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编自罗宾戴维斯的自传体小说《轨迹》,某种意义上的公路片。
女主为了抹平儿时开始的内心疮疤,一个人走入沙漠,在蛮荒小城里工作赚取上路的骆驼,这是一场真正的旅行。
罗宾只是这个沙漠故事里的一根针串起所有的人与事。
男人占领主导,白人对土著的鄙夷,来自驾旅行的人骂女主神经病还有那些拍照的记者。
女主为了让伤口愈合而来,已经磨难终于能够走进沙漠但是,随行黑狗的离世像一把刀一点点割开了原本已经结痂的伤口。
所幸的是那位摄影师为干涸的心带来了一丝滋润,这场孤独的旅行带着两颗相爱的心走到了终点走向了海滩。
这部电影故事不是很连贯,有些松散,但是这样的叙事手法使得电影节奏更舒缓更让人觉得舒服。
米娅扮演的女主经历天灾人祸,几次面对绝境,最终完成了孤独的冒险。
一个人,一只狗,三头骆驼,两个人。
出发不必是为了征服,也不是非要证明什么。
如果别人问,为什么?
那么,为什么不呢?
有一种获得,是经历了就好。
电影带给我莫名的踏实感,漠漠黄沙,斜洒的夕阳,人脸上的朴实与沧桑,这种萧条感,像极了从小长大的小小村落,而女主从头到尾散发出的倔强与孤独感,很少得到父母陪伴的自己也深深体会过。
孤独,从身为探险家的父亲张口告诉小女孩,你的母亲上吊自杀了,从长裙飘飘本可以无忧无虑长大的小女孩不得不离开依赖的父亲和狗,跟随姑妈相依为命的时候就种下了。
孤独,却在遇到任何困难都没停下前行的脚步,也拒绝任何不属于自己的热闹,比如你看看那热情的叽叽喳喳各自高谈阔论一翕一合的嘴唇,与那一双冷静独立的眼。
电影多数时候呈现的都是澳洲地区被海洋包围着的沙漠风光,少数几个镜头印象极为深刻,久经风沙粗糙斑驳的脸,土著居民保守朴实真挚的笑,动作笨拙不断重复妇女必须要遵守规矩的大爷,慌乱之后生硬举起手枪射击野骆驼,后半段旅途,可能已经想放弃,路过一处居民屋,老夫妇做饭招待,妇人为她洗头洗澡,临走递来一包可能用得着的东西,像是父母关心孩子一样亲切随意自然。
摄影师在旅途快要结束时出现,带来一大批记者,像之前未经允许拍摄土著居民秘密行动一样有失分寸,女主也还是选择了与他在一起,像脆弱到快要崩溃遇到一根可以支撑能给自己抚慰的稻草。
最后的镜头,女主一头扎进海洋,自在快活地笑着,这一刻,还计较什么得失呢。
经历即是获得。
这是一部根据纪实文学改编的电影。
这是一部讲述寻找的电影。
主人公希冀在走完全程后找寻到自己想要找寻的理念。
客观来讲,电影不错,主人公的意志力很坚毅,换做是一般人,大概早就放弃或者在路上挂了吧。
人,当认定自己有非做不可的事的时候,往往能发挥出巨大的潜力。
这个社会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流行起文青的概念,而出门旅行,成了当代文青们标榜自身逼格的一个重要标签。
所谓文青,在我来看,当代少有,特别是青年人里,附庸风雅装逼的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窃以为,鲁迅、闻一多等这样有真才实学的人,在他们的青年时代才是真正的文青,现在呢,文青这两个字被很多人赋予了它本来所不应该承载的东西。
想起大学的时候,几个好友坐一块儿讽刺那些特别矫情的人的时候,总是这样来形容“你丫。
就是。
一。
忧伤的。
文青。
”旅行,是很多人的一个标志。
就好像在某个城市里逗留的时候,有个人特别认真的跟我说了半小时旅行和旅游的区别,末了说旅行就是有意义的,旅游就是在游览。
面对这样,我只回答了一句,这个社会,有一部分人说自己喜欢摄影,有一部分人只说自己喜欢拍照,并且喜欢摄影这一部分人里会有人动辄说我是在摄影,不是在拍照,言辞之间充满了对拍照二字的鄙夷,而在我看来,摄影是按快门,拍照也是按快门,两者并无区别,旅行和旅游也是如此,所决定区别的,并不是摄影和拍照这件事,也不是旅行和旅游这件事,而是当你做这些事的时候,你是抱着怎样的心态。
说到这里的时候,我相信总会有人一脸不屑的反驳说,旅行和旅游就是有区别,也许吧,在他们的世界里,一定要把自己做的事披上一个听起来看起来很有范儿的标签。
就像我曾经问过一个人,你真的认为你的观念里,旅行和旅游有区别么?
