解。
但是,导演试图实现的理解是,丁子聪杀害王佳梅,并且分尸、抛尸,不是因为恨,而是因为他很中意佳梅,他知道了佳梅想死,于是帮助了她。
家境贫寒于是成了妓女,成了妓女之后觉得想死,看起来逻辑通顺,但实际上都并非理所当然的事——绝大多数家境贫寒的女性都不会成为妓女,绝大多数的妓女也并不都一门心思求死——它需要通过文本和镜头共同构筑起足够有说服力的逻辑。
我们可以先举一个正面的例子:戈达尔的经典电影《随心所欲》。
主人公娜娜虽然贫穷,但她成为妓女是因为想要获得身体的自主权,她觉得她可以随心所欲地支配自己的身体。
导演通过她与前夫的对话(文本),通过拍摄她与前夫的对话(镜头)告诉了我们她身体的唯一性如何在丈夫那里被消解掉,而她必须通过成为妓女这一极端的方式来把握自己的唯一性,假如整个社会,假如她的丈夫,都将她的身体视为一种财产,那么她也可以让它成为她自己的财产。
这就是她成为妓女的原因。
我们再来看看《踏血寻梅》摆出来的理由:佳梅和母亲姐姐关系不好,佳梅不能拥有一副喜欢的耳环,佳梅想成为模特但她是个普通女孩。
前两个原因是经济上的,通过成为妓女,她确实可以解决这两个问题。
但佳梅其实是可以通过劳动来解决经济问题的,而她选择了成为妓女,她并且是在经历了正常工作之后选择了成为妓女,那么是否可以说她是个好逸恶劳的人?
我不会指责任何一个人好逸恶劳,好逸恶劳是人之常情,大多数的人都好逸恶劳但并没一成为妓女,这不过是因为更幸运罢了。
但即便如此,因为好逸恶劳而成为妓女并不光彩,没有什么值得讲述的。
戈达尔让他的娜娜成为了一个哲学思考者而非好逸恶劳者,“随心所欲”是一种哲学态度。
而《踏血寻梅》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是将世界上一切小镇姑娘都经历过的悲伤放到佳梅的身上:讨厌平凡的人生,想要当明星。
但是,想要成为模特,想要成为照片上的那个光鲜亮丽的女孩与成为妓女之间并没有任何因果关系,成为妓女并不能帮助她哪怕是缩短与梦想之间的距离。
也就是说,在佳梅身上贴“小镇姑娘”的标签,并不会使得她成为妓女的行为超越“好逸恶劳”这个理由,佳梅选择了用身体交换一副耳环,她拥有每个女孩都拥有的明星梦并不会使这个行为变得光彩。
导演没有嘲笑想成为模特的平凡女孩王佳梅并不等于他就理解她,实际上,在想要成为模特和实际上成为了妓女之间,还有许许多多根本未曾被触及的压抑、痛楚和绝望,那才是生活的真相。
不过,不堪忍受贫穷而成为妓女虽然不光彩,但还不至于不合逻辑,真正不合逻辑的接下来,导演在讲述佳梅怎样从堕落转变为绝望时编织的故事。
在《随心所欲》中,成为了妓女的娜娜发现,她看似拥有了对身体的绝对自主权,其实却是真正地失去了自己的身体,导演通过对法国妓女现状的描述的一段文本和一组精彩的妓女日常的镜头表现了妓女并没有任何身体唯一性和自主权这回事。
娜娜于是幻灭了,但幻灭的娜娜并没有就绝望想死,幻灭和绝望之间仍然有一道鸿沟。
娜娜只是又相信爱情了,只是遇到新男友的她发现,逃离皮条客比逃离婚姻困难多了,为了身体自主权而成为妓女的娜娜居然彻底失去了自由,无法与相爱的人在一起。
娜娜最终被皮条客困住而死于非命的这一情节也就具有了极强的象征性。
而王佳梅从堕落转向绝望则是她因为爱上了嫖客。
我对这钟情节极度厌恶,妓女爱上嫖客,绝对是最最庸俗的知识分子式妓女想象。
除了部分古典作品,我几乎没有读到过任何类似的情节。
且不说封建时代的社会结构和伦理道德与现代社会有根本不同,就连在古典式的作品中,这种情节也并无浪漫可言,随便翻翻《海上花列传》就一清二楚了。
而现代社会里,妓女爱上嫖客更是最烂俗的天方夜谭。
因为爱情的场景与嫖娼的场景是不兼容的,比如我们前面提到过的《随心所欲》中那个造成娜娜关于身体自主权的形而上想象彻底幻灭的场景,桐野夏生以妓女为主题的小说《异常》中卖春的场景,那是一种我们根本无法想象的恶俗场景,一个女性得迟钝又缺乏自尊到怎样的程度才会允许自己爱上嫖客?
