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KC and 杏儿,因为科班学生,因为热爱英国法系,因为想要向《SILK详细解读 - 更新 EP 06》 的作者致敬(绝对真心!!
) 现在为有兴趣的童鞋作一下《怒火街头》里出现过的法律知识的详细解读。
楼主作为一个很普通的法学学生,纯粹因为热爱KC、杏儿、港剧、律政剧而尝试如 LAIDT 一样写这篇东西,自觉本剧法律场景中肯,不浮夸,不矫揉造作,可以纯粹借以了解香港法律特色 ※※※※※※※※※※※※※※※※※※※※※※※※※※※※※由于本人才疏学浅,解读有误之处敬请谅解,也希望有兴趣的童鞋可以跟贴一起讨论!
※※※※※※※※※※※※※※※※※※※※※※※※※※※※※当然,文章会附有许多个人感情倾向,希望跟贴童鞋勿太较真吓怕小女子咧 因为1-5集是一起看的,所以前五集所提到过的法律知识就一起写了: 1、事务律师solicitor与诉讼律师Barrister诉讼律师(barrister),是源自英国的普通法制度的两种律师种类之一(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当然没有这样的分级)。
只有诉讼律师能在法庭上替当事人进行辩护或诉讼。
诉讼律师俗称为大律师,更不正式的称呼是大状。
正如本剧杏儿的“王大状”、石修的“蒋状”。
在香港的事务律师solicitor,俗称律师,所以第一集KC向警员解释自己是“律师,而且是大的那种……”事务律师其实也出庭的,不过是在基层法院、治安法院出庭。
事务律师在高等法院(本剧第一个案子就在这里审)和终审法院是没有发言权的,即杏儿的助手在法庭上是不能发言的。
如当事人需要在上述法院进行诉讼,必需要由事务律师转聘诉讼律师进行,这是一种法定委托。
所以,大律师一般不能得罪这样的“米饭班主”,特别是很有客源的事务律师!
要在香港成为一名诉讼律师,须在港完成“法学专业证书”(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Laws) 后,跟随诉讼律师实习一年(俗称“跟师傅”),双方是一种师徒关系,新丁称为pupil。
在英国法系,律师是很讲究师徒关系的,跟了名师,就相当于未出道已有名气(所以杏儿一直很懊恼自己不是“名厂出品”)。
新丁加入香港大律师公会后方可成为正式的诉讼律师。
大律师出庭,必须由事务律师聘请,大律师不直接从客户处承揽业务,也不单独与客户会面。
因为事务律师轻松好赚钱,所以事务律师的数量是大律师的好几倍。
另外,诉讼律师是“自雇人士”, 自负盈亏,不一定有生意,开销又很巨大,所以收入极端。
2.chamber【英】律师事务所大律师的事务所和事务律师的事务所是不一样,两种身份的律师从“出身”一开始便是两种不同的办事方式。
首先,chamber里的每个大律师都是独立的,所以可能会出现同一个chamber里两个大律师打对台的情况出现,他们仅仅是共同办公的性质,一起承担一些费用而已。
而事务律师事务所则可能是合伙人的关系,具体事物所内人员关系不瞭也不确定,盼有识之士补充。
以上解读资料来源:无所不知的百度+《SILK详细解读 - 更新 EP 06》+个人浅识——————————————————————————————题外话:1、KC的优质“股”很给力哈2、大家决不觉得杏儿的唇色很美啊?
可以化妆达到这样的效果吗?
求赐教!!