还是单纯的旅行比旅游听起来稍微逼格高一点?
那人竟无言以对。
当我们在出门旅行的时候,很多人去了一趟远方,回来后总有人说自己灵魂得到荡涤、精神得到升华,那表情,就跟被世外高人们阴阳调和一般到了高潮,等假期结束,依然在办公室和家之间来回,而旅行的地方只能成为他们在聚会时的谈资,或许过了不到一年,就已经把路上的细节忘得干干净净,这样人,奢谈什么旅行的意义?
别闹了好么。
旅行各人有个人的感受,对,是个人的,这是自己的感受,无须跟他人交代,也不一定非要跟他人分享,至于说得到了什么,这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
窃以为千万不要非把旅行和所谓意义一定联系在一起。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感受,没必要一定要获得别人的认同或者一定要说服别人认同。
那样实在太过伪文艺。。。。
自己玩的开心,游的快乐,所见所闻增长了自己的见识,这就叫旅行的意义,而不是那些装逼的虚无缥缈的各种概念。
这个社会,实在是伪文青太多
曾经几次点开这部影片的链接但都没有下载,名字以及简介并没有特别吸引我去看它的地方。
偶然间下载后决定看一看,但也没有抱着很大的期望,比如像那些宣传过度的商业巨制一样。
影片一直都很平静,正如原著里面一样,一直都很平静,广袤的沙漠里,反倒是突然间冒出的游客以及蹲守的记者显得非常突兀以及不合时宜,但又是这种不合时宜显出主人公内心的孤独与长时间孤独所带来的对陌生人的无端排斥。
这是一部旅途作品,与公路电影不一样的是,公路电影总是有一条修好的公路,开上去就是了,不出极端情况,人就是安全的,肯定会到达目的地。
而在沙漠中不一样,没有路,只有指南针以及相伴的狗与骆驼,指南针丢不得,狗与骆驼到最后更多的是精神上的寄托。
作品中的爱情桥段略显唐突,但又是生活需要,故事就应该这样继续发展。
主人公说自己有时候迷失,不知道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只是知道自己的父亲曾经横穿非洲,仿佛她要证明一些什么。
但是她的目标是明确的,就是到达目的地,有这个目标,每天她能够起床,进餐,行走,露营…,继续着一个生命应该做的所有活动。
也许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也是如此,一件事情做下去就会有结果,是自己想要的结果,是对自己的一种证明,一种认可。
没有修好的路,也会有‘野骆驼发情’似的意外,保护也许需要工具,但是更多的是靠自己坚强的内心迎向这些意外。
看似是影片中的男记者在路途上放好水箱从而她才能够走下来,但是他为什么这么做,我认为他是对她的敬佩,他做不到,给他几头骆驼他也做不到,因为那不是他的目标,从这个角度来看,依然是她个人的胜利。
这个世界我们总说团结力量大,但是我们是否忽略了只有个体强大才能够团结。
这部作品是一个人的故事,作者也许只是简单记录了旅行中的点滴,但是这种平淡的叙事手法却能够让看客在每一分钟都在思考问题,思考旅途的问题。
女主说此行为了证明征服,而我觉得这一趟旅程是Robin逐渐把自己从回忆放归现实的过程。
旅程的后期梦境慢慢不再出现,dig的死预示一种放下,人总不能只抱着回忆过一生。
她逐渐开始接受甚至能主动寻求外界与他人的帮助,学样去实现别人的愿望。
从和亲友关系都保持距离的人到最后接受了一种长久的关系。
哪怕是抱怨也开始一种对他人主动的倾诉。
最重要的一点是她开始写书,分享这段经历,对Robin来说我觉着这是很难得的一种主动交流了。
当然这点与男主多少有关。
说到这里也感慨,因为《国家地理》我们有幸见到了片尾70年代那些照片,原型很好看啊!!