接下来,爱上嫖客的妓女被嫖客一个电话叫到女朋友面前,用这个妓女不够漂亮来证明自己没有脚踏两条船——情节的不合理已经到了洒狗血的程度,而导演正是通过这么一个洒狗血的情节,来完成佳梅从堕落到绝望的转变。
让我叹口气。
让我因为自己看了这部电影叹口气。
让我因为这部电影在金像奖上收获大满贯叹口气。
导演显然相当中意“情爱受挫导致心碎”这一浪漫主题。
所以,同样的故事在杀人犯那边又上演了一次。
妓女爱上嫖客之后,货车司机兼毒贩“爱上了一匹野马,而家里没有草原”。
嫖客情人在浴室里往佳梅身上淋水的既情色又浪漫的镜头在丁子聪的故事里被升级成为心爱的女神仿佛美人鱼一般跃入水中,同样的浪漫情调,同样的柔光滤镜,原来毒贩也好,妓女也好,甚至变态杀人犯,只要遇见爱情,就连bgm都可以和都市里寂寞的文艺青年们使用同一个。
我不确定丁子聪爱上这个随便坐在马路边上都能被交警搭讪的大美女是不是因为她长得像自己的母亲,事已至此,导演要怎么讲述他的这些个爱情故事我都不觉得稀奇。
总之就是,丁子聪深深思念着自己的母亲,王佳梅虽然讨厌母亲和姐姐,但却默默怀念着自己的父亲;丁子聪吃够了爱情的苦,王佳梅也经历了爱情的幻灭,于是,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呢?
丁子聪当然能够理解王佳梅呀,佳梅说自己想死当然是真的想死,这两个社会边缘人在爱情方面的矫揉造作与小资的文艺青年们毫无二致,但……说来惭愧,我每天说八百遍想死,到现在还恬不知耻地活着,而佳梅说了一遍她想死,她就真的被杀了。
被女神当备胎玩弄的文艺男青年积攒起全部的恨意还不够弄死一只流浪狗,但丁子聪一边杀人分尸一边跟人打电话说:原来一个这么瘦的人,也可以有这么多脂肪。
我不知道我这段戏谑的话有没有表达清楚我的意思:堆砌小镇青年,妓女想象,情爱受挫,童年阴影这些中产阶级电影里常常出现的元素来解释一件如此骇人听闻的凶杀案是浅薄的,甚至可能更糟糕,是媚俗的。
本来,试图解释清楚一个故事是精英阶层的意淫还是跨越阶层的共情是个麻烦事,需要罗列细节,分析对比。
但我始终觉得,现实主义风格的文学作品是可以诉诸人类经验的,我们一定可以通过个体经验去判断细节的真伪。
丁子聪杀了佳梅,导演用了极其写实的镜头来展现这一血腥场景,并且这一血腥场景出现在藏警官的梦境中时还做了异常化处理,导演将空间颠倒了。
它于是变得更加恐怖。
而做出这一恐怖行为的凶手,藏身于人类梦魇中颠倒了存在之境的凶手,他竟然说他这样做是因为“中意佳梅”,因为他知道佳梅真的想死——此处的文本与镜头共同构成了对“没有任何共情能力,对人类基本的伦理道德没有任何理解能力的恶魔”的成功描述,但除此以外的场景,导演居然认真地用一些小清新电影式的细节试图说服我,他这样是因为失去了母亲?
他这样是因为渴望爱而得不到爱?