3、杏儿很美……助手很美……KC很帅……其他不帅……更新 第十二集死因裁判法庭香港死因裁判法庭(简称死因庭),是香港的一个特别法庭,源于英国的同等机构,由死因裁判官主持,由陪审团商议对案件的裁决。
每逢有死者的亲人或律政司觉得死者的死因有可疑,就可以向死因庭要求裁判,以决定死者的死因。
此外,当死者的致死原因不清晰之时,亦会由死因庭裁决死者的死因。
裁判官会引导陪审员各种可选择的裁决。
死因庭的权限只在于决定死者的死因,一切与决定死因无关的内容,例如:嫌凶的行凶动机等,都不会是死因庭的结论。
死因庭的责任是找出事件的真相及死者的死亡原因,也不会涉及民事责任及赔偿。
死因庭的裁判结果,可以是: 1.死于自然 2.工业/职业疾病 3.倚赖药物/非倚赖性滥用药物 4.出生时欠缺照顾 5.自杀 6.企图堕胎/自我引发的人工流产(堕胎) 7.意外 8.自我疏忽 9.合法杀人(自卫杀人) 10.非法杀人 11.胎儿死亡 12.死因不明根据香港法例第504章《死因裁判官条例》的规定,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可以在律师和相关法律人员中委任“死因裁判官”,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也可以临时委任“暂委死因裁判官”对公民死因进行调查和研讯,当有人在执法机关看管下死亡时,死因裁判官就必须与陪审团组成死因裁判庭对死亡原因进行研讯。
死因裁判官的职责是调查死亡个案死因研讯死因裁判官根据警方的调查结果,决定是否进行死因研讯。
死因研讯是一种针对死亡个案的特别程序,旨在查清死者身分,死者在何时、何处和因何死亡,并作出结论。
不合法被杀不合法杀人(unlawful kill)并不是一项罪名,不合法被杀是死亡原因的一种,导致的结果不一定是杀人罪,甚至不一定是犯罪。
之后会发生什么死因裁判官觉得某人可能已犯刑事罪行,应将此事转给律政司司长,由律政司司长决定是否对有关人员提出检控。
——————————————————————————————题外话:1、Law霸老唱歌太萌拉2、X2玩暧昧的手段太撩人了,自己看都腿软……3、高官太酱油了,还期待着是他杀的人呢以上解读资料来源:无所不知的百度+《SILK详细解读 - 更新 EP 06》+个人浅识 ——————————————————————————————更新至16集误杀罪 侵犯人身罪之一。
与谋杀罪的区别在于缺少"恶意预谋"的要件,而其余构成要件则是一样的。
误杀罪可分为2种: (1) 出自犯罪者本意的误杀。
(2) 非出自犯罪者本意的误杀。
出自犯罪者本意的误杀,是指行为人事先无预谋,然而是故意地非法地剥夺他人的生命行为,如激情杀人和自卫过当的杀人。
这种犯罪在英国又叫做自愿的非预谋杀人罪。
非出自犯罪者本意的误杀,是指行为人既无事前的恶意预谋,又无杀人的罪恶心意,杀人结果的造成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所致。
例如,《道路交通条例》中规定的违章驾驶造成他人死亡,《侵害人身罪条例》中规定的玩忽职守造成小孩死亡等。
这种犯罪在英国又叫做非自愿的非预谋杀人。
按照《侵害人身罪条例》第7条规定,任何人士如被裁定误杀罪名成立,可判终身监禁,并须缴付法庭所判的罚金。
栏目关键词: 台港澳专题 香港法律 主题词或关键词: 1997年前香港的法律 法律 香港司法体系与制度 ●因事而设的法院系统。
目前香港法院系统除类似内地四级法院的一个终审法院、一个高等法院、一个区域法院、九个裁判法院外,还设有一些专门法院,如遗产承办处、劳资审裁处、小额钱债审裁处、死因裁判法庭和家事法庭,共19个审判机构,构成香港的司法裁判系统。
其中,专门法院、裁判法院、区域法院只审理一审案件,高等法院的原诉法庭既审理一审案件,又审理不服裁判法院判决的上诉案件。
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和终审法院只审理上诉案件。