从1971年的《小姐弟荒原历险》开始,澳大利亚的电影总是离不开国土中部那绵延万里的滚滚黄沙,仿佛这证明了居住在海岸线大城市的澳大利亚人,在这种千篇一律的都市现代文明下,对于远离海洋的沙漠的心驰神往。
他们或逃避,或寻觅,在孤单的旅途中去寻找人生的意义,这可能是一代澳大利亚人的共同理想。
而本片中这位具有独立精神的勇敢行者--罗宾戴维森,她正是这种理想的最佳代言人。
本片改编自罗宾戴维森的自传体小说《轨迹》,如实地再现了女冒险家准备旅途和踏上旅程的全过程。
在旅途的准备过程中,罗宾只身来到了澳大利亚中部的爱丽丝斯普林斯,她希望找到三只野骆驼和一些经费。
显然在这里,她的生活并不是十分愉快。
蛮荒小城中,男性占主导地位,女性往往没有发言权,白人对待土著居民冷眼相待,高大威猛的骆驼只是一帮畜生,人与动物之间,甚至人与人之间都存在这不对等不和谐的因素,理想主义的她表露着许多不满的情绪。
这让她在人际交流中产生了困难,因为与她那些善于交流的亲友相比,她更希望以不会说人话的动物为伍,以卑微的原始的土著人为伴,因为在他们面前,她才能感受到一种真挚的情感。
为什么罗宾要踏上这次旅程呢?
罗宾在一开始的自述中并没有给我们答案,但是影片的第一个镜头是自己儿时恍恍惚惚的倒影,后来这些儿时的片段在旅途中出现多次,仿佛在告诉我们这就是她来荒漠的根本原因所在,最后她揭开了自己的伤疤,儿时丧母,甚至离开了自己亲近的”小伙伴“。
这种悲惨的命运给罗宾留下了的是难以平复的伤口,这次旅程,是为了抚慰他独自忍受的伤。
但是到了旅途的后半段,罗宾在极度的困境下,杀掉了陪伴在身边的小狗,仿佛让她伤得更加严重了,开始质疑自己旅途的意义。
然而在与一位男摄影师的交流和陪伴下,她的伤逐渐愈合,她知道了自己的问题,两人之间从一种对立关系转变为爱情关系,这让影片的结局最终呈现出一派正能量的人生态度。
作为一部旅程片,影片的剧情是由罗宾在沙漠中遇到的人和事物串在一切,这种剧情只是如同散沙的剪影,并没有连贯性。
而唯一一段情感线索也就是她与男摄影师的感情,然而这段感情也因为一些事故,以及罗宾希望单独完成旅程的强硬态度,被搁置在一旁,使得影片看起来缓慢而又冗长。
能弥补平淡剧情的,只有那些自然奇观。
多种颜色的土壤,千奇百怪的地形,以及那点缀在边缘的绿色植物,演奏了一曲富有节奏的沙漠荒野交响曲。
仿佛导演在告诉我们,人类构造的世界在大自然面前只是配角,她希望利用犹如《天地玄黄》纪录片的影像,去让我们在犹如沙漠远征的人生旅途中停下脚步,驻足观赏自然界带给我们的奇迹,以及那些原始人类那种最淳朴最和谐的生活,它会告诉我们更多。
很多观看影片的人可能也是因为本片的主角米娅华希科沃斯卡,自从《爱丽丝漫游奇境》之后,米娅的戏风多为文艺独立电影,这也是生于堪培拉的她在多年闯荡好莱坞之后,回归家乡的作品,她的演出动人地表现了这个表面上坚定倔强却内心缺少安全的女性,尤其是当她走入荒漠的深处,那种人类的渺小,通过她的恐惧和无力表现得淋漓尽致.。
总之,本片是一部漫长的旅程影片,在去年的威尼斯电影节上颇有好评,它的摄影曾经在多个电影节获得提名。
喜欢野外旅行的驴友们,不容错过这次"漫游澳洲的好机会"。
评分:IMDB 7.2烂番茄: 83/100 烂番茄用户:86/100(4594人评分)metacritic:80/100豆瓣:7.5
这部纪录片看的很突然,起因源于最近的疫情,户外圈的朋友推荐了几个经典户外电源,随手看了几张宣传照,选择了这部《沙漠驼影》,第一次搜索居然搜成了沙漠骆驼⁄(⁄ ⁄•⁄ω⁄•⁄ ⁄)⁄开篇介绍说是横穿澳洲中西部,一眼就亮了。
这是我熟悉的土地,曾有幸瞥过一眼澳洲的心脏Ayers Rock, 原住民称其为乌鲁鲁Uluru,是原住民的圣地(为了尊重其文化,已于2019年10月26日禁攀,何其有幸在那之前攀爬了一次!