藏警官教育女儿,凡事不能看表象,所以,被杀,被肢解,被抛尸的妓女说不定想死,杀她的人说不定很理解她,很中意她。
藏警官在影片结尾处的痛哭达到了肤浅(或者媚俗)的最顶点,他因为自己离了婚孤身一人觉得活着好累,于是便认为光天化日之下一切人做的一切都可以凭借“活着好累”这四个字实现同情,所以当佳梅说她活着好累时,她想表达的一定与藏警官想表达的,是同样的事物。
杀人动机还是让我很费解,我不想活了,我想死,所以好吧,我就帮你杀了自己?我的天...毕竟没有在香港或者东莞生活过,并不能体会到他们生活的状态,但是我也当然知道生活的艰辛,谁没有过死的念头呢?总体来说这部电影并不能让我注意到究竟哪里显得优秀...
"踏血寻梅"真是个出色的标题,它昭示着影片本应有的主线:踏着罪恶在最黑暗的角落里寻找人性的美。我们本该顺着警官的调查慢慢从迷宫里走向这枝墙角的梅花,结果却在失去了头绪的剪辑里丢掉了方向。受害者和凶手的人物曲线于是失去了说服力。影片是一团糟,但却令人目不转睛,主要是因为美术和摄影。
整个片子就是一个特稿。郭富城作为特稿记者(误)推动故事进展,多重角度,受害者、嫌疑人、受害者家属、嫌疑人的原生家庭、各自的前女友前男友……信源丰富!王佳梅买耳环,贴上陌生女子的肖像照等等,细节完整!郭富城说我不是想知道你为什么杀人,就想知道事情怎么发生的。完完全全就是一篇特稿!
看了真实案件之后发现这片真的侮辱了受害者。扭曲真相,令人作呕
郭富城是怎么凭借这个角色拿的影帝?完全就是一个工具人,未免也太水了些~
模仿痕迹太重 一味追求形式感而缺乏对人物形象的塑造 故事也没讲好 真的不懂为什么可以获奖
导演日本电影小说没少看吧!
看得见风景的房间
#HKIFF# 新晋导演用大牌演员拍作者电影,恐怕是近来港片的新潮流。全片分四章,反高潮(安排凶手片头就自首),而以心理状态切入人物,探讨罪案背后的起因,塑造人物形象很成功。郭富城、谭耀文和白只都演得很好。
套一个真实事件,不明不白就开始作若有所思、关怀社会和自我感动状,到底是失足少女傻天真,还是老司机博眼球动机藏太深。不可否认,三级飙血碎尸之类噱头很抢眼,可翁就一直好这口,这部电影所谓的不同寻常,其实就太过于寻常。演员还算恰如其分,脏腻腻城市角落局促私人空间的病体感也到位。
活久见,这么快能在大陆银幕上看到120分钟的导演剪辑版,赤裸裸直面少女性服务及被解剖的过程,却又呈现出细腻幽微的文艺特质。 春夏遇到合适角色,但白只最惊艳,压抑复杂的撸瑟儿,演绎出这座城市丧且孤独的特质,与新移民与底层土著的生活幻灭不谋而合 。柔软的英文歌竟然是男配乐家唱的?
講真,寂寞比死亡更痛苦。
一个人离死亡有多远
看完不開心 想起太宰治 發覺世界上有些人很難快樂 無論在說人生際遇還是個人態度 永遠不會好起來 丁子聰演得太棒了 剪輯很亂
生活敬我的,烈酒也饮,毒药也喝,怕你看低了我的这份果敢。命运造就的,敌阵也闯,怒海也奔,怕你小觑了我的一番孤勇。当初来香港谁道却是入了江湖,从不指望剩下一点炽情与糊涂,便带着耻辱和优雅结束。你我皆是孤独之人,注定为了命数付诸一生。生活中的新仇旧恨我混水吞服,悔恨人间走一遭,太苦。
电影不算差,但拿这么多金像奖,实属牵强。
“我不恨女人,恨的是人。所以我杀了她。”两个边缘人的自白,一个找不到认同感的他,和一个心冷致死的她。在这个血腥的案件中,他帮她完成了解脱,她帮他找到了认同。这是一间寂寞的看不见风景的房屋
2.5,處理零碎敘事的能力不太足夠,2015.07.11@tiff-新光
為何電影總愛溫馨合理化一切問題
没有比春夏更灵气的女演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