专业法院实际上与我们以往的一般理解有所差别,可分为三类。
一类相当于司法鉴定机构。
例如,死因裁判处主要进行死因研究,淫亵物品审裁处确认某一物品是否淫亵物品或不雅。
另一类具有高等法院原诉法庭相同的权力。
例如,土地审裁处对收地、赔偿、物业差饷租值等案件进行审理,不服其裁决,向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提出上诉。
再有一类相当于专业基层法院。
例如,劳资审裁处和小额钱债审裁处,对其裁决不服可向高等法院原诉法庭上诉。
香港的少年法庭仅设于东区、九龙城、荃湾、沙田及屯门五个裁判法院,审理18岁以下少年案件。
裁判法院相当于我们的基层法院,裁判官对多种刑事罪行具有审裁权,一般审理每项罪行可判监2年及罚款10万元的案件、个别条例授权可判三年监禁及巨额罚款,最高达500万元。
所有可公诉的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均从裁判法院开始,因此全港按地域设有九个裁判法院。
区域法院在民事方面受理涉及60万元以下的案件及年租等不超过24万元的地产诉讼;刑事方面受理监禁7年以下的案件,但谋杀、误杀和强奸除外。
高等法院分为上诉法庭和原诉法庭。
上诉法庭负责审理原诉法庭和区域法院移交的民事和刑事上诉案件,土地审裁处的上诉案件,及对其他等级较低法院所提交的法律问题作出裁决。
原诉法庭审理民事和刑事及有关海事、破产、公司清算、家事、领养、遗嘱认证及精神健康等案件。
最严重的刑事案件,如谋杀、误杀、强奸、抢劫、复杂商业诈骗、毒品等案件。
终审法院是香港最高上诉法院,代表香港司法独立形象,维护香港法治。
其审理范围包括:不服高等法院上诉法庭的最终判决,争议事项所涉金额或价值达港币100万或以上的案件;上诉法庭或终审法院认为该上诉涉及的问题重大等理由而必须由终审法院裁决的,可酌情决定是否受理。
因此,每年能在终审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极少。
从以上法院管辖情况可见,香港法院是因事而设,非因级别而设。
●法官制度确保行使职权不受干涉。
香港法院没有类似内地法院的院长、庭长等政法合一的领导,香港法官独立审理案件,仅服从于法律,其所发表的言论,所作的一切行为,不被追究法律责任,即保障“司法人员不受民事起诉”的豁免权。
同时,在法官的任命方式及任期保障方面确保司法独立。
法官由特区行政长官按照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建议任命,该委员会是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条例》设立的一个独立法定组织,由本地法官、法律专业人士及各界知名人士组成。
所有法官和裁判官必须具备香港或另一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律执业资格,并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同时,法官的任期均受保障,不可以像内地法官那样在审判与行政部门之间调动。
法官于任职期间薪俸固定,不得减少,为保持其廉洁,报酬优厚。
据了解,一个基层裁判法院的裁判官,月薪可达10多万元。
同时,向法官提供履行职能的充足资源,包括配备相关设施,以及充分的人身安全保障。
法官只有在无力履行职责或行为不检的情况下,行政长官才可根据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任命的不少于三个当地法官组成的审议庭的建议,予以免职,如属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免职,审议庭须由行政长官任命,并由不少于五名当地法官组成。