),它是世界上最大的单体岩石,在不同季节不同气候下,甚至一天中的不同时间都会有不一样的变化,从赭红到橙红,热烈仿佛在天边燃烧,最后变成暗红,渐渐变暗,色彩绚烂无比。
也因此对当地的文化异常迷恋,看过历史文化博物馆,了解过其风俗习惯,也看过一些纪录片,因此这个横穿澳洲心脏的纪录片非常戳我。
原来原住民真的以白白胖胖的虫子为食;他们有一项很古老的技术,燃烧隔离带防止火灾,同时也可以圈地进行小区域狩猎;他们故作凶狠的找人讨钱只是为了不让游客冒犯自己,其实他们很热情也很善良;他们爱唱歌,爱跳舞,爱画画,他们的独特摇滚艺术,他们用舞蹈与身体绘画描述着梦想、认识着世界;当然,他们也有一些在现代文明看来的陋习:女子不可穿越圣地,不可屠宰袋鼠,这都是犯罪。
但正是这些点点滴滴铸成这迷人特殊的文化。
影片根据Robyn Davidson的《tracks》改编,讲述一名女子实现渴望已久的追逐荒漠的梦想,独自一人带上四只骆驼和一条狗穿越澳大利亚,从Alice Spring横穿澳洲到达澳洲西海岸,整个片子节奏舒缓、色彩饱满,漠漠黄沙,斜洒夕阳,人脸上的朴实与沧桑,这种萧条感却令我莫名的踏实。
开篇Robyn说,“有些流浪者在哪里都是家,有的人却在家里也无所适从,我就是其中之一。
”她从头到尾都散发着倔强与孤独。
她的旅途,不是为了证明什么给别人看,而是为了自己也没太搞清的一个念头,唯一能肯定的是她想离开城市的喧哗,浮躁的人性,和那无意义的生活。
她的生活并不愉快,慌蛮的小城,女性毫无地位,白人对土著民冷眼对待,她有很多不满情绪,她不善交际,她说她要旅行,可她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她自己、那颗冲动的心以及付诸实践的勇气。
她只身来到Alice Spring,一无所有,她希望找到三只骆驼和一些经费。
她在骆驼驯养地免费干了八个月的劳工,除了一身训骆驼的本领什么也没有;她跟着抓骆驼的Sallay Mohomet亲自捕获了两只骆驼驯服公骆驼Dookie,还附赠一只小骆驼Goliath(这是一只小可爱(*╹▽╹*)!
);她向国家地理申请经费;When you want to do somthing with all your heart, the whole world will help you.影片中时常穿梭着她的梦境与回忆,这是一个表面坚强倔强内心却缺少安全感的女孩,年幼母亲离世寄居姑姑家,孤独从小与她陪伴,她拒绝不属于自己的热闹,远离喧嚣,冷静而独立。
当她走向荒漠深处,人类的渺小可见一斑,恐惧,无力,但当她深处广袤的沙漠里,她才是她自己。
但长时间的孤独所也让她对陌生人的无端排斥,那些自驾旅行的游客以及蹲守的记者显得非常突兀不合时宜。
在漫长的旅途中,原住民的朴实真挚与善良,人与人的信任,相互帮助关爱,像父母关心孩子哪有的随意自然,渐渐的抚平了小时候的创伤,她开始学会找人倾述,寻求帮助,也学着去实现别人的愿望。
一人,一狗,四只骆驼,这是一场艰难的旅行,路途遥远,荒芜人烟,炎热,狂风,沙尘,缺水,迷路,野骆驼的袭击,小黑狗的离世,孤独,寂寞,她有过犹豫,有过退却,也怀疑过旅行的意义,但最终在蔚蓝的海洋里,畅快的游动,尽情的欢笑,这一刻,一切都值得。
I am so alone.We all are.旅行的真谛是带着灵魂去寻找生命的意义,Camel trips do not begin or end, they merely change form.喜欢户外的朋友,这是一部不容错过的澳洲之旅,还有《国家地理》70年代的风光照!
(导演约翰•卡兰拍过《面纱》这本书我很喜欢,又有一部片可以看辣)附赠几张美图,似乎该写个游记??
唯一可以同时看到southern cross 和北斗星的地方
去了旅游,不一定就开阔了人生和思想,现实里,没有那么多大起大落的痛苦,那么多外露的竭斯底里,再怎么样,都是一个人的事情。
学到的,感受到的,是在自己的心里,独自体会的。
踏上旅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在路途中,说立刻明白了什么人生哲理,那也不太可能,有些人走到最后,也没有弄明白自己到底寻找的是什么,自己为什么要开始。
电影里没有明确表现出来,但是看到女主角最后的笑颜,感觉到,在这趟艰辛的路途,她没有白白浪费这些经历的事情,而是弄懂了点什么吧。
她的路途,并不是为了证明什么给别人看,而是为了自己也不太容易搞清楚的一个念头开始的,唯一能肯定的是,想离开城市的喧哗,浮躁的人性,摆脱那种无意义的,一日一日重复的生活。
特别不能看这种神经病人类非得逞强要去大自然里冒险,然后随行动物被折腾死的故事。
小时候看过一个电影讲一个南极科考队遇到雪崩然后被救援,却不得不把好几只拉雪橇的狗狗留在原地,我看完电影哭了好几天,一边吃饭一边哭,想着被人类扔到雪地里的狗狗都没东西吃,又冻又饿可怎么办呀。。。
这种故事,真的是不能接受。
这片子,先不管女主角到底想干啥,主要问题是你人类有梦想,骆驼没有呀,从来没人问过骆驼的意见,也许人家骆驼根本就很讨厌背上驮一大堆破玩意走那么长的路啊。。。
人家骆驼在沙漠里能活能走能背东西并不代表就很喜欢干这事啊。。。
还有那只狗,痛苦的快死了,还被女主角一枪打死了,人家动物陪你搞这一场牛逼的,勇敢的,疗愈的,浪漫的旅行有啥意义呢,最后还把命搭进去。。。
我就不说那几只野生动物的事了,人家本来无忧无虑生活在自己的天地里,你非要假装强者的姿态闯进来,你又怕人家会对你造成伤害,你先拔枪射击,人家野生动物也没招你惹你啊,你没事闲的非要赤身裸体穿越地球这儿又穿越那儿,谁挡你道了你就开枪,什么狗屁探险之旅,就是不要脸的屠杀之旅!
刽子手!
反正我就看这个极其不合适的穿着露趾凉鞋和各种裙子穿越荒原的女主角很不爽,膨胀的ego, 肤浅的野心,无处安放的自恋,结果小黑狗作为她任性的代价献出了生命,纯属脑子缺弦足够傻逼罪不可赦。
我一点也不觉得女主角通过这场旅行赢得了或者获得了什么。
自己愣要给自己上价值,那您随意,事实是她失败了,壮美的大地和天空里记录的只有她的毫无意义的寂寞和令人厌恶的顾影自怜,还有几只动物挥之不去的冤魂!
澳大利亚的电影总少不了那些原始而壮美的自然风光,前有《澳大利亚》;现有《沙漠驼影》。
但《澳大利亚》的漫天的黄土、奔放的牛仔与其中错综复杂的爱恨情仇总有让人置身与美国西部片之中的错觉;只不过故事从西部搬到了澳大利亚。
《沙漠驼影》则没有如此的戏剧性,它甚至太过平淡,平淡到导演也觉得如此叙述一个故事是不能构成一部电影的,所以为了加强整个故事的戏剧性,电影中才会不断的出现童年的闪回。
这种闪回是出于故事性和商业性的目的,在于强行给出主人翁出发的动机和目的,在叙述整个旅途中,其实并不需要。
一个女人,出于某种自己也说不清的理由,选择独自徒步2000英里从澳大利亚的中部沙漠走向遥远的海岸线。
这几乎是最简单也是最复杂的故事,故事的简单之处在于,这仅仅是一次行走,一次比别人千万次行走更艰难更遥远的行走,它的实质就是一个起点与一个终点的连线;而故事的复杂之处在于那个谁也说不清的原因与坚持,女子说,别人问我为什么要走这一趟旅程时,我的回答是“为什么不呢?