而且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法官的免职,事前还须征得立法会同意。
●陪审团制度使民众真正影响直至决定案件结果。
在香港的司法体系中,陪审团制度是十分重要的司法制度。
在需陪审团参加的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陪审团是诉讼案件的事实认定、裁判胜负或者罪名成立的裁判主体,而法官和书记则仅仅是主持裁判程序和记录陪审团裁决意见的主体。
决定案件胜败的裁判权掌握在陪审团手里。
香港的陪审团是一个独立的实体机构,其组成和裁判方式,决定其不受任何干扰。
香港陪审员由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依照两年一次例行的选择、公告依法确定,陪审员必须是对法律一无所知的普通市民,从事政府公职等17种职业者除外。
某个案件陪审团成员的组成则是由司法常务官在公开的法庭程序中两次抽签随即产生,当事人及律师可拒绝5名而不需任何理由。
超过5名时则须有说服力的理由。
陪审团成员在法庭上确定、宣誓并被告知陪审的案件后,即被集中和隔离,受到严格的监控,禁止与外界接触,禁止与法院有关人员就案件交换意见,直到就案件的事实作出裁决意见为止。
●刑事审判程序充分保障人权。
所有刑事诉讼均由裁判法院开始。
虽然没有审限,但如果被告人被羁押,最多两天就要开庭审理。
律政司司长视每个案件的案情决定是否申请将案件转到区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原诉法庭审理。
也就是说,裁判法院对案件进行初步审理后,在大致确定案件的情况下,由律政司(主控官,类似我们的公诉人)向法院申请将某些案件移送至高一级法院审裁。
案件审理中,控方必须将办案过程中收集的一切证据及相关材料无遗漏地提交给法庭及辩方,无论对辩方有利或不利的材料。
庭审中,控方除了要对证据链进行论证外,还要证实其所有取证程序、手段都是合法的,以证明证据的效力。
与案件有关的一切材料都要一一澄清,以供陪审团审查确认被告是否构成所控犯罪。
被告可以根据米兰达规则保持缄默(即使在警方询问过程中),拒绝回答警方的问题或选择不在法庭上作供,法院或陪审团不能因他行使缄默权而对其作出不利的推断。
被告不必上庭作供,如果控方证人证言相互矛盾,不须开庭审理,直接驳回。
如果控方的证据不确定,则判无罪,不得退回补充侦察。
控方一旦上庭,不允许延迟审理,除非证人缺席或增加新证人。
刑事审判实行诉辩交易制度。
如果被告认罪,可以减刑三分之一;如果不认罪,一旦确定有罪,则刑期加重三分之一。
因此,香港刑事案件的认罪率达到80%。
如果不实行这种制度,香港法院就要增加4倍的法官来审理刑事案件。
目前区域法院有33个法官的编制,但实际上只有25位法官在职工作,可见其效率之高。
以上解读资料来源:无所不知的百度
这是我今年到现在为止看的最好的tvb剧集,他们,用了十分之一的时间恋爱,可是,依旧刻骨铭心。
那种爱恋,我想,要比《花花世界花家姐》用了整部剧集铺垫感情来得更加美好微妙。
我喜欢这样的郑嘉颖,他可以忘记自己是个大帅哥,真好。
我喜欢这样的胡杏儿,不用刻意温柔刻意神圣讨好观众,其实,我们就是喜欢你的恶女形象,真实而可爱。
关于KC和杏儿的配对,我怨念很深。
《烈火雄心》3简直让我绝望,明明是男女主角,为什么谈个恋爱像对不起全世界?
还是law霸和恶女的爱情好看,实力相当,火花四溅。
他问,你是不是对我有意思。
她说,如果我说是呢?
她问,你的理想不能完成了,怎么办?
他说,有你欣赏我就够了。
其实,他们是如同了解自己一般了解这对方。
没有各种狗血的桥段,让我省去了很多心力猜测他们如何想的。
从互相看不爽到相扶相持,过程不长,足够回味。
眉来眼去,你来我往,就成了人人羡慕的情侣档。
我忍不住怒吼,我就是要主角这样谈恋爱行不!!!!!!!!!!!
整部剧集,出彩的人物很多,在此不一一细数。
这样一群人,有着我们从小看到大的那种香港电视剧里的人情味。
有着最少善良最正义的心,这是我们最宝贵的记忆。
男主是一个有故事的大律师,他得到了心灵的感悟,做一个正直的人,从他罪恶开始,这时候遇见努力奋斗的律师新人,我觉得女主的性格我很喜欢,两人开始了争斗,喜欢。
整个故事很欢乐,我很喜欢,特别喜欢男主与女主,两人的互动,我觉得好有默契,故事最悲伤的就是贞贞,其实完全没必要让她死,可以弄个昏迷不醒之类的,不是更好,贞贞本来就是苦命人,有个吸毒老妈,入了妓女这行,有才华,可是却就这样死了。
真替她不值啊 故事很搞笑。
有些情节,有些傻,比如说对白,有时候过于TVB,不过这才是港剧嘛有点熟悉而开心的感觉,毕竟近期的港剧都有点抽风,变得怪里怪气的。
这部很有味道。
留下印象深刻的一句话加自己的体验:喜欢爬山的人,都是喜欢或者体验征服的人;抬头两眼望着山顶,历经轻松愉悦、优美的风景、渐渐的累了、呼吸急促、腰酸腿疼、期间再走走歇歇,最后,在意志力的支撑下,爬到了山峰的顶点,发出了一览众山小的感慨。
也只有在最后,才体悟到了登山的乐趣,就是没有前期的付出,与完整的经历,很难有最终这样的深刻体会。
真的是一部很好看的电视剧,有剧情 有逻辑 有血有肉 有情有义 有法有理@@郑嘉颖重大突破的一出戏。
郑嘉颖演的真是不错。
纵观全剧下来LAW 霸都是一个玩世不恭插科打诨嬉皮笑脸的市井大叔 ,这样的人物设定和他的大状身份造成鲜明反差自然是笑果十足。
而玩世不恭的皮囊之下的是一个经历丰富、才华出众、同时有过良心的挣扎,有血有泪的人物,显得十分生动和丰满。
郑嘉颖对这样一个可爱又复杂人物的诠释堪称出色 尤其是最后一集真是表演精湛,被逮捕上警车即将面对牢狱之灾的他仍然是一副满不在乎玩世不恭的样子, 而分明就对胡杏儿无比的不舍和惋惜,郑嘉颖在这个段落中依然嬉皮笑脸 但是笑中含泪,如同当年《审死官》里面周星驰埋没良心时的一滴泪一样,“不着一字而尽得风流”。
@@胡杏儿 其实她长得好土,我一度怀疑她怎么会拿视后。
不过看在她最后一集演技的爆发还是不说什么了。
尤其是对着蒋状那句“看你几十岁了还晚景凄凉,我就从十分后悔变成一点都不后悔了!
”其狠毒、其霸气、其智慧、其贱格真是令人称快!
@@关于主题《怒火街头》作为电视剧也作为法政类题材,其价值观传达可谓滴水不漏。
当中的剧情处处围绕法理进行,同时却不失人类社会最根本的人情和公义。
蒋状说律师的假发是为自己遮住头上青天,给良心找个避难所,即在庭上不分是非情理只讲法律证据。
但其实纵使头戴假发,薄薄的一层又焉能遮挡住朗朗青天,假发是法理的精神,不失罪恶的借口。
最终影片仍然是以将坏人绳之于法作为结局。
而最精彩的部分来了:纵使蒋状罪该万死,但是结尾将他送入牢房的LAW霸却依然选择自首,因为在终结罪恶的同时他所使用的手段首先是妨碍司法公正的。
LAW霸——一个杀死恶魔的英雄自己身上也沾了一点恶魔的鲜血,而他选择勇敢的为自己赎罪!
在我们现代社会这种追求公义同时尊重法律、人人平等、讲求法理的法治精神十分可贵!!!
对 没错 法治精神!
@@关于配角陈敏之陈敏之那么好看 就是脸欠缺点儿识别度 他演一品永和大公主的时候我就觉得好看了 尤其是长腿 43寸索腿天后啊 结果被个死编剧写的又毁容又裸奔的 太过分了 太惨了 最后怎么着 还死了!!
你妹啊!
不过剧中我严重觉得她比胡杏儿好看多了·········还好最后她拿了个最佳女配角 ,真是实至名归!