” 这一路,有犹疑,有孤单,有迷茫,有疲乏;甚至有时候还会有突如其来的危险,然而还是要走下去。
即便现实中可以有,但是在自己的内心深处,这是一条犹如人生走过的时间一样没有回头的路。
回头望去,她看到的并不仅仅是自己走过的路,她看到了自己人生的分分秒秒。
其实远足是一件非常枯燥而平淡的事,它远不如幻想中的新鲜有趣,一路上你所看到的其实也许极其有限,所感受到的最多的就是脚下的路与变换的天气。
可是,有些事就是这样,谁也说不清原因,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但就是一定要做。
我不愿拿他与《荒野生存》作比较,因为路就是路,一个人的路是无法与另一个人作比较,也不应该拿来作比较。
只论电影而言,只能说《荒野生存》更适合用电影的语言去表达。
澳洲女孩罗宾,牵着四头骆驼,一条狗,用5个多月的时间,从澳洲西海岸横穿澳洲腹地沙漠,到达澳洲东海岸——从太平洋抵达印度洋,期间1700英里。这已经不是兴趣、爱好、徒步这些词所能描拟的了,这是一种是使命感,一种人类与生俱来的不服输的天性使然。可是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这种天性在人类所在文明的教化下,早就荡然无存了……拍的很棒,不仅仅是风景,而是人类在绝望时候的那种置之死地而后生的不灭的生命力……
一个人的伤口 会在某个瞬间突然浮现 忘不了
除了男主有点丑,其他都挺喜欢的,狗狗要是不死就好了诶。装备党都弱爆了。
人生恍如沙漠,如何在沙漠中走的漂亮,如何走出沙漠,坚持未免不是一种强大的信仰,只要心中有力量,走一步,铿锵一路!所谓阻碍,皆为历练自我的过往云烟……
狗狗中毒那一段有些感触。
骆驼女孩和她的黑狗,虽然是由真实故事改编的,但是导演和女主估计没有明白这次旅程是为了什么,女主气场也不够强大,没有中心主线,所以没有任何共鸣。剧情也不够精彩,少了很多女主自救的情节,都是闪回和路人相助,远没有真实的故事精彩。不过当她和一位土著长者徒步于荒野沙漠中,漫漫长路,风沙四起,不见山水,不见人烟,那一刻她与长者跨越语言彼此依靠,很让人动容,远离了城市的喧嚣,沉浸于此刻的荒漠,灵魂也受到了沙浴,她重获新生。
这片的故事太散了本就不好拍
实在是拍得不知所云,乏味得要死
可以跟《无依之地》对照着看。《无》本质上讲的是一个老百姓安贫乐道知足常乐的故事,全球几十亿人大部分人都这么熬下来,是没办法自己妥协还自己给自己找乐的事儿。但本片却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在人类历史上,可能只有几万人能做到。《无》还不错,至少没刻意煽情。但如果不是得奖,没什么兴趣看。而《沙漠驼影》充满激情,让人兴奋。两片对比说明一个问题,怎么拍不重要,拍什么才是关键。
旅行这事啊。。。
一名女子实现渴望已久的追逐荒野大漠的梦想,独自一人在四只骆驼和一条忠诚的狗的陪伴下穿越澳大利亚沙漠的故事
美景
我是向往沙漠的!敦煌、三毛、撒哈拉!但可能也是逼格不够,这部片也是有点看不下!单角色传记题材的电影也真的是太难讨喜!
人生总是有想去完成一件宏伟的事情,但是想归想,去做并不容易。电影让我想起了三毛,也是试图穿越撒哈拉。但是她并没有完成,只是停留在了那里。也许试图去穿越的过程很重要,结果也很重要,但是,最终能停留在某个地方更重要。影片中的一对生活在沙漠腹地的老夫妇让我印象深刻,他们的故事一定更精彩
风景甚美,女主甚不美(尤其是皱眉的时候,求不喷)
故事很简单,少女带着四头骆驼和一条狗徒步穿越沙漠,在远离现代文明的过程中完成心灵修复。壮阔的澳洲风景在镜头中呈现出野性之美,同时也作为一道天然屏障让女主角远离世俗的喧嚣,虽然旅途中不时有人打扰,但大部分时间下的孤独感还是很强烈的,结尾看到大海豁然开朗。
Australia looks beautiful in it. I like Mia and also the boy in Girls!! He is a hot weirdo~
一个伟大的女性,完成了一项壮举,这个事情在现在这个社会也是不容易的,更别提是在四十年前。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行李,一个女人经历200天穿越沙漠,多么的励志。没有死真是幸运。
女性独自艰苦旅行寻求自我救赎这一主题中,很不错的一部。
太多了黑奴了,无处不在的黑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