虽然贞贞各种天使各种可怜。。。
阿钉也是各种好,不过,阿钉的爸妈基本上,是不大可能接受他们的。。。。
做过妓女神马的是其次,她的办公点就是在这里,街里街坊的。。。。
贞贞的爸妈随便走走就会遇到了她的熟客神马的。。。
咳咳。。
就算她和阿钉移民去别处,以后会遇到的问题还是可以拍成一部连续剧。。。。。
所以,干脆让她死了。。。
大家都怀念她,说她好,也许过个几年几十年阿钉再去找个别的好女孩,才是比较好的结局。。。
之前看电影觉得李灿森各种。。。
不咋样。。
不过,和一群电视演员放在一起,又演一个讨巧的,深情的,有点点傻的角色,还是非常加分的。。
恍惚间会有几分“有型”的感觉。。。
第一集咋一听关礼杰的声音仿佛回到了珠光宝气,虽然年轻的时候各种帅各种演技好,但是。。
老了就是老了嘛。。。
和其他2个(不包括郑嘉颖,他们是同龄人。。
咳咳)称兄道弟觉得有点。。
咳咳。。
刚开始接到女喷油的电话的时候我还很想当然的觉得必须是老婆吧。。。
这把年纪儿子应该好几个了。。
= =。。
当然,不管肿么样还是很喜欢他的。。。
看到KC就想到江玉郎。。。
控制不住没办法。。。
这次算比较颠覆的演出,不过。。。
稍显用力。。
不过结局那段还是蛮内啥的。。。
女主不要是胡包子就好了,真心不喜欢她。。。
咳咳。。
而且,刘海各种怪啊。。。
胡包子还是ALL BACK的时候比较好看顺眼啊。。。。
不过,介个有点势利野心勃勃拼命搞关系想上位的角色倒是百分百适合她的。。。
去掉感性和正义的部分,王思苦就是我心目中的胡杏儿。。。
演技算啥现在都是靠关系的八卦在我心里印象太深刻了。。。。
咳咳。。。
林子善和滕丽名之间的搭配还蛮有意思的,滕丽名演师奶还蛮漂亮的撒。。
还有石修啥的。。
嗷嗷。。。
虽然法庭戏等涉及到比较专业的部分有些经不起推敲和不够那啥。。。
咳咳。。。
不过,人家都叫《怒火街头》了,街头是重点,内种所谓的追求正义的理想才是主旋律。。。
SO。。。
介是童话故事。。。
童话故事。。。
咳咳。。。
我倒是觉得比起以好像是以庭审神马的为主的,但是很多次拍到重要关头就直接CUT的《真相》要好看一点。。
(比如陈展鹏的师傅特地赶回来替他辩论啊,传说中的台风神马的木有肿么展现啊。。
还有帮黄浩然的粑粑上诉神马的。。
貌似找到了关键证据就一笔带过了。。。
当然,可能是为了防止拖沓,证据都有了还拍的那么详细干嘛呢。。
是吧是吧。。
= =。。。
也许之后10集会有大发威。。
也许。。
也许。。
这就是人家的风格。。
嗯嗯。。
其实《真相》是向大家展示HK的整个司法过程来的。。
陪审团的讨论啊神马的。。。
陪审团成员的私人背景啊神马的。。。
这是科普片科普片。。。
= =)说回《怒火街头》,反正除了男女主角。。。
其实是除了女主角。。。
这戏还是很不错的。。。
但是女主角的讨厌又夹杂着我个人的情绪。。。
SO。。。
这部戏更加是不错了是吧。。
是吧。。
咳咳。。。
看了三集,觉得这部剧集构思不错,人物也不错,但很是让人觉得差了点什么,广东人叫这种感觉"到喉唔到肺".郑嘉颖的演技还是老样子,就像一个好学生,功课按时交了上去,但就是达不到优秀.大家可以对比下<流氓医生>里梁朝伟和这场戏里郑嘉颖的演技。
两人都是一样的离经叛道,都是一样的愤世嫉俗,但梁朝伟一个大国手,却是完全融入了市井里面,即使和妓女打交道,也是非常自然的,放荡不羁却又看透世情;而郑嘉颖却和市井之人始终有一道槛,除了角色要求不修边幅、流里流气、当街小便、和“胀爆”一样露出半边屁股外,他就是演不出那种骨子里玩世不恭的气质。
胡杏儿演绎的角色,就和钟嘉欣一样,永远缺少了一份存在感。
她会让人很容易就遗忘了她所演过的角色,这场剧也是一样,虽然她很努力,但就是很平淡。
复出的老演员中,关礼杰是让我较为失望的一个,他已经失去了上官警我的锐气,也没有了常言笑的风采,这场剧中,他虽然演的是一个浑浑噩噩的小警察,但就连浑浑噩噩也做不好,我甚至觉得,四人团体里他是多余的。
李灿森暂时没发挥。
反而林子善越来越有看头,就像林雪一样,经常能给人惊喜。
PS:石修在《潮爆大状》里被郑少秋的蒋大状打趴了,这回换了套衣服改做蒋大状,很有种果报的味道。
不过这个蒋大状和他的倪承坤没分别,如果只是看他出场的镜头,还真看不出是哪部剧。
香港,这个被称作东方好莱坞的城市,在同一个镜头下却呈现着完全不一样的气质——电影中的香港,充塞着数不清的怪力乱神和奇隐技巧,她或是如《线人》中的黑暗得令人憎恶,或是在王家卫的镜头下迷幻婉转颠倒众生,或是在老杜的枪中幻化成烟清冷孤寂,或是在《无间道》中东西方交替各种势力角力的斗场。
电视中的香港,却是温情脉脉家长里短,即便家庭纷争最终也终究逃不过亲情的召唤。
这种分歧,也体现在对待法律的问题上。
香港导演陈可辛在《武侠》之中,曾经对法的精神做过一番探究——姜武话假如法不能叫人变成好人,那法有什么用?
而金城武则回答法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基,谁犯了法那就得到惩罚。
最近看《真相》和《怒火街头》这两部TVB的电视剧集,里面法律的完全变作了另一番模样。
虽然律师辩护、法官判案都要依照程序一板一眼,但是法理的精神在这里是“法律不外乎人情”,即人是律法的主体,虽然要接受法律的制约但是却依然有着能够超出法律限制的些许自由。
这些剧集通过案件详尽的讲述了司法的程序,既是故事片同样也对“法制社会”起到了宣传和教育的作用,真的很了不起;而更不得了的是,看这些剧集的人不会对这种软性宣传反感,我想这或许就是对一个开放公允的执政方的肯定了。
剧集中的律师雄辩滔滔,在立于理证情况下归纳详尽——在官僚的审判机构和严格的司法程序中,这些律师无疑戴着镣铐也能翩翩起舞的优秀舞者;而他们同时具备寻找细小漏洞的工程师般的嗅觉和强大逻辑推理的专家。
因为在他们的法律程序中,这个人群几乎就是受害者或原告的代表人,也是法院中仅仅次于法官和陪审团的具有话语权的人,所以难怪这群人能够赚大钱,连周星星同学也要梦想这样的职业了。
陪审团制度真的是很好玩的制度——它是适用于刑事案件的最终判定事件性质的方法,在香港象征着最权威的法律审判。
由政府随机抽取的市民,经过法院和辩述双方共同认定的这一团体,是市民对事件认定的代表,也是当下社会对案件的基本看法——这不由得叫我想起了“药家鑫”一案中法院采取问卷调查来考察公众的态度的事,也是法院采取这一原则的稳妥做法,却被批得体无完肤;而同时有些许人则仗着公众的资源企图影响公众视听——这样的情况不得不让公众对法律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产生极大的怀疑。
法律的初衷到底是什么?
是为了保障大多数人的利益,还是要尽量保持公平公正的独立姿态?
“辛普森杀人案”是公众影响法律判断的极有名的例子,也应该是每一个订立和执行法律的人尽量避免的困境;而如果法律仅仅是通过极有限的案例和法理做出判断,则是一件相当危险的事情。
但是我倒是希望看到内地的影视剧中出现那句“在我的律师来之前,我什么都不会讲”,虽然态度依然很嚣张,但比起那句“我爸是李刚”来得有理智得多,也至少体现了些许对规则的尊重。
因为自由发言的权利和保持沉默的权利,在一个人没有被判为犯罪分子之前,都应当是他基本的权利。
说说港剧吧。。
这么多年了就是这么个老套路,可在闲来无事的假日里最能用来打发时光,最百看不厌的还是港剧尤其是走律政医生路线滴 从情感来说,其实结局也很俗套,配角们总得死几个才算赚到观众的一些眼泪,原本美好的三对,最后有好结果的却只剩一对从法律角度来说,一如之前的几部剧,宣扬了香港法律的精神,起到了非常正面的作用,印象最深的当然是: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用来保护被告的法条却被某些律师用于玩弄法律总的来说,全剧前面几个案子比较老套,不过最后一个确实有够刺激!
够感动!
够心跳!!
于是我还是免不了俗滴说了个赞!!
期待下一部啊,听说为了给2腾个好位子,TVB各种缩减《护花危情》啊,真是有够大牌啊喂
有实力派演员郑嘉颖和胡杏儿座阵,加上一群金牌绿叶,整体演技水平还算可以。
剧情主打深水埗街坊人情味,但因为两位主人公都是饰演大律师,所以很多剧情都是围绕着打官司来展开。
虽然本人不是读法律,但剧情有些官司结果个人还是持有保留意见的,特别是最后蒋柏奇故意谋杀贞贞那单官司,结果却是被蒋柏奇耍了些手段被判误杀,那就有点不够意思了。
虽然LA为了帮王思苦顶罪入狱,但整个事情的真相都是由LA来设计出来,这里就有为法律忠于事件真相的精神了。
虽然槽点不少,但剧情整体还算紧凑,没什么尿点,算是挺好看的港剧。
除了李灿森都是丑咖 最近的TVB没好货了
剧情非常吸引,演员也都很喜欢,除了胡杏儿(扮演王思苦),大概是角色的原因吧。KC还是适合这种有性格的角色,痞痞的又充满正义感,多好。陈敏之真是越来越美了,42寸长腿加上高挑的身段,可惜饰演的何利贞命途太坎坷,还死于非命,无法与李灿森饰演的阿钉终成眷属,是本剧一大遗憾。
今年的TVB里最优的剧。喜欢LA这样痞痞又正义的人。可惜了滕丽名从师姐华丽转身为师奶,不过演的好就够了。陈敏之会因为这部剧被我记住。唯一我可以挑刺的地方就是苦瓜脸胡杏儿,长的丑也就算了,每次不是演傻就是演肥要么就是演贱,看的人抓狂。
不喜欢这种似搞笑非搞笑的。诶。
一般
我一直纳闷怎麼那麼多人喜欢李灿森,实在太丑了。。。
中午吃饭用手机pptv看的,剧情老套没有新意,男女主角都不喜欢。。。滕丽名变成娥姐了。。。
电视剧都是很傻的,拍出来就是找骂的
装腔作势的作品,用烂的Adele的歌
視線不其然地聚焦在阿SAM的潮服!舞台設定在深水埗總算有點新意了前半部很好看 人物性格刻畫得深但結局有點做作 趕收尾了喜歡主題曲一句:為甚麼自卑 幹嗎要後悔!鄭嘉穎做這類麻甩角色還是讓人看得更過癮烈火雄心爭女甚麼的 煩續集還是先觀望一下吧希望能保持水準!
好,短
跟真相一起看的就觉得案子过于小儿科...
最近TVB最好看得剧了,搞得我居然不讨厌我以前一直特别恶心的郑嘉颖了,奇迹。。。
一个角色出彩表演给力、但剧本平平的剧~~得男主和女配意料之中~
为了Sam才看啊!这是个什么ending啊!最好真的有第二部!但是,请不要再找胡杏儿!我就是不喜欢她!
你啲究竟是律師還是法醫法證警察的兼職人員啊!
胡杏儿这部剧发型比较成功啊。。
开头曲燃爆了,香港拍的这些职业剧都挺好看的,特别台词说得老牛了
郑嘉颖的演法就是律师界的洪七公吧。。。
现在已经很少有这种不扯淡的港剧 怎么的也值四颗星